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行天桥(地道)建设管理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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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行天桥(地道)建设管理的几点思考
杨延坤
【期刊名称】《厦门科技》
【年(卷),期】2015(000)005
【总页数】4页(P43-46)
【作者】杨延坤
【作者单位】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正文语种】中文
当前城市机动化进程发展迅速,人车交通矛盾加剧,行人出行不便程度加大,道路平均车速下降,城市交通效率降低。
为此,加强对城市交通综合整治的力度,加大对人行天桥(地道)设施的投资建设,对解决道路节点上的人车混行问题及提高行人过街的安全性和车辆行驶的顺畅性具有现实的社会意义。
1.以人为本
天桥(地道)建设按“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市民的建议和意见,着重解决过街人流量大,人车交织状况较严重的路段,合理选择位置,保证行人过街安全的同时提高过街设施的使用率。
2.环境协调
天桥(地道)设计、选材要结合城市形象及景观要求,充分考虑垂直绿化的建设,体现天桥(地道)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3.效益结合
天桥(地道)拟适当考虑配套部分的商业载体,通过招拍挂的形式,鼓励社会资金
的参与,作为天桥(地道)建设、管理、维护资金的一种补充形式。
4.产权明晰
天桥(地道)的管理以及维护应职责清晰。
目前,厦门市的现状天桥绿化种植主要以盆栽植物为主,但整体感观的效果不佳。
同时,多数天桥楼梯坡道底部及附近设置了报刊亭,总体上这些报刊亭的经营无法管理天桥上的摆摊设点和卫生保洁问题。
地下通道绿化多为地道外侧绿化带,在地道入口种植绿化还比较少见。
1.天桥建设可参考其它先进城市做法,结合本市景观的特点,在设计和施工上利用天桥两侧增设专门的绿化槽用于种植三角梅等植物。
2.绿化槽内绿化采用自动滴灌系统。
水源为市政自来水,通过压力补偿滴灌植物。
滴灌系统管道直接敷设于种植槽内覆土上,通过管卡固定。
在种植槽底部铺设透水性强的陶粒,以利主梁绿化槽滴灌后水排向主梁两端,并通过主梁边墩处及梯坡脚处设置的φ30塑料排水管将水排入地下。
随着天桥(地道)建设数量的增加,为了追求醒目效果,广告随意安置于天桥(地道)的显眼位置,从而忽视与周围景观在形态和色彩等方面的协调感,产生显眼而不协调的视觉效果,严重破坏了城市的形象特色。
1.可以在人行天桥及周边适当位置设置广告等商业设施,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将这一部分资源所得费用,用于人行天桥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1)天桥广告牌有以下几种形式:
●在天桥主梁外侧悬挂翻版广告牌或者LED电子广告牌;
●在天桥主梁扶手内侧间隔设置灯箱广告;
●在天桥楼梯坡道内侧水平段设置灯箱广告;
●在地面绿化带及消极空间设置灯箱广告。
(2)某天桥改造意向:
2.地道内广告可结合照明功能制作成灯箱悬挂于主通道两侧墙壁,并在通道两端建设“110”监控系统,增强行人过通道的安全性,提高地道的使用率。
某地道改造意向:
附设于天桥(地道)的户外广告建议采用“招拍挂”形式获得经营使用权及广告发布权。
一般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将广告设施及广告位进行分离,对广告位进行“招拍挂”。
由政府指定单位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和形式进行广告设施统一制作(如灯箱、电子显示屏广告),仅对广告位进行“招拍挂”(包含广告设施维护)。
按此模式,优点是能保证户外广告按照统一的规范严格制作,而不因经营单位的变动造成广告设施形式的更改。
缺点是广告设施前期制作经费得由财政承担,建设成本增加。
2.将广告设施及广告位统一打包“招拍挂”。
获得经营权的单位负责广告设施的制作、维护。
优点是广告设施制作、维护以及相关经费由获得经营权的单位自理,政府不用承担建设成本。
但缺点是户外广告的发布有效期较短,获得广告经营权的单位在经营利润及成本控制的权衡上很难花费较高费用制作精致的广告设施,必然影响户外广告的艺术感。
由于天桥(地道)户外广告的敏感性,建议采用第一种模式。
由政府指定单位对附设于天桥(地道)的户外广告设施按照规划统一设计、制作,广告位进行“招拍挂”。
因广告设施形式多样,一处广告设施可发布一至多个广告位。
【相关文献】
[1]邹洋.天桥广告设计的现状及景观意识体现[J].才智,2014,07期,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