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医院出院患者随访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出院患者随访制度
一、各科室要建立出院患者信息档案:
内容应包括: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住院治疗结果、出院诊断和随访情况等内容。

二、随访范围:
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

三、随访要求:
(1)各科要指定专人负责随访工作。

(2)随访工作负责人要详细收集患者资料,建立随访患者资料库。

(3)随访范围内患者在出院3-5天内进行第一次随访,特殊患者根据需要随时随访,随访范围内患者至少随访1次以上。

(4)随访率不得低于同期出院患者的50%。

(5)随访范围内随访率不得低于应随访患者的90%。

(6)随访范围内一周内首次随访率不得低于应随访患者的60%。

四、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书信联系等。

五、随访内容包括:一是了解出院患者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患者如何用药、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二是进行住院满意度调查并
征求患者及家属的建议和意见。

六、医院和各科向社会公布医疗和咨询服务电话,接受健康咨询、预约专家、预约检查。

七、工作人员应耐心解答病员及家属的有关咨询,凡属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不能准确回答的,要很礼貌的告诉对方找有关科室或专家咨询,并告之联系方式。

八、医院每年召开一次医德医风监督员座谈会,征求社会和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倾听患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改善医院的服务质量。

九、医院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抽查随访情况,对随访制度落实较差、随访情况低于随访要求的,将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扣分、罚款处理。

医院二(再)次手术监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手术安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二(再)次手术分计划性二(再)次手术和非计划性二(再)次手术两类。

计划性二(再)次手术纳入科室管理范畴,非计划性二(再)次手术纳入医院监控管理范畴。

二、计划性二(再)次手术是指由于病情治疗需要而进行的二(再)次手术,属于正常计划内治疗步骤。

此类手术纳入科室管理范畴,要在进行首次手术前实施告知义务并履行签字手续。

三、非计划二(再)次手术是指在在同一次住院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患者需进行计划外二(再)次手术,原因分为医源性因素,即
手术或特殊诊治操作造成严重并发症必须施行二(再)
次手术;以及非医源性因素,即由于患者病情发展或出现严重术后并发症而需要进行二(再)次手术。

此类手术纳入医院管理范畴。

四、因各种原因需进行的非计划二(再)次手术,科室应进行严格的监控和管理。

应在手术前进行科内讨论,必要时申请全院讨论。

再次手术后,科室应对二(再)次手术的原因及术后情况进行讨论和分析,并进行记录。

五、非计划二(再)次手术应在前填写《非计划二(再)次手术审批表》,上报医院管理部门,经批准后实施手术。

夜班、节假日或者其他情形下的特殊情况下,科室领导报医院总值班后实施手术。

六、手术科室必须严格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安全管理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及执行相关制度的方案与实施措施,术前应做好患者病情、手术指征及手术风险的全面评估,杜绝医源性非计划二(再)次手术。

七、及时做好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并进行记录。

避免出现因沟通不及时或不清楚而出现的纠纷。

八、非计划医源性二(再)次手术列入科室医疗质量综合目标考核标准。

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一、医院实行医疗技术院科两级三层管理制:决策层:即院长办公会和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控制层:各专业管理委员会和各
业务职能部门。

执行层:即各科室/病区主任、护士长及科室管理小组。

二、明确院长为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部门领导、科室主任为本部门和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

各级监管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共同参与医疗安全督导、检查、评价,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三、各项医疗技术的管理,要纳入医院行政管理的范围,应根据各项目的情况建立医疗技术档案。

四、对新开展的技术项目,要由科室写出申请,由医院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写出论证报告,由院办公会审查批准。

要由专人对其技术水平,人员保障,设备维修、项目质量、治疗效果、医疗费用和综合评价进行全程追踪管理工作。

五、作好人员、设备、技术能力和设施的准备和培训,制定具体方案,充分保障医疗技术项目顺利开展。

六、建立医疗技术预警方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规章制度,保障医疗安全。

七、根据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由主管院长和职能部门定期进行检查、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及建议。

八、开展医疗科研活动必须符合医疗伦理道德,充分征求家属及患者的意见,做好沟通和告之义务。

开展技术项目要按照程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准入制度,办理合法手续。

九、技术开展及管理结果与评优、奖惩及职称评聘相结合,并纳入科室评审。

十、通过督导、检查、分析、总结、反馈、通报、处理、整改,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