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流程(5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流程(5篇)
第一篇: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流程
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一、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一)到规划局窗口提交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所需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二、办理设计方案招标
(一)需要进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设计方案招标审批:
1.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招标核准意见。

2.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意见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3.凭《监督卡》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委托招标手续,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受理委托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信息上网公告)。

4.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需要进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
1.提交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4.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初步设计审批:
(一)提交办理初步设计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气象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四、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气象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气象局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凭《监督卡》领取和签收办理结果。

(三)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第四阶段:监理、施工招标阶段
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监理、施工招标的审批:(一)提交办理监理、施工招标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向财政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的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已经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

(四)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意见以及领取《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五)凭《监督卡》到审图中心领取和签收办理结果,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六)凭《监督卡》到财政局窗口签收办理结果,办理承诺时限为8个工作日。

(七)凭《监督卡》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委托招标手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受理委托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信息上网公告)。

(八)将《监督卡》送回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

(九)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五阶段:报建、施工阶段
到建设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工程报建、施工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已经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建设局窗口。

(四)到建设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一、以上文字说明提及的大部分部门都在行政服务中心内设有受理窗口,申办者只须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交到中心内各窗口即可办理。

二、各审批部门窗口受理时须将审批过程中应提交的材料、应注意的事项和具体的办理程序一次性明确告知申办者。

三、各阶段的审批时限从最后一个收到申办者交送材料的审批部门窗口签收次日开始计算。

如申办者报送的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补交的,则审批时限从申办者修改或补交材料的次日开始重新计算。

四、报建每一阶段都设有一张《监督卡》,审批部门窗口和申办人须按要求填写交接《监督卡》,作为监督各审批部门窗口工作时效和受理申办者投诉的依据。

每一报建阶段结束后,《监督卡》交由该阶段的牵头部门窗口保存。

第二篇:工程项目申报流程
(一)建设项目选址许可条件:
1、符合城市规划;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
3、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
4、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5、政府投资项目取得计划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

申请材料:
1、申请书(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
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3、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
4、工业等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1份,核原件);
5、申报项目涉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及总平面布置
图等相关图纸(原件2份);
6、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核原件)。

(法律依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四十一条;《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
例》
第六条)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
条件: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深圳市土地开发供应计划和土地利用
计划;
2.属于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
(1)工业用地(特区内限高新技术项目用地);
(2)市区财政全额投资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用地;
(3)政策性住房用地;
(4)旧城改造用地;
(5)成片开发区用地;
(6)特区急需或特别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
(7)市政府以土地。

(8)军事用地。

3.取得建设项目管理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
4.取得规划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5.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6.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7.具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开发与市政配套设施金支付能力;
8.属高新技术项目用地,须取得市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签发的认定
意见书。

申请材料:1.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
2.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单位提交单位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有授权委托书的提交原件1份;其中,港、澳、台地区及境外的单位和个人,其身份证明须提交按规定进行公证、认证或见证的文件原件1份);
3.建设项目管理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1份);
4.选址意见书(原件1份);
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能力证明(原件1份);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原件1份);
7.国土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此审查事
项的具体内容附后);
8.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
9.属高新技术项目用地,应提交市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签发的认定意见书(原
件1份)。

第三篇:工程项目建设流程
工程项目建设流程
建设工程相关手续办理说明
1、项目建议书
2、选址意见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设计要点
6、国有土地使用证
7、固定资产投资核准证
8、招标与不招标方案核准表
9、岩土地勘、初步设计
10、施工图设计
11、工程规划许可证
12、施工、监理、分包
13、质监、安监报建
14、施工许可证
15、质量监督报告、安全备案登记证
16、竣工验收备案
第四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流程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流程
项目建议书
建设必要性分析、建设规模分(使用单位)析
(国土局)申请用地(规划局)
计划立项
项目建议书评估
(发展计划局)
申请规划要点征地建筑功能调研项目效益研究
(使用单位)
(国土局)签定土地合同(建设单位)拆迁(规划局或政府采购中心)
可行性研究
项目可行性评估
(使用单位)(发展计划局)
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
(勘探公司)(勘探公司)地质勘探
(消防局)消防报建(环保局)环境评估
委托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消防报建编制项目总概算人防报建国土报建
(设计公司)
(国土局)国土报建
(消防局)
(人防办)
(发展计划局)
概算审计
建设局批准
(国土局)
(规划局)
设计报建消防报建国土报建
下达投资计划
(发展计划局)
(消防局)(国土局)
施工图纸设计审定标底
(审计局)
(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重新招标
交易不成功
施工招标和监理招标
成功
招标备案
(建设局)
监察监督
监察局
(建设局)
合同备案
招标交易
(市交易中心)
开工许可申请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履约、支付担保
(建设局)
建设监理参与管理
(监理单位)
(财政局)工程款支付监督
(使用单位)(质监部门)(安监部门)(审计局)
设备、材料和服务采购
(审计局)中间审计(政府采购中心)
施工过程
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审计管理
(建设局)
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物业移交交付使用接收
(使用单位)(物业办)
(审计局)结算、财务决算审计
工程决算
第五篇: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
阅读引语
房地产项目前期手续十分繁杂,涉及规划局、建委、发改委、国土局、人防办、消防局、园林局、交通委、环保局等众多部门;不同性质的项目审批方式的有所差异,审批标准及结果会有很大不同......第一部分:房地产项目前期主要流程
第1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2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3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4部:取得规划局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5步:取得规划局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6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7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8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划局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9步:取得规划局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10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划局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11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12步:取得规划局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13步:取得规划局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14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15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16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17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18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19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20步:委托勘察院进行评估报告,取得交通
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21步:取得建委的“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22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划局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23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第24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设计方案,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25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26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27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28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29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30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31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第32步:委托拆迁公司完成现场三通一平。

第33步:建委踏勘现场,取得“现场勘察合格通知书”。

第34步:完成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质监备案回执”。

第35步:完成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取得“安监备案回执”。

第36步:完成节能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节能备案回执”。

第37步:资金到位,取得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第38步:取得人防办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第39步:取得建委的“施工许可证”。

至此完成本项目所有政府部门审批手续,进入现场施工阶段。

规划部门的审批流程是:控规调整→规划意见函复→规划意见书→审查设计方案→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部分:房地产项目前期审批详细流程
一、建筑策划
本部分不赘述。

二、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规划审批的最后一道手续,拿到后即可到国土局办理土地证,到建委办理开工证,此证意义重大,为通常所说所的
五证之首(五证为: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开工证,销售证,房产证),前期审批不出差错,至此已无太大悬念,如果办不下来,多半是之前某道手续有问题,出了后遗症,或是政策突变,暂停审批。

准备材料如下:
1、申报人委托书;
2、申报表;
3、立项批复;
4、施工计划;
5、规划意见书;
6、方案审查意见;
7、用地预审意见;
8、环保意见;
9、用地规划许可证;
10、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或等级表;
11、报规证所需全套施工图;
12、档案登记表;
13、人防审查意见;
14、消防审查意见;
15、交通审查意见;
16、其它。

三、用地规划许可证
当用地是新征集体土地或占用别人的土地时,须办理此证,自有用地建设项目不用办。

提交材料:
1、规划意见书;
2、立项批复;
3、方案审查意见;
4、用地预审意见;
5、环保审查意见;
6、钉桩成果通知单;
7、选址意见通知书;
8、与原土地方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

四、方案审查、整套设计方案、日照测算
审查设计方案以前为规划审批一项内容,后精简审批环节时取消,取消后引起诸多问题,后又恢复,目前不属行政许可事项,建设单位“自愿”请规划局提供技术指导。

审查内容和标准主要是看方案是否在遵照规划意见书的要求进行设计,同时是否又符合各项建筑设计规范,间距、遮挡、退线、日照、出入口、面积、高度、容积率、覆盖率、绿化率、代征地、道路交通、消防是否符合要求。

提交材料有:
1、整套设计方案(包含:总平面图,各层平立剖面图,设计说明,效果图等);
2、规划意见书;
3、立项批复;
4、用地预审意见;
5、日照测算;
6、其它。

五、规划意见书、“规划意见书(条件)”、“规划意见书(选址)”
规划意见书是以前“规划要点”和“规划条件”两步审批的二合一,分“规划意见书(条件)”和“规划意见书(选址)”二种,其中内容是对拟建建筑性质、位置、体量高度、面积大小等所有指标的约定和认可,自有用地项目下发“规划意见书(条件)”,新征用地项目下发“规划意见书(选址)”。

申报“规划意见书(条件)”提供材料如下:
1、建设申请;
2、申报表
3、经办人委托书;
4、1:500或1:2000地形图;
5、土地证和房产证;
6、规划总平面图;
7、上级意见(视情况);
8、用地预审意见;
9、环保意见;
10、立项批复;
规划意见书为一个项目能否建设的决定性文件,有了它以后所有环节的审批理论上不会再有大的问题,审批标准有二个:一是看建设要求是否与控规一致,二是看所建项目是否为政策允许。

第一条简单,第二条有点复杂,哪些项目让建,哪些项目不让建,不同单位不同的建设内容审批尺度标准不太一样,有总的原则,又需要一事一议。

六、土地变性、用地性质
城区每一寸土地的用地性质均已确定,而且每一块地的高度、容积率、绿化率、密度、规划路网位置等各项主要指标也已确定,远郊区县乡镇范围也基本如此,如果建设单位的拟建物性质与控规中的土地性质不符,则建设申请100%不会得到批准,两种解决办法,或改变建设内容,或申请改变土地性质。

“土地性质”有几层含义:一是指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二是指该幅土地允许做什么用、建什么项目,此处土地变性指的是第二条。

土地性质大项分为以下几类:住宅用地(R表示);商业、金融、办公、科教文卫用地(C表示);工业用地(M表示);仓储用地(W表示);公路、铁路、港口用地(T表示);城区道路、广场用地(S表示);市政用地(U表示);耕地、林地、村镇集体用地(E 表示)。

土地变形指以上各种性质的相互转换调整,什么样的调整能得到规划局或政府的同意,并无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条纹规定。

大致原则为:
1、顺向调整较易,逆向调整较难(顺向一般伴随着土地方利益受损、城市和社会利益受益的情况;反之为逆向);
2、市政、公益、重点项目调整较易,经营性项目较难;
3、国家部委、央企、部队武警项目调整较易,地方单位、私企较
难;
4、与城市发展方向和政府工作思路吻合的较易,反之较难;
5、运作程序正确,方式方法得当调整较易,反之较难。

6、没有后遗症,不会引发居民矛盾和麻烦的较易,反之别想。

七、控规调整、规划意见复函、控规修改完善通知书(图)
目前规划局对项目进行规划审批的依据是控规,若建设要求与控规不符,则规划审批无法进行,解决办法之一是建设单位按控规要求进行建设,办法之二是向政府申请对现行的地块控规进行调整。

政府为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不同意调的时候要多于同意调的时候,且尺度把握无量化标准,但总的原则是:
1、省级单位、部队酌情考虑,其它从严;
2、不会引发周边矛盾和社会影响的酌情考虑,其它从严;
3、要求明显合理,或原控规明显缺陷的酌情考虑,其它从严;
4、重点项目、政治项目、领导批示项目酌情考虑,其它从严;
单体项目调整一般由现土地方提出申请,区域性规划的调整一般由地方政府出面。

控规调整无法定办理时间,耗时费力,程序复杂,涉及部门人员众多,最后需报市政府批准,申请单位要提前有心理准备。

八、房地产开发商怎样拿地?拿地的程序?要办些什么手续,准备什么材料?第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行政审批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
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4、规划报建图审查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5、施工报建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