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农村土地承包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补贴政策
2017年土地流转补贴标准是什么
2017年土地流转补贴标准是什么2017年国家对土地流转的鼓励机制已经不仅限于政策支持,而是拿出补贴款鼓励土地流转了,那补贴的标准是什么?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土地流转补贴标准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土地流转补贴标准(一)征地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地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2017年土地流转补贴条件具体到每个省、市补贴的情况不太一样,但按照国家标准,只要满足以下五种条件的,地方财政将按每亩100元的标准对土地拥有者(土地已确权)给予一次性奖励。
也就是说,如果我有1000亩土地,只要我流转出去,就可以一次性获得10万元的补贴金。
Ⅰ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具有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时间在3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0亩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
按这个亩数算的话,土地流转方如果不知道这个奖励政策,分分钟损失3-10万元。
Ⅱ土地流转价格与农户收益限制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定基准价,同时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获得稳定增长。
举个例子,拥有土地的农民一直种玉米,每亩的销售额能有2000元,但他需要减去种植成本(包括农资、农械等),按照他的净收入计算承包土地费用。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其之前的权属是不完整的、不确定的,下面带来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相关文章,一起来阅读了解下吧。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其之前的权属是不完整的、不确定的。
通过登记发证的方式把权利确定下来,实质上是对农民的一种保护。
经营权的不确定会直接导致经营行为的不确定,农民就不愿意在他的土地上进行生产周期比较长的大的投入。
同时土地确权是对土地二轮承包政策落实十多年后的再次完善,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地块权属、地块面积等方面。
因此小惠了解到,国家在土地确权方面采取了以下政策措施:地块权属方面1、代耕代种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包农户承担相应的农业生产成本,享受相应的农业生产收入,同时自己承担农业税费或享受粮食补贴;一种是承包农户将生产权、收益权进行转移,不承担农业生产成本,也不享受农业生产收入,即不拥有经营权,只是保留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权利——承包权,因此也保留了承包权附带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农业税费或享受粮食补贴。
对于上述情况,农村一般有较为一致的认识,无论是重新分田、年终流转分配等,还是收取农业水电费、筹资筹劳等,均视同农户常年在家,由原户主享受或承担。
因此,在确权过程中,代耕代种地块的权属应归原承包户所有,代为耕种农户仍按照自己本身的承包地确权,即“各确各的权”。
确权过程中之所以产生纠纷,主要牵涉代耕代种期间,部分代耕户为原户主承担了一定的农业税费、水电费、筹资筹劳等,他们不愿意无偿返还权属。
2、互相调田在农户自己看来,这种调田方式已经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但在法律和政策上,有的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规定程序。
因此,在确权过程中,既要妥善照顾到农户的感情和利益,又要切实合乎法律、符合政策,把两者兼顾好。
对于二轮承包之后农户私下调田的,原则上应返还权属,即“先归还、再确权”。
2017年国家三农政策措施解读
2017年国家三农政策措施解读三农政策是指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国家三农政策措施解读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三农政策介绍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并没有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农村改革和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和攻坚阶段,保持农村发展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
2004年政策发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粮食直补。
2005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加强农业基础,繁荣农村经济,必须继续采取综合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这既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必要条件;既是解决当前农业发展突出矛盾的迫切需要,又是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战略选择;既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又是实现农村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
抓住了这个重点,就抓住了农业发展的关键;把握了这个环节,就把握了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做好了这项工作,就为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要进一步调动农民群众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和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基础,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以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健全服务体系为保障,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使农业的物质技术条件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三农政策相关问答土地流转后,粮食补贴给谁?就国家的政策来说,目前农村的土地流转,是为了将原村民手中的土地向种植大户手中集中,进而进行规模化经营以产生更好的效益。
2017国家土地新政策
2017国家土地新政策土地改革新政策为农村实现经济社会新的历史跨越开辟了道路,为中国未来的发展奠定了新的战略基础。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国家土地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2017农村土地政策1.农村农业用地流转农村土地确权、三权分置的实行,使得农村土地流转打开了新思路。
现在好多农民都进城打工,家里承包的土地处于闲置、撂荒的状态,农业发展也是一片惨淡。
在坚持土地有偿使用和流转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农民承包的田地合法合理、有偿有期限的自由流转,将田地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转让给有实力、有能力的规模化经营农户,将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优化,有利于农业的产业化发展。
对单个农民来说,不仅自身得以从收入微少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而且还会共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经济成果。
一举多得、互利共赢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2.宅基地有偿退出、转让宅基地改革,原则上是一户一宅,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者宅基地闲置情况,国家很有可能会实行“简单粗暴”的手段——征税,至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会征税。
对于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也许不再进行单个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村住宅小区的形式落实一户一宅。
已经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在农村的宅基地将会在“自愿”的基础上,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
对自愿退出宅基地而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补偿。
3.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的是“卖地”,但是土地资源始终有限。
一些城镇的发展免不了会涉及到征收、并入农村的土地,这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
如果把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和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就可以通过转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增值。
当然,以上3个方面的改革,前提是为农民创造转向非农产业就业的机会。
也不能突破3条底线:第一,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就是农民集体所有;第二,不能改变土地用途,农地就必须只能农用;第三,不管怎么改,不能伤害农民基本权益。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其之前的权属是不完整的、不确定的,下面带来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相关文章,一起来阅读了解下吧。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其之前的权属是不完整的、不确定的。
通过登记发证的方式把权利确定下来,实质上是对农民的一种保护。
经营权的不确定会直接导致经营行为的不确定,农民就不愿意在他的土地上进行生产周期比较长的大的投入。
同时土地确权是对土地二轮承包政策落实十多年后的再次完善,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地块权属、地块面积等方面。
因此小惠了解到,国家在土地确权方面采取了以下政策措施:地块权属方面1、代耕代种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包农户承担相应的农业生产成本,享受相应的农业生产收入,同时自己承担农业税费或享受粮食补贴;一种是承包农户将生产权、收益权进行转移,不承担农业生产成本,也不享受农业生产收入,即不拥有经营权,只是保留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权利——承包权,因此也保留了承包权附带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农业税费或享受粮食补贴。
对于上述情况,农村一般有较为一致的认识,无论是重新分田、年终流转分配等,还是收取农业水电费、筹资筹劳等,均视同农户常年在家,由原户主享受或承担。
因此,在确权过程中,代耕代种地块的权属应归原承包户所有,代为耕种农户仍按照自己本身的承包地确权,即“各确各的权”。
确权过程中之所以产生纠纷,主要牵涉代耕代种期间,部分代耕户为原户主承担了一定的农业税费、水电费、筹资筹劳等,他们不愿意无偿返还权属。
2、互相调田在农户自己看来,这种调田方式已经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但在法律和政策上,有的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规定程序。
因此,在确权过程中,既要妥善照顾到农户的感情和利益,又要切实合乎法律、符合政策,把两者兼顾好。
对于二轮承包之后农户私下调田的,原则上应返还权属,即“先归还、再确权”。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最新政策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最新政策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最新政策,下面是带来的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最新政策,欢迎参考!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最新政策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
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
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
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
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
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
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
河南省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国家土地承包最新政策
国家土地承包最新政策2017国家土地承包最新政策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什么意义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
这次土地确权以影像为主建立数据库,实现电脑信息化管理,能彻底解决原来土地承包档案缺失,承包地块空间位置不明、四至界线不清、地块面积不准的问题。
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仅能明确承包权限,消除争议纠纷,用承包经营权证抵压贷款,还可以消除农户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如何确定农村土地确权是以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确定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弄清四至界线和面积大小,消除土地纠纷。
由县农业局聘请专业测绘公司以村组为单位进行,县、乡、村三级共同配合,分入户权属调查、测量地块成图、结果公示审核、签合同建帐簿、发证建数据库、资料整理归档几个主要步骤完成。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何时确?农户应如何配合土地确权主要工作从2016年8月到2016年8月完成。
已经基本完成入户调查与资料收集,目前正在开展上山指认地界阶段。
广大农民朋友们请保持手机畅通,听村干部通知,要认真配合,不害怕麻烦;实事求是,不虚报地块;认真核对,看两轮公示,确保登记真实准确(本次延误登记的农户短期内不再安排补充登记)。
四、林地如何确权按国家退耕还林政策造林并已取得林权证的不再进行登记,农户自己在承包地上栽植枣树、核桃树、苹果树等树木的仍要进行登记。
五、进城落户农民如何登记整户进城落户,迁入设区市的,不再进行确权登记,依法收回其承包土地。
整户迁入小城镇或部分家庭成员迁入市区市的,根据农户意愿进行登记。
六、规划整理的土地如何登记根据土地整理前各农户的地块信息,合理确定相关农户的承包地块,然后按重新确定后的地块进行登记。
七、农户开垦集体荒地形成的耕地如何登记农户开垦的集体荒地,不属于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地,本次都不予确权登记,是否收回由村组集体决定。
对集体允许农户经营的,按其它方式承包管理,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明确承包期限和承包金额。
2017年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内容解读
2017年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内容解读每年的粮食最低收购价,对于粮食种植户来说无异于风向标,到底种啥好,市场起伏太大,还是要看国家政策。
国家对于粮食补贴发布哪些新的政策。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年国家粮食补贴政策: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方式直接兑现到户。
具体补贴依据、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
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使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2、农机购置补贴补贴对象为按规定程序购买农业机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
各省对粮食烘干仓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要实行敞开补贴。
3、玉米生产者补贴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补贴资金采取“一折(卡)通”等形式兑付给玉米生产者。
具体补贴范围、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
鼓励各省(自治区)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
粮食收购政策发布一、最低收购价涉及4个品种:①小麦最低收购价为1.18元/斤(三等);②早汕稻最低收购价为1.3元/斤(三等);③中晚汕稻最低收购价为1.36元/斤(三等);④粳稻最低收购价为1.5元/斤(三等)。
附:2017年粮食最低收购价实行省份和参与企业实行省份:包括河北、河南、山东、江苏、湖北、安微六省在内的小麦主产区;早稻主产区,即江西、安徽、湖北、湖南、广西五省。
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_耕地地力保护有没有补贴
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_耕地地力保护有没有补贴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标准由地方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依据综合测算确定。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_耕地地力保护有没有补贴,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根据市财政局汉财办【2017】25号文件下达我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22.81万亩,补贴标准为51元/亩。
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用于农业支持保护的补贴资金,其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区范围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鉴于目前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兑付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为基准。
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中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的设施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使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程序1、各村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新老政策口径的解释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对分户统计表进行初步核实,由各村在本村醒目位置公示不少于7天,群众无异议后上报镇办。
公示内容包括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并保留有公示的影像资料。
公示监督电话*************。
2、各村将公示后审核无误的分户补贴统计表,制作电子版报送镇政府(采用Excel表格,分户补贴面积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并将本辖区内的补贴面积汇总,以正式文件报送镇政府审核。
3、各村将镇政府审核后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结果在享受补贴人员所在村、组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镇政府。
区财政局依据区农业局核查结果,对补贴金额及系统录入数据审核无误后,通过“一卡通”系统进行资金兑付。
2017陕西土地承包补贴政策规定
2017陕西土地承包补贴政策规定土地承包的政策有哪些,土地承包有哪些相关的补贴。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陕西土地承包补贴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陕西土地承包补贴政策一、良种的补贴良种的补贴标准就是水稻种植每亩地给补贴15元,小麦、玉米、花生每亩的补贴是10块钱。
这个补贴具体的领取流程如下:1.到村委一去去申报登记。
2.根据补贴的规定进行核实,然后进行张榜公示。
3.公示结束以后,由各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审核报给县政府审核。
4.审核结束发放资金。
其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2、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5元。
3、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4、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5、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
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租用协议处理。
不予补贴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抛荒地和非农业征(占)用地、十边隙地、自留地等不享受补贴;2、今年已明确征用为非农业用地面积也不能作为补贴对象;3、高效农业一律不在补贴范围内;4、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常年不种粮的,不予补贴。
承包农村土地补贴政策1、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2017年山西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最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2017年山西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最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2017年山西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最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一、山西省土地确权政策最新消息:山西省788个村展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山西省今年将在113个县(市、区)193个乡镇的788个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山西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为了摸清家底,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提供基础,同时也为下一步依法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权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畅通渠道。
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山西省今年将在788个村开展试点工作,内容包括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等。
为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山西省将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并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任组长。
山西省政府明确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农村土地确权问题解答: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国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等农业行业标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二是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
2017年国家农业补贴政策2017年国家农业扶持政策
2017年国家农业补贴政策2017年国家农业扶持政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国家统一津贴补贴,欢迎大家阅读。
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政策栏目。
2017年国家统一津贴补贴一、优惠类政策税收优惠: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用水用电优惠:1、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2、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二、补贴类政策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
具体项目的申报还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些不同。
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根据财政部去年年中发布的《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支持力度。
要求在试点阶段,主要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对个别流转耕地面积较大的,也可以在项目区域范围以外单独立项扶持。
降低合作社等申报主体成立时间和单个项目治理面积等“门槛”,简化项目申报程序;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扶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照谁申报、谁实施、谁管护的原则,将项目建设和管护权一并移交;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财政资金除用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外,还可对育秧设施、粮食晾晒烘干设备、仓储物流、农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进行适当补助。
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农民合作社特别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有和管护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跟踪试点成效,及时总结经验。
农村承包土地100亩,国家有什么补贴?
农村承包土地100亩,国家有什么补贴?这个当然有补贴,在农村承包一百亩土地,这个规模挺大的,大家都知道,国家这几年正在大力支持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土地流转。
笔者来自陕西西安,就以西安为例。
如果你在农村承包一百亩土地的话,你将有下面几种补贴:第一个支持土地流转补贴。
一般情况下,只要流转土地大概在三五十亩以上,就会有土地流转补贴,每亩补贴大概五十元,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补贴会有所不同,其他地方大致在几十元到一百多之间。
第二个新型经营主体的补助。
目前,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承包一百亩土地,不管是种粮食,种水果,种菜都已经符合家庭农场的标准,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去当地的农业部门,去申报支持家庭农场的项目。
第三个专项补助。
比如说你用这一百亩土地种水果,就有一些标准果园建设的项目。
如果你用来种菜,有菜篮子工程。
如果你搞采摘呀,搞休闲农业的话,有休闲农业方面的补助。
基本上,只要你经营的方向上面都有一些专项的补助,都可以去申请这些项目。
笔者就谈这几项,其他补助欢迎大家留言!更多三农政策信息,农业补助,欢迎关注我私信我!13评论南繁北育2017农艺师农业技术专家09-29 09:07 1218赞踩100亩地也属于适度规模经营范畴,因此可以参考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鼓励支持规模经营的政策文件,笔者查阅了农业部、财政部发布的等相关材料,汇总如下:财政部:《关于支持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财农[2015]98号:(一)建立鼓励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补贴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调整20%资金,加上支持种粮大户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
2017最新农村土地承包政策
2017最新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农村土地承包也出台了相对应的政策。
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一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
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随着中国农村的发展,农民承包土地已经成为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土地承包过程中,农民的权益保护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其中就包括《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
一、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的制定背景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和工业化的发展,土地被广泛用于城市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
在这个过程中,农民的土地被大量征收,导致农民丧失了生产资料,生活受到影响。
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家开始制定相关政策,其中就包括《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
二、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土地类型和用途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其中,包括土地征收款、搬迁补偿款、临时安置费等。
2.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对于农民承包土地流转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土地流转补偿标准。
其中,包括土地承包费、流转补贴等。
3.土地扶持政策。
为了鼓励农民参与农村经济发展,国家还制定了一系列土地扶持政策。
其中,包括土地流转税收优惠、土地流转补贴等。
三、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的实施效果自《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方面,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制定,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另一方面,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制定,鼓励了农民参与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不同地区、不同土地类型和用途的不同,导致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存在差异,容易引发农民的不满;另一方面,土地流转补偿标准的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流转补贴的发放不及时、不完善等。
四、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的改进方向为了进一步完善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加强政策宣传。
加强对农民承包土地补偿标准的宣传,让农民更加了解相关政策,提高农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
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土地类型和用途的不同,制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减少差异性,避免引发农民不满。
2017土地承包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制度,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是规范土地流转的基础。
第三条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其真正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四权统一的权利。
第四条在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情况下,允许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五条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承包期。
第六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和扣缴,也不得以服务为由提取管理费。
第七条拓展二三产业,让分离土地的农民实现非农就业,并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这是实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维护其土地承包权益,获取土地流转收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
第九条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逐步提高现代农业的集约化水平,促使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运用减少农民的办法来富裕农民。
第二章土地流转原则第十条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土地流转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对象和流转形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或者阻碍流转,其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
第十一条坚持规模效益原则。
鼓励承包方联合与合作,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加大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规模效益。
第十二条坚持平等协商原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其流转形式、价格、期限由双方协商议定。
第十三条坚持共同受益原则。
承包方流转土地可获取流转费和从事非农收入,而接转方可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农业收入。
第十四条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接转土地经营者,不能损害生产和生态环境,不能搞掠夺式经营,要加强土地投入和养护,培育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承包100亩农业土地国家有啥补贴
承包100亩农业土地国家有啥补贴目前国家的土地规定是可以承包给农民进行农业种植的,那承包100亩土地有没有补贴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承包100亩农业土地有什么补贴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承包100亩农业土地有什么补贴土地承包100亩补贴一般按照每亩地200元补贴,但是不同的地方补贴不同。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
承包农业土地国家补贴标准土地承包费,不同地域标准不一样,国家补助标准也一样,不同地域标准都不一样。
但是,随着制度安排不断演进,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产生,特别是围绕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安排,实践中有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都需要对农村土地制度,特别是承包经营权作出更进一步的制度安排。
所以在这时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首先是解决现实中出现的问题。
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到现在已经经过了二轮承包,实际上在一轮承包的时候,相关的农村税费制度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全部建立,也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的面积和当时所要缴纳的税费是直接相关的。
农民承包多少地、交多少税,是毛估,土地到底承包了多少亩,一家一户,帐上的面积和实际的面积不一定非常准确。
其二,当时的测量条件,包括技术应用还不是特别广泛。
土地承包以后,能不能按合同按期收回?承包户拥有占有权、收益权、分配权,有没有相应的处置权?流转户有没有耕作权、收益权,还能不能再流转?所以解决帐实不符、数字不清,解决相关的权能、承包户的权能,特别是解决农户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包括下一步解决流转户的权能,都需要对这一块地有实实在在的权能,这个权能是要通过确权登记拿到一个权属证书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何实现四化同步发展,显然要搞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土地经营权要不断流转,怎么样让流转的双方都有一个明晰的权能界定?流出去以后放心,流转以后在预期范围内,三年的流转期、五年的流转期总得踏实。
2017年黑龙江对承包土地补贴每亩多少钱
2017年黑龙江对承包土地补贴每亩多少钱农民承包土地国家是有一定的政策补贴的,关于农业”三项“补贴(直补、农资综合补、良种补贴),现在名叫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黑龙江的补贴消息已经出来了,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2017年黑龙江对承包土地补贴每亩多少钱,希望大家喜欢!2017年黑龙江对承包土地补贴每亩多少钱关键点一,黑龙江省补贴标准为71,454元/亩。
消息中称,根据国家下达我省市农业“三项补贴”资金规模和市县实际应补贴面积,2017年全省市统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71,454元。
关键点二,补贴依旧以原地主为准。
消息中称,凡是承包双方在合同中补贴归属有明确标明给谁的,按合同执行,没有合同或者协议的,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
这与以前说的不同,与其他省市不同,与有关政策不同。
这段话比较绕口,直白的说,如果在承包土地的时候跟原地主签订了合同,并且合同中写明补贴归流转土地的农民(买地的),这个补贴才会给流转土地的农民。
但是现实情况是很多农民在土地流转的时候都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协议,就算签订了,原地主也很少会答应将这个补贴给流转者,并且就算答应不要补贴,也会提高地价,所以这个补贴土地流转的农民基本上是得不到的。
关键点三,黑龙江省农业补贴发放时间为7月末之前。
关键点四,此次补贴与玉米、大豆价格补贴无关。
根据留言看,很多农家朋友把“三项”补贴与玉米、大豆价格补贴混为一谈,认为就是同一个补贴,这是不对的。
这次是耕地保护补贴,与玉米、大豆价格补贴无关。
实在点说,就是玉米、大豆价格补贴另有,相信这回大家应该明白了吧!这里还要告诉大家,根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任何单位和个人滞留、截留、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以及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017年黑龙江对承包土地补贴新政策自2017年起,我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土地承包种植补贴政策
土地承包种植补贴政策通常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出台的一种农业支持政策,旨在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承包和种植,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具体政策内容可能因国家、地区和时间而异,以下是一般性的土地承包种植补贴政策的一些常见要素:1.土地承包:-土地确权:政府会对农民的土地进行确权,明确土地权属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规定土地承包的期限,通常为数年至几十年,具体根据地方政策而定。
2.种植补贴:-品种选择:政府可能对农民种植的具体作物或养殖的动物提供补贴,以鼓励种植特定的农产品。
-面积补贴:根据承包土地的面积,向农民提供相应的种植补贴。
3.农业技术支持:-培训和技术指导:提供农业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科技创新资金: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4.生态保护补贴:-环保政策奖励:针对采取环保措施的农业生产方式,提供相应的奖励和补贴。
-水土保持:支持农民进行水土保持工程,防止土壤流失和水源污染。
5.财政支持:-税收减免: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相关税收可能给予一定减免。
-贷款优惠:银行贷款利率优惠,帮助农民筹措生产资金。
6.市场保障:-价格支持:对一些重要农产品的最低收购价格进行支持,保障农民的合理收益。
-市场准入:提供农产品的市场准入支持,确保农产品畅通销售。
7.农业保险:-农业保险政策:提供农业保险,降低农民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提供经济激励和技术支持,鼓励农民参与土地承包和种植,提高农业生产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实际政策的细节和具体执行方式可能因国家、地区和时期而异,建议具体查询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文件或咨询当地农业政策。
17年土地制度改革方案
17年土地制度改革方案近年来,土地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议题。
为了推动国家的经济转型和城乡一体化进程,2017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土地制度改革方案。
本文将围绕这一题目,对17年土地制度改革方案进行介绍和分析。
1. 背景介绍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土地是农民的生活和生产的重要基础。
然而,长期以来,中国土地问题一直存在着很多困扰。
土地承包制度的存在和城乡差距的加大,导致农村土地闲置、无序开发和农民收入不稳定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在2017年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地制度改革方案。
2. 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土地承包制度是中国农村土地管理的核心。
在2017年土地制度改革方案中,国家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
首先,取消了农村集体土地上商业性开发建设用地的审批,使农村经济逐渐与城市接轨。
其次,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使土地资源能够更加高效地利用,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3.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
在17年土地制度改革方案中,国家明确提出了进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要求。
通过确权登记,可以确保土地产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有效保护了农民的权益。
4. 城市土地利用改革城市土地利用改革是改革方案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供应和利用一直是制约城市发展的一个瓶颈。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在17年的改革方案中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大土地供应、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
这些举措有助于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推动城市化进程。
5. 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改革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是土地改革中的热点问题。
在17年土地制度改革方案中,国家对土地征收和补偿制度进行了一些调整。
比如,加大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提高补偿标准,确保征地补偿与土地市场价格相适应。
这些改革措施有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强土地制度改革的可持续性。
6. 支持农民就业创业政策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推动农民就业创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土地承包也出台了相对应的政策。
以下是为您整理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农村土地承包政策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
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
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第八条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
第二章家庭承包
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