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相关政策及免考条件

合集下载

土建建造师报考条件

土建建造师报考条件

土建建造师报考条件
土建建造师报考条件主要包括学历、专业和工作经验的要求,具体如下: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并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并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并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以上是土建建造师报考条件,满足其中一条即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同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学历要求: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2. 工作经验计算: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

3. 其他要求: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单位对于土建建造师报考条件可能会有特殊要求,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建造师二级报名条件

建造师二级报名条件

建造师二级报名条件建造师二级报名条件一、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业法》的规定; 2、年龄不低于20周岁,无上限;3、申请人在此前已经取得国家认可的建造师一级资质,且未受到注销或者暂停执业处罚;4、具有连续一年的建筑行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可以是监理、设计、施工、施工管理、安全生产等;5、具有中级以上学历,或者拥有本行业高级技术职务者可放宽至大专。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申请人需将资质资料上传至建设部网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本人近照,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缴纳报考费用。

2、现场报名:需准备资质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近照及本人其他证明资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并缴纳报考费用。

三、考试课程 1、法律法规:考试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2、技术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建筑设计、施工管理、安全生产等建筑行业的相关技术知识; 3、综合能力: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题组分析、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施工绩效评估、施工风险识别及管控等能力素质。

四、考试分数 1、法律法规:满分45分,60%以上即可及格; 2、技术知识:满分45分,60%以上即可及格;3、综合能力:满分60分,60%以上即可及格;总分数120分,及格标准为90分。

五、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由建设部定期公告,报考前一般需要至少1个月的准备时间。

六、考试费用每次考试的费用根据不同省份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在1000-3000元之间。

七、报名流程 1、准备资质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近照及本人其他证明资料; 2、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线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将资质资料上传至建设部网站,并缴纳报考费用; 3、准备考试课程,了解考试时间; 4、报考成功后,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达标分数,即可获得建造师二级资质。

2023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23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23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造师执业行为,保护建设单位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并申请取得建造师及试办发证工作人员资格,以及已经取得相关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所有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的自然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依法申请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章注册资格第四条建造师的注册资格分为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等不同专业。

从事不同专业的建造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第五条取得建造师注册资格的条件为:(一)具有中国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对应的学位,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二)通过建造师资格考试;(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承担相应专业工作;(四)无不良行为记录,并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建造师资格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务考试。

理论考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实务考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工程实践能力与工作经验。

第七条建造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后可以申请延续有效期。

第三章建造师管理第八条建造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技术规范,严禁违反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造价等方面的规定。

第九条建造师应当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专业水平,通过继续教育、培训等方式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建造师应当保守建设单位及相关利益人的商业机密和专有技术,不得泄露、传播。

第十一条建造师应当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建造师的资格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并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第十三条建造师的考试、注册、证书发放等工作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不得有任何歧视或人为干预行为。

2023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23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23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注册建造师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相关工作的个人和单位。

第三条注册建造师是经注册建造师考试合格、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的人员。

第四条国家建设部门负责注册建造师的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注册建造师管理工作。

第五条注册建造师管理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注册建造师的专业、资历和业绩确定不同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并分别授予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六条注册建造工程师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注册建造师的资格和考试第七条注册建造师应具备以下资格:(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二十周岁;(三)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四)取得毕业证书后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工作满5年;(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八条注册建造师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践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注册建造师考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的原则。

第十条考试合格的人员可以申请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

第三章注册建造师的管理第十一条注册建造师分为四个等级,即高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助理注册建造师、初级注册建造师。

第十二条注册建造师的等级和级别评定标准由国家建设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三条注册建造师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工作;(二)使用注册建造师的职称;(三)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权益。

第十四条注册建造师有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二)保守国家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三)不参与违法违规建筑工程活动;(四)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五条注册建造师每年应进行定期注册管理,未经注册或未按规定进行注册管理的注册建造师不得从事相应的工作。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3.01•【文号】建市函[2004]56号•【施行日期】200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建市函[2004]5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四年三月一日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申报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规定,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以下称申报人)提出申请,经申报人审查同意后统一组织上报。

(一)有关问题的说明1、在职在编人员是指在建筑业企业或者勘察设计企业工作,并有正式聘用手续的未退休人员。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经过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具有评审资格的单位评审或评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是指按照《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1号)规定,由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原建筑业司或建筑管理司)颁发的证书;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是指由建设部原勘察设计司和人事教育司共同用印,或建设部人事教育司用印的证书。

4、申报专业是指《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232号)规定的14个建造师专业。

申请人根据本人工程业绩情况选择其中某一个专业进行申报。

5、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关于注册建造师资格认定和管理的法规。

本文将对《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进行介绍和解析,全篇约3000字,以满足需求。

第一章总则《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建筑行业中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认定、注册管理和职业行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标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注册建造师的条件和程序1.注册建造师的条件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国国籍;(2)年满18周岁;(3)具备与所报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学历和工作经历;(4)通过国家组织的注册建造师考试。

2.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认定程序(1)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主管部门办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认定申请。

(2)审核: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考试: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需参加国家组织的注册建造师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

(4)注册: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经主管部门审批,颁发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第三章注册建造师的管理和义务1.注册建造师的管理凡经注册资格认定的建造师,必须按照规定使用注册建造师证书,遵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注册建造师的职业行为注册建造师应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不得有以下行为:(1)伪造、涂改、买卖、出租注册建造师证书;(2)泄漏工程技术秘密;(3)违法违规操作,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4)其他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第四章注册建造师的权益和义务1. 注册建造师的权益(1)享受政策优惠,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2)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咨询、验收等职业活动;(3)获得合理的待遇和报酬。

2. 注册建造师的义务(1)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行业声誉;(2)不得有失职、渎职、违法行为;(3)不得泄露工程技术秘密;(4)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第五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1. 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对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认定和职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投诉举报机制,处理违规行为。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1. 引言建筑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建筑工程的质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建设,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保障公众的利益,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应运而生。

本文将对该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2. 简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限制建筑工程的从业人员,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建造师的资格要求-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建造师的职责和义务- 建造师的考试和培训- 建造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3. 建造师的资格要求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成为一名合格的建造师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1. 学历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相关建筑工程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 从业经验要求: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建筑工程实践经验,通常为五年以上。

3. 职称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中级或高级职称。

4. 品行要求:申请人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4.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建造师执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检验、监理等环节。

2. 建筑材料、设备、质量等的检测和评估。

3. 建筑工程的资金、合同、招投标等管理工作。

4. 建筑工程的技术问题咨询和解决。

5. 建造师的职责和义务建造师在执业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1.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开展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 及时向委托人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3. 组织实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

4. 遵守保密制度,确保工程信息的安全。

5.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 建造师的考试和培训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申请成为建造师需要通过资格考试。

考试主要包括理论和实践两部分内容。

理论考试主要测试申请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实践考试主要考察申请人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和应对挑战的能力。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正文:----------------------------------------------------------------------------------------------------------------------------------------------------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2004年2月19日)第一条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部组织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拟定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命题工作。

建设部、人事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

第四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第五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经济》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

第六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二级建造师的考试条件

二级建造师的考试条件

二级建造师的考试条件以下是二级建造师的考试条件的介绍,欢迎阅读!023年的二级建造师还没发布具体的信息,但是想要报名二级建造师的同学可以参考去年的规定,变动不是很大。

二建报考条件最新规定1、满足相应条件后不限制专业或学历的省份:江苏、湖北、重庆、河北、浙江、安徽2、工作年限要求放宽的省份:山东、云南3、工作年限要求严格的省份:上海、四川、江西4、审核社保的省份:福建、河北、上海、广西、安徽、山东(烟台、临沂)、辽宁(大连)、青海、江苏(徐州)考试时间和其他地区不一致的省份:贵州提示:重庆、山东、河北、江苏非相关专业需5年工作经验;安徽需4年工作经验;陕西、湖北需工作经验3年;浙江非相关专业2年工作经验,仅限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报名条件详细要求根据二建报考条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同时具有两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年限的人员可以报考2023年二级建造师考试。

注: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相关年限年。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

二建报考具体条件要求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二建: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注意:只有部分地区地区开放专业限制,其中重庆、山东、河北、江苏非相关专业需5年工作经验;安徽需4年工作经验;陕西、湖北需工作经验3年);二级建造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级别分别为:考2科、考1科)1.考2科(免1科)条件。

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考试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考试科目共2科,报考级别请选择“考2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工程资格证有哪些可以考(工程从业人员哪些证可以考)

工程资格证有哪些可以考(工程从业人员哪些证可以考)

工程资格证有哪些可以考(工程从业人员哪些证可以考)一、全国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二、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1.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2、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注册建造师执业条件规范

注册建造师执业条件规范

注册建造师执业条件规范注册建造师执业条件是指在建筑行业中,注册建造师需要满足的一系列要求和规定。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注册建造师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各类建筑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注册建造师执业条件的规范要求。

一、基本条件1. 学历要求:注册建造师应具备相关的建筑工程学专业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2. 年龄要求:注册建造师应年满 22 周岁以上。

3. 从业经验:注册建造师应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通常要求在相关领域具有 2 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4. 无犯罪记录:注册建造师应无犯罪记录,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5. 身体条件:注册建造师应身体健康,无影响工作的严重疾病或残疾。

二、专业知识与技能1. 理论知识:注册建造师应具备扎实的建筑工程学理论知识,包括建筑结构、土木工程、建筑材料等相关学科。

2. 技术能力:注册建造师应掌握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规划、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控制等。

3. 法律法规:注册建造师应熟悉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建筑工程法、施工安全法等,能够合法合规地开展工作。

4. 信息技术:注册建造师应熟悉并能灵活运用与建筑工程相关的信息技术工具,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建筑信息模型等。

三、注册考试注册建造师需要通过国家举办的注册考试才能获得执业资格。

注册考试通常包含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

1. 理论知识考试:这部分考试主要测试注册建造师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包括建筑工程学的基本概念、设计原理、施工工艺等内容。

2. 实际操作考试:这部分考试主要测试注册建造师的实际操作能力,包括建筑工程设计的能力、施工组织管理的能力等。

考试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并经过注册机构的审核和审批,方可获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四、业务范围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多个领域,如下所示:1. 建筑工程设计: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设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和审核。

造价工程师免二科的条件

造价工程师免二科的条件

造价工程师免二科的条件造价工程师免二科的条件造价工程师免二科的条件如下: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或者获得工程类、管理类博士学位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同一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免考二科只是针对第一种情况,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可以申请免考两科。

造价工程师验收条件造价工程师验收条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已按合同(协议)规定的内容建设完成,并符合使用要求。

2.项目的设备及配套设施已按设计图纸及技术说明全部建成,且运转正常。

3.项目已达到设计生产能力,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4.项目的质量合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及标准的规定。

5.项目的工程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6.项目的施工、供货、服务等发包单位的责任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并经过承包单位的质量保修。

7.项目的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正确。

8.经过验收,确认其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性及经济性。

9.其他需要验收的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验收条件可能会因项目类型、行业、地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参考项目合同(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造价工程师的基本条件造价工程师的基本条件如下: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被录取时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满4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2024二级建造师 免考条件

2024二级建造师 免考条件

2024二级建造师免考条件
2024年二级建造师的免考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个人资质:免考适用于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是对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考核,符合该条件的人员在二建免考中已经具备了相关的知识和实践基础。

2. 工作经验: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 学历要求: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

4. 工作年限: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二建免考条件可能存在差异,具体的免考条件和报名入口可以参考各省的人事考试网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考条件

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考条件

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考条件根据规定,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免考条件如下:1. 取得建造工程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以免于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

申请人需要提交博士学位证书以及相关学历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具备建造工程领域相关专业的学术能力和研究水平。

2. 取得建造工程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可以免于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

申请人需要提交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相关学历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在建造工程领域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

3. 具备一定工作经验的申请人可以免于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

根据规定,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免考:a. 取得具有建造工程相关专业的本科学位,并在相关领域从事建造工程相关工作满10年,其中至少5年担任高级建造师职务的;b. 取得具有建造工程相关专业的大专学历,并在相关领域从事建造工程相关工作满15年,其中至少8年担任高级建造师职务的;c. 取得具有建造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或相应技术职务)的,并在相关领域从事建造工程相关工作满20年,其中至少12年担任高级建造师职务的。

4. 具备国家公务员、省、市、自治区公务员等人员选拔录用的条件,并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建筑工程相关管理工作满5年,并且有良好的业绩考核,可以免于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

申请免考的申请人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审查合格后才能获得免考资格。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1.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2. 最高学历证明文件,如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等;3. 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文件,如工作证明、聘任文件等;4. 职称证明文件,如职称证书、技术职务证书等;5. 业绩考核材料,如业绩评价报告、工作证明等;6. 其他可能需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申请人需要仔细核对免考条件,提供准确完整的材料,确保申请的有效性。

申请材料需要真实、准确地反映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职称和业绩情况。

申请人也应根据具体的免考条件,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自己满足免考条件。

一建免考科目的条件(一)

一建免考科目的条件(一)

一建免考科目的条件(一)一建免考科目的条件一建资质介绍一建资质是指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是我国建筑行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之一。

获得一建资质的人员可以独立担任相应级别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一建资质的考试要求相对较高,但有一些特定的条件和情况下,可以申请免考一些科目。

一建免考科目条件申请一建免考科目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相关专业学历条件:持有相关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免除相关科目考试。

具体的相关学历要求针对每个科目而定。

2.工作年限要求:在建筑施工及管理工作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定年限的人员,可以申请免考相关科目。

一般来说,具体的工作年限要求也是针对每个科目而定。

3.其他特殊条件:一建资质的免考科目还有一些特殊的条件要求,例如具有其他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在相关工程项目中取得的特殊成绩等。

具体要求需要根据每个科目的有关规定来决定。

免考科目范围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一建资质可以免考的科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经济管理•工程法规与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实务•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免考申请流程获得免考资格后,申请人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免考申请:1.查阅相关规定:仔细阅读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于免考科目的规定,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2.准备申请材料:准备申请免考所需的材料,一般包括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等。

具体材料要求根据每个考试机构的规定而不同。

3.在线申请:登录相关考试机构的官方网站,按照要求填写免考申请表格并提交。

4.审核与答复:考试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申请人答复是否通过免考。

5.领取证书:如果申请通过,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前往考试机构领取相应的免考证书。

注意事项申请一建资质免考科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不同考试机构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遵守其规定。

•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和有效,如有虚假情况将可能导致申请失败或后续的资格认定问题。

二建法规免考条件

二建法规免考条件

二建法规免考条件
嘿,宝子们!今天咱们来唠唠二建法规免考条件哈。

一、符合什么条件能免考呢?
要是你已经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那你在考二建法规的时候就有可能免考哦。

这就像是你在学习的道路上已经爬上了一座高峰,再去征服旁边的小山坡就有了特殊待遇呢。

还有哦,如果您已经取得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且满足一定的年限等要求,也可能享受到免考的待遇。

这就好比你已经有了临时的入场券,而且还达到了一定的标准,那就能走个捷径啦。

二、关于学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特殊情况
如果您是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这也是有机会免考的呢。

想象一下,您在这个领域已经摸爬滚打了15年,积累了那么多的经验,在法规考试上给点优惠也是很合理的嘛。

三、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的差异
要知道,咱们国家这么大,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小的差别哦。

有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建设发展需求,对免考条件有一些微调。

就像是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小特色一样,所以大家一定要关注自己所在地区的官方通知。

可不能只看了普遍的情况就觉得万事大吉了,不然到时候不符合当地要求,那可就亏大了。

反正就是说呢,二建法规免考条件有多种情况,大家一定要仔细研究,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这样就能在考证的道路上更顺利一些啦。

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考条件一般是指根据《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中有关免考的相关规定。

以下是一级建造师考试免考条件的具体要求:
1. 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能等高级技术职务,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 获得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3. 从事物业管理或者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人员,可免考物业管理或者房地产经纪业务基础知识。

4. 因工作需要获得一级建造师证书,且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一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免考条件仅是一般规定,具体的免考条件还需以当地管理机构的规定为准。

另外,免考后仍需参加其他科目的考试,并符合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造师相关政策: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 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人事部、建设部依据国务院上述要求决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及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出台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2]111号)。

一级建造师考试: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

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

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一级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一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

从业方向: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附: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考试报名返回顶部报考条件:(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一级建造师证书(二)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报名当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报名时间: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4月至5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亦可关注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考试报名栏目信息,点击进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缴费手续,考生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各省的报考文件)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学历证书(以上均为原件)。

一级建造师考务费(报名费)各省略有不同,一般每科在40元-100元之间。

2010年一级建造师各省考务费汇总表(仅供参考)准考证获取返回顶部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一般应于考前10日至一周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或领取)准考证。

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联系。

2011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4、25日两天举行。

具体准考证获取信息请参考2010年的汇总,详情请点击>>执业考试返回顶部考试科目: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考生在报名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工程法规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港口公路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民航机场市政工程水利水电铁路工程通信工程考试科目考试时间题型与题量满分建设工程经济2小时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100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小时单选题:70道多选题:30道13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3小时单选题:70道多选题:30130分知识道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小时单选题:20道多选题:10道案例题:5道160分其中案例题120分考试时间: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24、25日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9月24日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9月25日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注:特殊情况请参看各省市考试通知。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两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含客观题和主观题,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成绩查询返回顶部成绩管理: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即可,亦可关注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成绩查询栏目信息,点击进入>>合格标准: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其总分的60%。

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建设工程经济100 6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30 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30 78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均为160 均为96 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建筑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证书领取返回顶部一级建造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报名点办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携带资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执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可网上下载)1寸、2寸照片各1张,至少有一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详情点击>>证书注册返回顶部注册管理:(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2、无犯罪记录;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注册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