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_2015(全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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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妊娠期高血压病诊疗指南(2018年ACOG)

16、妊娠期高血压病诊疗指南(2018年ACOG)

六)硫酸镁应用 ISSHP 推荐:
1、子痫前期患者出现严重高血压、蛋白尿、血压升高伴神经症 状或体征时,应给予硫酸镁预防抽搐发生。
2、ISSHP 推荐在中低收入国家,所有子痫前期患者应给予硫 酸镁治疗,但在高收入国家选择性使用硫酸镁更为合理。
尚德 精术
五、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管理
七)胎儿监护 ISSHP 推荐:
在出现严重高血压, 或发生器官损害如急性左心室功能衰竭 时, 需要紧急降压到目标血压范围, 注意降压幅度不能太大 , 以平均动脉压 (MAP) 的10%~25%为宜, 24~48 h达到 稳定。
尚德 精术
五、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管理
四)常用降压药物
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 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中枢性肾上腺素能神经阻滞剂等药物。
尚德 精术 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控制指标
降压阈值和目标值: 1、ISSHP推荐所有HDP患者降压阈值为: 1)诊室血压≥140/90 mmHg或; 2)家庭血压≥135/85 mmHg; 2、血压管理目标值为: 舒张压<85mmHg,收缩压110~140 mmHg。
国际妊娠期高血压研究学会: ISSHP
1、常用口服降压药物: 拉贝洛尔 (I-A); 硝苯地平(I-A) ; 硝苯地平缓释片 (II-B)。
2、静脉用降压药物: 拉贝洛尔 (I-A) 、 酚妥拉明 (II-3B) ;
尚德 精术
五、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管理
3)孕期不宜用药物:
孕期一般不使用利尿剂降压,以防血液浓缩、有效循环血量 减少和高凝倾向(III-B)。
高血压尿蛋白阴性者但以下任一阳性也可以诊断为子痫前期。
高血压
尿蛋白阳性
尿蛋白阴性
既往血压正常、孕20周后两次 24小时尿蛋白≥0.3g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年)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年)

(chronichypertension with superimposed preeclampsia) 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 周后出现尿蛋白≥0.3 g/24 h 或随机尿蛋白≥ (+);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 蛋白定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 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 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2)子痫前期: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 利尿、镇静,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预防和 治疗严重并发症,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 预防并发症。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 注意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兼顾慢性高 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2. 子痫(eclampsia):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
抽搐。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
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 20 周 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 性 高 血 压 并 发 子 痫 前 期
(二)一般治疗
1. 治疗地点: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可居家或住院 治疗;非重度子痫前期孕妇应评估后决定是 否住院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重度子痫 前期及子痫孕妇均应住院监测和治疗。 2. 休息和饮食:应注意休息,以侧卧位为宜; 保证摄入足量的蛋白质和热量;适度限制食 盐摄入。 3. 镇静: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 西泮2.5~5.0 mg。
2. 注意事项:血清镁离子有效治疗浓度为1.8~ 3.0 mmol/L,超过 3.5 mmol/L 即可出现中毒症状。 使用硫酸镁的必备条件:(1)膝腱反射存在; (2)呼吸≥16次/min;(3)尿量≥25 ml/h(即 ≥600 ml/d);(4)备有10%葡萄糖酸钙。镁离 子中毒时停用硫酸镁并缓慢(5~10 min)静脉推 注 10%葡萄糖酸钙10 ml。如孕妇同时合并肾功 能不全、心肌病、重症肌无力等,或体质量较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1 、 平 均 动 脉 压 测 定 : MAP = ( 收 缩 压 + 2× 舒 张 压 ) ÷3 , 当
MAP≥85mmg时表示有发生子痫前期的倾向。当MAP≥140mmg时,易发 生脑血管意外,导致孕妇昏迷或死亡。 血压,若仰卧位舒张压较左侧卧位≥20mmg,提示有发生子痫前期倾向。
2、翻身试验:孕妇左侧卧位测血压直至血压稳定后,翻身仰卧5分钟在测
病因
(1)免疫机制 (2)胎盘浅着床
(3)血管内皮细胞受损: (4) 遗传因素
(5)营养缺乏 (6)胰岛素抵抗
学习内容
高危因素及病因 病理生理变化 临床表现及分类
预防及治疗 护理常规及诊治指南
病理生理变化
全身小血管痉挛为本病的基本病变 全身各器官组织因缺血缺氧而受到损害,严重时脑、心、 肝、肾及胎盘等的病理组织学变化可导致抽搐、昏迷、脑 水肿、脑出血,心肾功能衰竭,肺水肿,肝细胞坏死及被 膜下出血,胎盘绒毛退行性变、出血和梗死,胎盘早剥以 及凝血功能障碍,导致DIC等。
重度子痫前期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收缩压≥160-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24小时尿蛋白>5g 血清肌酐升高 少尿,24小时尿<500ml 肺水肿 微血管病性溶血 血小板减少 肝细胞功能障碍(血清转氨酶-AST 、ALT升高) 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 症状提示显著的末梢器官受累(头痛、视觉障碍、上腹部或右上腹痛)
3)其它: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吗啡,但6小时内分娩结束者禁用。
子痫前期治疗
5)扩容:仅用于严重的低蛋白血症、贫血,可选用人 白蛋白、血浆、全血。 (6)利尿药物:仅用于全身水肿、急性心力衰竭、水 肿、血容量过多且伴有潜在性肺水肿者呋噻米(速 尿)、甘露醇。

妊娠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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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子痫前期
▪ 轻度: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 (或)舒张压≥90mmHg伴蛋白尿≥0.3g/24h 或随机尿蛋白≥(+)。
▪ 重度:血压和尿蛋白持续升高,发生母体终 末器官损害、功能不全和胎儿并发症,近年 来还特别注意起病的孕周。
▪ 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出现不能用其他原因 解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情况,酌 情降压治疗;
▪ 2.子痫前期:镇静、解痉,有指征地降压、利尿, 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
▪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 ▪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注意子
痫前期的发生; ▪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同时兼顾慢性高血压
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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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法
▪ 1.评估与监测 ▪ 2.一般治疗 ▪ 3.降压治疗 ▪ 4.硫酸镁预防子痫 ▪ 5.扩容疗法 ▪ 6.镇静药物应用 ▪ 7.利尿治疗 ▪ 8.促胎肺成熟 ▪ 9.分娩时机与方式 ▪ 10.产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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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治疗
▪ 注意休息,取侧卧位,子痫前期患者住院期间不建 议绝对卧床,保证充足的蛋白质和热量,不建议限 制食盐摄入,保证充足的睡眠(必要时可口服地西 泮)
非重度高血压:
收缩压≥140mmHg和舒张压≥90mmHg的患者可使用降 压药的治疗;
孕妇无并发脏器功能损害:
目标血压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55mmHg,舒张压应控 制在80--105mmHg;
孕妇并发脏器功能损害:
目标血压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mmHg,舒张压应控 制在80--89mmHg;
▪ 尼莫地平(C):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 肼本哒嗪(C):曾广泛应用于妊娠中后期慢性高 血压的治疗,不过现在已被其它副作用更小的药物 所代替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解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概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指在妊娠20周后,孕妇的血压升高,可表现为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蛋白尿或肝酶、血小板等实验室异常指标异常。

其中,高血压疾病主要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蛋白尿和子痫。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标准为:孕妇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至少两次测量间隔应为至少4小时,并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高血压。

此外,孕妇蛋白尿≥0.3 g/24 h也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表现之一。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根据严重程度、孕周、蛋白尿等因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是指血压明显升高,并存在蛋白尿情况,但并未达到子痫的状态。

常规治疗包括卧床休息、限制摄入盐分、口服降压药等方法。

妊娠期蛋白尿妊娠期蛋白尿是指在妊娠期间血压正常,但尿中蛋白异常增多,可能伴随轻度水肿。

一般情况下,需要定期检查孕妇的血压和尿量,以及胎儿的情况。

子痫子痫是妊娠高血压疾病的一种严重类型,通常在妊娠20周之后开始出现。

子痫的典型症状为持续血压升高、蛋白尿以及全身水肿等。

此时需要马上到医院进行治疗,可能需要进行剖腹产等手术。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首先需要进行评估和预防。

孕期的高血压疾病治疗要遵循个体化、分级治疗的原则。

一般来说,早期治疗包括控制血压、纠正贫血、调节营养、保持心理愉悦等方法;孕后期治疗则需要进行严密的监测和控制,必要时通过剖腹产等方式进行手术治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预防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预防需要从孕前开始,包括合理膳食、规律运动、充分休息等。

此外,孕妇应该及时进行产前检查,以便发现任何可能导致高血压疾病的风险因素,提前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治疗。

本文简要介绍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概念、诊断、分类、治疗和预防。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一种严重的孕期疾病,需要妊娠期综合治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一种由多种因素引起的疾病,包括母体基础病理状况和妊娠期环境因素。

病情的缓急不同,可能会出现进展性变化并迅速恶化。

一)妊娠期高血压(XXX)是指在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1 mmHg=0.133 kPa)和/或舒张压≥90mmHg,且在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

重度妊娠期高血压是指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

二)子痫前期-子痫(preeclampsia-eclampsia)是一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子痫前期指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和蛋白尿,或出现高血压伴有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等症状。

子痫是指在子痫前期基础上出现癫痫样发作或昏迷。

子痫前期和子痫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中最常见、最危险的类型。

2诊断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应该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在诊断时,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引起高血压的原因。

对于子痫前期和子痫,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3治疗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目标是保护母亲和胎儿的健康。

治疗方案应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制定。

对于轻度妊娠期高血压,常规措施包括定期随访、控制血压、监测尿蛋白等。

对于重度妊娠期高血压和子痫前期-子痫,应该及时采取药物治疗,如镁剂、降压药等。

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和胎儿的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4预防预防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关键是提高孕妇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

孕妇应该注意饮食、适当运动、保持心理健康等。

对于高危人群,应该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

对于已经患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妇,需要及时采取治疗措施,预防病情恶化,保护母亲和胎儿的健康。

孕妇出现高血压和(或)蛋白尿等症状。

二)体格检查:测量血压、尿检等。

三)实验室检查:检测肝酶、肾功能、血小板计数、LDH等指标。

四)影像学检查:B超检查胎儿生长情况、胎盘位置等。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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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理
•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 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降低母胎围产期 病率和死亡率,改善母婴预后。
• 治疗基本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则:休息、镇静、解痉,有指 征的降压、补充胶体、利尿,密切监测母 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
• 应根据病情轻重分类,进行个体化治疗。
•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 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 (三)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它 原因解释的抽搐。 (四)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20周前收缩 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 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 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五)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 孕妇妊娠前无蛋白尿,妊娠后出现蛋白尿 ≥0.3g/24h;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后尿蛋白 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血小板减少 <100×109/L。
• 2.硝苯地平: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用法:5mg~ 10mg口服,3~4次/天,24h总量不超过60mg。紧急时舌下含服 10mg,起效快,但不推荐常规使用。
• 3.尼莫地平: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可选择性扩张脑 血管。用法:20mg~60mg口服,2~3次/天;静脉滴注: 20mg~40m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ml,每天总量不超过360mg.
• 妊娠期高血压定义:同一手臂至少2次测量的 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血压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mmHg,但低于 140/90mmHg时,不作为诊断依据,但须严密 观察。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小时 或以上复测血压,如2次测量均为收缩压 ≥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诊断为高 血压。对严重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60mmHg 和(或)舒张压≥110mmHg),为观察病情指 导治疗应密切观察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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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一、分类二、诊断三、处理四、预防五、管理附.HELLP综合征的诊断和治疗一、分类(一)妊娠期高血压(二)子痫前期----子痫(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2012版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轻度、重度)子痫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一)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

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2012版妊娠期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1 mm Hg=0.133 kPa)和(或)舒张压≥90 mm Hg。

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

尿蛋白阴性。

产后方可确诊。

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二)子痫前期----子痫1.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且伴有下列任一项:尿蛋白≥0.3 g/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无法进行尿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无蛋白尿但伴有以下任何一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

2012版轻度子痫前期【2015版已去除该项】: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 mm Hg 和(或)舒张压≥90 mm Hg伴尿蛋白≥0.3 g/24 h或随机尿蛋白≥(+)。

重度子痫前期:血压和尿蛋白持续升高,发生母体脏器功能不全或胎儿并发症。

重度子痫前期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1)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2)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3)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4)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水平升高;(5)肾功能受损:尿蛋白>2.0 g/24 h;少尿(24 h尿量<400 ml、或每小时尿量<17 ml)、或血肌酐>106μmol/L;(6)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7)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黄疸或血乳酸脱氢酶(LDH)水平升高);(8)心功能衰竭;(9)肺水肿;(10)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2.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周后出现尿蛋白≥0.3 g/24 h 或随机尿蛋白≥(+);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蛋白定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2012版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20周后出现尿蛋白≥0.3 g/24 h或随机尿蛋白≥(+);或妊娠20周前有蛋白尿,加周后尿蛋白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血小板减少<100×109/L。

二、诊断结合患者病史、高血压、蛋白尿检测及相关辅助检查明确诊断。

(一)病史1. 注意询问患者妊娠前有无高血压、肾病、糖尿病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病史或表现,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

2.了解患者本次妊娠中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

3.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家族史。

解读病史了解各种“病史”非常重要。

患者就医不及时,这就需要通过警觉性去发现这些隐匿疾病的存在。

对于肥胖者注意有无糖脂代谢问题;对于不良妊娠包括流产史、胎死宫内史、早发或重度子痫前期史、不明原因羊水过少史和早产史,以及早孕期胎盘后出血等,注意有无自身免疫性疾病或高凝等血液系统疾病;对于没有进行规律产前检查的孕妇,尽量获得所有的检查记录,从中查找是否存在预警信息,包括体重、水肿、宫高、血压、蛋白尿及血小板等化验指标的动态变化;注意妊娠后的饮食环境等不良状况,从而判断发病诱因和病程时限,酌情扩展相关检查。

(二)高血压的诊断1.血压的测量:测量血压前被测者至少安静休息 5 min。

测量取坐位或卧位。

注意肢体放松,袖带大小合适。

通常测量右上肢血压,袖带应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Ⅱ-2A)。

2.妊娠期高血压定义为同一手臂至少2次测量的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

①密切随访:若血压低于 140/90 mmHg,但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 mmHg时,虽不作为诊断依据却需要密切随访。

②确诊高血压: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 h或以上复测血压,如2次测量均为收缩压≥140 mmHg 和(或)舒张压≥90 mmHg诊断为高血压。

③严重高血压:对严重高血压孕妇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时,间隔数分钟重复测定后即可以诊断。

(三)蛋白尿的检测所有孕妇每次产前检查均应检测尿蛋白或尿常规(Ⅱ-2B)。

尿常规检查应选用中段尿。

可疑子痫前期孕妇应检测24 h尿蛋白定量。

尿蛋白≥0.3 g/24 h 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定义为蛋白尿。

应注意蛋白尿的进展性变化以及排查蛋白尿与孕妇肾脏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关系。

(四)辅助检查1.妊娠期高血压:应注意进行以下常规检查和必要时的复查:(1)血常规;(2)尿常规;(3)肝功能;(4)肾功能;(5)心电图;(6)产科超声检查。

尤其是对于孕20周后才开始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注意了解和排除孕妇基础疾病和慢性高血压,必要时进行血脂、甲状腺功能、凝血功能等的检查。

2. 子痫前期及子痫:视病情发展和诊治需要应酌情增加以下检查项目:(1)眼底检查;(2)血电解质;(3)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肝、肾等脏器及胸腹水情况;(4)动脉血气分析;(5)心脏彩超及心功能测定;(6)超声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指标;(7)头颅CT或MRI检查。

三、处理治疗目的: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的发生,降低母儿病死率,改善妊娠结局。

治疗的基本原则:个体化治疗原则。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2)子痫前期: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利尿、镇静,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预防和治疗严重并发症,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预防并发症。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注意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兼顾慢性高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方法:(一)评估和监测、(二)一般治疗、(三)降压治疗、(四)硫酸镁防治子痫、(五)扩容疗法、(六)镇静药物的应用、(七)利尿剂的应用、(八)纠正低蛋白血症、(九)促胎肺成熟、(十)分娩时机和方式、(十一)子痫的处理、(十二)产后处理(一)评估和监测1. 基本监测:注意头痛、眼花、胸闷、上腹部不适或疼痛及其他消化系统症状,检查血压、体质量、尿量变化和血尿常规,注意胎动、胎心等的监测。

2. 孕妇的特殊检查:包括眼底、凝血功能、重要器官功能、血脂、血尿酸、尿蛋白定量和电解质等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建议检查自身免疫性疾病相关指标。

3. 胎儿的特殊检查:包括胎儿电子监护、超声监测胎儿生长发育、羊水量,如可疑胎儿生长受限,有条件的单位注意检测脐动脉和大脑中动脉血流阻力等。

4. 检查项目和频度:根据病情决定,以便于掌握病情变化。

(二)一般治疗治疗地点: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可居家或住院治疗;非重度子痫前期孕妇应评估后决定是否住院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孕妇均应住院监测和治疗。

2. 休息和饮食:应注意休息,以侧卧位为宜;保证摄入足量的蛋白质和热量;适度限制食盐摄入。

3. 镇静: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西泮2.5~5.0 mg。

(三)降压治疗1.降压治疗的目的是预防心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剥等严重母胎并发症。

降压治疗指征: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的高血压孕妇应进行降压治疗;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的高血压患者也可应用降压药。

2.目标血压孕妇未并发器官功能损伤,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55 mmHg为宜,舒张压应控制在80~105 mmHg;孕妇并发器官功能损伤,则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 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 mmHg。

降压过程力求血压下降平稳,不可波动过大,且血压不可低于130/80 mmHg,以保证子宫-胎盘血流灌注(Ⅲ-B)。

在出现严重高血压,或发生器官损害如急性左心室功能衰竭时,需要紧急降压到目标血压范围,注意降压幅度不能太大,以平均动脉压(MAP)的10%~25%为宜, 24~48 h达到稳定。

3.常用降压药物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及中枢性肾上腺素能神经阻滞剂等药物。

常用口服降压药物有拉贝洛尔(I-A)、硝苯地平(I-A)或硝苯地平缓释片(II-B)等;静脉用降压药物,常用有:拉贝洛尔(I-A)、酚妥拉明 (II-3B) ;孕期一般不使用利尿剂降压,以防血液浓缩、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和高凝倾向(III-B)。

不推荐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I-D)。

硫酸镁不作为降压药使用 (II-2D)。

妊娠中晚期禁止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ACEI)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 (ARB)(II-2E)。

4.常用降压药物用法1)拉贝洛尔:为α、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

用法:口服50~150 mg,3~4次/d。

静脉注射:初始剂量20 mg,10 min后如未有效降压则剂量加倍,最大单次剂量80 mg,直至血压被控制,每日最大总剂量220 mg。

静脉滴注:50~100 m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500 ml,根据血压调整滴速,血压稳定后改口服。

2 )硝苯地平:为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用法:口服5~10 mg,3~4次/d,24 h总量不超过60 mg。

紧急时舌下含服10 mg,起效快,但不推荐常规使用。

缓释片20 mg口服,1~2次/d。

3)尼莫地平:为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可选择性扩张脑血管。

用法:口服20~60 mg,2~3次/d。

静脉滴注: 20~40 m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 ml,每天总量不超过360 mg。

4)尼卡地平:为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用法:口服初始剂量20~40 mg, 3次/d。

静脉滴注:每小时1 mg为起始剂量,根据血压变化每10分钟调整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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