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大学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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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学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建立高等学校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设立特困学生资助专项经费。
每年按生均10元标准从计提资助专项经费中给二级学院划拨经费,作为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专项费用,主要用于特困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
对特殊学生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由经费主管领导审批,不受指标限制,以确保解决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实际困难。
第二条建立特困学生档案库。
各学院要在深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每年梳理建立特困学生档案库,并在每年3月底进行全面复查,及时进行动态管理,以确保特困学生档案库的真实性。
第三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扎实做好奖助学金的评选与发放工作。
要按照“学生申请-专业年级(班级)评议-学院审查-学校审定”的评审程序,确保特困学生应享尽享,并坚持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发放落实到位。
第四条对特困学生畅开绿色通道。
各学院要对未办理助学贷款且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开通绿色通道,坚决落实“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贫困而辍学”的承诺。
第五条统筹安排财政、学校计提和社会资助资金,分层次、分步骤、分重点的做好特困学生的经济资助工作。
要动员并协助特困学生申请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来解决学费问题;各学院要努力多渠道争取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原则上社会捐赠的助学金一律安排给特困学生中的特殊困难学生,确实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安排特困学生上岗,对表现突出的上岗学生要通过评选先进个人、优先参评励志奖学金等措施,确保他们获得大额资助的优先权。
第六条建立“结对帮扶”特困学生制度,对当年贫困生建档库内一二年级特困学生安排副科级以上(含)干部以及专业教师进行“结对帮扶”,从思想品德、学业发展、心理健康、职业规划、就业指导、能力提升等方面对它们给予关爱与指导,帮助他们克服心理、精神和物质贫困问题,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引导它们成长成才。
第七条做好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的资助育人工作。
各学院要坚持资助与育人工作的紧密结合,不断拓宽渠道加强受资助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教育,要组织动员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回报社会、奉献爱心的同时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第八条建立特困学生成长发展跟踪调查制度,每年选取一定范围的特困学生以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跟踪调研,了解他们的发展成长情况和学业、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掌握规律,改进方法,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教育工作,提高资助育人效果。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由学工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