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操作指导:电抄、函抄和其它非常用单据的制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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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节 电抄、函抄和其它⾮常⽤单据的定义、种类、作⽤及基本内容

⼀、电抄、函抄和其它⾮常⽤单据的定义

电抄(CABLE COPY/ TELEX COPY)是指卖⽅以电讯⽅式(电传、电报或传真)向买⽅或其指定⼈发出的装运通知(或称装船通知)。函抄(BENEFICIARY’S STATEMENT)是指受益⼈(卖⽅)向申请⼈(买⽅)或指定⼈作出的某项声明或证实。⽽其它⾮常⽤单据则是指船公司证明(SHIPPING COMPANY’S CERTIFICATE)、⼚家证明(MANUFACTURER’S CERTIFICATE)和快邮收据(COURIER RECEIPT)等不太常⽤的单据。

⼆、电抄、函抄和其它⾮常⽤单据的种类

在跟单信⽤证业务中,电抄主要有电报、电传和传真三种⽅式(内容包括装运通知和投保通知),函抄主要为受益⼈证明(或受益⼈声明),⾮常⽤单据主要有船公司证明(或称船⽅证明)、船长收据、⼚家证明和快邮收据等单据。

三、电抄、函抄和其它⾮常⽤单据的作⽤

⼀般来说,电抄有如下作⽤:

⒈告诉买⽅装船情况;

⒉通知买⽅投保;

⒊证实货已发出;

⒋作为议付单据之⼀。

函抄有如下作⽤:

⒈证明受益⼈已履⾏某种义务或完成某项⼯作;

⒉向申请⼈或开证⾏证实某件事实;

⒊作为议付单据之⼀。

⾮常⽤单据的作⽤:

⒈由有关⽅⾯证实某件事实;

⒉证明已完成某项⼯作;

⒊作为议付单据之⼀。

四、电抄、函抄和其它⾮常⽤单据的内容

实务中,电抄通常有以下内容:

⒈单据名称;

⒉发电⽇期;

⒊收电⼈(包括名称及地址);

⒋电⽂内容(包括:合同号、证号、货名、数量、⾦额、船名、装运⽇、提单号);

⒌发电⼈(包括名称、地址和签署)。

函抄主要有如下内容:

⒈单据名称;

⒉出单⽇期;

⒊证明内容;

⒋公司签署。

船公司证明主要有以下内容:

⒈单据名称;

⒉出单⽇期;

⒊证明内容;

⒋公司签署。

其它单据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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