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操作指导:电抄、函抄和其它非常用单据的制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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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节 电抄、函抄和其它⾮常⽤单据的定义、种类、作⽤及基本内容
⼀、电抄、函抄和其它⾮常⽤单据的定义
电抄(CABLE COPY/ TELEX COPY)是指卖⽅以电讯⽅式(电传、电报或传真)向买⽅或其指定⼈发出的装运通知(或称装船通知)。函抄(BENEFICIARY’S STATEMENT)是指受益⼈(卖⽅)向申请⼈(买⽅)或指定⼈作出的某项声明或证实。⽽其它⾮常⽤单据则是指船公司证明(SHIPPING COMPANY’S CERTIFICATE)、⼚家证明(MANUFACTURER’S CERTIFICATE)和快邮收据(COURIER RECEIPT)等不太常⽤的单据。
⼆、电抄、函抄和其它⾮常⽤单据的种类
在跟单信⽤证业务中,电抄主要有电报、电传和传真三种⽅式(内容包括装运通知和投保通知),函抄主要为受益⼈证明(或受益⼈声明),⾮常⽤单据主要有船公司证明(或称船⽅证明)、船长收据、⼚家证明和快邮收据等单据。
三、电抄、函抄和其它⾮常⽤单据的作⽤
⼀般来说,电抄有如下作⽤:
⒈告诉买⽅装船情况;
⒉通知买⽅投保;
⒊证实货已发出;
⒋作为议付单据之⼀。
函抄有如下作⽤:
⒈证明受益⼈已履⾏某种义务或完成某项⼯作;
⒉向申请⼈或开证⾏证实某件事实;
⒊作为议付单据之⼀。
⾮常⽤单据的作⽤:
⒈由有关⽅⾯证实某件事实;
⒉证明已完成某项⼯作;
⒊作为议付单据之⼀。
四、电抄、函抄和其它⾮常⽤单据的内容
实务中,电抄通常有以下内容:
⒈单据名称;
⒉发电⽇期;
⒊收电⼈(包括名称及地址);
⒋电⽂内容(包括:合同号、证号、货名、数量、⾦额、船名、装运⽇、提单号);
⒌发电⼈(包括名称、地址和签署)。
函抄主要有如下内容:
⒈单据名称;
⒉出单⽇期;
⒊证明内容;
⒋公司签署。
船公司证明主要有以下内容:
⒈单据名称;
⒉出单⽇期;
⒊证明内容;
⒋公司签署。
其它单据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