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

合集下载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若干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大学阶段的综合训练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适应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做出如下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一)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一般由第八学期开始,提倡和鼓励第七学期开始。

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确定指导教师、选题、开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答辩及归档等各个环节。

第八学期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单位,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应于第八学期第三周前下达于学生;开题工作应于任务书下达后的第六周进行。

学校组织中期检查一般在第十一周左右进行,各院系应组织不少于两次检查。

第七学期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单位,应在开题前一周上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以便于督导办安排各阶段的检查工作。

答辩工作应于第八学期的第十八周进行,结题验收工作应于答辩前一周完成,归档工作应于答辩后二周内完成。

上述各项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院(系)和教研室分级完成。

对不设教研室的院(系),教研室的职责由院(系)或相应的基层教学组织承担(下同)。

(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由助教任导师时,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共同指导。

需要在工厂或校外其它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协助指导。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量不宜超过6人。

(四)教务处的职责1.统一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过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对其进行宏观指导;2.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场地、设备、经费等方面的保证;(五)院(系)的职责1.贯彻执行学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结合本院(系)的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实施细则;2.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指导各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包括要做好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环节的检查;3.为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供适当的资料、实验条件、调研途径等;4.审批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5.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及时将总结报告上报教务处。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校教〔2017〕5号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训练,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实现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

现将修订后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华东理工大学2017年1月18日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的若干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本学科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训练,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标与要求各院(系)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学校规定,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院(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培养的具体目标,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并建立行之有效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各院(系)制定的《管理办法》应及时告知本院(系)所有师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选题与指导教师选派做好选题与指导教师选派工作是顺利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提。

各院(系)要结合以下几点原则,制定适合本院(系)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

1.选题难易度及工作量,一般应控制在学生经过努力可以如期完成的程度。

各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2周,有条件的专业可以安排更多时间。

—2 —2.选题应符合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必须同本专业、学科紧密相关,鼓励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交叉融合。

选题要贴近社会生产生活实际,并具有一定学术性,体现教学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

综述类课题不宜作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课题。

3.为保证工科专业学生同时得到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两方面的基本训练,工科专业的毕业环节实行“套餐”制。

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XX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教学环节,做好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保证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集中在最后一学年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分为选题、开题报告、研究与撰写、评阅及答辩四个阶段,其工作程序和时间要求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学校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小组成员由分管教学的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等构成。

具体职责包括: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审查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老师、评阅人资格,组织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时研究和处理毕业论文(设计)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定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名单,审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第四条教务处作为学院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审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推荐指导教师、中期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审查、组织评阅,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协调有关部门,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第三章指导教师的要求第五条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学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由助教任指导教师时,应有副教授以上的教师参与指导。

第六条指导教师的确定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

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宜随意更换。

第七条为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提倡建立以经验丰富的教师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对学生进行指导,指导人数可适当调整。

第八条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指导教师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全面负责。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完成教学计划、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对学生应用知识、获取知识和专业能力的综合训练,也是对教学质量的重要检验。

为使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专科学生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1.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主要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文献检索能力、实验测试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能力、文字表达和语言交流能力。

2通过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使学生在知识、能力和素质方面得到综合训练和提高。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1.教务处职责教务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宏观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1.1 落实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和精神,制定本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制度及规定;1.2 协调院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保障;1.3 组织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随机抽查、评估;1.4 抽查、审核毕业设计(论文)成绩;1.5 组织专家对有异议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复评。

2各系职责负责本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成立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等成员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2.1 落实学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和部署,根据专业培养计划要求制定本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质量标准和具体措施;2.2 审核本系各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资格和指导学生人数;2.3 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教师、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2.4 定期检查本系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2.5 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本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审核本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会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有异议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复评;2.6 负责本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及其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同时,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也是衡量高等学校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搞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制定切实有效措施。

为此特制定本规定,各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1. 意义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培养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

按照培养计划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搞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保证我校学士学位的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各院(系)务必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出人才、出成果,争取优良成绩。

2. 目的毕业设计(论文)应以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开发创造能力为主,兼顾所学知识的巩固、应用和扩大专业知识为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内容一般应包括工作计划和组织、检索与阅读中外文献资料、调查研究、方案比较选择、设计与计算、综合分析、计算机绘图、实验研究、方案模拟抽象、数据处理、程序开发、总结提高、撰写报告等。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不同或课题要求不同,可有所侧重。

学生能力的培养与理论教学一样应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不要一刀切。

在保证基本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做毕业论文或理论专著的评释,使学生受到初步的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可以做毕业设计或专题试验,让学生获得解决某个工程的锻炼;也可以做一些模拟性的工程设计、试验研究课题,让学生获得一定的独立工作的初步练习。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和平时科研训练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系统、综合的研究与训练活动,是本科学习阶段的最后总结和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全面检验。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院(部)、系(教研室)为主体,实行教务处、院(部)、系(教研室)三级管理,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管理、指导与统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体进度,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以及指导学生的名单,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统筹工作进度,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院(部)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质量监控。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与工作要求,结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拟题、审题工作,负责指导教师的筛选审查,进行师生动员,组织学生选题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初期、中期、末期工作抽查,开展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汇总与统计,撰写工作总结,进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指导教师考核,初审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海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海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海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进行文献综述、科学研究或工程设计等方面基本训练的重要环节,是综合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是检验我校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手段,在培养大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规范教学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相关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标要求(1)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工作作风,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掌握科学的方法论。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基本技能以发现、分析、解决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问题,以及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训练与提高学生查阅文献资料,运用各种工具书搜集、整理、分析与综合各类材料的能力;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根据研究课题进行科学实验和工程(工艺)设计的能力。

(4)培养学生良好的协作精神,提高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与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

(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管理,负责有关规定的制定和完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教学管理人员对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各学院必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有关专家、指导教师和教学秘书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各学院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

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的职责为:1、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学院各专业的特点,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结合点。

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为此特制定本规定,各学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予以执行。

一、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实践的基本训练(包括调查研究、检索和阅读中外文献资料、综合分析、设计和计算、试验研究、模拟抽象、数据处理、计算机应用、绘图、拟定技术文件、口头表达等方面),旨在提高学生独立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发创造能力。

各学院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学校规定,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建立有效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各学院制定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应告知本学院所有师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选题原则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

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教学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1. 课题的选择应体现中、小型为主的原则,即设计(论文)的分量、难度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基本能完成全部内容。

2. 课题的选择要贴近社会生产生活实际,并有一定学术性。

3. 确保每个学生一个题目。

如果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科研项目,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要求。

历届题目不宜雷同。

4. 综述类课题不宜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5. 鼓励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和交叉,鼓励基础课教师共同参与指导或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三、教学管理1. 各专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12周,有条件的专业可以再增加。

鼓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覆盖一个学年。

2. 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以学院为主,由主管教学的院长全面负责。

同济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同济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同济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同教[2007]20号)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和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一次较为系统的训练,应注重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1.调查研究、查阅和应用中外文献及采撷网络信息的能力;2.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试验方案的能力;3.设计、计算及制图的能力;4.实验研究及数据处理的能力;5.综合分析、凝练创新、编制设计说明书或撰写论文、调研报告的能力;6.外语、计算机应用的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选题恰当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指导教师在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

2.课题的选择应体现教学与生产、科研、文化和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即选题在符合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现代文化、经济建设的任务进行,以利于增强学生面对实际的意识,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3.课题的选择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的特长或潜能有更好的发挥,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4.选题的范围和深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并尽可能多地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

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视野,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

5.毕业设计(论文)按不同学科类型分别有所侧重:(1)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结合工程实践性课题的比例应不低于70%,首先应保证基本工程训练,在此基础上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专题研究;(2)理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要结合当前的科技发展,让学生走向学科前沿,论文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3)经管、人文、法学、外语、艺术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要有新颖性,要结合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的现实问题、让学生接触社会,论文要有一定的新意或创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八、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若干规定一、总则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本科人才培养中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也是学生学习、研究与实践的全面总结,是本科生取得毕业资格和获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本科毕业生必须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选题、撰写、定稿和答辩等环节。

各环节的工作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上一个环节的工作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尽量结合我国社会发展、经济和文化建设、生产和科学研究的实际,应符合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

课题涉及的知识范围和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注重解决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尽量避免宏观选题。

要有利于培养学生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并根据专业要求有所侧重:(1)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能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对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

(2)应用文献资料的能力:能独立检索文献资料,并恰当运用。

(3)外语应用能力: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能够正确运用外文资料。

(4)设计能力:能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要求提出研究方案,选择合适的研究方法和手段。

(5)实验、计算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进行分析、设计和计算。

(6)创新能力:能提出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创新意识,能够对前人的工作有改进或突破。

(7)写作能力:能独立撰写学术论文,要求论文结构完整,用语准确规范,语言表述清晰流畅,参考文献引用、注释正确,设计图纸的绘制、论文中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参考文献著录方式等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及科研论文的惯例。

3、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工作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

提倡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学生可以教师课题的子课题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也可以自己提出研究课题,最后由学生与指导老师协商确定正式题目,选题一旦确定,一般不得中途更换。

选题的基本原则为一人一题。

选题应注意年度间题目的更新与题目类型的多样化。

4、学生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在论文题目所涉及的领域内查阅资料,了解研究动态,设计合理的研究方案,认真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并经指导教师和专业负责人审定。

指导教师和专业负责人应在选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并签名。

选题经审定后,进入论文设计、写作或实验研究阶段。

5、指导教师要根据课题内容、难度等制定科学合理的指导计划,对学生各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说明、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学校要求检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认真作好答疑和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时、保质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并及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表》。

《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表》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期间由指导教师保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与学生论文(设计)装订在一起,由学院集中存档。

6、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和选题登记表中拟定的方案,达到预期目标,并按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要求,完成论文(设计)的初稿撰写工作,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一步修改定稿。

毕业论文(设计)的体例必须符合学术论文的要求,结构完整。

毕业论文(设计)的篇幅,论文类一般应不少于8000字、设计类一般应不少于4000字,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由学院酌情确定论文字数。

7、初稿完成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

学生在答辩前10天,将论文(设计)交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首先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中指导教师评定部分,给出恰当的成绩(百分制)和评语。

答辩前一周,指导教师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交专业负责人。

8、本科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后都必须答辩。

各专业要在学院的统一部署下,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按专业成立若干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

答辩小组一般至少由3名教师组成,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教授或副教授参加并主持答辩小组的工作,指导教师不能参与本人指导的学生的论文(设计)答辩。

答辩小组成立后,专业负责人将学生论文(设计)及《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交各答辩小组组长,答辩前应向学生公布答辩分组情况。

9、各答辩小组首先组织教师对学生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再结合学生的答辩情况,经答辩小组充分讨论后,给出答辩小组的评分(百分制)。

评分情况须记录在《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及答辩评分表》中。

答辩记录中要记录所提问题和回答的主要内容,如实填写答辩日期及地点。

答辩小组评定成绩不及格者,最终成绩记不及格,学生可在一个月内向所在学院申请补答辩,补答辩以一次为限,成绩以“及格”、“不及格”两级记分。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者,须事先申请缓答辩,经教学院长批准后可以参加缓答辩,缓答辩可与补答辩同时进行,成绩按正常评定;未经教学院长批准不参加答辩者,也可以参加补答辩,成绩按“及格”、“不及格”两级评定。

如缓答辩或补答辩未通过者,必须在有效学习年限内申请缴费重做。

10、答辩结束后,各答辩小组将《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中答辩小组评定部分(论文(设计)评审意见和答辩意见)填写完整后,与学生论文(设计)一同交至各专业负责人。

由各专业负责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进行审定,给出学生论文(设计)是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评定成绩是否恰当等意见,并将成绩评定部分填写完整。

专业审定的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计分。

成绩评定结束后,各专业负责人将评定表上交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签署意见。

11、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及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报教务处备案。

12、学院要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包括选题登记表、毕业论文(设计)原件、指导记录表、答辩记录及答辩评分表等材料,保存期限为4年,《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交档案馆保存。

1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14、严禁抄袭、剽窃他人论文(设计)与成果,严禁以任何形式捏造、篡改研究数据和计算结果,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以不及格论处。

三、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初级职称人员不能单独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在外单位结合科研和生产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可聘请相当于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学院必须指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负责联系,明确教学要求和进度,协调有关问题。

每个指导教师单独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

指导教师的职责是:1、帮助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工作。

2、帮助学生分析论文题目,指导学生收集和阅读有关资料,审核学生填写的《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登记表》。

3、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及完成的工作质量,认真做好答疑和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及时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

4、指导学生按照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完成后,指导学生论文修改,直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5、评审所指导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定表》中指导教师评定部分,客观地提出评价意见,恰当地评定成绩。

6、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前准备。

7、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四、答辩小组1、答辩前,负责组织评阅本答辩小组学生论文(设计),并根据评阅得分情况在评定表的答辩小组评审部分中给出论文(设计)评审意见。

2、按照排定日程,负责对本组每位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3、答辩后,经答辩小组充分讨论,给出最终的答辩小组评分(百分制),并在评定表的答辩小组评审部分中根据答辩得分情况给出答辩意见。

答辩小组的总体工作由答辩组长负责。

五、组织与管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学校教务处主管,各学院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具体工作。

1、教务处的主要职责(1)统一组织和管理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2)协助各学院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3)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各阶段的检查;(4)组织抽查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5)组织评选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将其汇编成册;(6)汇总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总结工作,制订改进措施;(7)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面的教学研究、经验交流等。

2、学院的主要职责(1)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制度化管理。

根据本规定,结合学科特点,组织制定本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实施细则;(2)落实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题;(3)检查、督促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协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注意论文(设计)质量;(4)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5)组织评选本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向学校推荐。

对特别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负责推荐发表;(6)解决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向学校提交工作总结等;(7)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档案管理。

六、成绩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和不及格(< 60分)。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包括指导教师评定、答辩小组评定、专业审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4个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评定等级原则上以专业审定意见为准;成绩评定环节如有分歧,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协调解决,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最终评定原则上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为准。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分布情况一般应为正态分布,一个专业中优的比率不超过20%,优良比率总计不超过60%。

毕业论文(设计)的最终成绩评定一般按照以下办法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指导教师评定成绩*50%+答辩小组评定成绩*50%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一般应按照以下标准:答辩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参照以下标准:(一)内容及要求1、封面。

封面上要写明论文题目、学生所在学院、年级专业、学生姓名、学号、指导教师姓名和论文完成日期。

封面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中文题目用小三号黑体字,英文题目用四号Times New Roman,其他用四号宋体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