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数学上册 7.2 定义与命题 举反例的常用方法素材 (新版)北师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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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反例的常用方法
所谓反例,通常是指用来说明某个命题不成立的例子.要证明一个命题是错误的,极具有说服力而又简明的方法就是举出反例,去推翻它.由于反例在否定一个命题时具有特殊的威力,因此我们在学习数学的过程中必须认识到它的作用.举反例时,可以用文字语言来表述,也可以用数据来说明,还可以用图形来表示.
一、通过画图举反例
例1 下列四个判断:
(1)有两边及其中一边上的高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2)有两边及其第三边上的高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3)一边及其它两边上的高对应相等的两个个三角形全等.
上述判断是否正确?若正确说明理由;若不正确,请举出反例.
解:判断(1)的反例:如图1,在△ABC 和△AB ′C 中, AC=AC ,BC =B ′C ,高AH =AH ,但两个三角形不全等.
判断(2)的反例:如图2,在△ABC 和△ABC ′中,AB =AB ,AC =AC ′ ,高AH =AH ,但两个三角形不全等.
判断(3)的反例:如图3,在△ABC 中,AD 、BE 分别是边BC 、AC 上的高,作∠BAF =∠BAC ,延长BC ,FA 交于点C ′ ,则BF =BE , AD=AD ,又AB =AB ,但△ABC 与△ABC ′不全等.
故(1)、(2)、(3)都不正确.
二、通过数据举反例
例2 有下列三个命题:
①若α、β是不相等的无理数, 则αβ+α-β是无理数;
②若α、β是不相等的无理数, 则α-βα+β
是无理数; ③若α、β是不相等的无理数, 则α+ 3β是无理数.
C'图1 图2 图3
其中正确命题的个数是( ).
A. 0
B.1
C.2
D.3
解:只要令α=1+2,β=-1+2,则αβ+α-β是有理数,所以①不对;又若令α=22,β=2,
则α-βα+β
是有理数,所以②不对;又令α=32,β=-2,则α+ 3β=0是有理数,所以③不对.
故应选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