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载电子海图及AIS设备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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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

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文件海船舶[2010]156号 2010年4月12日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各有关航运公司:为了提高我国国内航行船舶应用先进导航技术的水平,规范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发挥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 设备的航行安全保障作用,我局制定了《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保障《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的实施,我局将通过与设备厂商、船舶用户的三方协议机制,免费提供中国沿海的电子海图和内河水域的电子航行示意图,发布电子海图更新信息。

此外,为确保中文信息的收发,我局将统一发布AIS中文通信及编码规则。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国内航行船舶应用先进导航技术的水平,规范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以下简称“AIS”)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发挥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航行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船载电子海图系统”是可以显示电子海图、具备航线设计、船位监控、航行监控和报警等导航功能的设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籍沿海、内河航行机动船舶。

以下船舶不适用于本规定:(一)渔船;(二)公务舰艇;(三)体育运动船艇;(四)军用船舶。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负责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的统一管理及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管理。

第五条各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船舶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各船检机构负责设备配备及安装情况的检验。

第二章设备标准及型式认可第六条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应符合中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ECS)功能、性能和测试要求(暂行)》中的A级设备要求。

海船电气检验要点

海船电气检验要点

沿海航行船舶检验(电气部分)本文(讲义)阐述了沿海航行船舶(主要为货船)建造检验包括现有船舶的初次检验的重点、要点及应注意的问题,同时列举出了一些检验中常见问题供参考。

一、电缆敷设的检验电缆敷设是建造船舶中比较重要的一环,在电气工程的检验中,电缆敷设的检验也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

其中包括:对电缆合格证书的审核、不同电缆的识别、电缆的紧固、电缆贯通件的密封、电缆的分布和电缆的机械保护等。

1、在检验前应了解电缆的特性,电缆的选择应根据敷设处所的环境条件、敷设方式、电流定额、工作定额和允许电压降等因素来确定。

1)首先应检查所有要使用的电缆是否具有船用产品质量证书和船检认可的产品证书;2)海船要求电缆一般应采用成束滞燃型电缆,如采用单根滞燃型电缆,而需成束敷设时则应采用限制火焰沿电缆束蔓延的措施:设置挡火板或在电缆束上涂以经认可的耐火涂料,因为限制火焰沿电缆束蔓延的措施在工艺上要求较高且复杂,所以建议在选择电缆时应选用成束滞燃型电缆,如CEF92/SA;3)为节约成本,船上很少采用耐火型电缆,所以在失火状态下必须维持工作的重要设备的电缆,例如连接通用报警、应急照明、应急消防泵至应急配电板等的电缆,如穿过较大失火危险区,应为耐火型电缆,此点应着重仔细检查,船厂设计有时疏忽这一点。

类似的还应注意在厨房,净油机室(较大失火危险处所)应注意检查除厨房设备,净油机设备用电缆外,其它电缆不应穿过这类处所;4)电缆的电压降问题也应特别注意,>50V以上的电路中,根据经验选择电缆截面是没有问题的,但在≤50V的电路中应核查电压降计算书和电缆走向的合理性后,保证所有的设备在工作时,总的电压降在10%的范围。

特别是DC24V的航行信号灯、舵机控制电磁伐、报警线路等等。

2、在敷设工艺上,应注意几个比较重要的问题:1)电缆贯通件在船体结构上的开孔应该符合结构开孔和补强的技术要求;2)舵机由主,应急电供电时,其两路电源和有关控制用的电缆,应尽可能取不同走向,在垂直和水平方向应远离敷设,走线不应有交叉点,以避免一处火灾导致两路供电均失效;3与无线电设备无关的电缆,应避免穿过报房,以防高频干扰;4)电缆离蒸汽管及其法兰、电阻器、锅炉等热源的空间距离一般应不小于100mm,否则应采用有效的隔热措施;5)检查电缆托架及扁铁,应注意托架,扁铁的中支腿的高度应高出隔热绝缘,不应使电缆敷设在隔热绝缘层内,更不能在电缆上喷涂泡沫塑料等隔热材料。

【驾驶】电子海图的PSC检查方法和要求

【驾驶】电子海图的PSC检查方法和要求

【驾驶】电子海图的PSC检查方法和要求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简称“ECDIS”)被认为是继雷达/ARPA 之后在船舶导航方面又一项伟大的技术革命, 是“E—NAVIGATION”的一个重要内容,它在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提高船舶操纵工作效率方面发挥着显着作用。

特别是能把驾驶员从海图作业这一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使其能把主要精力放在航行监视和及时制定操船决策上来。

鉴于ECDIS对船舶安全航行的重要性,对于ECDIS设备的监督检查已经成为PSC检查的重要内容。

以下是电子海图的检查方法和要点:(一)船舶证书检查。

船舶导航系统和设备的详细资料均应记录在SOLAS公约规定的相关安全证书的设备记录中, 对一般货船而言, 主要包括在货船设备安全证书格式E或货船安全证书格式C。

证书应明确指出船舶符合SOLAS公约V/19条的所采用的导航方式, 如果船舶使用ECDIS作为主要导航手段,还应注明后备装置的形式,且ECDIS及其后备装置均应符合公约的相关要求。

在实际检查中, 港口国监督官员(PSCO)可以通过过去航次或预定航次的航线和船位的标绘情况、船舶的记录文件( 如航海日志等) 等信息判断其实际的导航手段是否与证书记录一致。

(二)ECDIS类型认证证书。

根据SOLAS公约V/18条的要求, ECDIS必须获得相关认证机构或船级社的类型认证, 方可装船使用。

(三)船员适任证书或培训证明。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将ECDIS的培训纳入强制范围, 分别规定了500GT或以上船舶负责航行值班的高级船员和500GT或以上船舶的船长和大副的最低适任标准。

而对不必配备ECDIS的船舶上的工作人员,不必进行该设备使用的培训和评估,但该限制应反映在给当事海员签发的签证中。

IMO船员培训和值班标准分委会第43次会议(STW43)明确指出,已经配备了ECDIS 的船舶上工作的船员需要经通用培训并持有培训合格证明文件;在船上还需要经历船上特定类型ECDIS熟悉训练,并在船舶相关文件上对该训练进行记录,以便PSC检查。

电子海图的安全检查

电子海图的安全检查

电子海图系统〔ECDIS〕的平安检查摘要2009年6月5日IMO的第MSC.282(86)号决议通过了对SOLAS 公约的又一个修正案,其中的第V章航行平安,增加了第2.10和2.11款中,对国际航行船舶安装电子海图系统提出了强制性的日程表,意味着电子海图系统即将成为国际航行船舶必配的航行设备。

本文从国际航行船舶港口国监视检查角度来对电子海图的种类和性能以及相关的国际公约的技术标准和规要求进展介绍,以明确国际航行船舶安装使用电子海图系统的根本要求和平安检查的容。

一、目前电子海图使用的现状电子海图系统是现代航海开展史上重大的技术革命,作为重要的自动决策的辅助设备, 电子海图系统能够不断地确定一条船相对于陆地和海上物标、助航物和不可见危险物的位置。

电子海图系统可以使航海者从跟踪所有必需信息的繁重工作中解脱出来,以实时和可控的方式来做出正确的决策。

因此很快就得到了广阔船东、船员的喜爱,很多船舶很早就安装了各种各样的电子海图系统供驾驶员使用。

由于ECDIS的标准和强制要求远远落后于该系统的研发和快速开展,因此船上不可防止地出现了大量的不符合官方要求的电子海图系统,依赖这些非法的电子海图系统导航使用,无疑充满了太多的不确定风险。

2013年12月29日0832时许,某航运所属柬埔寨籍杂货船“S〞轮空载自中国驶往朝鲜南浦港途中,在旅顺海猫岛西侧触礁搁浅,导致“S〞轮全损,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美元。

事后经事故调查发现,该轮设备平安证书Form E显示,船舶应配备纸质海图和航海图书资料,而不适用于电子海图,实际上船员一直以该轮安装的电子海图设备作为主要导航手段,该轮的电子海图设备既不是符合规定的ECDIS设备,所有的独立值班的驾驶员和船长也没有经过ECDIS培训,但是纸质海图作业却非常不充分,没有将修改后的方案航线画在纸质海图上,也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进展定位,船长仅仅凭借这种非法的电子海图设备指挥航行,最终全速触礁,自始至终都没有注意到处于该轮正前方的干出礁和该轮极其危险的航迹向。

船舶电子设备的智能故障检测与分析

船舶电子设备的智能故障检测与分析

船舶电子设备的智能故障检测与分析在现代船舶的运行中,电子设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导航系统到通信设备,从动力控制到安全监控,这些电子设备的稳定运行是船舶安全航行和高效作业的关键。

然而,由于船舶运行环境的复杂性和电子设备自身的精密性,故障的发生难以完全避免。

因此,如何实现船舶电子设备的智能故障检测与分析,成为了航运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

船舶电子设备的类型繁多,且工作原理和结构各异。

常见的船舶电子设备包括导航雷达、卫星通信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机舱监测报警系统等。

这些设备在船舶的航行、操控和管理中各司其职,但任何一个设备出现故障,都可能给船舶带来严重的影响。

以导航雷达为例,它是船舶在海上航行时获取周围环境信息的重要工具。

如果雷达出现故障,可能导致船舶无法准确探测到其他船只、障碍物或海岸线,从而增加碰撞的风险。

卫星通信系统则负责船舶与陆地之间的信息传输,如果通信中断,船舶将无法及时接收气象预报、航行指令等重要信息,影响航行安全和任务执行。

船舶电子设备的故障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

首先,恶劣的海洋环境是导致故障的一个重要因素。

高湿度、高盐度的空气容易腐蚀电子设备的线路和元件,长期的振动和冲击也可能使设备内部的零部件松动或损坏。

其次,电子设备自身的老化和磨损也会增加故障的发生率。

随着使用时间的增长,一些元件的性能会逐渐下降,甚至失效。

此外,人为操作不当、电源供应不稳定、电磁干扰等因素也可能引发故障。

传统的船舶电子设备故障检测方法主要依靠人工巡检和定期维护。

船员通过观察设备的指示灯、听取设备运行的声音、检查设备的输出信号等方式来判断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定期维护则是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清洁、调试和更换易损件。

然而,这种方法存在着诸多局限性。

一方面,人工巡检容易受到船员经验和技能水平的影响,可能会出现漏检或误判的情况。

另一方面,定期维护无法及时发现设备在两次维护间隔期间出现的突发故障,而且会增加船舶的停航时间和维护成本。

船载AIS终端的技术标准与注意事项

船载AIS终端的技术标准与注意事项
报警短信 ,操作人员只要误触发了面板上的开关就会 自动发出 遇 险报警短信 。而有些设备一旦故障 ,也会 自动报警。其实 ,
二、船载AI终端技术标准 S
AI终端的国际标准均没有考虑在AS S I中包括遇险报警功能 。针 对某些厂商这方面的 “ 锦上添花 ”,国际海事组织 (MO) I 也 有专门的通 函,不鼓励在AI设备上设报警按钮 ,更 明文禁止 S 将遇险报警职责 “ 赋予 ”AS I。这是因为,一项新 的遇险报警 规定涉及到方方面面 的规则修改和保障措施 ,包括对陆上值守 规定 、收到报瞽后的后续处理程序等等。 A1终端 的标准 问题 ,需要有 关部 门做好 设备入网 的把 S 关。AI设备不仅仅是 “ S 能发能收”就是合格产 品。一个新型 号入网前 ,须作必要的入网前测试和试验 。同时,设备厂商要 严格把关,共同维护AI网络环境的正常工作。 S 除了上述涉及 ̄A l t S设备标准的问题外 ,目前困扰广大AI J S 用户的另一大问题是AS I终端设备的兼容性问题。这跟AI发展 S 的历史有关。 目前AS I设备最主要的技术标准是IU ( T 国际电信 联盟 )的IU RM. 7 决议 ,而该决议又几经修改和完善,从 T— 1 1 3 第一版 ,一直到现在的第三版 ,新标准同老标准相比 ,报文格 式更丰富,原来的一些技术细节更明确 。而许多老的A 类AS I终 端均基于第一版标准 ,该标准里面没有诸如B I终端 ( S 类AS C ~ T MA) D 的一些指令格式等 。由于不 同时期 的产品只需要满足 当时最新的国际标准 ,这样后面的产品可 以兼容前面的产品 , 但前面的产品不一定能兼容后面 的产品。现在大量的A I终 类AS
问要IA : 类终端 延迟几个毫秒 ,这样可 以先侦测是否有A I S 类AS I 发射 。如 没有 ,就发射 ;如有 ,则在下 一个候选 时隙再尝试 发射。所 以C — DM S T A的B I是一种能 “ 类AS 礼貌”避让的 “ 文

船舶关键性设备操作指南(甲板部驾驶台设备部分)海事检查要点

船舶关键性设备操作指南(甲板部驾驶台设备部分)海事检查要点

2、操作程序
(1)电源供电转换至备用电源,以确定备用电源的供电状况。 (2)在 SSB 模式下检查天线自动调谐功能状态,转换不同频段的各种频率,确定天线自动 调谐器都能在 MF 和 HF 整个波段内能否自动调谐,并达到最佳状态。如果未发出调谐声或 调谐声无法自动停止,说明天调故障。天调故障意味信号变弱,功放不匹配,功耗增大,工 作时间一长会烧损功放。 (3)选择近、远距离的岸台,选用与距离相适应的岸台工作频率,通话询问对方所接收到的 信号强度,以判别设备的收发性能。 (4)进入 SSB 模式主菜单中“SELF SET 系统设置”子菜单的下一级菜单“SELF TEST”进行 自检,自检“Receive 接收机” 、 “ Watch 值守 ” 、 “ Exciter 激励器” 、 “ Tuner 调谐器”四 个功能,如各单元功能显示为“ good”表示通过自检,为“Error” 表示未能通过自检。 但需注意“Gain 增益调整”旋钮调至过小时, “Receive 接收机”会出现自检通不过情况, 需调至适当位置,重新进行自检。 (5)通过“system setting”子菜单下级子菜单“self-ID Sets 本船 ID 码设置”中,查看
(6)如果要群发信息,在第 3)步选择(Write Broadcast SRM) ,做群发信息; (7)编辑信息内容,按(Sends)键发送。 注意:如果按(Back)键将返回导航界面而不发送信息。 (8)信息传送后,信息传送显示屏会显示发送状态。
4 AIS 实操检查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检 查 项 目 是否熟悉各功能键的作用 是否熟悉AIS开机步骤 是否熟悉各静态数据的输入 是否熟悉各动态数据的输入 船员是否熟悉信息的编辑及发送 船员是否熟悉信息的阅读 是否熟悉 TCP 和 TCPA 的设置 是否熟悉目标船信息的获取 是 否 备 注

船载电子海图及AIS设备检查要点

船载电子海图及AIS设备检查要点

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国内航行船舶应用先进导航技术的水平,规范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以下简称“AIS”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发挥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航行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船载电子海图系统”是可以显示电子海图、具备航线设计、船位监控、航行监控和报警等导航功能的设备;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籍沿海、内河航行机动船舶;以下船舶不适用于本规定:一渔船;二公务舰艇;三体育运动船艇;四军用船舶;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负责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 的统一管理及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管理;第五条各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船舶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各船检机构负责设备配备及安装情况的检验;第二章设备标准及型式认可第六条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应符合中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ECS功能、性能和测试要求暂行中的A级设备要求;中国籍船舶配备的A级AIS应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1993-2标准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二部分:通用自动识别系统AISA级船载设备-操作和性能需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B级AIS应符合中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SOTDMA技术要求暂行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2287-1标准海上航行和通信设备与系统B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一部分:载波侦听时分多址技术CSTCDMA;第七条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AIS设备需经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第八条经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应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对船载电子海图系统、A 级和B级AIS设备进行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第九条为更好地发挥AIS避碰功能,未安装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的船舶,应安装显示设备,以直观显示本船与周边船舶的相对位置及简易电子海图或航行示意图,收发显示中文信息;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安装的业经型式认可的AIS可免除本条要求;第三章配备要求第十条中国籍沿海航行船舶应按附表1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安装符合本规定标准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江海直达船需要进入沿海水域的,应按本条项款的要求执行;船舶可选择安装符合国际海事组织82决议要求的电子海图显示信息系统ECDIS;第十一条中国籍内河航行船舶应按附表2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安装符合本规定标准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第十二条中国籍500总吨以下沿海航行船舶应按附表3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安装符合本规定标准的A级或B级AIS;各直属海事局根据辖区情况和船舶营运特点确定辖区内200总吨以下沿海航行船舶配备A级或B级AIS的安排和时间,报备中国海事局后实施;江海直达船舶需要进入沿海水域的,应按本条项款的要求执行;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三条中国籍内河航行船舶应按附表4规定的时间要求安装符合本规定标准的A 级或B级AIS;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黄浦江100总吨以下船舶配备A级或B级AIS 的安排和时间,由管辖该水域的直属海事局或省级地方海事局根据辖区情况和船舶营运特点确定,报备中国海事局后实施;穿越长江、珠江航道,从一侧到达航道另一侧的内河机动船适用本规定;航行于其它水域的船舶安装A级或B级AIS的安排和时间,由管辖该水域的直属海事局或省级地方海事局提出,报中国海事局批准后实施;第十四条符合本规定附表中航区和吨位要求的在建和新建船舶,在相应配备时间之后投入营运的,应在投入营运前配备本规定要求的设备;第十五条对于本规定实施前已装船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AIS设备,生产厂家应申请型式认可,并向船东提供型式认可证书;如设备无法符合要求并获得型式认可,船东应在规定时间前安装符合要求的设备;第十六条本规定要求安装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船舶,在规定安装时间之后一年内报废或永久性停止营运的,凭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核定证明文件副本,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免除安装;第四章设备安装及检验要求第十七条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安装和布置应符合中国海事局颁布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的相应技术要求;船舶提供的电源应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第十八条船舶安装船载电子海图系统、AIS设备后应于第三章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设备安装情况的检验;第五章设备使用要求第十九条为确保电子海图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沿海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应使用官方发行的符合国际海道测量组织S-57格式要求的电子海图并应及时更新;第二十条内河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可使用内河电子航行示意图;内河电子航行示意图仅作为航行参考使用,船员在使用时应充分注意内河电子航行示意图提供机构的安全使用须知;第二十一条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的船舶应保持适当的纸海图作为备份,并及时更新;以确保在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故障时能够安全返回港口;第二十二条船舶配备的AIS设备应处于常开状态;第二十三条船舶应按相关规定申请海上移动通信业务船舶电台标识码MMSI,并应将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准确地输入AIS;第二十四条为保证对船舶MMSI码的连续跟踪,船舶 MMSI码发生变化时,应报船籍港海事主管机关;第二十五条船员应掌握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安全使用;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所指:“长江干线”为长江宜宾至浏河口段;“黄浦江”为“吴淞口至分水龙王庙段”;“液货船”为油船、化学品液货船、液化气体船;。

全球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的安装及检验

全球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的安装及检验
由于 AIS 出现的时间较短,很多的相关部门和企业对此了解也较少,希望通过本文的介 绍,能够增加大家对 AIS 的了解。
2 AIS 的功能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由舰船飞机之敌我识别器发展而成,具有操作简单、传输信息 量大、抗干扰能力强、定位精度高、实时显示船舶运动趋势等特点。在不需要人员操作的情 况下,该系统通过配合全球卫星定位导航系统(GPS)将船位、船速、改变航向率及航向等船 舶动态信息结合船名、呼号、吃水及危险货物等船舶静态资料由甚高频(VHF)频道自动连续 地向附近水域船舶及岸台广播,并接收和处理附近50nmiles 范围内其他船舶和岸台所发出 的同类信息,使邻近船舶及岸台能及时掌握附近海面所有安装此套系统船舶之动、静态资讯, 得以及时互相通话协调,并采取合理必要的避让行动,防止船舶碰撞。
7.5在确认系统已连接的情况下,可通电并进行下述试验: 1)检查 AIS 相连接的外围设备如 GNSS、电罗经等是否工作正常; 2)利用 AIS 设备内部的自检功能(BIIT)作自检测试,确认其结果正常; 3)确认在外部传感器具有有效输入信号时,AIS 设备应在2min 内正常工作并按照规定的 报告速率发射本船信息; 4)确认 GNSS 及电罗经等适用设备所显示的数据与 AIS 内部采集的数据完全一致,数据 精确应符合前述 AIS 性能标准要求; 5)按照提供的“AIS 初始化数据清单”,确认 AIS 已正确输入本船的静态和/或与航次 有关信息,应注意核对输入的 MMSI 码、GNSS 安装位置等数据是否正确; 6)在 AIS 正常工作情况下,开启驾驶台有关设备,建议开启中高频及雷达等设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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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提高海上人命安全、提高航行安全和效率、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目标,AIS 的使用 在船舶的导航、通信、监视、搜救等方面将产生非常重大的作用。

内河船舶B类AIS检验检查中的常见问题-中文

内河船舶B类AIS检验检查中的常见问题-中文

内河船舶B类AIS检验/检查中的常见问题AIS检验/检查中碰到的问题。

现将常见问题进行了归纳,参照海事局《内河航行船舶配备的AIS安装检验和营运检验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以问答方式整理如下。

本文仅针对内河船舶的B类AIS安装与营运检验。

国内沿海500总吨以下船舶的B类AIS安装与营运检验可以借鉴参考。

1、什么是AIS识别码证书?新旧证书有何区别?识别码又称MMSI或9位码,是AIS设备“身份证号码”。

作为船舶通信设备的识别码,MMSI一船一个号码,在全球是唯一的。

中国船舶MMSI的前3位数字为412、413、414,其中最后两位0是远洋船,最后一位0是沿海船(极少部分内河船),最后一位1-9为内河船。

2011年6月前,内河船与海船一样使用《海上移动通信业务识别码证书》(见下面样张)。

上面盖有“交通部”或“交通运输部”,以及“交通运输部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两枚红章。

2011年6月起,内河船舶专门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码系统AIS识别码证书》(见下面样张)。

上面盖有“交通运输部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红章。

2、如何检查AIS识别码证书是否正确?针对新版的《船舶自动识别码系统AIS识别码证书》,应对照船舶证书及设备检查如下内容:-“船舶名称”是否正确?-“单位”是否正确?通常,如船舶所有人是个人的话,识别码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为:地址(最小到乡、镇、街道)+姓名。

-“船舶识别码(或初次登记号码)”是否正确?-“AIS设备产品编号”是否跟AIS设备型号一致?3、CCS产品证书是否是必须的?根据《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2010年4月20日)规定,发文前安装的B类AIS只需要《CCS船用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复印件即可,以后安装的设备需要对应的《CCS产品证书》(原件)(见下)。

所以,是否需要CCS产品证书应视船舶AIS设备安装日期而定。

4、如何检查所安装的AIS设备与CCS型式认可证书或产品证书是否一致?检查所安装的AIS设备是否具有正确的CCS型式认可证书(复印件)或CCS产品证书(原件),不仅要看实际产品与证书是否是同一家公司的,而且要检查证书上的产品型号是否与所安装的产品相符。

船上ais操作规程

船上ais操作规程

船上ais操作规程船上AIS操作规程一、引言自动识别系统(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AIS)是一种船舶定位和通信系统,旨在提高船舶的安全性和航行效率。

船上的AIS设备需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正确的使用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并与其他船舶和相关机构保持有效的通信。

本文将介绍船上AIS设备的操作规程,以确保船舶航行的安全和顺利。

二、装载和校验1. 船上AIS设备的装载应遵循船舶建造和安装规范,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

2. 在每次航行前,应对AIS设备进行校验和测试,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接收信号质量。

如发现问题,应进行修复或更换设备。

三、AIS设备的操作1. 打开AIS设备: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打开AIS设备的供电开关,并等待设备的启动。

2. 配置AIS设备:根据船舶的特定信息,如MMSI号码、呼号、船名等,配置AIS设备。

确保这些信息是准确和有效的。

3. 监测信号:船舶上的AIS设备应随时监控周围的AIS信号,以便获取其他船舶的相关信息。

4. 响应报警:当AIS设备接收到其他船舶的报警信息时,应立即做出相应的反应。

如调整航向和速度,避免潜在的碰撞危险。

5. 与其他船舶的通信:根据需要,使用AIS设备与其他船舶进行通信,包括撤销碰撞警告、共享航行意图等。

6. 保护AIS设备:确保AIS设备的安全,防止恶意干扰和意外破坏。

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AIS报文的解读和使用1. 接收报文:AIS设备应能够接收和解读其他船舶发送的AIS报文,包括位置、航向、速度等信息。

2. 解读报文:熟悉和理解AIS报文的含义和格式,包括船舶标识、航行状态、规模等。

正确解读这些信息对于航行决策至关重要。

3. 判断他船的行动:根据AIS报文中的信息,判断其他船舶的行动和意图。

这有助于优化船舶的航行路线和避免潜在的碰撞风险。

五、AIS设备的维护和故障处理1. 定期维护:根据设备的维护手册,对AIS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和维护。

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

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各有关航运公司:为了提高我国国内航行船舶应用先进导航技术的水平,规范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发挥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航行安全保障作用,我局制定了《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保障《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的实施,我局将通过与设备厂商、船舶用户的三方协议机制,免费提供中国沿海的电子海图和内河水域的电子航行示意图,发布电子海图更新信息。

此外,为确保中文信息的收发,我局将统一发布AIS中文通信及编码规则。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国内航行船舶应用先进导航技术的水平,规范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以下简称“AIS”)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发挥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航行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船载电子海图系统”是可以显示电子海图、具备航线设计、船位监控、航行监控和报警等导航功能的设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籍沿海、内河航行机动船舶。

以下船舶不适用于本规定:(一)渔船;(二)公务舰艇;(三)体育运动船艇;(四)军用船舶。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负责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的统一管理及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管理。

第五条各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船舶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各船检机构负责设备配备及安装情况的检验。

第二章设备标准及型式认可第六条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应符合中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ECS)功能、性能和测试要求(暂行)》中的A级设备要求。

国内航行海船电子海图及AIS安装

国内航行海船电子海图及AIS安装

国内航行海船电子海图及AIS安装国内航行海船电子海图及AIS的配备及安装检验指南电子海图1电子海图配备时限1.1 3000总吨及以上液货船,不迟于2010年10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最迟不晚于2010年12月31日。

1.2 1000至3000总吨液货船,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

1.3 300总吨至1000总吨客船、滚装船、液货船,3000总吨及以上集装箱船,10000总吨及以上航行所有其他船舶,200总吨及以上拖船,不迟于2011年4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

1.4 1000总吨至3000总吨集装箱,3000至10000总吨航行其他船舶,不迟于2011年7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

1.5 一年内报废或永久停运的可免装(船籍港海事机构批准)。

2设备标准及证书2.1 A级设备要求。

2.2 IMO MSC.232(82)决议要求的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2.3 IEC60945 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通用要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

2.4 CCS产品证书。

3安装检验3.1由设备供应商安装并提供图纸(1)系统布置图(2)系统图,应包括:①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各组成部分及外接设备连接的原理框图。

②连接线路及其接口的型号、规格。

③主、应急电源(不应是无线电充放电板,如设有)的供电线路。

3.2安装3.2.1安装位置、电缆规格、电源供应、接地、接线布置与图纸相符性3.2.2与雷达、GPS、AIS、(电罗经或磁罗经信息)等提供航行信息设备的连接情况。

3.2.3主、应急电源之间转换不超过45S时,系统能自动启动。

3.2.4应保持适当的纸海图作为备份,并及时更新。

3.2.5测试。

自动识别系统(AIS)1.AIS配备时限1.1 300总吨至500总吨沿海航行船舶,参与沿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自航船舶,不迟于2010年10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

1.2 200总吨至300总吨沿海航行船舶,所有港作船舶,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1.3 一年内报废或永久停运的可免装(船籍港海事机构批准)。

AIS设备大检查来了!快收好这份检查手册!

AIS设备大检查来了!快收好这份检查手册!

AIS设备大检查来了!快收好这份检查手册!为保障国内船舶航行安全,提高船舶导航技术水平,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全力推动船载自动识别系统(简称AIS)设备在国内航行船舶的普及和应用,取得了良好效果,但在船舶安全监督过程中,部分船舶AIS信息不准的问题却长期存在。

为提高船舶AIS信息准确性,提高海事监管效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决定开展国内航行船舶AIS设备安装配备和使用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海事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开展对船载AIS设备静态信息固化升级有关工作的通知》(海便函〔2016〕215号)和相关船舶检验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督促有关船舶安装符合要求的AIS设备。

2各海事管理机构要将AIS设备的检查列入国内航行船舶船旗国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可参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设备检查导则》(见附件)进行处理。

3各海事管理机构重点检查设备的安装和配备、设备证书的持有情况、有关船舶信息的录入情况、船员的操作情况等。

对AIS设备存在严重问题的船舶,除要求限期整改外,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二十四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展开剩余92%4各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辖区内航运企业做好监督检查的宣传工作,要求航运企业做好自查自检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典型案例,通过宣传媒介对船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震慑不法企图。

附件船载自动识别系统设备检查导则本指南提供给-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在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时对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检查时使用。

除本指南以外,检查员还应该参考下列文件:1.国际海事组织(IMO)海安会通函 MSC.1/Circ.1252;2.《关于印发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海船舶〔2010〕156号);3.《关于印发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技术要求(SOTDMA)(暂行)的通知》(海船舶〔2010〕74号)。

AIS设备在设置、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AIS设备在设置、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AIS设备在设置、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内容提要:此文指出了目前部分AIS设备用户在设置、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如何正确设置、使用AIS设置和需注意的事项。

0 引言AIS是一个广播转发器系统,在海上移动通信频道VHF上工作,它能把船舶信息如船名、呼号、海上移动识别码、位置、航向、航速等自动发送到其他船上或岸上,以快速的更新率,处理多路通信,并使用自控时分多址联接(SOTDMA)技术来满足通信的高密度率,保证了船对船和船对岸操作的可靠和实时性能。

国际海事组织(IMO)强制规定3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在2004年12月31日前,500总吨以上的非国际航行船舶在2008年7月1日前安装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中国海事局《关于部分沿海航行船舶安装船载自动识别系统的通知》要求沿海航行的客船、500总吨以上的油船、危险化学品船、集装箱船于2006年4月30日之前配备AIS设备,并且于2006年5月1日起对船舶安装AIS设备情况开展检查,对未按要求安装的船舶采取禁止其离港的措施。

无论船舶交管系统(VTS)、岸基监视站或者船用AIS 设备,都将提升海事管理人员、船舶管理人员和船舶操作人员可使用信息的质量,提高业务水平和识别、监控船舶的能力。

随着AIS设备良好作用的发挥,越来越多的船舶安装了此设备,进一步加强了船舶之间和船岸之间的信息交流,促进了航行安全,提高了海事和船舶管理部门的监控和管理水平,也提高了操作人员识别船舶和安全避让水平。

但是,目前有部分船舶在设置、使用该设备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否则将严重影响VTS监控、海事部门管理和船舶操作人员对AIS设备的正常使用。

1 在输入船舶信息上存在的主要问题AIS设备是一种双向的识别系统,正确输入相关的信息可使他船和VTS系统容易识别和监控,也能有效发挥AIS设备的作用。

船舶AIS(船载自动识别系统)使用要点你都掌握了吗

船舶AIS(船载自动识别系统)使用要点你都掌握了吗

船舶AIS(船载自动识别系统)使用要点你都掌握了吗油料供受作业的“通***”轮未显示AIS信号。

执法人员立即登轮检查,发现该轮本航次如皋到仪征,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开关机记录及船舶AIS航行轨迹显示该轮在靠港后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处于关闭状态。

经执法人员详细询问调查,该轮船长承认靠泊码头时人为将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关闭。

违反了《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的规定,船舶、设施上的人员不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同时,依据《江苏海事监管领域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该违法行为也属于江苏海事局公布的严重失信行为。

船舶AIS设备是重要的助航设备,可以帮助识别和跟踪船舶,协助开展搜救,对于提高船舶海上搜救效率、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帮助广大船员朋友全面掌握AIS使用要点,小编特别梳理了船舶AIS的配备要求、使用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学习。

下面小编就带大家掌握AIS使用要点~AIS(船载自动识别系统)简介AIS即船载自动识别系统,可以帮助识别和跟踪船舶、协助搜救、开展信息交换等,用以实现船舶间的避碰;也是主管机关获取船舶基本参数和航行状态的一种手段;同时也能够作为船舶交管服务(VTS)的辅助。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配合全球定位系统(GPS)将船位、船速及航向等船舶动态,结合船名、呼号、吃水及危险货物等船舶静态资料由甚高频(VHF)频道向附近水域船舶及岸台广播,使邻近船舶及岸台能及时掌握附近海面所有船舶之动静态资讯,得以立刻互相通话协调,采取必要避让行动,对船舶航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航行船舶AIS配备要求《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对国内航行船舶AIS的配备做出了明确要求:客船和500总吨以上货船应配备一台A级AIS 设备;200至500总吨的货船、所有港作拖船,以及参与沿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自航船舶应配备一台A级或B级AIS设备。

海事部门对船载AIS的检查重点01船舶AIS信号在线率。

AIS设备检查及相关要求

AIS设备检查及相关要求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检查及常见缺陷一、船舶是否已经按要求配备该系统,如已配备,是否有该设备的船用产品证书,其次核对该设备是否已经在船舶设备安全证书(SE)或船舶检验证书航行设备栏里签注,检查时注意核对设备型号。

开航前纠正或限期纠正二、查看开关情况,按照SOLAS规定是保持常开状态,国内没有相关规定,可建议船方保持常开,建议不作为缺陷处理。

三、查看电源联接情况,该设备应由主电源供电,另外还接入备用电源,驱动AIS和相应的传感器。

开航前纠正。

四、查看GPS、罗经信号等是否按要求接入。

在靠泊检查时可要求船方调出相关数据,包括:船首向(核对罗经信号是否接入),如果船舶为无需配备电罗经船舶,其所配磁罗经须设有船用发送航向装置(THD),将磁罗经航向信号转化成电信号输入其它设依据06修改通报备,包括AIS,RADAR ,ARPA等。

对地航速及对地航向(确认其GPS信号已接入),一般为开航前纠正。

五、查看动态信息输入情况。

每航次开始前必须由船长或船长指定人员手动输入航次动态,包括始发港,目的港,吃水,货物名称等。

在检查时犹须检查船舶当前动态包括:在航(under the way), 锚泊(anchor), 系泊( mooring),靠泊(alongside)等,其中靠泊和系泊有的设备混用。

立即纠正。

附件: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配备要求汇总一、沿海航行的所有客船,50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危险化学品船、集装箱船必须于2006年4月30日之前配备船载自动识别系统。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检验部门和中国船级社负责各自检验范围内船舶的AIS安装指导和验收工作,与船公司一起制定上述船舶的AIS安装计划,确保在2006年4月30日前完成AIS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三、各有关船公司要主动和船舶检验部门沟通,根据船舶数量制定船舶的AIS安装计划,确保按要求将AIS安装上船。

四、所有安装上船的AIS产品需经过船用产品型式认可并具有经船舶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证书;船舶检验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产品和安装满足规范要求。

关于船舶AIS和SSAS使用和测试的注意事项

关于船舶AIS和SSAS使用和测试的注意事项

关于船舶AIS和SSAS使用和测试的注意事项各轮:近期发现个别船舶在使用或测试AIS和SSAS出现以下问题:1、驾驶员未能及时将动态数据(包括船舶吃水,目的港,船舶状态)输入AIS设备中,引起沿岸国家海事部门监控岸台的高度关注,对船舶提出警告。

2、在美国等发达国家港口的引水员上船使用AIS的PPU时发现无信号输出,几乎造成延误进港的情况。

3、船舶保安员在保安体系中间审核时测试SSAS,由于误操作造成误报警,引起搜救中心和海事局的警觉,造成不良影响。

鉴于以上情况,现重申有关规定和提醒船舶注意:1、驾驶员在船舶离港前将船舶最新的动态数据及时输入AIS中,靠港后如港口当局无特殊要求要及时将AIS关闭。

2、驾驶员在船舶航行中要随时注意AIS工作状况,在炎热环境中如发现数据丢失或死机现象要关机重新启动。

3、请船舶自查本船AIS的PPU接口中1和4针之间是否有2-3V的直流电压,输出信号速率是否是38400BIT/S。

如发现不正常要及时通知船管部通导业务。

4、船舶保安员要严格按照ISPS文件中对保安设备的测试程序进行测试,在测试前必须将测试时间通知公司调度室。

5、我司SSAS主要型号TT3000SSA日常状态和测试程序如下:设备开机后绿色按钮不停闪烁,30分钟后入网并定位后,设备处于正常待命状态,此时只有绿色的按钮灯常亮。

日常测试方法如下:A、按下绿色按钮并保持,该按钮绿灯灭B、保持按住绿色按钮的状态,再按下某一个红色按钮(位置在驾驶台或保安员房间),绿色按钮灯闪烁(注意:红色按钮按下后将保持该状态不变,不会弹起,无需按住红色按钮)。

C、保持绿灯闪的状态40秒以上,再按一下红色按钮,使红色按钮弹出到原来位置,绿灯灭。

D、松开绿色按钮,绿灯亮,此时完成测试。

完成测试30分钟后,调度室将收到测试信息,如船舶保留测试记录可以请调度室转发到船。

船舶AIS故障检查步骤

船舶AIS故障检查步骤

船舶AIS故障检查步骤AIS 故障检查步骤1、先看AIS的版本:选择【MENU】键,再选择“4. 维护”,再选择“1.查看程序版本”,将出现图1或者图2界面。

图1 图2如果出现图1界面,显示器版本为“U525-0-0”,则按照以下步骤检查主机: ?先检查主机里面的连接线是否有松脱现象,具体操作如下:先将主机的上下盖打开,再检查机器里面的连接线是否插紧,如果连接线松脱,会引起主机无发射无接收故障。

?如果连接线没有松脱,再检查主机保险丝是否断,更换保险丝后故障不能解决,则要将机器返回公司修理。

如果出现图2界面,再进行上面?的操作,如果连接线插好故障依然存在,就进行以下的检查。

2、查看输入/输出端口设置?开机后,按“MENU”键,选“3.系统设置”,按回车键。

?选“1.输入/输出端口设置”,按回车键,输入密码“303030”,将出现以下界面:备注:如果没有按照以上界面的数据设置,将会引起主机无内外置GPS输入。

第一项“GNSS”的速率数值必须为“38400”,若原为“4800”,要将移动光标停留在“4800”的位置上,然后按回车键,将出现“4800”和“38400”这两个选项,移动“?”“?”光标选择“38400”,按回车键确定,然后按“存储”键保存,系统会让你选择是否改变设置,选择“是”即【F1】键,设置被保存,操作完毕。

后面项的设置改变操作同上。

3、外部GPS信号的接入显示器右上角“GNSS” 下面显示“EXT” 则为使用(已接入)外部GPS信号。

外部的GPS输出信号格式设置应为:GPS格式为0183,版本VER 2.0以上。

如果GPS设置格式不正确,可能会导致外部GPS信号不显示;如果外部GPS版本过低,将造成AIS假死机(该现象在FURUNO GP-80 GPS上也有出现)。

因船上GPS输出信号的波特率与AIS输入接口要求的波特率有差别,在船位变化较快的情况下,GPS输送过来的信号与AIS不匹配,目前出现该现象的船只处理方法只是暂时取消AIS的GPS信号输入,用回AIS内置GPS,但这样处理,各与外部GPS信号相关的报警信息会周期性地出现,请与船方作出解释,并建议更换新版本的GPS。

船舶驾驶台资源操作性安全检查要点

船舶驾驶台资源操作性安全检查要点

附件一船舶驾驶台资源操作性安全检查要点一、船舶安全信息接收设备及驾驶员对其操作的安全检查要点(一)NAVTEX接收机1、配备情况及其工作状态(查看NAVTEX接收机的设臵、自测试和本机状况的打印内容,特别是否设臵包含本港所在的台站)。

2、船舶驾驶员对NAVTEX接收机的运用情况(让船员口述或实际操作NAVTEX接收机的接收设臵、自测试以及设备的状况检查,看其口述或实际操作是否正确,熟练)。

(二)MF/HF/VHF通信设备1、GMDSS操作员熟悉操作MF/HF/VHF通信设备。

2、用MF/HF设备在一个无线电话遇险频道对岸台进行一次呼叫试验。

3、对VHF设备进行DSC测试,对两套配有DSC的VHF设备,应进行DSC互测试。

4、检查MF、HF、VHF、卫星船站、GPS(提供遇险船位)设备的备用电源供电情况。

5、检查对NBDP终端设备的操作,连接最近海岸电台;编辑一份电文并存储,然后再查看所存储的电文是否是刚刚所编辑的电文;打开自测试菜单进行自测试,查看检测结果。

6、对MF/HF无线电设备进行DSC的测试,查看试验结果,并在2187.5KHZ或8414.5KHZ频率上做一个呼叫岸台测试。

7、对INMARSAT系统船舶地球站(SES)的检查(1)GMDSS操作员熟悉收发报文的操作,编辑遇险电文和取消误报警操作;对INMARSAT船站进行系统自测和PV测试,并打印测试报告。

(2)查看所接收来自INMARSAT增强群呼系统发给船舶运行地理区域的有关航行警告、气象警告、搜救信息和一些特殊警告的海上安全信息。

(3)如果船舶仅航行在使用HF直接印字电报提供海上安全信息业务区域,而该船已配备了能接收这种业务的设备,则可免除本款要求。

8、对AIS的安全检查(1)AIS设备中船舶的吃水、危险货物、目的港、预计抵港时间、航线计划(转向点)、及有关航行安全的信息是否与船舶实际一致。

(2)熟悉操作AIS设备,操作输入本船的静态数据,并读取他船的相关航行安全数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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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载电子海图及A I S设
备检查要点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
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国内航行船舶应用先进导航技术的水平,规范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以下简称“AIS”)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发挥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航行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船载电子海图系统”是可以显示电子海图、具备航线设计、船位监控、航行监控和报警等导航功能的设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籍沿海、内河航行机动船舶。

以下船舶不适用于本规定:
(一) 渔船;
(二) 公务舰艇;
(三) 体育运动船艇;
(四) 军用船舶。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负责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的统一管理及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管理。

第五条各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船舶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各船检机构负责设备配备及安装情况的检验。

第二章设备标准及型式认可
第六条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应符合中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ECS)功能、性能和测试要求(暂行)》中的A级设备要求。

中国籍船舶配备的A级AIS应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1993-2标准《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二部分:通用自动识别系统(AIS)A级船载设备-操作和性能需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

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B级AIS应符合中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SOTDMA)技术要求(暂行)》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2287-1标准《海上航行和通信设备与系统B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一部分:载波侦听时分多址技术(CSTCDMA)》。

第七条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AIS设备需经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

第八条经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应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对船载电子海图系统、A 级和B级AIS设备进行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

第九条为更好地发挥AIS避碰功能,未安装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的船舶,应安装显示设备,以直观显示本船与周边船舶的相对位置及简易电子海图或航行示意图,收发显示中文信息。

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安装的业经型式认可的AIS可免除本条要求。

第三章配备要求
第十条中国籍沿海航行船舶应按附表1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安装符合本规定标准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

江海直达船需要进入沿海水域的,应按本条项款的要求执行。

船舶可选择安装符合国际海事组织(82)决议要求的电子海图显示信息系统(ECDIS)。

第十一条中国籍内河航行船舶应按附表2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安装符合本规定标准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

第十二条中国籍500总吨以下沿海航行船舶应按附表3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安装符合本规定标准的A级或B级AIS。

各直属海事局根据辖区情况和船舶营运特点确定辖区内200总吨以下沿海航行船舶配备A级或B级AIS的安排和时间,报备中国海事局后实施。

江海直达船舶需要进入沿海水域的,应按本条项款的要求执行。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中国籍内河航行船舶应按附表4规定的时间要求安装符合本规定标准的A 级或B级AIS。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黄浦江100总吨以下船舶配备A级或B级AIS的安排和时间,由管辖该水域的直属海事局或省级地方海事局根据辖区情况和船舶营运特点确定,报备中国海事局后实施。

穿越长江、珠江航道,从一侧到达航道另一侧的内河机动船适用本规定。

航行于其它水域的船舶安装A级或B级AIS的安排和时间,由管辖该水域的直属海事局或省级地方海事局提出,报中国海事局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符合本规定附表中航区和吨位要求的在建和新建船舶,在相应配备时间之后投入营运的,应在投入营运前配备本规定要求的设备。

第十五条对于本规定实施前已装船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AIS设备,生产厂家应申请型式认可,并向船东提供型式认可证书。

如设备无法符合要求并获得型式认可,船东应在规定时间前安装符合要求的设备。

第十六条本规定要求安装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船舶,在规定安装时间之后一年内报废或永久性停止营运的,凭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核定证明文件副本,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免除安装。

第四章设备安装及检验要求
第十七条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安装和布置应符合中国海事局颁布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的相应技术要求。

船舶提供的电源应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船舶安装船载电子海图系统、AIS设备后应于第三章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设备安装情况的检验。

第五章设备使用要求
第十九条为确保电子海图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沿海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应使用官方发行的符合国际海道测量组织S-57格式要求的电子海图并应及时更新。

第二十条内河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可使用内河电子航行示意图。

内河电子航行示意图仅作为航行参考使用,船员在使用时应充分注意内河电子航行示意图提供机构的安全使用须知。

第二十一条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的船舶应保持适当的纸海图作为备份,并及时更新。

以确保在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故障时能够安全返回港口。

第二十二条船舶配备的AIS设备应处于常开状态。

第二十三条船舶应按相关规定申请海上移动通信业务船舶电台标识码(MMSI),并应将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准确地输入AIS。

第二十四条为保证对船舶MMSI码的连续跟踪,船舶 MMSI码发生变化时,应报船籍港海事主管机关。

第二十五条船员应掌握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所指:
“长江干线”为长江宜宾至浏河口段。

“黄浦江”为“吴淞口至分水龙王庙段”。

“液货船”为油船、化学品液货船、液化气体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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