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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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07.01.23
•【字号】深教[2007]28号
•【施行日期】2007.0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
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7年1月23日深教〔2007〕28号)
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中学:
现将《深圳市2007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除引用文件名称外,以下将“综合素质评价”简称为“综评”),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评价结果为学生发展提供信息,为学生毕业提供依据,并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

实施综评,是引导教育教学改革走向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为做好我市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评工作,现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6〕12号)、《关于印发〈2007年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06〕22
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研〔2006〕10号),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市教育局各有关处室、各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综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综评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

一、综评工作组织管理机构
(一)成立深圳市普通高中学生综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综评工作的实施,对学校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咨询,以及市局直属学校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和复议等事宜的处理,针对《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在全市的实施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组织管理,对重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作出决策。

组长:张宝泉
副组长:黄励军唐海海
成员:张光怡杨尊政尚强范坤谢华胡新天
王晓彬江可志刘晓明马广明郑映通臧动(二)市普高学生综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

根据普通高中学生综评内容分为模块修习记录、基本素质评价、实验操作考查、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等四个方面的实际情况,随着综评工作的逐步推进,在深圳市普通高中学生综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负责抓好各方面的评价和管理工作。

1.高考考务小组。

由市招考办牵头组建,负责根据2007年广东省高考要求,确定学生电子档案范本,将综评结果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2.考查考试小组。

由市教研室牵头,市、区教研室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高三年级学生的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考试工作。

3.技术保障小组。

由市电教馆牵头,市电教馆和区教育信息中心(电教站)
有关人员组成。

负责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引进或开发综评工作软件,为普通高中学校实施综评,做好《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和建立学生电子档案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综评工作客观、公平、高效地开展。

4.综合指导小组。

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牵头,基础教育处、德育处和各区教育局教育科、德育科有关人员(德育专干)组成,负责具体抓好综评工作的宣传动员、部署、指导和行政监管工作;具体指导各区教育局、各校做好模块修习记录和基本素质评价工作;受理群众咨询,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5.纪检监察小组。

由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牵头,市、区教育局纪检人员组成。

负责对各区教育局和市局直属普通高中综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受理市局直属普通高中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和复议等事宜。

各工作小组均由牵头单位负责组建,2007年1月31日前,将成员名单报深圳市普通高中学生综评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交至市民中心C2085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三)各区教育局和普通高中学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

各区教育局成立综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必要的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综评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受理所属普高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和复议等事宜,并作出最终裁定。

各区教育局综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员名单,于2007年2月15日前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备案。

各普通高中学校校长是实施学生综评的第一责任人。

学校要按照省综评工作方案的要求成立学校综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严格遵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综评工作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负责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各校综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综评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于2007年2月28日前报主管教育局备案(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报至基础教育处)。

学校还要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由在本班授课不少于一年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本班评价小组。

二、综评工作基本原则和实施要求
我市普通高中学生综评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以全省统一政策为依据,以普通高中学校为主体,分级管理,分项推进,严格把关,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综评工作。

(一)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

普通高中学生综评结果,是高校录取或退档的依据之一,涉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与高等教育相衔接等重大教育改革和社会问题,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2007年又是全省首次开展普高学生综评工作,全市必须严格执行《2007年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所确定的综评工作指导思想、原则、内容、程序和工作要求,任何学校不得违反综评政策,擅自增减评价内容,变更评价程序。

市教育局将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转发给各区教育局、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执行,除本实施方案外,不再另行制定全市统一的综评工作实施细则。

(二)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推进综评工作。

各校必须严格执行以下七个基本工作程序:
1.学习宣传。

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学习综评工作相关政策;
2.事先公示。

公示学校综评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3.修改调整。

根据群众意见,对学校综评工作的实施细则、具体程序、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作必要的修改和调整;
4.实施评价。

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以班级为单位的评价小组实施评价;
5.公示结果。

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和公示评价结果;
6.答疑解惑和处理投诉。

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评价过程中受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为群众答疑解惑,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7.受理复议。

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受理综评复议申请,对综评结果作出裁定。

综评工作主要事项时间安排:
1.2007年1月初,深圳市教育局召开基教处、德育处、教研室、招考办、电教馆等处室和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综评工作。

2.2007年1月下旬,召开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综评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2007年2月高中放寒假前,各区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学校组织教师和高三年级学生、家长学习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就开展综评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原则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宣讲和详细解释,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4.2007年2月高中放寒假前,各普通高中学校完成“事先公示”和“修改调整”等环节的相关工作。

5.2007年深圳“一模”、“二模”之间,学校将考查和考试结果录入电脑,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全市普通高中毕业班学生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由市教研室另行制定和发布实施方案,指导学校实施。

基本原则是全市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组考,学生在本校参加考查和考试。

6.2007年5月学生填写高考志愿之前,普通高中学校在主管教育局的指导下,自行完成模块修习记录和基本素质评价工作,填写《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基本素质评价采取学生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由学生本人描述性记录和具体作品名称呈现,学校高中学生综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的描述或记录予以确认或补充,尤其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

同时提供能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的典型材料。

(三)严格执行监督制度,保障综评工作民主、公正、公平。

各区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制定综评工作监察制度,遵循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综评程序民主,严把监察和复议关。

群众有权就综评工作和综评结果向学校提出咨询、投诉和复议申请。

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学生、家长提出的投诉和复议要求后4天内,应作出回复和处理;群众对学校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再向主管教育局的综评纪检监察小组提出投诉和复议要求。

纪检监察小组应在1周内进行认真调查研究,作出最后裁定,并通知有关学生和家长。

凡发现在综评过程中玩忽职守,违纪谋私,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违反高考招生纪律查处有关学校和个人。

普通高中学校完成学生综评工作的情况,要作为评价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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