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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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3.11.18
•【字号】
•【施行日期】2003.1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防汛抗旱
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佛山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佛山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省委、省政府根据广东水利的现状,作出了实施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重大决策。此项决策也被列为我省10项民心工程之一。决策要求用3~5年完成城市防洪、江海堤围及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达标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建设我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对提高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防洪排涝体系,加快实现水利现代化,促进我市加速构建广东省第三大城市框架,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心工程。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的重大部署,以保障全市经济活动和社会安全为核心,以防洪排涝达标建设为主攻方向,为有效控制常遇洪涝、风暴潮,在遭遇较大洪涝、风暴潮时,确保全市大分部地区经济活动、社会活动不受影响,不断提高对洪涝灾害的控制和减轻其造成破坏的影响,提高社会承灾能力,建成以防洪排涝为重点的全方位防灾减灾体系。
(一)工程范围
1、实现城市规划的主、次中心组团和区级中心城区的城市防洪建设。
2、捍卫农田5万亩以上的江堤达标建设。
3、纳入省人大议案的小型水库安全加固建设。
(二)建设标准
1、城市防洪工程和堤防达标建设项目按防御5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
2、小型水库安全加固建设执行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
(三)建设时间
完成建设任务时间安排为2003~2006年。
二、总体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做好全面规划,制定统一标准,广泛发动群众,多渠道筹措资金,根据轻重缓急,分批逐年实施;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登报公告,明确任务,责任到人,限时完成,逐宗验收,合格销号,激励先进,警告后进。高标准、严要求,一年初见成效,三年完成建设任务。
三、主要任务
全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计划总投资36.18亿元,包括18项工程,计划工程量:土方2284.28万立方米,石方292.46万方,砼140.66万方。
(一)城市防洪和江堤达标建设加固项目共17项,按照国家和省定防洪标准
建设堤围长度749.2公里,重建、加固穿堤涵闸141宗;新建、改造电排站92座,装机容量8.6万千瓦;总工程量土方2084万立米、石方270.5万立米、砼128.4万立米;估算总投资35.66亿元(详见附件一)。
按行政区域划分,禅城区堤围建设63.9公里,工程投资8.59亿元;南海区堤围建设248.9公里,工程投资14.89亿元;顺德区堤围建设317.69公里,工程投资7.47亿元;三水区堤围建设106.2公里,工程投资4.05亿元;高明区堤围建设12.5公里,工程投资0.65亿元(详见附件二)。
(二)实施省人大议案小型水库安全加固工程1项共55宗,其中:南海区14宗,三水区21宗,高明区20宗。按现行国家《防洪标准》(GB50201-94)有关规定及省定“六有、六落实”的要求,对水库主体水工建筑物(大坝、放水涵、溢洪道)进行全面安全加固,估算总投资5187万元,其中:南海区1052万元,三水区1932万元,高明区2203万元(详见附件一、二)。
四、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制
佛山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项目建设涉及面广,规模大,任务重,时间紧。各级党委政府要一把手要负总责,靠前指挥、精心组织、明确任务,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并列为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水利、发展计划、财政、农业、监察、建设、国土、交通、环保、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完善协作机制,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加强对项目建设的指导和行业管理监督工作,并邀请检察机关、监察部门提前介入,开展同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确保我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为加强领导和协调,成立佛山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梁绍棠
副组长:梁毅民
成员:林征、罗悦棠、焦文庆、霍伙、刘耀淳、柳玉斌、潘念礼、卢立湃、霍锡淮、黄福洪、陈奋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陈奋勇(兼)
副主任:李大标邹锡团韦奕铨
成员:李军何少红林奕岳刘剑锋梁斌
张立陈慧颜杨冬风李伯全
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按照领导小组部署,具体组织实施佛山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的各项任务。
2、检查督促各区政府对上级各项指导的贯彻落实情况。
3、及时全面了解进展,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建议、做好参谋。
4、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5、协调处理工程的立项、审批、资金、计划的落实。
6、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
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的建设项目,按行政区划由各区及市水利局直接负责。各区政府必须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合理分解计划
各区应按照统筹兼顾、先急后缓、确保重点的原则,将建设任务逐年分解,安排好年度实施计划,其中:2004年度要完成不小于总任务量的25%,2005年度要完成不小于总任务量的45%,余下的任务量在2006年度全部完成。各区必须在年底前将计划任务分年度实施方案上报市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办公室。
(三)资金补助及筹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