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县东山排涝总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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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县东山排涝总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6.12.11
•【字号】赣发改农经字[2006]1519号
•【施行日期】2006.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县东山排涝总站更新改造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发改农经字[2006]1519号)
南昌市发改委:
你委洪发改文〔2006〕107号《关于呈报〈江西省南昌县东山、泾芳、五星、新建县赣西排涝总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东山排涝总站位于象湖联圩内,由东山站、晋安站、海山站、雄溪站、东湖站、三山站、新霞山站等7座排涝站组成,设计排涝流量60m3/s,装机36台总容量5580KW,承担着11.46万亩农田排涝和灌溉任务。
各泵站大多兴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筑物及机组设备年久失修,各泵站设计功能衰退、效率下降。
为确保象湖联圩的排涝及泵站本身的运行安全,同意实施东山排涝总站更新改造工程。
二、基本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排涝总站更新改造内容:晋安一站、晋安三站两座电排站拆除重建;东山电排站改建站房更新设备;晋安二站、海山站、雄溪
站、东湖站、三山站、新霞山站更新设备。
基本同意改造后泵站39台装机总容量4765KW,设计排涝总流量76.59m3/s。
东山排涝站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的级别为4级;其余排涝站的工程等别均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的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的级别为5级。
本工程临时建筑物的级别为5级。
同意治涝标准采用十年一遇三日暴雨三日末排至农作物耐淹水深。
下阶段应对机组选型方案作进一步优化。
三、工程总投资4153.13万元。
所需资金除争取国家补助外,其余由地方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请项目建设单位按基建程序的要求,做好工程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切实落实工程环保措施和防止水土流失治理方案,确保工程效益的发挥。
附件:1、工程建设招标核准意见
2、《南昌县东山排涝总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
二○○六年十二月十一日附件1: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南昌县东山排涝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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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不采用招标方式│
│名称├────┬────┼────┬────┼────┬────┤│
││全部招标│部分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勘察│核准│││核准│核准│││
├────┼────┼────┼────┼────┼────┼────┼───────┤
│设计│核准│││核准│核准│││
├────┼────┼────┼────┼────┼────┼────┼───────┤
│建筑工程│核准│││核准│核准│││
├────┼────┼────┼────┼────┼────┼────┼───────┤
│安装工程│核准│││核准│核准│││
├────┼────┼────┼────┼────┼────┼────┼───────┤
│设备│核准│││核准│核准│││
├────┼────┼────┼────┼────┼────┼────┼───────┤
│重要材料│核准│││核准│核准│││
├────┼────┼────┼────┼────┼────┼────┼───────┤
│监理│核准│││核准│核准│││
├────┼────┼────┼────┼────┼────┼────┼───────┤
│其他││核准│核准││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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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审批部门盖章
│
│年月日
│
└──────────────────────────────────────────┘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附件2:
《南昌县东山排涝总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2006年10月24日,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水利厅在南昌主持召开了《南昌县东山排涝总站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审查会。
参加会议的有南昌市发改委、水利局,南昌县发改委、水利局、东山排涝总站和报告编制单位江西省水利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和特邀专家。
与会人员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关于《可研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并就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议。
会议基本同意该《可研报告》,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南昌县东山排涝总站由东山站、晋安站、海山站、雄溪站、东湖站、三山站、新霞山站等 7座排涝站组成。
是列入《中部四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规划报告》的急需进行更新改造的大型排涝泵站之一。
东山排涝总站现有装机容量为5580Kw,承担着象湖联圩南部的东新、岗上、富山等乡镇及其11.46万亩农田的排涝和灌溉任务。
各站于1973-1988年先后建成,总体已运行二十余年。
象湖联圩北靠南昌市、西临赣江、东接抚河故道、毗邻鄱阳湖,圩内河港纵横、湖泊遍布、地势低洼,因外洪受上游来水和鄱阳湖湖洪顶托,涝水主要依靠排涝站抽泄。
由于各排涝站运行较久,工程年久失修,机电设备严重老化,且多有破损,为确保排涝站的正常运行和象湖联圩的排涝安全,对东山排涝总站中的7座排涝站分别不同情况进行重建、更新改造和维修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二、水文
1、基本同意外洲站设计暴雨成果,10年一遇最大三日暴雨量为265.0mm。
2、基本同意设计涝水量的推算成果。
三、工程地质
1、工程区位于赣江右岸一级阶地。
覆盖层为第四系全新统冲积层,具二元结构,下伏第三系红色粉砂岩。
场地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下水大多具承压性。
东山站、晋安三站的环境水对砼具有多种腐蚀性,需采取相应措施。
2、东山站各土层分布及其性状基本查明,除淤泥质粘土外,其余土层性状尚可,唯粘性土较薄,厚为2.5~4.8 m,砂类土埋深较浅,建筑物基础基本置于中砂之上,承载力可满足要求,但地下水具承压性,存在渗漏、渗透变形等问题。
3、晋安一站各土层分布及性状基本查明,除淤泥质粘土外,其余土层性状尚可。
中部2-2′剖面粘性土较薄,中砂埋深较浅,南北两侧粘性土较厚,可比较选择。
拟建泵房建基面为13.5m,基础为中粗砂,存在渗漏和渗透稳定问题;前池
基础粘性土薄,甚至缺失,可能产生渗透破坏,需予注意。
4、晋安三站各土层分布及性状基本查明,粉质粘土分布于表层,大部分夹有淤泥质粘土,以下为细砂和园砾,除淤泥质粘土性状差,其余土层性状尚可。
前池、泵房建基面以下的粉质粘土厚0.6~1.0m,而地下水具承压性,可能产生基础渗透破坏,进水闸、出口防洪闸基础粉质粘土保留厚度2~3m,同意基本不存在渗透稳定问题的评价。
5、天然建材:土料储量满足要求,但呈硬塑状,难以碾压。
粗细骨料拟从商品料场购买,使用前宜取样试验,块石料从新建乐化镇购买,质量满足要求。
四、工程任务和规模
1、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泵站更新改造原则。
2、同意泵站的治涝标准采用十年一遇三日暴雨三日末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50mm。
3、基本同意机组改造后,泵站装机39台总容量4765kw,排涝总流量为
76.59m3/s。
4、基本同意本阶段各泵站的内、外排涝特征水位。
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和《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的规定,东山排涝站为Ⅲ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的级别为4级;其他各排涝站的工程等别均为Ⅳ等,主要建筑物的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的级别为5级。
本工程临时建筑物的级别为五级。
2、工程更新改造措施
(1)同意拆除重建晋安一站和晋安三站,下阶段应对站位进行比选。
(2)同意东山站泵房上部重建、改建进水闸、整修前池。
(3)同意对其他排涝站引水和出水系统、泵房进行维修。
3、工程布置和建筑物
(1)同意重建的晋安一站和晋安三站,采用进水闸、前池、湿室型泵房、开敞式水池、出水穿堤涵管、防洪闸和消力池的直线布置方案。
(2)基本同意各新建、改建建筑物的结构型式。
4、工程观测
基本同意设置变形、淤积、水位等观测设施。
六、机电及金属结构
1、基本同意东山排涝总站机组更新改造选型方案。
建议对晋安三站、雄溪站、三山站等泵站的机组机型作进一步优化。
2、基本同意电气主接线及电气一次设备选型方案。
3、基本同意水力机械设备选择与布置方案。
4、基本同意电气二次设计方案。
5、基本同意晋安、东山、海山等7座排涝站的金属结构包括进水检修门、拦污栅、灌溉闸门、防洪闸门及其启闭设备的布置形式和运行方式。
七、工程管理
1、基本同意工程管理机构设置原则。
2、基本同意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划定。
3、基本同意工程管理设施及设备计划安排。
4、补充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及招标规划内容基本可行。
八、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施工布置、施工导流、施工方法及施工进度的各项内容。
九、工程占地与拆迁
基本同意施工临时占地实物指标及有关分析。
经审核,本工程占地拆迁补偿估算总投资为14.23万元。
十、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
1、基本同意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2、补充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十一、工程投资估算
1、同意本工程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及采用的定额。
2、经初步审核,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 4153.13万元。
十二、经济评价
1、基本同意国民经济评价的依据、方法和结论,经济指标满足水利水电项目经济评价规范的要求;敏感性分析表明,项目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2、该项目为公益性建设项目,无财务收入,同意财务分析只测算项目所需的年运行管理费用,不进行财务指标计算的分析方法。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