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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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4.29
•【字号】曲政办函〔2022〕48号
•【施行日期】2022.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
正文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
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21〕20号)精神,加强对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曲靖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刘本芳副市长
副组长:王得林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春权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员:邓耀禄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陈波市委编办副主任
李学青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虎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武俏市公安局副局长
和建平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祖雄市财政局副局长
雷永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级调研员
荣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余先辉市房地产管理中心主任
孙家奇市国资委副主任
翟开富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董学仕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陈虎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领导和统筹全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及“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治理专项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和工作部署。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