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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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ABC保健品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管理性文件保健品GMP文件编制: 日期:审核: 日期:批准: 日期:目录序号章节名页码1、目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正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文件修改履历 (3)一、目的:建立成品放行审核规程,确保产品质量。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成品放行审核。

三、责任者:品控部品管、生产部工艺员。

四、正文:1 每批成品放行前,品控部要收集评价一切与该批成品相关的制造、包装、检测记录,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名放行。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科技有限公司**-ZJ-14成品放行管理规程发布: 实施:*********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成品放行管理规程一、目的建立成品放行管理规程,规定成品放行审核的基本要求,确保合格产品出厂。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成品放行的管理。

三、职责质检部、供应部、生产部受权人对本管理规程的实施负责。

四、规定内容1、成品审核放行要求1.1成品放行前必须由生产部进行生产审核,由质检部进行质量审核;1.2审核符合要求后生产受权人、质量受权人、管代批准后放行。

2、生产部负责审核内容及标准2.1批生产指令是否正确,是否有制定人、批准人签名,生产记录与工艺规程、安装操作作业指导书是否相符。

2.2生产所用物料有无合格检验报告单,领料单与产品组成是否相符,物料领用数量与领料单是否相符。

2.3批生产记录是否记录及时、内容齐全、书写规范、数据完整、准确,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2.4批生产记录是否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原材料批号、生产批号或产品编号、生产日期、数量、主要设备、工艺参数等内容,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要求,生产与设备状态符合内控标准。

2.5批包装指令是否正确,是否有制定人,批准人签名,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打印批号及有效期正确,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准确,有操作人签名。

2.6车间环境:车间卫生是否洁净,物资摆放整齐。

2.7偏差与变更处理:生产偏差、变更是否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3、质检部负责审核内容及标准3.1批检验原始记录填写是否规范,数据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复核人、检验人签名及日期,原始数据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程。

3.2检验仪器是否经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

3.3原辅料、中间体、成品的检验报告单项目是否规范、检验报告单结果是否符合内控标准。

3.4检验偏差是否按照相关规程进行处理。

3.5检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产品取样是否符合相应的要求。

3.6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成品出货放行机制操作规程

成品出货放行机制操作规程

成品出货放行机制操作规程一、引言为做好成品出货放行工作,确保产品按时按质出货,提高出货效率,本公司特制定本操作规程,以规范成品出货放行机制,确保操作的顺利进行。

二、目的制定成品出货放行机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产品按时出货,并且通过规范的操作流程和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减少产品出货过程中的问题或纠纷。

三、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的成品出货放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成品仓库、产线放行及物流配送环节。

四、操作流程1.提货申请每个销售订单完成时,销售部门将填写提货申请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交付地址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提货申请单需要上传至内部系统,并通知仓库管理人员准备出货。

2.仓库准备接收到提货申请单后,仓库管理人员将核实库存,确认是否有足够的产品可以出货。

同时,仓库管理人员应当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存在其他质量问题。

如有问题,应当立即通知销售部门。

3.出货放行在确认库存和产品质量无问题的情况下,仓库管理人员将填写出货放行单,并将产品移动至出货区域准备出货。

出货放行单需由仓库管理人员在系统中填写,并由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核。

4.物流配送出货放行单通过审核后,仓库管理人员将通知物流部门准备发货。

物流部门应当根据出货放行单上的信息,安排合适的运输工具,确保产品能够按时安全地送达客户。

同时,物流部门应当保持与销售部门的及时沟通,及时更新出货进展。

五、控制措施1.库存管理仓库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更新库存情况,并确保提货申请单中所要求的数量能够满足。

2.产品检查仓库管理人员在准备出货前应当仔细检查产品质量,确保产品无损、包装完好。

如有发现问题,应当立即通知销售部门,并暂停出货工作。

3.出货放行审核销售部门负责人应对出货放行单进行审核,确保出货放行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如有疑问或问题,应当及时与仓库管理人员沟通。

4.物流配送管理物流部门应当根据出货放行单上的信息安排合适的运输工具,并保持与销售部门的沟通,及时更新出货进展。

成品审核与放行管理规程

成品审核与放行管理规程

成品的审核与放行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成品审核与放行的管理规程。

2.范围:本厂所有出厂前产品。

3.责任:质量负责人、过程监控员;标准管理员、生产负责人应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 审核人由质量保证部负责人和质量保证部标准管理员共同担任,负责成品审核放行
工作。

审核人需严格按“成品审核放行单”标准进行审核,审核项目完整、无误后签字放行。

4.2 产品经质量检验后,由质量检验人员将“成品检验报告单”交至质量部。

4.3 质量部接到“成品检验报告单”后,由标准管理员对“成品检验报告单”进行复核,
经确认符合标准后及时登入台帐。

并及时通知生产部。

4.4 生产部负责将该批次“批生产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初审签字后转至质量保证部。

4.5质量部标准管理员依据“成品审核放行单”规定的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签字,
将“成品审核放行单”、“成品检验报告单”及批记录装订后一同交质量保证部负责人复核签字。

4.6审核合格后质量部通知生产部开具成品缴库票,并领取“成品检验报告单”,用于产
品出厂。

4.7 经质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过程监控员按“不合格产品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放行管理制度

放行管理制度

1目的对原料、包材、半成品、产成品、成品进行控制,确保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防止不合格品流入或投入使用。

对产品进行和测量,以防止不合格品的转序和错误使用。

2范围适用于公司原料、包材、半成品、产成品、成品。

3职责质量管理部独立行使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权。

4工作程序4.1原材料及半成品放行管理4.1.1原辅料、包装材料的使用由质量管理部QA主管根据《原辅料、包装材料检验报告》的质量评价结果,作出“准予使用”、“限制使用”或“不准使用”决定,报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

4.1.2符合现行质量标准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评价判定为合格的,应作出“准予使用” 决定;4.1.3不符合现行质量标准个别非关键项目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评价判定为不合格、符合下述条件者,可作出“限制使用”决定,并注明限制使用的注意事项,限定使用的说明应写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评价表上。

4.1.4原辅料的不合格个别非关键项目(如水份)经适当的加工处理(烘干)后,其质量标准可达到合格的,不会影响产品质量。

4.1.5不合格个别非关键项目的辅料、包装材料用于特别生产用途,但必须不影响产品质量时。

4.1.6不符合现行质量标准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质量评价判定为不合格者,应作出“不准使用”决定。

并按不合格物料处理程序处理。

4.1.7趋势分析•:为便于与过去的检验结果比较,并对供货单位供货的质量稳定性有较全面的了解,应制订每种原辅料、内包装材料的检验台帐。

4.1.8经QC质检员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发放“合格标签”,由巡检QA粘贴,可准予投入下工序生产。

4.1.9对判定为不合格的半成品,应作出返工或销毁处理意见,并由QA将处理意见及时转交生产部相关人员,并监督执行。

4.2产成品及成品放行管理4.2.1每批产品放行前,质量管理部要收集审核一切与该批产品相关的物料、生产、包装、检测、验收、监控等记录,经审核无误后可签名放行,否则不准放行出厂。

4.2.2产品放行前审核工作由质量管理部QA主管及QC主管负责,QA在线巡检员负责成品的入库验收审核和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批记录的审核,QC主管负责该批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书的审核。

成品放行流程图

成品放行流程图

1. 目的:规范成品放行程序,确保出厂产品质量。

2. 范围:适合于本公司所有成品的出厂放行。

3. 责任: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销售部、行政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 程序:4.1.每批成品放行前,质量管理部要收集、评价一切与该批相关的资料,并经审核无误后批准放行,否则不准放行。

4.2 质量管理部根据产品批生产记录及成品检验报告书单,决定对产品的放行与否,只有符合放行条件的产品,质量管理部经理方可签发成品放行单,发放至生产管理部。

4.3 生产管理部接到质量管理部发放的成品检验报告单和成品放行单后,应将成品的待验状态标志更换成合格状态标志,并按程序办理产品移交。

4.4 行政部成品库核对成品放行单和成品检验报告上,依据成品检验报告上的型号、规格、数量办理入库。

4.5 行政部成品库的管理员应及时检查成品的有效期,过效期产品应及时办理报废出库。

任何人都不得发放不合格产品(含近效期及包装破损产品)出厂。

4.6 成品放行条件4.6.1 产品的成品检验结果是合格的,并经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批准。

4.6.2 生产该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的检验结果是合格的,并经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

4.6.3 生产过程中的偏差、物料平衡及检验偏差符合规定要求。

4.6.4 产品的所有生产过程均符合GMP要求,且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签名。

4.6.5 产品的批生产记录经生产管理部、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并符合规定要求。

4.6.6 提供该产品物料的所有供应商审计符合相关要求。

4.7 成品放行审核内容4.7.1 生产管理部初审:成品放行前初审工作首先由生产管理部经理或其授权人担任,授权人应熟悉医疗器械GMP,且具有实践管理经验。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4.7.1.1 领用物料是否经检验合格。

4.7.1.2 批记录填写是否规范,批记录是否完整。

4.7.1.3 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生产工艺规程的要求;偏差及物料平衡是否符合规定。

4.7.1.4 如发生偏差,执行偏差处理程序,处理措施正确、无误,手续齐全,符合要求。

产品(成品)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产品(成品)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1 目的:建立成品审核放行程序,确保出厂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产品历史的可追溯性。

2 范围:公司所有交库的产品(成品)。

3 责任者: QA、 QC、物控部、仓库、制造部、生产车间。

4 程序:4.1 车间产品(成品)生产完成后,于待检区内待检,车间工艺员将审核后的批包装记录、批生产记录等递交给QA检查员复审。

特殊情况下如果车间成品待检区不能容纳多批待检物料,这些产品在取样后可以在仓库待检。

在仓库待检的物料应用黄色围绳围绕,分批放置,以确保待检物料和合格物料进行有效区分。

复审内容包括:4.1.1 起始原料应有检验合格报告。

4.1.2物料平衡符合要求。

4.1.3 生产过程若有偏差,应根据《偏差处理管理规程》(S/SMP/QA-023)完成偏差调查。

4.1.4各工序中间体有合格的中间体检验报告单。

4.1.5生产过程中环境及工艺卫生符合要求。

4.1.6已完成的加工工序(批包装指令、批生产指令、清场合格证、批包装记录、批生产记录、物料平衡、卫生状态标记) 的记录,应按规范要求填写。

4.1.7清场操作及结果符合要求4.1.8 最终产品(成品)有合格的产品(成品)检验报告单。

4.1.9 检验过程若有偏差,应根据《检验结果异常、超标(OOS)处理管理规程》(S/SMP/QC-020)完成OOS调查报告。

4.1.10成品的包装、标签符合要求。

4.2 QA检查员复审后,由质量受权人或者经质量受权人授权的QA负责人确认并完成批成品评价报告。

4.3 完成批成品评价报告后,质量受权人或者经质量受权人授权的QA负责人在成品检验报告单上加盖“QA放行章”和签名、签日期,并填写《产品放行通知单》,仓库依据QA放行的检验报告单和《产品放行通知单》接纳车间交库的成品,并用绿色围绳进行合格标识。

对于在仓库待检的成品,仓库依据QA放行的检验报告单和《产品放行通知单》将黄色待检围绳换成绿色合格围绳,以此进行合格标识。

4.4同意放行的批次,其生产记录,由QA检查员整理归档,放行交库的产品(成品)方可进行销售。

成品放行审核管理规程

成品放行审核管理规程

目的:本程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规定了企业成品出厂前放行审核的基本要求。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企业产品放行审核使用。

职责:质量管理部、库管内容:1成品放行审核的基本要求1.1成品的放行审核由QA完成。

1.2产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均有检验合格报告单。

1.3产品的生产全过程符合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要求,并有中间体检验报告单。

1.4成品应有全检报告单。

1.5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必须有记录。

1.6偏差处理应有记录和质保部的审核签字认可。

2审核内容:领料凭证、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偏差处理、监控记录、QA 监督签字、进出站记录、物料平衡、清场记录、半成品的检验情况、成品的检验情况等。

3审核程序:质保部接到生产部移交来的生产记录后,QC将检验记录及报告附在生产记录后交审核人 ,审核人进行全面审核,审核签字后方可转交质保部部长。

4审核要求:4.1在审核的各项中,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不能放行该产品,并与生产部门协同调查原因,无潜在质量隐患时方可放行;如有隐患应对各种隐患因素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执行。

4.2对质量隐患查找不出原因的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5产品最终放行审核5.1产品最终放行审核由总经理授权的质保部部长审核批准,经对该产品全面审核后符合规定要求时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填写产品放行意见并签名。

5.2成品放行审核单一式两份,一份质保部存档,一份交库管员作为成品发货放行依据。

5.3若产品最终放行审核人外出或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审核职责时,由质保部部长以书面形式授权有相当资历的质量审核人员临时承担职责,符合规定要求时在产品放行审核单上签名并签发。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产品的放行制度,保证产品的质量。

以明确对所有上市销售的产品在放行前,进行必须的审核和评价,确保每批产品及其生产符合注册批准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的产品。

3职责3.1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部负责人负责审核批生产记录;3.2QC技术员、工程师、QC主管负责批检验记录的审核;3.3QA主管负责确认生产过程的GMP符合性并对批生产、批包装、批检验记录进行全面审核;3.4受权人负责放行的批准。

4内容4.1批生产及包装记录的审核内容:4.1.1生产是严格按照生产指令及生产工艺规程来实施的,每个生产步骤都已完成并记录在案;4.1.2所有在线控制、检查的记录齐全;4.1.3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控制记录齐全,包括:生产环境的洁净级别、压差、温湿度、微生物测试及其他环境监测结果;4.1.4所有相关设备及组分的准备工作情况符合要求,包括:清洁记录、灭菌记录、滤器的完整性记录及校验情况等;4.1.5所有物料是在有效期内投入使用的;4.1.6产品的灭菌曲线及冻干曲线记录齐全;4.1.7计算过程及结果正确,包括是否遵守进位规则;4.1.8取样应按时完成,记录完整;4.1.9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调查及其处理和变更控制管理手续齐全,记录完整;4.1.10在线清场记录填写完整、正确;4.1.11中间产品按规定条件贮存,如未按规定条件贮存记录其时间;4.1.12包装线的清洁与清场记录填写完整、正确;4.1.13最终产品的数量,包括收率、物料平衡及可接受标准以及标签等包装材料的物料平衡记录符合规定。

4.1.14如有偏差,已按《偏差处理管理规程》进行,调查及其处理手续齐全,完整并经批准。

4.2批检验记录的审核内容:4.2.1取样操作符合规定,取样记录完整准确,样品按规定贮存条件存放,请验单完备;4.2.2检验是严格依照经过验证的分析方法的规定进行的;4.2.3中间产品、成品所有的检验均完成,检验记录内容完整,检验结果已复核,检验报告单打印内容及签章完整,内容和结论准确,记录内容和报告单内容相一致;4.2.4记录中计算过程经复核无误,复核人签字齐全。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完整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完整

目的:建立成品出厂前的放行管理规程,以确保产品质量。

范围:公司成品出厂前放行审核的管理。

责任者:质量受权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1每批成品放行前,各相关负责人应承担审核的职责,以确保产品质量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2计划物控部负责人的审核内容应包括:2.1 供应商采购的物料是否是经批准的供应商;供应商是否提供检验报告书。

2.2 物料的接受物料接受是否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进行核对;物料接受后是否按sop进行管理与请验。

2.3 物料的贮存物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物料的状态是否与检验报告单的结论一致。

2.4 物料的发放物料是否处于合格状态并处于放行状态;物料是否处于效期内; 物料发放是否按照“先进先出”或“近效期先出”原则执行;物料发放是否与领料单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2.5 物料发放后是否做好物卡记录并检查物卡品名、规格、数量等一致;是否做好物料的封存保管工作。

2.6 计划物控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生产管理部经理。

3生产管理部经理的审核内容应包括:3.1生产物料所用物料有无合格检验报告单,物料领用数量与领料单相符;配方与工艺规程是否相符,称量准确并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投料量符合现行工艺规程, 投料次序正确,工艺参数控制规范。

3.2 批生产记录有批生产指令、记录及时、内容齐全、书写规范、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要求,生产与设备状态、清场合格证等均符合要求;中间产品得到控制并有合格检验报告单。

3.3 批包装记录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打印批号及有效期正确;具有批包装指令,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3.4 物料平衡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规定。

3.5 偏差与变更处理生产偏差、变更是否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3.6 生产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QC 主管。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1目的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范围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责任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 内容物料的放行: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检验合格后,由质监科科长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

无合格报告单的物料一律不准投入生产。

质监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需料领料单上签字放行。

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第2页/共2页由质监员仔细核查中间产品的标识、中间产品合格报告单等,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操作。

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注射剂生产、连续生产,中间产品放行由质监员、总质监完成。

质监员、总质监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等,在生产记录的放行栏签字放行。

待包装产品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成品的放行: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监科科长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

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由质监科长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检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

只有收到成品放行单后,成品才可出库销售。

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成品放行审核管理规程

成品放行审核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成品放行审核规程,确保产品质量。

2.范围:适用于物料、半成品、成品放行审核。

3.职责:品保部负责批生产、检验、监控记录和报告的审核,签发产品处理意见。

4.内容:4.1审核程序:4.1.1每批产品放行前,生产部对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记录表,签署审核结论,然后将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交品保部;4.1.2品保部要收集评价一切与该批成品相关信息,对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进行全面的质量审核,品保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作出该批产品是否同意放行的结论,填写《成品审核放行单》,然后将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及《成品审核放行单》一起,交管理者代表批准;4.1.3管理者代表在《成品审核放行单》上签署同意放行的审核结论后,方可对此批产品放行,否则不准放行。

4.2审核内容包括:4.2.1与物料和生产有关的记录和报告4.2.1.1起始物料有合格报告书;4.2.1.2生产过程符合《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要求,符合生产工艺要求,操作执行标准的操作程序;4.2.1.3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填写正确、完整无误,各项均符合规定要求;4.2.1.4物料平衡符合要求;4.2.1.5如发生偏差,执行偏差处理程序,处理措施正确、无误。

手续齐全,符合要求;4.2.2与检验和监控有关的记录和报告;4.2.2.1现场监测记录完整,准确无误,与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各项一致无误。

4.2.2.2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完整、准确无误。

4.2.3半成品检验合格单完整准确无误。

4.2.4物料平衡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产生偏差的部分严格执行偏差处理程序,处理措施正确无误,确认可以保证产品质量。

4.2.5产品取样执行批准的抽样规程,抽样符合要求。

4.2.6产品检验执行批准的检验操作规程,检验记录完整准确,复核人复核无误。

4.2.7内外包装与实物相符。

4.3其他4.3.1品保部授权审核人审核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无误后,连同产品检验报告书一并交品保部经理。

产品(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产品(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规程规定了产品(成品)审核放行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1.2本规程适用于产品(成品)放行审核的管理。

2.职责:2.1质量受权人、转受人及其质保部QA(放行审核人)对本标准的执行负责。

2.2产品(成品)仓管人员对本标准的执行负责。

2.3质量受权人负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与监督管理。

3.管理内容与要求:3.1管理的基本要求:3.1.1质量管理部门应有产品(成品)放行的决定权。

3.1.2药品放行前应由质量管理部门对有关记录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应包括:配料、称重过程中的复核情况;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清场记录;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偏差处理;成品检验结果等。

符合要求并有审核人员签字后方可放行。

3.1.3负责审核工作的人员应熟悉GMP,并具有一定的药学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1.4产品(成品)必须检验合格,经质量保证部人员审核,放行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3.1.5成品在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前应当待验贮存。

3.1.6成品的贮存条件应当符合药品注册批准的要求。

3.2放行决定权3.2.1成品由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

3.2.2产品放行文件审核:3.2.2.1应有严格的质量评价程序:批生产记录须经过车间工艺员和技术主任(生产工艺工程师)的审核;中间控制记录、质量批检验记录须经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审核。

在此基础之上,QA质量评价员、QA 负责人对批检验记录和批生产记录进行双重审核。

3.2.2.2如出现无菌性偏差,应由包括微生物检测人员在内的进行偏差调查,撰写偏差调查报告。

质量管理部经理根据调查报告的意见决定产品是否放行,且在无菌产品放行资料中,应对环境监控报告进行回顾。

3.2.3产品放行文件审核流程:3.3成品放行程序及要求3.3.1生产车间完成生产后,及时整理批生产记录,由车间QA审核填写批生产记录审核表并签字,车间主任审核签字,交质保部QA(放行审核人)审核,质量保证部经理审核签字。

3.3.2质量控制室完成成品检验后,由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对成品批检验记录审核,填写批检验记录审核表并签字,交质保部QA(放行审核人)进行审核签字,并由质量保证部经理审核签字。

GMP体系文件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GMP体系文件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目的:建立成品检验放行的标准工作程序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适用范围:所有成品责任人:生产制造部、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审核员内容:1 由生产制造部负责批生产记录的初审2 由质量管理部负责批检验记录的审核3 由质量管理部负责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的终审4 成品须制订“放行审核记录”经批准后执行。

5 成品须严格按“放行审核记录”进行审核,审核项目完整、无误。

6 审核标准6.1 生产制造部按照标准规定对收集齐全的批生产记录以下内容进行审核:6.1.1 生产指令及主配方:6.1.1.1 起始物料是否有合格证,物料领用数量是否符合生产指令要求6.1.1.2 生产配方是否与工艺规程相符6.1.2 生产用物料:6.1.2.1 生产所使用的物料有合格证6.1.2.2 投料数量与配料单要求一致,投料次序正确,工艺参数正常6.1.3 批生产记录:6.1.3.1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6.1.3.2 生产符合工艺要求,生产状态、清场合格证等均符合要求6.1.3.3 中间产品有检验报告或QA确认,结果符合内控标准6.1.3.4 所用标签、中袋均正确,喷、拓印批号及有效期至正确6.1.4 物料平衡6.1.4.1 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6.1.4.2 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规定6.2 批检验记录的审核批检验记录由质量管理部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内容包括:6.2.1 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取样日期、报告日期、检验依据、检验项目、结论、检验人、复核人。

6.2.2 检验记录上的数据是否有随意擦抹涂改现象。

6.2.3 公式、计算是否准确,平行两份的实验结果偏差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6.2.4 上述内容审核无误后,出具检验报告书,审核检验报告书上的内容与检验记录是否一致,无误后,签字。

6.2.5 交质量管理部主任对批检验记录进行再审核。

6.3 质量审核放行质量管理部按照标准规定对收集齐全的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以下内容进行审核:6.3.1 批生产记录审核6.3.1.1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6.3.1.2 生产符合工艺要求,生产状态、清场合格证等均符合要求6.3.1.3 中间产品有检验报告或QA确认,结果符合内控标准6.3.1.4 所用标签、中袋均正确,喷、拓印批号及有效期至正确6.3.2 物料平衡6.3.2.1 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6.3.2.2 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规定6.3.3 偏差处理6.3.3.1 生产偏差是否执行偏差处理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6.3.3.2 检验偏差是否执行OOS调查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6.3.4 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审核6.3.4.1 检验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检验人、复核人签名6.3.4.2 检验报告书项目及结果应符合内控标准6.3.4.3 检验报告书有批准人签字并盖有“车间检验专用”章或“检验报告专用章”批生产记录审核;7 放行批准程序7.1 批生产记录由生产制造部审核员审核无误后,在“成品放行审核记录”上签名,同批生产记录交质量管理部7.2 批检验记录由质量管理部审核无误后,保存7.3 经生产制造部审核后的批生产记录及经质量管理部审核后的批检验记录,由质量管理部审核员审核无误后,在“成品放行审核记录”上签名,连同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交质量管理部负责人7.4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对“成品放行审核记录”上的所有项目,进一步审核无误,符合规定标准后,签字准予放行7.5 凡上述各项有误者不准予放行。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及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责任:质量部、生产部、质监科、生产车间、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内容:1制订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的依据1.1物料的质量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国标、企标及相关的标准制订,具体见《原辅料质量标准》、《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1.2中间产品的质量标准依据企业标准的内容制订公司的内控质量标准,具体件《各产品的内控质量标准》。

1.3产品的质量标准是依据保健食品批件的技术要求制订的各产品的企业标准,具体内容见《产品质量标准》。

2物料的放行:2.1每批物料放行前,质量部对物料厂家资质、生产商的检验报告、产品包装、取样、物料进厂检验记录、报告单等审核无误后签名放行,否则不准放行。

2.2物料放行前由质量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2.2.1供货单位是否为“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厂家。

2.2.2 是否有生产商的检验报告,内、外包装是否完整、严密、洁净。

2.2.3 执行批准的取样规程、取样证填写正确完整。

4.2.2.4 是否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是否按检验操作规程检验,检验记录、报告单填写真实、正确、完整。

2. 3 质量部审核人员审核完成后,填写物料放行审核记录连同相关记录一并交质量受权人审核。

2.4 质量受权人对物料放行单与物料检验报告单进一步审核无误后签名放行。

2.5 QA将物料审核放行单及检验报告单、合格证一同交仓库保管员。

3中间产品的放行3. 1 中间产品由质量部取样员取样,取样后交质检科QC检验。

中间产品放行前,QA审核该工序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经审核无误后发检验报告单及合格证放行,否则不准流入下道工序。

3.2中间产品由QA审核,内容包括:3.2.1 生产过程是否符合GMP要求、符合工艺要求3.2.2 操作是否执行操作规程3.2.3 配料、称量过程是否经复核人复核3.2.4 物料平衡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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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建立成品出厂前的放行管理规程,以确保产品质量。

范围:
公司成品出厂前放行审核的管理.
责任者:
质量受权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
1 每批成品放行前,各相关负责人应承担审核的职责,以确保产品质量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2 计划物控部负责人的审核内容应包括:
2.1 供应商采购的物料是否是经批准的供应商;供应商是否提供检验报告书。

2。

2 物料的接受物料接受是否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进行核对;物料接受后是否按sop进行管理与请验.
2。

3 物料的贮存物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物料的状态是否与检验报告单的结论一致。

2.4 物料的发放物料是否处于合格状态并处于放行状态;物料是否处于效期内;物料发放是否按照“先进先出”或“近效期先出”原则执行;物料发放是否与领料单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2。

5 物料发放后是否做好物卡记录并检查物卡品名、规格、数量等一致;是否做好物料的封存保管工作.
2。

6 计划物控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生产管理部经理。

3 生产管理部经理的审核内容应包括:
3。

1 生产物料所用物料有无合格检验报告单,物料领用数量与领料单相符;配方与工艺规程是否相符,称量准确并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投料量符合现行工艺规程,投料次序正确,工艺参数控制规范。

3。

2 批生产记录有批生产指令、记录及时、内容齐全、书写规范、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要求,生产与设备状态、清场合格证等均符合要求;中间产品得到控制并有合格检验报告单。

3.3 批包装记录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打印批号及有效期正确;具有批包装指令,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3.4 物料平衡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规定。

3。

5 偏差与变更处理生产偏差、变更是否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3。

6 生产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QC主管。

4 QC主管审核内容应包括:
4。

1 检验过程检验仪器是否经校验,是否在效期内;玻璃计量器具是否经校验,是否在效期内;试液、滴定液、标准品是否在效期内,是否有记录;检验方法是否经验证。

4。

2 批检验记录记录填写是否规范;数据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复核人并签字;检验原始数据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程.
4.3 纯化水纯化水取样是否符合要求;纯化水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4.4 微生物检测微生物检测是否按照sop进行;成品的微生物限度是否合格.
4.5 检验偏差生产过程监控的记录齐全,有监控人签名;监控项目齐全,结果符合规定;取样物料、取样数量正确.
4.6 QC主管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品放
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和批检验记录交与QA主管。

5 QA主管审核内容应包括:
5。

1 批生产记录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有清场记录、清场合格证;中间产品按规定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

5。

2 批包装记录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清场记录、清场合格证;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批号打印及有效期正确.
5.3 环境与人员监测生产环境监测符合规定;人员卫生符合规定。

5。

4 取样取样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取样操作规程。

5.5 监控记录及取样记录审核生产过程监控的记录齐全,有监控人签名;监控项目齐全,结果符合规定;取样物料、取样数量正确。

5.6 偏差与变更处理是否有生产偏差、变更及检验偏差、变更等;偏差或变更是否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5。

7 批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单审核原辅料、包材的检验报告单项目、结果是否符合内控标准;成品检验报告单是否规范;本批成品检验是否合格.
5.8 QA主管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和批检验记录交与质量管理部经理。

6 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内容应包括:
6.1主要生产工艺和检验方法已经过验证;
6.2 已完成所有必需的检查、检验;
6。

3 生产、检验部门相关主管人员已签名确认,对批记录进行过审核;
6.4 生产所用物料,如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及工艺用水投入使用之前经质量检测和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并且在规定的有效期之内使用;
6.5 各工序原始记录、称量均经过第二人复核;
6。

6 所有工艺参数都没有超出工艺规程规定的参数要求的限度范围;
6.7 物料平衡及产率在可接受范围内;
6。

8 环境、人员监测符合规定的标准;
6。

9 产品已经出具合格的成品检验报告单;
6。

10 对偏差、变更是否执行相应的规程处理,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6.11 检验偏差是否执行OOS调查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6.12 质量管理部经理审核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检验记录无误后,填写成品
放行审核单连同成品检验报告书一并交质量受权人.
7 质量受权人对成品放行审核单与成品检验报告书进一步审核无误签名,方能放
行,同时将成品放行审核交至QA主管。

8 QA主管将成品放行审核单交至QA检查员,QA检查员根据成品放行审核单发放同
意放行牌;同时将成品放行审核单归入该批产品批档案。

9 上述各项有误时,不准放行.
附:成品放行审核单(F-QA—416—01—00)
同意放行牌(F-QA-416-02—00)
F—QA-416—01-00
成品审核放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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