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环评报告 5 环境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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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分析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5.1.1 声环境影响分析
5.1.1.1 噪声源强
根据类比监测资料,各施工设备运行中的噪声强度见表5-1。
表5-1 主要施工机械噪声强度表
5.1.1.2 预测计算
采用点源衰减模式,预测只计算声源至受声点的几何发散衰减,不考虑声屏障、空气吸收等衰减。预测公式如下:
L r=L r0-20lg(r/r0)
式中:L r―距声源r处的A声压级,dB(A);
L r0—距声源r0处的A声压级,dB(A);
R—预测点与声源的距离,m;
r0—监测设备噪声时的距离,m。
预测主要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贡献值,预测结果见表5-2。
表5-2各主要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贡献值
5.1.1.3 影响分析
(1)建筑施工场界达标分析
对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有关规定•,由表5-2可以看出:
土石方施工阶段:施工现场昼间10m处即可达到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夜间100m处可达标。
结构施工阶段:施工现场昼间30m处基本可以达到噪声限值要求,夜间200m 处方能达标。
设备安装阶段,昼间10m处可以达到噪声限值要求,夜间20m处即可达标。
(2)采取的环保措施
为了减轻本工程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可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①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拆除作业中尽量避免使用爆破手段。
②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对场界外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
③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
④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遮挡。
⑤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
⑥做好劳动保护工作,让在噪声源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配戴防护耳塞。
5.1.2 施工期扬尘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物料运输、砂石料装卸、堆存、混凝土搅拌及土方填挖产生的二次扬尘。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废气,均属无组织排放。据对施工现场附近空气质量监测的有关资料,距离污染源110m处总悬浮微粒(TSP)浓度值在0.12~0.79mg/Nm3之间,在小风、静风天气作业时,影响范围小,大风天气作业时,污染范围较大,故当风速大于4级时停止户外施工。
故在施工中遇到干燥、风速较大的天气时,应注意及时对混凝土搅拌站及施工场区和道路定时洒水抑尘。另外,车辆运输弃土、石灰、砂土时,应加盖苫布,防止洒落;开挖的土方应及时清运,减少扬尘的产生。
5.1.3 施工期废水影响分析
施工现场用水主要为施工混凝土搅拌、浇注、养护等用水,用水量约占总用水量的90%以上;此外即为生活用水。施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施工废水主要为工人洗漱水,产生量很少,泼撒地面抑尘,不外排。因此,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5.1.5 施工期固废影响分析
在施工期间,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工程建设时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填埋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5.2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5.2.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养殖场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饲料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猪排泄的粪污和处理粪污装置等以无组织形式散发出的恶臭气体。
5.2.1.1 饲料加工粉尘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因饲料加工机组为封闭的设备,因此饲料加工时产生粉尘不外排,对周围大气环境没有影响。
5.2.1.2 恶臭影响分析
本项目排泄的粪污以及污水处理装置等是恶臭污染源,排放恶臭气体由于是以无组织形式散发的,所以无法具体确定排放量进行污染浓度分布预测。只能通过加强卫生管理,粪污做到日产日处理,可使场界恶臭污染物NH3-N、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l4554-93)中二级限值要求。同时通过场界种植高大乔木,形成一道绿化屏障,对恶臭污染物起到一定的阻隔和吸附作用,可最大限度地将恶臭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5.2.1.3 卫生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由于本项目恶臭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通过设立卫生防护距离可以控制其对周围居住区产生的影响。
5.2.1.3.1 污染源强的确定
该项目产生恶臭气体的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和氨,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4529-93),排放源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污染因子分析,选取NH3、H2S恶臭污染物作为预测评价因子,恶臭污染源强类比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藁城市鑫达乳业有限公司所做的监测资料确定,该养殖场规模为4900头,本养殖场规模为7000头,故类比分析
时考虑一定系数。以此确定本项目猪舍、堆肥场、污水处理系统恶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强见表5-3。
表5-3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源强
5.2.1.3.2 卫生防护距离的划定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为:
()0.5021
0.25c D c m Q BL r L C A
=+ 式中:
C m ——居住区标准浓度限值;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硫化氢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01mg/m 3,氨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20mg/m 3。
L ——工业企业所需卫生防护距离,m ;
r ——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
。根据该生产单元占地面积S(m 2)计算,r=(S/π)0.5;
Q c ——有害气体排放速率,kg/h 。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见表5-4。
表5-4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参数表
根据污染物排放量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计算养殖场硫化氢卫生防护距离为114m ,氨的卫生防护距离为71m ,养殖场卫生防护距离按最大计执行硫化氢卫生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距离取值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 以内时,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