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采购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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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采购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
一、本招标工程范围: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二、招标图纸:详附件
三、工程施工内容:
(1)前期工程(进场、土方施工阶段)
1) 工地围墙(已建)、大门等场地围护及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设置(2地块外部钢围板围护由招标单位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排水沟、洗车池、除尘设施、消防设施、保安岗亭、道闸、人车分流设施、茶水厅、吸烟处、临时卫生间、直饮水设施、垃圾筒、场地硬化或绿化、形象宣传标语标示海报、电子监控等,具体做法详见《深圳安全文明标准化做法节点》、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方案》;
2) 项目办公区、生活区板房搭设及其他所有设置的配置:
项目红线范围内无法满足总包办公区、生活区的设置要求,总包需自行负责租房或租地解决办公区及生活区等临时设施需要(地块二招标方已租赁临时场地约4000m2可以使用,但场地租赁费用需总包单位承担,月租赁费用约为60000元/月,后期在总包结算后扣除该费用)
总包需考虑紧邻本项目(离本项目直线距离1KM以内)给招标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供100平米办公及生活用房,完成招标方及监理办公区及生活区板房搭设、装饰装修(办公家具及空调由招标方自行提供,板房必须采用新型防火板且不得采用使用过的二次周转件,装修标准为首层地面防滑砖、二楼地面防火地毯、天花均为硅钙板、照明采用
三管灯盘、所有水电网络均布线接通到位)以及相关排水排污设施,具体布置方案由招标方确认后实施,使用时间至本项目全部交付小业主,如产生二次搬迁,总包需无条件配合招标单位及监理完成办公及生活区搬迁及重新装修工作;
按深圳相关规定要求,总包工人生活区每个宿舍均须配备空调;
3) 招标方提供施工用电变压器及施工用水接驳点,总包从指定位置接驳,完成自接驳点以下临时用水、用电管线的敷设、水电表安装、管线维护等所有工作,施工用水、电必须满足项目所有分包单位现场施工及招标方办公区域的要求;
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施工总平面布置(包括必要的红线外区域),确定大门、施工道路、临设、材料堆放、塔吊布置等,总包需充分考虑不同施工阶段施工平面布置的变化;
(2)基坑支护及基础施工阶段
1) 完成基坑支护图纸中基坑底标高以下部分土方及支护工作(核心筒部分土方及支护由总包完成),并配合过程中的检测和验收等相关工作(大开挖后标高由土方、基坑及基础施工单位一起与总包进行移交);
2) 基坑支护正式护栏由基坑单位制作及安装,核心筒部分护栏由总包完成;
3) 钢筋调直、凿桩头由总包单位负责;
4) 用塔吊或其它设备配合桩基检测、验收,复核桩头标高及桩位等,完成桩基础移交;
5) 塔吊桩方案由总包提供并经招标方确认后由桩基单位施工;
6) 所有必要的检测、送检、抽检等检测及验收工作,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以及整改要求。
7) 桩基、基坑支护及基坑土石方不在本合同范围内,总承包人进场后需配合基坑支护、桩基报建、检测、验收;并对基坑支护进行有效维护,若出现任何破坏、塌方。
(3)地下室工程
1) 天然基础、筏板及塔楼部分底板的地基处理,筏板区域级配碎石及石粉层回填、压实,底板及地下室周边盲沟设置。
2) 承台砖胎模深化设计和施工(灰砂砖或水泥砖),底板及承台混凝土垫层,砖胎膜内侧不抹灰;
3) 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与结构相关的强弱电、给排水、燃气、消防,电梯等安装专业的预埋预留工程;
4) 配合人防分包单位进行图纸二次深化,配合完成地下室人防工程预留预埋安装工作;
5) 地下室顶板材料运输通道、材料加工厂、设备行走路线等部分回顶;
6) 地下室砌筑深化设计和施工,墙面抹灰、粗装修工程;
7) 地下室楼面混凝土地坪、排水沟及盖板,车库地坪漆由招标方单独分包,总包施工混凝土地坪施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地坪漆分包单位。
8) 地下室侧墙、室底板防水工程(渗透结晶供货及施工)由甲方单
独分包,总包须移交无明显混凝土质量缺陷的合格工作面,包括底板、后浇带、塔吊基础等;地下室侧墙、顶板、后浇带接缝防水由中标单位施工,防水材料甲供,地下室侧墙防水保护聚苯板乙供。
(4)地上主体工程:
1) 放线、支模、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
(1)与主体结构相关的施工措施,包括塔吊、施工电梯、外架、自升式爬架、挑架、防护、支模预埋、泵管和内爬式布料机。
高层必须采用铝模板、自升式爬架、内爬式布料机,结构封顶后即拆除自升式爬架。
2) 与结构相关的强弱电、给排水、燃气、消防、电梯等安装和预埋预留工程;
3) 幕墙、栏杆、门窗由甲分包单位施工;阳台栏板、景观栏板由专业分包供货及安装,幕墙、外立面装饰工程、铝合金门窗、栏杆、入户门、防火门、防火卷帘、由甲分包施工;
4) 幕墙、栏杆的预埋件图纸由招标方分包单位深化,需要预埋要求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幕墙、栏杆预埋件安装(埋件由专业分包供货),防雷接地施工(包括与幕墙、栏杆防雷连接件的焊接和防腐)。
5) 铝合金门窗附框预埋安装(钢附框由专业分包供货),防雷接地施工(包括与门窗防雷连接件的焊接和防腐)。
暗配及构件安装后的堵补和塞缝。
6) 按照施工图或专业分包深化图,配合完成结构预留企口、洞口等,包括入户门、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箱、电梯按钮等;
7) 根据设计进度和施工安排,及时完成塔吊选型、总平面布置、爬架施工方案、施工电梯布置方案、铝模深化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线深化设计,与设计单位、分包单位充分配合完成精细化施工图;
8) 主体各层和屋面预制内墙板、凸窗、叠合板等相关预制装配式构件工程、砌筑工程深化设计和供货施工,砌体墙面抹灰(混凝土墙面须实现免抹灰),包括反坎、接缝砂浆填补、管线开槽和砂浆填补等。
9) 户内铺设木地板区域水泥砂浆地坪,户内其它区域地面、电梯间和走道地面结构清理干净移交装修。
10) 楼梯间地面水泥砂浆找平、踏步成品瓷砖防滑条;
11) 各楼层顶棚不抹灰;
12) 完成阳台、露台、卫生间、厨房地面防水施工,防水材料甲供;(5)安装工程:所有与强弱电、给排水、燃气、消防、人防、暖通等专业相关的预埋预留、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工程,具体如下:1) 电气工程
强弱电:负责管线的深化设计、预留预埋、强电穿线(PVC电线管材及管件、电缆、电线为甲供材)。
高低压配电工程、发电机采购和安装及其噪音废气处理、智能化工程均由甲分包施工;
电气桥架: 除配电房内桥架、消防独立线槽外其余强弱电线槽桥架安装(包括与消防和其它专业共用的线槽以及竖井内强弱电线槽桥架收口)均由总包完成,桥架的盖板必须待其他施工单位(包括招标方指定的其他分包单位)穿线完毕再完成盖板的安装;
室内到室外电缆沟、弱电井管道(至红线外的市政接驳位置)的
管网敷设;室外部份强弱电管网,以及强电井、弱电井施工,并在井底敷设直径100MM的排水管就近接入雨水管网;
电线电缆施工:室外高压至低压配电柜所有电缆均有甲分包施工;动力部分:从低压配电柜出线至第一级控制箱进线及进线头,第一级控制箱出线后(包括该出线头安装)的电缆均由总包施工,如供电终端点位为甲分包其他单位用电设备,中标单位敷设至用电设备,与设备的接驳由中标单位完成;楼层户内配电(从电表箱出线至户内配电箱——户内点位),户内强弱电插座回路根据装修图预留预埋;
电气设备安装:电气配电箱、控制柜的安装(除高低压配电柜、发电机、变压器、中央空调、污水处理、泳池、园建照明等设备的控制箱),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配电柜及控制柜及其下出线由消防单位施工,不在其次招标范围内;
灯具、照明:地下室(包括地下设备机房)照明;地上:公共走道和设备房照明、应急照明、楼梯间照明,疏散指示灯具、管道井道照明均由总包负责安装,每户安装验收用节能照明灯具。
阳台、露台、入户花园灯具、由装修单位安装。
园建环境照明、泛光照明由甲分包施工;
防雷接地:电梯机房、水泵房、风机房、消防控制中心等设备房防雷预埋预留和设备接地;高低压配电房、弱电机房预留接地点;门窗、栏杆、雨棚、幕墙、管道等所有应该接入防雷接地系统的金属构件预埋预留接地点到金属构件施工位置,并负责接地点防雷接驳和焊接、测试。
人防电气工程:配合低压柜出线端(含出线头安装)至人防设备的所有电气工程(包含人防设备的控制系统),并配合人防单位完成人防强电系统调试和验收;
人防弱电工程:配合人防弱电系统管线预埋、线路敷设,人防弱电控制箱安装,并配合人防单位完成人防弱电系统调试和验收。
2) 给排水工程
给水:楼体周边第一个井至楼体内所有水池、雨污水管线及各类给排水设施,水池防水和验收,水泵基础,污水处理、中水利用设施的土建结构,水表安装,户内给水管在混凝土结构上压槽处理、穿梁孔洞预留处理,入户给水管施工至户内厨房混凝土墙体处排水:从楼上排水点至市政接驳口的全部排水工程由总包完成,并通过政府的排水设施验收,取得排水许可证。
其中包含室外雨污水管道及检查井、化粪池、隔油池、雨水口(雨水口除园林单位施工范围外)等管道及构筑物。
室外水电井砌筑完成后,由总包单位采用大于井口尺寸,且厚度不小于150CM的钢筋混凝土板进行临时保护,并负责使用完毕后的破除及清理。
室内排水包括建筑物内排水管网的安装工程,包括排水管网的所有预留预埋材料供应及安装,排水设备、管道及辅材的供应(甲供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除外)和安装、系统的调试、验收及保修等工作;
给排水(PVC排水管材及管件、PP-R给水管材及管件甲供),由总包负责深化设计、安装;
3) 空调:总包负责管道、洞口预埋预留、冷凝水管道施工及深化设
计,空调设备供货安装由专业分包完成;
4) 人防给排水工程:人防排水工程施工(不含人防地漏安装),人防平时给水系统安装(接驳至人防设计战时水箱位置)
5) 泳池、大型水景:土建结构施工及水电管线预留预埋由总包完成,专业设备供货和安装工程由甲分包施工;
6) 所有与招标方单独分包项目的水电、燃气、空调、消防收口及配合等一切必要的工作;
7) 消防、燃气、电梯等甲分包,与结构相关的预埋预留由总包负责,,配合各分包单位的验收工作。
8) 支架:桥架、线槽、给排水管道等机电管线支架均采用成品支架。
9) 总包垂直运输设备须配合屋面大型设备安装。
(6)屋面工程:
1) 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墙面免抹灰;
2) 砌体深化设计和施工,抹灰;
3) 电梯机房内电梯基础、屋面太阳能基础(如果有);
4) 屋面防水工程由总包施工,防水材料甲供;
5) 屋面保温施工由总包完成,聚苯板保温材料甲指乙供;
6) 屋面混凝土地坪面层及装饰面层(以图纸节点做法为准),包括切缝和沥青油膏处理、打胶;
7) 屋面防雷工程,防雷均压环须采用镀锌钢管、刷防腐漆。
(7)成品烟道、止逆阀、屋面防雨排风罩供货及安装(均为甲限乙供)。
(8)地上、地下室变形缝须采用成品铝合金型材制品
(9)屋面、地下室、标准层等公共区域所有的设备基础;
(10)外立面装饰工程(非涂饰工程),由招标单位另行分包。
总包需配合:
1) 外立面爬架层数为5.5层;
2) 外立面防护棚设置。
主体开工前向招标方提供防护棚方案,审批通过后实施,结构阶段每隔15层预埋防护棚支撑。
(11)外墙涂料工程,总包负责施工,范围包括:
1) 屋面女儿墙、屋顶构架、屋顶机房、烟道等;
2) 地上、标准层立面涂料工程,与主体结构施工同时流水作业;
3) 避难层、架空层、底层商业、底层公共区域、标准层机房及管井墙面和天花
4) 地下室车库、设备用房、机房墙面和天花;
5) 户内、阳台、露台、入户花园、大堂、标准层电梯厅和公共走道天花和墙面涂料由招标方单独分包。
6) 外墙一遍面漆后由总包立即撕除铝合金窗保护膜,后续第二遍面漆施工时由总包另行实施成品保护措施。
(12)改造工程,住宅改造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1) 标准层改造:
阳台改房间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拆除,由精装修单位负责;
阳台改房间隔墙铝合金门保护性拆除(循环使用),由铝合金单位负责;
阳台改房间部位地漏及立管拆除,由总包负责;
阳台改房间部位临时栏杆安装及保护性拆除(循环使用),由总包负责;
走廊铝合金窗安装,由铝合金单位负责;收口由总包负责;
后加卫生间高精砌块,抹灰,地面防水,由总包负责。
(13)所有与招标方单独分包项目的土建收口、配合等一切必要的相关工作。
包括入户门、防火门、铝合金门窗、幕墙、预留洞口和管井竖井等所有的洞口周边的封堵及防火处理、管线周边密封及填塞缝、侯梯厅召唤盒及显示器盒等安装孔洞凿打和安装后的填塞缝及粉刷找平、电梯门套及地坎封堵、电梯机房孔洞预留及相关收口工作,施工过程中电梯门洞位置防水反坎的设置。
(14)室外化粪池、隔油池、垃圾房、室外及地下室屋面配套机房等构筑物的结构、防水防腐及装饰装修。
(15)脚手架二次搭设:总包需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因工序安排,改造等因素造成脚手架二次搭设的情况。
相关费用包含于总包配合费,不另外计取。
(16)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文明施工及政府相关政策要求,提前策划和持续实施。
(17)工程验收
按国家、地方规范要求,完成各种材料送检。
完成隐蔽验收、过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整理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最终完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8)每栋楼落架完成后,竣工验收之前,完成外墙淋水试验。
(19)展示区、样板房(实际范围项目确定)
1) 非施工蓝图范围的销售厅、样板房土建施工,水电安装工程。
2) 实体楼部分外立面提前落架。
3) 部分地下室、园建工程提前完成,对应区域结构工程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并提交作业面;。
4) 配合销售展示,另行搭设防护棚、销售通道(正常施工需要的除外),施工场地重新布置。
5) 实际范围由招标方具体确定;
6) 所有必要的检测、送检、抽检等检测及验收工作。
(20)其他图纸或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构成本项目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沟通、公关、验收报批等所有相关工作。
(21)上述工程范围、施工内容所涉及的费用均按投标报价清单。
1. 标准工期:项目在标准工期指导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合理工期,总包须严格执行项目工期要求。
2. 工期要求中已包含国家、深圳市政府规定的节假日,同时已考虑天气等不利因素对本项目工期的影响。
3. 另由于施工许可手续办理时间的原因,可能导致书面资料出现不同开工时间的不作为合同工期的计算依据,不得以此调整合同约定工期
4. 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如下,具体要求详见《总包招标主要节点工期要求》,中标方需按此时间严格落实安全、质量、进度要求:
5. 因项目特殊性,招标完成后可能遇到因甲方运营时间调整、设计图纸调整滞后、政府政策要求等各种不确定因素导致停工的,中标方不得提出工期索赔。
节点1:栋楼地下结构施工至正负零
工期时间要求:
节点确认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变更洽商要求施工完成通过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不低于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报招标方项目经理部审核。
附加条件:
1、地下管线综合设计完成并通过招标方审核;
2、地下预留预埋工程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成。
节点2:地上层结构达到预售高度
工期时间要求:
节点确认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变更洽商要求施工完成通过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不低于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报招标方项目经理部审核。
节点3:展示区、销售中心、样板房等销售配合工作
工期时间要求:
节点确认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变更洽商要求施工完成通过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不低于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报招标方项目经理部审核。
附加条件:
1、销售通道完成;
2、销售防护棚搭设完成。
节点4:结构封顶
工期时间要求:
节点确认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变更洽商要求施工完成通过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不低于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报招标方项目经理部审核。
附加条件:
3、预留预埋工程按图纸和变更洽商全部完成;
4、除设备到场影响的机房外,地下部分的所有机电主要管线安装完成;
5、地下机房内设备基础完成;
6、地下二次结构完成;
7、地下防水完成,红线内土方回填完成。
节点5:外墙装饰及屋面工程
工期时间要求:
节点确认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变更洽商要求施工完成通过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不低于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报招标方项目经理部审核。
附加条件:
1、室内消防梯安装完毕并能提前投入使用;
2、地下室二次装修完成,机房内设备安装完成;
3、主要机电管道及设备施工完毕;
4、外立面灯光预留条件已经完成;
5、屋面工程施工完成;
6、外脚手架拆除。
节点6:机电安装和系统调试
工期时间要求:
节点确认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变更洽商要求施工完成通过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不低于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要求,报招标方项目经理部审核。
附加条件:
1、所有系统管、线、架安装到位;
2、地上和地下所有设备安装到位且已经接入系统;
3、特种设备通过政府行政监督验收。
节点7:竣工备案
工期时间要求:
节点确认要求:按照设计图纸及变更洽商施工完成,通过四方验收并备案成功,报招标方项目经理部审核附加条件:
附加条件:完成电梯验收、配电室验收、生活水系统和水箱验收、燃气验收、柴油发电系统验收、安防系统验收、小市政验收、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节能验收、质量监督站验收、城建档案馆预验收等所有竣工备案前的单项。
节点8:交付小业主
工期时间要求:
节点确认要求:总包协助招标方向客户一次交楼合格。
附加条件:
1、工程资料齐全完整,根据招标方要求及时提交;
2、对招标方物业管理单位进行有计划的系统使用管理培训;
3、对招标方、物业管理单位、小业主提出的合理建议或问题及时整改;
4、组织相关方完成整栋楼座全系统的移交工作,确保交楼顺利。
6. 乙方应在合同总工期内执行及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承包内容及管理配合服务。
乙方的工程节点进度需满足甲方现场要求。
施工过程中,甲方对某些工程节点进度作出具体要求时,乙方须按甲方指令积极配合,确保节点进度达到要求。
1. 基本要求:项目施工全过程安全文明管理常态化,无非意外安全死亡事故。
2. 严格执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3. 根据项目安全管理状态,对总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考核。
4. 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按清单总价计算,若未做到则按《安全文明措施清单和处罚标准》进行索赔。
5. 总包须按要求定期对工地内全部管理、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 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和实施
(1)总包在地下室、主体施工阶段分别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场地布置策划,经项目部审核同意后实施,项目部确认的、实际实施的总平面布置图作为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计算依据。
(2)在主体施工阶段楼体每5层布置一个成品厕所,并布置排污管道,临时排污须经过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3)批量装修阶段,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以装修总包为责任主体,
土建总包须配合和服从装修总包管理。
(4)安全晨会制度:中标单位需遵从招标方晨会制度及安全文明检查要求,晨会由总包组织召开,召开时间为每天早晨5:00—8:00,总包主要管理人员及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具体晨会实施方案由总包制定,报招标方认可后实施;
(5)统一着装制度:总包必须为现场所有人员配统一合格的工作服,佩戴统一合格的安全帽(工作服及安全帽在显著位置标注清楚所属单位及工作职能),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禁止总包人员进入工地,如果总包未按要求配置招标单位有权为总包统一购买衣帽,所需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7. 施工垃圾清理
(1)竣工验收前,总包负责整个项目的垃圾外运工作至红线外合法的垃圾处理站,费用在合同报价中综合考虑,总价包干;竣工验收后,精装修单位负责整个项目的垃圾外运至红线外合法的垃圾处理站。
(2)总包须在各楼栋首层附近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由招标方及项目部及监理确认),各分包自行将作业产生的施工垃圾清理到垃圾收集点,如分包单位不及时对场地内垃圾及时清理,总包需无条件配合招标方对分包单位垃圾进行清理,所造成的费用由招标方项目部确定后在分包单位合同中扣除后交给总包。
(3)为配合招标方组织的飞检、评估、实测实量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总包无条件承担项目红线内(以及必要的红线外)所有安全文明施工清理、整改工作,使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招标方要求。
(4)对于无法认定责任单位的垃圾,由总包进行清理,费用在招标方项目部确认后由场地内各参建单位分摊。
(5)总包未对现场垃圾予以及时清理或对招标方组织的飞检、评估、实测实量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等配合不及时,招标项目部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清理,费用从总包合同中扣除并予以费用20%的罚款。
8. 用水用电管理
(1)总包负责整个项目的用电管理,对用电安全负责。
(2)招标单位在总包进场后,在招标单位指定现场临时用水用电接驳点,将临时水表、临时变压器以及水电缴费账户移交给总包,开始由总包负责水电费缴纳。
具体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注:
1.如总包单位进场后,桩基单位仍在施工过程中,则桩基单位的水电费按表按实计量,由桩基单位向总包交纳此笔费用。
2.套内精装修单位进场后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挂表按实计量,按实向总包交纳此笔费用。
(1)总包须实行三级电箱管理,在各楼层设置二级电箱,并在各楼栋每隔二层设置分配电箱,各分包电箱、接线面板须符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要求,总包负责检查、使用监督。
(2)总包负责施工期间红线内的排水,禁止无组织排水,同时采取相关措施防止红线外的排水进入红线内。
总包负责施工期间临时排水验收的报验及取得临时排水许可证。
1. 基本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