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出纳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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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民爆EAS项目出纳操作手册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
文档控制
目录
第1章系统概述 (4)
1.1 关于本系统 (4)
第2章系统初始化 (6)
2.1初始数据录入 (6)
2.2 平衡检查 (7)
2.3 结束初始化 (7)
2.4 反初始化 (7)
第3章凭证复核登账 (8)
3.1 查询 (8)
3.2 自动复核 (9)
3.3 手工复核 (9)
3.4 反复核 (10)
第4章现金 (11)
第5章银行存款 (12)
5.1 银行存款日记账 (12)
5.2 银行对账单 (12)
5.3 银行存款对账 (15)
5.4 余额调节表 (18)
5.5 长期未达账 (19)
第6章期末处理 (20)
6.1 期末对账 (20)
6.2 期末结账 (22)
第1章系统概述
本系统为出纳管理,主要模块为系统初始化、凭证复核、现金、银行存款、资金报表和期末处理。
本章是对出纳管理系统内容进行全面概述。
1.1 关于本系统
出纳管理系统为企业出纳人员提供了所需要的现金和银行日记账、银行对账、报表查询、期末处理等实用功能。
本系统的主要功能有:
现金出纳业务:现金日记账、现金盘点两部分;
银行出纳业务: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对账、余额调节表、长期未达账五部分;
报表查询:资金汇总表、资金明细表三部分;
系统维护:初始化、期末处理两部分;
1.1.1 总账与现金系统联用
现金系统既可独立使用也可与总账系统联合使用,EAS系统提供了现金系统与总账联用的功能。
操作前提:
现金系统与总账系统可在任一期间联用,联用时要保证:
1、现金系统与总账系统都已经启用;
2、现金系统与总账系统的期间一致;
3、联用的当期现金系统的现金、银行科目的期初余额与总账系统的现金、银行科目的期初余额一致。
在金蝶EAS主界面,选择〖功能菜单〗->〖系统平台〗->〖系统配置〗->〖系统状态控制〗,双击进入“系统状态控制”界面,如图1-1所示:
图 1-1
用户在系统状态控制中将现金系统打上与总账联用的标识即可,现金系统与总账系统联用后,可以与总账的期间及数据不一致,但总账系统在结账时必须保证现金系统已经结账。
注意:
联用后的当期,现金系统或总账系统反结账、反初始化时必须先取消联用
第2章系统初始化
2.1初始数据录入
本模块为系统初始化,主要内容有未达账、平衡检查、结束初始化和反初始化。在金蝶EAS主界面,选择〖功能菜单〗->〖财务会计〗->〖出纳管理〗->〖出纳初始化〗,进入“出纳管理初始化”界面,如图:
在该界面中进行现金科目、银行存款、银行对账单初始化数据的录入:
2.2 平衡检查
平衡检查:检查出纳管理子系统的初始余额是否等于总账系统相同期间的初始余额。在“出纳管理初始化”界面,单击菜单栏〖查看〗->〖平衡检查〗或在此工具栏上单击【】,如果出纳管理子系统的初始余额等于总账系统的初始余额,则提示用户“平衡检查”通过,否则弹出“平衡检查”界面提示用户不平衡的科目差异报告。
2.3 结束初始化
在“出纳管理初始化”界面,单击菜单栏〖编辑〗->〖结束初始化〗,结束初始化操作。结束初始化后,初始数据录入界面将变为不可编辑状态,此时,您可以开始一系列财务工作了。
需要特别注意:
满足结束初始化的条件是:所有银行账户对应的银行科目的初始余额调节表平衡。
2.4 反初始化
结束初始化后,若发现初始化数据错误,可以反初始化。
在“出纳管理初始化”界面,单击菜单栏〖编辑〗->〖反初始化〗,回到初
始化状态,修改初始数据。
需要特别注意:
1、出纳管理系统反初始化时,当前会计期间必须是出纳管理系统的启用期间,当出纳管理系统的当前期间与启用期间不一致时,必须通过反结账功能,使当前期间与启用期间一致时,才能进行反初始化。
2、当出纳管理系统与总账系统联用时,反初始化时的会计期间与联用期间一致时,必须先取消与总账系统联用,才能进行反初始化。
第3章凭证复核登账
操作前提:
国泰民爆要求:在系统参数中选择[登账类型:凭证登账]。
在系统平台的系统状态控制中将现金系统打上与总账联用的标识。
在总账系统中新增含现金/银行类科目的凭证后,凭证在复核时后台自动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
3.1 查询
在金蝶EAS主界面,选择〖功能菜单〗->〖财务会计〗->〖出纳管理〗->〖凭证复核〗,进入“凭证复核查询”界面,如图:
在该界面中设置以下过滤条件,完成后单击【确定】进入“凭证复核序时簿”界面。
3.2 自动复核
操作前提:
在[凭证复核序时簿]界面的工具栏中选择[登账设置]设置在自动复核的登账方式和登账日期选中需要复核的凭证,点击“自动复核”。
3.3 手工复核
在[凭证复核序时簿]界面,选中一张或多张凭证,点击[手工复核],弹出手工复核界面进行复核。如图:
可以利用新增分录、删除分录来新增和删除日记账记录。用户点击[保存]即可复核。
3.4 反复核
操作前提:
1. 只能反复核已经复核且未审核的凭证
2. 如果选中的凭证关联的任意一条日记账已经结账或勾对,则提示:“凭证关联的日记账已经结账或勾对!”
在[凭证复核序时簿]界面,选中一张或多张已复核的凭证,点击[反复核],则删除所选凭证生成的所有日记账记录(包括现金、银行日记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