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500张以上床位医院、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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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500张以上床位医院、200张以上床位中医医院、30张以上床位专科医院及省属医疗机构)许可
(参考委医政医管局工作程序,并请以委医政医管局工作程序为准;另外,“30张以上床位专科医院及省属医疗机构”未找到出处,请与委医政医管局核实)
项目编号: 021011
项目设定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实施)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第35号令,1994年8月29日发布,1994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设置审批权限的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3、《陕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1996年9月29日公布并施行)第三条:500张以上床位的医院或200张以上床位的中医医院由地(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省中医管理行政部门审批。

4、《陕西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陕卫医发…2012‟4号,2012年1月4日发布):三级西医专科医疗机构、100张床位以上中医专科医疗机构、戒毒医疗、临床检验、医学美容医院等特殊专科医疗机构由省级卫生、中医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管理。

5、《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2002年6月7日通过,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医疗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项目收费依据:不收费
项目审批总时限:医疗机构设置许可30个工作日(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45个工作日(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

决定送达总时限:10个工作日
项目审批程序:
一、受理
1、条件: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1)设置申请书(设置申请书须经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及建设设计平面图;
(4)用房产权或使用证明;
(5)省级卫生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1)《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3)资信证明;
(4)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5)医疗机构用房平面图;
(6)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或存款复印件);
(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卫技人员名单、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等;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诊疗科目执业人员的执业注册材料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材料一并上交(做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的条件之一);
(8)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9)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医疗机构污水污物处理验收合格证明或医疗废物处理合同书;
(10)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11)单位设置的医疗机构还需提交设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明、事业或企业法人证书;
(12)其他诊疗科目应对照相应《基本标准》另说明相关人员、设施、
场地等配备情况(指国家卫生部有制订基本标准的诊疗科目:如医疗美容科、血液透析室、重症医学科、健康体检项目等)。

2、工作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完备、规范、有效。

3、本岗位的责任人:省卫计委(中医局)医疗机构设置许可管理人员。

4、岗位职责及权限:受理人应当面见申请人,按照上述条件当场查看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对于材料齐全,内容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单,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因材料不齐的,应告知补报,并书面一次性告知补报的全部材料。

5、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二、审核、审批(书面审查、专家论证、实地查验)
1、工作标准:严格按照程序要求执行。

2、岗位职权及权限:经书面审查(审查的标准同上)、专家论证、实地查验、提交委党组审议等,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3、岗位责任人:省卫计委(中医局)医疗机构设置许可管理人员。

4、办理时限:医疗机构设置许可20个工作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35个工作日。

三、送达:
1、工作标准:按照规定及时将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或申请单位)。

2、本岗位责任人:省卫计委(中医局)医疗机构设置许可管理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必须按照规定时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许可送达到申请人(或申请单位)。

4、送达时限:10个工作日
四、归档
1、工作标准:按照档案归档要求收集整理归档。

2、岗位责任人:省卫计委(中医局)医疗机构设置许可管理人员
3、岗位职责及权限:对设置许可审批的全过程形成的审批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归档。

4、办理时限:根据工作制度要求具体确定。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流程图
申请材料不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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