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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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公布日期】2009.11.25
•【字号】珠交字[2009]354号
•【施行日期】2009.1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珠海市交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交字〔2009〕354号)
市公路局、斗门交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粤交监〔2009〕1116号)精神和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珠海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珠治工发〔2009〕1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结合珠海交通实际,现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城市的战略目标和“两年突破交通瓶颈,五年基本建成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城市”这一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解决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珠海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项目规划、评审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交通行政行为和交通建设市场行为;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交通建设市场体系;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廉政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干部廉洁。
通过两年左右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促进珠海交通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规范运行,互联互通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完善,交通改革不断深化,交通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我市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控制、廉政目标的实现。
三、专项治理工作重点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
(一)在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如招标人虚假招标;投标人出借资质、围标串标;专家评标不公正。
(二)工程项目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基建手续不完善就擅自开工建设。
(三)设计单位责任心不强,设计文件粗制滥造,导致工程变更较多。
(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低,中标后转包和违法分包。
(五)施工环节中,对物资采购的监管薄弱,资金监管和投资控制存在漏洞。
(六)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薄弱,专业化管理人员缺乏,项目经理、总监、设计代表等重要技术人员不到位,以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七)建设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盲目压缩工期,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质量和安全隐患。
四、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用2年左右时间,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9月-11月)
一是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动。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组织学习中央、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专项治理的有关文件,领导讲话,把握政策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对省交通运输厅《工作方案》和《分工安排》提出的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和时间进度。
各相关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排查阶段(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
一是调查摸底。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自查,摸清存在问题,掌握涉及问题的单位和人员的基本情况。
重点查找在工程招投标、建设程序、工程分包、物资采购、设计变更、计量支付、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质量安全、征地拆迁、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七查七看”:一查工程招投标,看有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投标以权谋私、招标人虚假招标、投标
人围标串标和评标不公正等问题;二查建设程序,看有无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经审批或未办理施工许可随意开工建设等问题;三查工程实施过程,看有无片面追求建设速度,违背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盲目压缩工期,试验检测数据资料不真实、随意变更设计、计量支付、施工监理不严格等问题;四查工程质量安全,看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五查诚信履约,看有无合同履约不到位、偷工减料、转包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六查征地拆迁,看有无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补偿不到位,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等问题;七查资金管理使用,看有无资金管理使用混乱、损失浪费以及非合理原因造成工程建设项目严重超概算、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二是分析查找原因。
针对查找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各种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主要特点和产生的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制定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并切实加以整改落实。
三是开展重点督查。
各单位各部门对重大交通建设项目、重点环节组织督查,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局领导小组根据自查情况,适时选择部分单位,特别是珠海机场高速公路、高栏港高速公路等交通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对需整改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肃自查纪律,对不认真自查的单位要加强督导;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
一是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各相关部门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
要督促指导相关工程企业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
及时处理查找出来的问题隐患。
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巩固自查自纠成果。
二是健全制度。
根据全面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建立健全工程建
设领域急需的有关制度,并认真抓好落实。
要协助做好评标专家管理,落实和完善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要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实现招标投标规则统一。
进一步完善质量与安全管理法规制度。
制定规范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制度。
三是加强监管。
着重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施工许可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着重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等行为。
着重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监管,严格依法征地拆迁,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规范设计变更,科学组织施工,加强资金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着重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施工监理,防止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巩固深化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10月)
一是深化改革。
继续推进与纪检、检察院等部门联系制度、完善综合监管机构、招投标市场平台、制度规章、评标专家管理和行业自律组织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
二是健全诚信体系。
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信息管理办法,实现行业诚信信息共建共享,全面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严格市场准入。
三是规范行政行为。
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利用交通运输部门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
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平台,实行行政审批办理流程网上监督监察。
四是完善法规制度。
巩固并深化专项治理成果,把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使之形成制度,实现法规制度的系统化。
(五)工作总结阶段(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
我市交通行业各有关单位,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
结并报告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向省厅领导小组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市交通运输局专门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潮龙
副组长:刘云、周慧珍、周建军
成员:吴成跃、凌娜、邓振平、李仕荣、黄杰东、曾开、章大平。
局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科,承担日常工作。
各相关单位(部门)需明确1名联络员,以便做好具体工作。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交通网站和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通过互联网、简报、专栏、组织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统筹兼顾,做好结合工作。
各单位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和推进政务公开相结合,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使之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相得益彰。
(四)落实目标责任。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定期研究专项治理工作,及
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案件查办和制度建设,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五)加强调查研究。
各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展情况,指导案件查办和制度建设,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研究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及时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