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和包装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数量条件的重要性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52条2款规定: 卖方必须按合同数量条款的规定如数交付货物。如果:
(一)卖方多交:买方应至少收取合同数量部分, 而对于多交部分,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收其中的 全部或一部分,但须按合同价付款
(二)卖方少交: 1. 只少交一小部分而未构成根本违法合同:买方 有权要求对方补交,同时要求得到损害赔偿,但无权 宣告合同无效 2. 不交、少交绝大部分或虽少交一小部分但构成 根本违反合同,买方有权宣告合同无效并索赔。
第一章 商品Leabharlann 品名、品质、 数量与包装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
1 国际货物买卖中表示品质的方法;品质 机动幅度的规定;
2 商品的计量单位与计算重量的方法;数 量机动幅度的规定;
3 运输标志的内容及作用; 4 买卖合同中的品质、数量、包装条款。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的品名是双方交易谈 判、买卖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而品质、数量和包 装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主要交易条件。因此, 买卖双方在洽谈交易中,必须就商品的品名、品 质、数量以及包装的方法一一谈妥并明确体现在国 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这是买卖双方在洽商交易和商 订合同时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是一项合同能否洽 谈成功的关键所在,也与商品的价格高低有着密切 关系。
公升(L.)、加仑(GAL.)、蒲式耳 (BU.)等
码(YD.)、米(M.)、英尺(FT.)、 厘米(CM.)等
平方米(SQ.M)、平方英尺 (SQ.FT.)、平方码(SQ.YD.)等
立方米(CU.M.)、立方英尺 (CU.FT.)、立方码(CU.YD.)等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二)商品重量计量方法 1. 毛重(gross weight):货物本身重量加皮重。 2. 皮重:皮重是指包装材料的重量。 3. 净重(net weight):使用最多。 (1)定义:指商品本身的重量。毛重-皮重=净重 (2)“以毛作净”(gross for net):有些单位 价值不高的商品(如用麻袋包装的大米、蚕豆等农产 品)可采用毛重计算。
三、合同中数量条款的内容及 规定方法
(3)对溢短装部分货物价格的规定: 由于市场价格的变化,卖方有意超装或减装的现 象时有发生,为此有关溢短装的价格计算必须在合同 中明确规定,以免日后发生纠纷。常用的规定方法有: ① 按合同价格; ② 按装运(船)时国际市场价格; ③ 按到货时国际市场价格。 若合同未明确规定溢短装部分如何计价,应按照 原合同价计。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二)商品重量计量方法 (3)去除皮重的方法: ①按实际皮重:整批商品包装逐一过秤。 ②按平均皮重:抽出几样后算样品的平均皮重。 ③按习惯皮重:已形成一定标准的规格化包装, 用习惯包装的重量作为皮重。 ④按约定皮重:事先约定。 注意: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如果货物是按重 量计量和计价,而未明确规定采用何种方法计算重量 和价格时,根据惯例,应按净重计量和计价。
为明确起见,也可将有关品种或品质、产 地或型号的概括性描述包括进去。
三、规定品名条款应注意的事项
(1)必须内容明确具体,切忌空泛、笼 统;
(2)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反映实际情况; (3)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行的名称,对 新商品的定名及译名,必须准确易懂、符合 国际惯例; (4)必须考虑相关国家的海关税则,择 取有利于减低关税或方便进口的名称。
适用于工业制品、日用消费品、 轻工业品、机械产品及部分土特 产品
容积单位 主要适用于谷物和流动液体
长度单位 面积单位
主要适用于布匹、塑料布、电线 线缆、绳索、纺织品等
主要适用于木材、玻璃、地毯呢 等
体积单位 主要适用于化学气体、木材等
常见单位
克(G)、千克(KG)、盎司(OZ)、 磅(LB)
只(PC)、件(PKG)、双(PR)、 台/套/架(ST)、打(DZ)
三、合同品质条款的内容及其
规定方法
(二)商品的品质条款规定方法 1. 质量机动幅度条款 (1)定义:是指对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 以机动。 (2)品质机动幅度条款,主要有下列几种订法: ①规定范围 这是指对某项商品品质指标规定允许有一定的 机动范围。 ②规定极限 这是指对某些商品的品质规定上下极限。 ③规定上下差异 这是在规定某一具体品质指标的同时,规定必 要的上下变化幅度。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一、数量条件的重要性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三、商品数量条款内容和
规定方法
一、数量条件的重要性
商品的数量是指以一定的度量衡表示商 品的质量、长度、面积、体积及个数的量, 卖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的数量是国际 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主要交易条件之一。
我国出口苹果酒一批,该批酒的内外包 装上均写的是“cider”,而提交的出口单据 上均用“apple wine”,货到国外后遭海关扣 留、罚款,为什么?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一、商品的品质的含义 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三、商品的品质条款内容和
规定方法
一、商品的品质的含义
商品的品质是商品内在素质和外表形态的 综合。
三、商品的品质条款内容和 规定方法
2. 质量公差条款 (1)定义:是指允许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 有在公认的一定范围内的差异。如:手表的走时;圆 形物体的直径误差等。 (2)一般适用于制成品。 (3)卖方所交商品质量只要在规定的灵活范围内, 即认为交货质量与合同相符,买方无权拒收。
某公司对美商出口一批高档陶器,某公司事先 寄送了样品,并在合同(编号为 HSO982)中规 定:凭卖方样交货,美商可在到目的港后 60天内 复验、索赔有效。货到目的港后,美商未提出异 议,某公司顺利结汇。一年后,美商来电称:“合 同 HSO982项下瓷器因内在品质缺陷,现已全部釉 裂,请贵方考虑按原价降价 60%处理,并退回余 款,否则我方将全部退货。”问此情况下,该公 司应如何处理?
质量 = 外观形态 + 内在素质
一、商品的品质的含义
品质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 它既是构成商品说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又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时对品质进行评价 的依据。
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1. 看货成交。买方亲临现场,经买方检
验后成交。
2. 看样成交。
(1)凭卖方样品买卖
三、商品数量条款内容和规定方法
(三)数量条件的重要性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52条2款规定: 卖方必须按合同数量条款的规定如数交付货物。如果: 卖方多交:买方应至少收取合同数量部分,而对 于多交部分,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收其中的全部 或一部分,但须按合同价付款 卖方少交:只少交一小部分而未构成根本违法合 同:买方有权要求对方补交,同时要求得到损害赔偿, 但无权宣告合同无效;不交、少交绝大部分或虽少交 一小部分但构成根本违反合同,买方有权宣告合同无 效并索赔。
6. 实物净重:纯商品的重量(即扣除内包 装的重量及其他包含杂物(如水分、尘芥)的 重量。该计重方法主要也为海关征税时使用。
三、商品数量条款内容和规定方法
(一)商品数量条款内容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内容主要包括成 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按重量成交的商 品,还需订明计算重量的方法。
三、商品数量条款内容和规定方法
1. 若合同数量条款规定:每袋大豆净重100千克, 共1000袋,实际交货时是每袋净重 98千克,共 1000袋,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为什么?
图1-3 蘑菇
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3. 凭标准买卖 标准是指统一化的规格和等级及其检验方法。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人们也经常使用标准作为 说明和评定商品品质的依据。
图1-4 玉米
图1-5 大豆
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4. 凭说明书买卖 适用于技术密集型产品。
图1-6 芯片
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5. 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一般只适用于一些品质稳定的工业制成品或经过 科学加工的初级产品。 商标:是生产者或商家用来标识其所生产或出售 的商品的标志。 牌号:是指工商企业给其制造或销售产品所冠以 的名称。
卖方
代表性样品 (原样)(标准样品) 留样(复样)
买方
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注意: 卖方提交的样品要有充分的代表性; 卖方应保留与送交买方的样品质量完全 一致的另一个或几个样品,称为复样; 卖方应在原样和留样上编制相同的号码; 留存的复样应妥善保管。
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2)凭买方样品买卖(销售)
三、合同品质条款的内容及其
规定方法
(二)商品的品质条款规定方法 1. 质量机动幅度条款 (3)一般适用于初级产品。 (4)质量在灵活范围内,一般均按合同单价计价, 不再另作调整,也有的商品可按交货时的质量状况调 整价格,这时须在合同中规定——质量增减价条款。 (5)质量增减价条款的两种规定方法: ①对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可根据交货的实际 品质,按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 ②只规定交货品质幅度的下限,对低于合同规定, 而不超出一定范围者,即予以扣价,对高于合同规格 者,则不予增价。
买方
样品 对等样品(回样)
卖方
注意:
卖方提交的样品要有充分的代表性。
需防止被卷入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纠纷。
(方法是在合同中规定工业产权的免责条款)
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二)文字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凡是以文字、图表、照片等方式来说明商 品品质的做法,均属凭说明约定品质的范畴。 1. 凭规格买卖 2. 凭等级买卖 3. 凭标准买卖 4. 凭说明书买卖 5. 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6. 凭产地名称买卖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4. 公量
(1)定义:公量=商品实际重量-实际
所含水分+标准含水量
(2)适用于经济价值较高和水分含量极
不稳定的商品:羊毛、生丝、棉花等。
(3)计算公式:
公量 = 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
实际重量×(1+标准回潮率)
=
1+实际回潮率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5. 理论重量:适用于有固定规格、体积的 商品(钢板)等。一般只能作为计重时的参考。
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1. 凭规格买卖 规格是一些用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 特点:简单易行、明确具体、灵活、在国 际贸易中应用较广。
图1-1 鱼
图1-2 鞋
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2. 凭等级买卖 等级是指把同一种商品,按其规格的差异,分为 品质优劣不同的若干等级,每一级都规定相对固定的 规格。 特点:可以更好地满足各种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 要,有利于安排生产。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
一、列明品名的意义 二、品名条款的内容 三、规定品名条款应注意
的事项
一、列明品名的意义
从法律上看,在合同中规定标的物和具体 名称具有重大意义。
对商品的具体描述是有关商品说明的一个 主要组成部分,是货物交收的基本依据之一。
二、品名条款的内容
国际货物买卖对合同中的品名条款的格式 无统一规定,可由双方商定。交易双方首先在 合同的开头部分列明商品名称,如黄豆、苹果。
(二)溢短装条款 (1)溢短装条款:就是在规定具体数量的 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 百分比。 注意:大型的机器设备、仪器及贵重物品 不宜使用此条款。
三、合同中数量条款的内容及 规定方法
(2)订好数量机动幅度条款需要注意三点: ① 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要适当。 ② 机动幅度选择权的规定要合理,一般来 说由交货方即卖方来行使。 ③ 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要公平合理。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公制(米 制)、美制、英制、国际单位制(是在公制的 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我国采用国际单位制。
二、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一)计量单位 常见计量单位,如表1-1所示。
表1-1 常见计量单位
计量 重量单位
个数单位
适用商品
主要适用于农副产品及部分工业 制品
图1-7 海尔手机
二、商品品质的表示方法
6. 凭产地名称买卖 适用于农副土特产品。
图1-8 西湖龙井
三、商品的品质条款内容和 规定方法
(一)商品的品质条款内容 1.基本内容 品质条款的内容有简有繁。 2.订立要求 (1)品质条款应尽量明确具体,避免笼统含糊。 (2)切忌使用含意不清的用语:诸如“大约”、 “左右”、“合理误差”等。 (3)质量的规定要切合实际,涉及的数据应力求 明确,避免订得过高、过低、过繁或过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