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桥铺路铺路的合同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修桥铺路铺路的合同书
篇一:修桥修路捐资倡议书
但由于基础薄弱、资金匮乏,我乡交通不畅、设施不全、区位优势不明显的现状并未彻底改变。特别是交通滞后的问题尤为突出:XX公路关口老桥、河石桥破旧狭窄,厢柜货车出入困难,且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杨林公路尚未改造,坑洼不平,出行不便。这些问题已严重地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提高,延缓了XX经济发展的进程。“一
路两桥”的建设,是破除交通瓶颈、提升区位优势、使我乡真正融入XX半小时经济圈的关键之举,是XX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必将为XX新一轮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乡党委、政府已将杨林公路砂改油、杨大公路桥梁改造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乡第^一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已通过《关于全民捐资改造杨林公路及杨大公路桥梁的决议》。全民捐资修建“一路两桥”已成为全乡上下的共识和全乡人民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XX公路砂改油预计需资金50万元,XX公路关口老桥及河石桥改造预计需资金1 50万元,完成“一路
两桥”建设共需资金200万元,除争取配套资金及上级支持外,其他建设资金则需由我乡自行筹措解决,缺口相当大,仅仅依靠乡财政投入进行建设则困难重重,无法实施,必须紧紧依靠全乡人民群众的力量,凝心聚力共筑康庄大道。
篇二:危桥改造合同书
桥改造合同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前期由乙方垫资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桥梁工程
三、工程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曰
竣工日期:年月曰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工程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整(Y: 元)。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程前期垫资,按工程进度及上级拨款进度
付款。
2、本合同工程完工后,按质量总体评定、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程序进行验收,在乙方要完成全部相应内业资料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余下部分合同价款(即调整后的合同总价)的%,另%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六、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规范
1、部颁《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60-20XX)
2、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 B01-20XX )。
3、部颁《公路钢筋砼及预应力砼桥涵设计规范》
(JTGD62-20XX。4、部颁《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D63-20XX。5、部颁《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JTG004-89 )。以上技术规范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七、甲方工作
1、协调好施工地段内的外围关系,使施工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2、提供图纸,并进行图纸和设计交底。
3、提供水准基点和平面控制的基准点的基准线。
4、解答乙方就工程上提出的正当合理的疑问。
5、监督乙方施工,并按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乙方的施工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资金控制和合同管理。
6、组织专班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质量评定。
八、乙方工作
1、熟悉施工设计图,并现场核实,并所提出的疑问或建议在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时与甲方协商解决。
2、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明确工、料、机的组织落实情况,明确施工方案。
3、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监理单位的管理。
4、做好安全保证,环境保护、交通疏导,做到文明施工,
负责在施工中不出现安全事故。
5、完工后清理好现场,恢复水系、便道等设施。
九、质量评定部门名称:武汉市交
通局工程质量监督
办公室
十、工程质量要求和验收
1、原材料:水泥为检验合格的,粗集料为压碎值达标且洁净粒径1-3厘米的碎石,细集料为含泥量不超标的中粗砂。
2、桥位于新洲区双柳街上。桥梁全长米,宽米,
单车道,设计纵坡W 4%上部结构采用3X5米钢筋混凝土实心板,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桥墩、U型重力式桥台,钻孔
灌注桩基础及扩大基础。桥面系布置为:米(栏杆)+米(人行道)+4米(行车道)+米(人行道)+米(栏杆),桥面双向横坡,坡度为%行车道面铺设8-11cmC40防水砼。
3、按照施工工序,由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和监督员抽检合格
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隐蔽工程要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4、原材料的检验以质检部门的质检报告为准,平面位置、几何尺寸等项目的检查以监理抽查和交通局质监办评定
结果为准,路面混凝土强度以钻芯取样检测报告为准。
5、工程完工后,按质量总体评定、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的程序进行验
收。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缺陷责任期满付清5%质保金后自动失效,对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承包人(签字):
年月曰
篇三:江南市镇修桥主体
江南市镇:传统的变革樊树志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日期:20XX-06 版次:
1
关于桥梁的分析日本学者川胜守在他的近著《明清江南市镇社会史研究》第三章“长江三角洲石造虹桥和市镇的
形成”中,对江南市镇的桥梁作了细致的分析,颇有启发意义,特作简要的介绍。首先,他从江南水乡桥梁的视角来看市镇的水
路交通,重点考察了南浔镇的111座桥梁,得出的结果是:这些桥梁大多分布在运河市河等交通干线上,特别是分布于东西南北四栅的交通线上,东栅20座、西栅20座、南栅48座、北栅19座。他运用南浔镇万分之一地形图,以及咸丰《南浔镇志》卷首的地图,列出南浔镇桥梁一览表,把111座桥梁的构造、位置、跨河流名、俗名、创建等信息,一一注明。其次,他认为,通过桥梁的沟通,使市镇的空间得以扩大。为此川胜守对清修民国十七年续修《法华乡志》、清修《七宝镇小志》、光绪《枫泾小志》、民国《重辑张堰志》、乾隆《金泽小志》、嘉庆《珠里小志》、光绪《盘龙镇志》、宣统《蒸里志略》、民国《章练小志》、崇祯《外冈志》、乾隆《真如里志》、民国《安亭志》、嘉庆十年修光绪十七年补《娄塘镇志》、嘉庆《石冈广福志》、光绪《罗店镇志》等将近二十部市镇志,作了系统分析。再次,他对二十五个市镇373座桥梁作了数量分析。373座桥梁中,建于宋代的10座,建于元代的27座,建于明初的27座,建于明中期的33座,建于明后期的63座,建于明末的34座,建于清初的4座,建于清前期的26座,建于清中期的59座。其中,官建与民建的比例是13:153。明后期(嘉靖至万历)
以及清中期(雍正至乾隆)是桥梁建造的旺盛期,与经济发展状况完全对应。与此相呼应,嘉靖至万历以及康熙至乾隆时期,大批木桥改建为石桥。而桥梁的建造者大多是民众,有地方大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