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撤回行政许可
决定书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2024.05.16
•【文号】水许可决〔2024〕42号
•【施行日期】2024.05.1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
正文
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撤回行政许可决定书
水许可决〔2024〕42号宏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17年8月29日准予你单位提出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延续申请。现发生以下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2日,你单位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人员数量不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标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决定对原行政许可作如下变更:
将你单位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变更为乙级资质。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水利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祖硕************
水利部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