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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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9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9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9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就有必要不断补充新鲜血液,来充实我们的队伍。

为更好的稳定和充实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要想方设法使优秀的人才加盟到公司来并发挥积极的作用,就应该以我民营公司的优势,在各个方面上解决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真正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使每位员工真正能够做到以公司为家,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块使。

只有这样,公司的事业才会进一步的发展。

同时为更好的保障公司利益和维护员工的自身的权益,并根据20xx年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新的《劳动法合同》为基准,就外派人员的招聘、培训、分配及管理使用等制度特作出如下修订:第二章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各施工单位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招聘专业对口的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后,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2.公司与所有聘用人员签定劳动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或三年以上。

3.公司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政策,统一给每位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员工的社保原有缴纳或健全福利档案资料愿自行补缴的员工应向公司财务部提供相关资料,以避免重复缴纳。

社保和医保缴纳标准参照国家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由财务部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缴纳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4.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将由公司统一安排交付福建省建筑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以利于聘用人员今后的考核,政审和职称评定工作。

5.公司向各工地派驻聘用人员时,应开具相关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职务、工种、工资待遇标准及试用期和转正期限。

6.各工地在接收派驻人员后,应及时安排好派驻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要保障派驻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并提供适应工作的环境。

7.派驻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一般为三个月),应向公司打申请转正报告,经所在单位的主管或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报公司备案。

派驻人员所在的公司主要部门负责人,在自行慎重考察的同时,还要广泛征求项目经理部的意见,结合该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人格品质,认真负责地作出评定。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0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0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0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一、业务单位承包本公司业务项目时,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保证提供的资质证明是合法的、正式的、有效的和完整的。

公司发包部门不得业务发包给无相关资质的公司做,承包前承包单位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1.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单位红章,复印件下同);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公司发包部门要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及时到公司安全主任处进行备案。

合同生效后方可进入我公司作业。

三、公司发包部门负责向承包公司宣讲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重点危险点。

四、业务承包单位在施工或操作中会影响他人安全的,需要地作业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五、业务承包单位对应对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还要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把其工作人员已进行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常识教育的承诺书在其工作人员进公司前交人事行政部。

六、承包单位进厂作业前需要提供其工作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存档后。

在务工过程中人员发生变动时,承包单位应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告知公司发包部门,并将新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存档。

七、承包单位工作人员凭身份证进出公司。

八、承包单位工作人员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活动。

承包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时,及时告知其所在承包单位,由其承包单位在三天内到公司交纳罚。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2第一条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甘肃省医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甘州区20xx 年度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6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6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6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1)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第四条权责单位1、总经办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2)1、护士站是护理人员办公场所,要保持工作区域安静,严肃。

2、护士站陈设按门诊区域功能需求规定,物品放置整齐、合理、定位、有序。

护士站内桌面不得放私人物品。

3、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仪表符合规范。

4、工作人员不得在护士站聊天,非本区域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护士站。

5、接听电话时使用文明用语,无特殊情况不打私人电话。

6、保管好护士站内物品。

交接班时应做到事清、物清、室内清洁整齐。

7、做好首接负责制。

8、及时做好护士站内物品的维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3)一、目的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三、负责部门综合部、生产部、保卫科。

四、管理规定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6、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按合同规定,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7、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管理与发展,提高业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包括工程师、技师、医师、会计师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内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并持有国家认可的相关资格证书。

第四条公司将为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供相应的职业发展机会和培训机会,鼓励他们不断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五条公司将对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职业发展和工作绩效给予适当的关注和评价,确保其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确保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七条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对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选拔任用。

第八条公司将通过考试、面试、资格审核等方式对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选拔,并确定其具体岗位。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其薪酬待遇和工作福利。

第十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以通过内部晋升、转岗调动等方式提高自身的岗位等级和工资水平。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一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积极参与公司的业务活动,完成公司委派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公司将根据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标准,并对其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四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

第四章培训发展第十五条公司将定期组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公司将为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供相关的培训资源和学习机会,鼓励他们参与各种专业技能竞赛和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职业发展规划,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章绩效评定第十八条公司将根据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对其进行绩效评定。

第十九条绩效评定将主要以完成工作任务、技术水平、职业素养、工作态度等方面为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8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8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8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本公司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系指按照专业技术 (备注:不做学历限制)编制在生产、质量和技术部门的相应岗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条本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包括生产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生产的副总)、生产、质量、研发和行政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生产质量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部负责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人员配置应和所开展的工作相适应,应事先明确该项工作的设计任务,同时预测其难度和工作量,这样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费人才,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第六条各部门提出技术人员补充计划,经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评审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定。

第七条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部门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第九条各部门应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按照四级进行分类管理。

他们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

各岗位的任职资格由聘任小组审查确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考试、评审等形式获取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通过考试获取的和职称聘任可以挂钩的职业、执业资格获得者)都可以作为参考。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保障组织的正常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各类组织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从事技术研究、设计开发、技术改进等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应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相衔接,按照管理科学的原则完善和发展。

第五条本制度是本单位的重要管理制度,应当得到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由相关部门负责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设置、职责范围、考核评估、激励约束、职业发展等方面的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的执行应当注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保护和关爱,以保障其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管理第八条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设置,包括技术研究、工程设计、技术改进等专业领域的岗位。

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循人才选拔的原则。

第十条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权限应当明确,包括对下属人员的指导、考核、奖惩等方面的权限。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证书和资格应当齐全。

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人员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科学合理。

第三章职责范围和考核评估第十四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应当明确,包括技术研究、设计开发、技术改进等工作内容。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任务应当由领导根据组织需要进行分配,工作目标应当明确、可衡量。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估制度,按照一定的考核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评估应当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业素质等方面的评价内容。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当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结果予以公示,接受被考核人员的监督和申诉。

第十九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评估结果应当作为选拔、晋升、薪酬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公平公正;2. 尊重人才,注重培养;3. 优化结构,提高素质;4. 实事求是,奖优罚劣。

第二章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与任用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与任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实际能力和工作表现。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与任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公开招聘:通过发布招聘信息、组织考试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2. 考核评定:对候选人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以及工作业绩评价;3. 组织考察:对考核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了解其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4. 任用决定:根据考核和考察结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作出任用决定。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的任用,按照职务级别、专业领域、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与培训第七条本单位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本单位每年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一定数量的培训名额,包括专业培训、学术交流、技能提升等。

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采取以下方式:1. 外出培训:选派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举办的培训班;2. 在职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行业精英到本单位进行专题讲座、技术交流;3. 在岗培训: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技术研讨、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四章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与评价第十条本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与评价,实行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第十二条专项考核内容包括:科研项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岗位调整、薪酬待遇等方面的依据。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内部管理,提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2. 严谨治学,勤奋工作,追求卓越;3. 团结协作,共同进步;4. 勤于学习,勇于创新。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应明确自身职责,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应明确部门内部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应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参与各项工作。

第三章业务培训与学习第七条单位应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

第九条鼓励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研讨会,拓宽知识面,提升专业素养。

第四章工作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考核与评价制度。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应包括:工作质量、业务水平、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方面。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应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晋升、奖惩、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惩与激励第十三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质量低下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十五条鼓励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出建议并被采纳的,给予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保密与知识产权第十八条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工作中接触到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九条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应积极保护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二十条对违反保密和知识产权规定的行为,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八章沟通与反馈第二十一条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应保持与上级、同事的沟通,及时反馈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了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障专业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我国专业技术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2. 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 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要求。

四、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1. 职业资格制度(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专业技术人员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包括注册会计师、监理师、造价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质量工程师、执业医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2)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需通过专业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

(3)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注册制度,注册有效期为5年,到期需重新注册。

2. 职称评定制度(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专业技术人员实施职称评定制度,包括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等。

(2)职称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③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定年限;④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3)职称评定采取评审、答辩、公示等程序。

3. 外聘技术人员管理(1)外聘技术人员需与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工资待遇等。

(2)外聘技术人员在履职期间接受单位的工作调度、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3)外聘技术人员的主要岗位职责:①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履行技术指导、服务职能;②对所服务项目在生产建设中出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及时排查治理,现场专盯专防,日常跟踪问效,并向项目经理、厂区主管反馈各项目动态安全生产信息。

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与发展1. 单位应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2. 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专业考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医院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检验师、影像技师、康复技师等。

第三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德才兼备、择优录用原则;(三)岗位需求与个人能力相结合原则;(四)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职称评定与晋升第四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医院设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晋升工作。

第六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三)在临床、科研、教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第七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程序:(一)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三)组织专家评审;(四)公示评审结果;(五)颁发职称证书。

第三章岗位职责与考核第八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一)按照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二)参加科室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三)参与科室科研、教学工作;(四)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医院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内容包括:(一)职业道德;(二)业务水平;(三)工作态度;(四)团队协作;(五)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第十二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四章培训与继续教育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制度,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一)专业知识与技能;(二)职业道德与法规;(三)临床诊疗规范与操作规程;(四)医院管理制度与流程。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权责管理规定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权责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权责管理制度
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行为,防范利益冲突,确保医疗服务公正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内所有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涵盖医生、护士、技师等职业群体。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医疗伦理,公正无私地履行职责,严禁滥用职权以谋取私利。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利用其专业技术地位或职务之便,为特定个人或团体在医疗资源分配(如挂号、床位安排)、药品耗材使用等方面提供不正当利益,严禁专业技术人员利用本院平台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或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推广。

第三条本院建立健全内部监督体系,有专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行为进行持续监控,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标准,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

鼓励和保护内部举报机制,对提供关键违规信息的员工给予必要的保护措施,同时对查实的违规行为进行公正处理。

对于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进行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职位调整直至解除聘用关系。

未尽事宜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第四条对于在工作中展现出高度责任心、遵守本制度且在维护医疗
公正性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予以表彰和物质奖励,以激励全体员工的合规行为。

第五条奖惩措施的实施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平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主观臆断和权力滥用。

第六条本院应定期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调整优化,以适应医疗行业发展的新要求。

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的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检验师、影像技师、病理技师等。

第三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行为;(二)德才兼备,注重能力;(三)公平公正,激励竞争;(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第二章资质与资格第四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背景;(二)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三)通过医院组织的岗位培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四)遵守职业道德和医院规章制度。

第五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以下要求取得相应资质和资格:(一)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二)护士: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专业护士执业资格;(三)药剂师:取得药剂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专业药剂师执业资格;(四)检验师、影像技师、病理技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应专业执业资格。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第六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和分工,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医师:负责患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确保医疗安全;(二)护士: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三)药剂师:负责药品的采购、调配和使用,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四)检验师、影像技师、病理技师:负责相关检查、检验、病理等工作,为临床诊断提供准确依据。

第七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应加强协作,共同完成医疗工作任务,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八条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岗位考核和专业技术水平考核。

第九条年度考核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第十条岗位考核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履职情况、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水平考核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和创新能力。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师、技师、助理工程师、助理技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成长,保障单位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单位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2.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3. 参与单位技术项目的研发、实施和改进,为单位技术进步贡献力量;4. 配合单位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1. 获得与专业技术水平相匹配的薪酬待遇;2. 参与单位技术决策和项目管理;3. 享有进修、培训和晋升的权利;4. 对单位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职业资格与职称评定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评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评定工作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定期组织评定。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评定结果,作为其晋升、调薪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培训与继续教育第九条单位应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十条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费用由单位承担,培训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第十一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单位应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五章晋升与考核第十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单位实际需要执行。

第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水平考核。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态度和责任心;2. 业务水平和工作成果;3. 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4. 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

第十五条专业技术水平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理论知识;2. 技术操作能力;3. 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4. 参与科研项目和论文发表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及证书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及证书管理制度

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专业技术人员在各个行业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师、建筑师、会计师、医师、教师等。

三、管理制度1. 专业技术人员的认定(1)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专业技术人员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程序。

2. 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1)用人单位应当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2)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3. 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1)用人单位应当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工作业绩等。

(2)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评优、奖励等依据。

4. 专业技术人员的证书管理(1)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和能力的证明,应当妥善保管。

(2)专业技术人员证书遗失、损坏,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3)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的查询、验证,可通过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平台进行。

5. 专业技术人员的权益保障(1)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待遇、晋升、培训、休假等。

(2)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四、监督管理1.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及证书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专业技术人员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专业技人员管理制度

专业技人员管理制度

专业技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人才的管理与发展,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提高公司绩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研发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工程师等。

第三条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公司应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和成果,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五条公司应定期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和培训,以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素养和综合能力。

第六条公司应加强与专业技术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建立融洽的工作氛围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做好人才的聘用、激励、培训、绩效评估等工作。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奖惩机制,对努力工作、出色表现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表现不佳的人员给予惩罚。

第二章人才招聘与培训第九条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团队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公司应制定详细的人才招聘标准和程序,招聘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选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公司的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应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介绍公司的组织结构、企业文化和相关制度,以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专业技能提升,帮助他们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员工技能档案,详细记录员工的工作经历、培训情况和成绩等,以便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

第十四条公司应鼓励员工参加专业技能竞赛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创新意识。

第三章绩效考核与激励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和成果进行评估,确保绩效考核公平公正。

第十六条公司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包括晋升、加薪、发放奖金等,激励他们持续提高工作业绩。

第十七条公司应对工作不力、表现不佳的员工提供改进意见和必要的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工作能力和绩效水平。

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单位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以及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而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含研究生)。

第三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发专业技术人员潜力,提升单位整体技术水平为目标。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六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以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八条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应遵循以下程序:1.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在达到晋升条件后,向所在部门提出晋升申请。

2. 部门审核:所在部门对申请人的晋升条件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 人力资源部门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对各部门提出的晋升申请进行审批。

4. 公示:晋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第五章奖惩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晋升、加薪、奖金等。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或工作表现不佳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降级、解聘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优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拔、培养、考核、晋升等环节,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单位整体技术水平,为我国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本制度主要涉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选用、职务聘任、考评以及培训等。

第二章专业技术人员选用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选用,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从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多个方面去考量。

坚持实践第一的原则,要把长期的实践效果作为评判人才的根据,唯才是举。

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参照《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制度》具体执行。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解聘第六条聘任的条件(1)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2)现正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身体状况良好并能胜任本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第七条聘任的程序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附后,本部门领导加具聘任意见,送行政部审核并提出聘任意见,最后由公司领导同意签名聘任。

第八条聘任后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工资待遇聘任后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从受聘的次月起,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具体参照眉山市《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执行。

第九条聘任后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工作要求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及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主动积极,考虑问题细致周到,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3.勤于思考,积极上进,刻苦钻研,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4.富有创新精神,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效率;5.有团队协作意识,注意沟通协调;6.积极为发展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及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解聘按照公司《人员解聘制度》进行。

第四章专业技术人员考评第十一条考核对象已被聘任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与标准以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和任期目标任务的实际业绩并结合公司年终考核结果作为考核主要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企业、单位及员工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单位内部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
1. 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企业、单位规章制度,保守企业、单位商业秘密;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3)积极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关心团队协作,发挥团队精神,共同完成企业、单位发展目标。

2. 专业技术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获得与岗位相适应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参加企业、单位组织的培训、进修和业务交流;
(3)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企业、单位决策;
(4)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1.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认真执行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2)遵守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3)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4)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单位商业秘密。

2. 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参加企业、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团队凝聚力。

五、考核与奖惩
1. 企业、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2. 对表现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批评、处罚。

3. 考核结果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晋升、培训等挂钩。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企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技术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技术专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术专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确保公司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技术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设计、施工、运维等岗位。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技术专业人员培养、考核、晋升、奖惩等机制,以激励技术人员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招聘与配置第四条技术专业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岗位需求,选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第五条技术专业人员配置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项目需求和岗位特点,合理分配人力资源,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六条新入职的技术专业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岗位要求。

第三章培训与提升第七条公司应定期组织技术专业人员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技术专业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技术研讨活动,拓宽知识面,提升专业能力。

第九条公司鼓励技术人员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以提升其职业竞争力。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公司对技术专业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工作业绩、团队协作、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技术专业人员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晋升与奖惩第十二条技术专业人员晋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其工作表现、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技术专业人员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技术专业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六章退出机制第十五条技术专业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公司对离职的技术专业人员应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为后续人才引进提供参考。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标准版)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标准版)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1、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考评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议、考核,据实写出评语,存入技术档案。

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公司可以续聘,不合格或不能履行聘约者,公司给予解聘。

2、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脱离本工种的生产岗位,离开本工种生产岗位从事其他工作时,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聘,停止执行有关待遇。

3、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期间办理退养手续时,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聘,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4、因脱离原工种岗位而被解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又回到原工种岗位满一年者,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复聘,从重新聘任之月起享受相关待遇。

5、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考评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撤销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停止享受技术职称待遇:
(1)违反纪律,受刑事拘役以上惩处者。

(2)违反公司规定,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者。

(3)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到外单位受聘兼职者。

(4)因本人责任发生重大失误或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5)长期不能发挥专业技术职务作用,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职工意见较大者。

(6)在聘任期内考核不合格者。

(7)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年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上者。

6、专业技术人员解聘、辞聘时,各基层单位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对解聘有异议时,在接到解聘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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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业素养等方面。

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

第十三条考核程序
1)年度考核:由本部门领导对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
考核,并提出评价意见,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2)聘任期满考核:由本部门领导对聘任期满的专业技术
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评价意见,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确定晋升、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

公司将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激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五章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第十五条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其职业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第十六条培训内容
1)专业技术方面的知识、技能和方法;
2)管理和领导方面的知识、技能和方法;
3)职业素养和道德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七条培训方式
公司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和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方式,如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实践操作、研究班等。

第十八条培训管理
公司将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经过修改: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专业技术人员选用
专业技术人员的选用,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从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多个方面去考量。

坚持实践第一的原则,要把长期的实践效果作为评判人才的根据,唯才是举。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与解聘
聘任条件包括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现正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身体状况良好并能胜任本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聘任程序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表》附后,本部门领导加具聘任意见,送行政部审核并提出聘任意见,最后由公司领导同意签名聘任。

聘任后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从受聘的次月起,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聘任后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工作要求包括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法律及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主动积极、考虑问题细致周到、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勤于思考、积极上进、刻苦钻研、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效率、有团队协作意识、注意沟通协调、积极为发展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及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四章专业技术人员考评
考核对象为已被聘任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业素养等方面。

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进行细化和补充。

考核程序包括年度考核和聘任期满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评价专业技术人
员绩效、确定晋升、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

第五章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培训目的是通过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促进其职业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培训内容包括专业技术方面的知识、技能和方法、管理和领导方面的知识、技能和方法、职业素养和道德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培训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如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实践操作、研究班等。

公司将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优秀:要求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表现优秀,拥有强大的工作能力和高水平的技术水平,能够出色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期目标任务,取得显著的专业技术工作实绩。

此外,年终考核评价结果必须达到优秀水平。

称职:要求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表现较好,拥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技术水平,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期目标任务,并取得较好的专业技术工作实绩。

同时,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必须达到合格水平。

基本称职:要求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表现一般,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期目标任务,但专业技术工作实绩一般。

同时,年终考核评价结果必须基本合格。

不称职:要求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表现较差,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较低,不能胜任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者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差。

年终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规定了考核时间,每年年底进行年度考核,每一任期限进行一次任职期满考核,在任职期满后一个月内进行。

如果当年已经进行了任职期满考核,则可以不必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四条规定了考核办法和程序。

年度考核需要个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由所在部门进行认真考核并提出客观的考核意见和评定等级,送行政部进行审核。

年度考核材料将存入各人专业技术档案,作为任职期满考核的依据。

任职期满考核需要个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并按照书面述职、所在部门考核、考核小组综合考评、结果反馈等四个程序进行。

考核小组需要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
合的考核办法,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评定等次和提出下一任期的聘任意见。

期满考核材料将存入各人专业技术档案。

第十五条规定了考核小组的组成,包括组长、副组长和组员。

考核小组需要对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规定了要求和其他事项。

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必须注重实绩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年度考核成绩将计入年终考核奖,按照《年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任职期满考核的结果将决定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使用,对考核为优秀和称职的可以续聘,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需要提出具体要求并限期提高和改正,对考核为不称职的应予以低聘或解聘。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者,其专业技术职务聘约即自行终止。

第五章规定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目标,包括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其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

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有助于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技术创新和改造能力。

同时,加强公司操作人员的技术等级培训,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第十八条制定了培训原则,包括按需施教、务求实效的原则和内部培训为主、外委培训为辅的原则。

这些原则旨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九条规定了培训内容,包括定期组织技术讲座,进行检测技术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同行业先进企业研究交流,研究先进经验和技术,开阔视野。

同时,加强对外出培训人员的严格管理,培训后要写出书面材料报培训中心,必要时对一些新知识在公司内进行研究、推广。

对于参加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其所有考试培训等相关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最后,第二十条规定了离职的执行办法,根据《人员解聘管理办法》执行。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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