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草案)
(提请20xx年12月15日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8次主任会议通过) 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所作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意见,为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采取了一定措施,作出了一定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思想认识、规划政策、运行服务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困难和问题。
经审议,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形成合力。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
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增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认识和紧迫意识,要以中央和省市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意见和要求为导向,自觉把养老服务事业当作重大社会民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与教育、医疗卫生同等重要的位置抓实抓好,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民生事业保障范畴。
二是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尽快在民政局设立专门的养老工作科室,厘清政府和市场、事业和产业、居家和机构的不同定位,坚持履行保障基本、发挥政策推动、强化规范管理的职责,此外,要发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协调作用,要形成部门间合力,整合养老资源,尽量增加老年人活动场所。
二、综合规划,完善政策。
一是尽快制定综合性规划,
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要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列入“十三五”规划纲要,并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且要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养老设施、场所布局要科学,选点要合理。
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养老产业三者设施之间的建设比重和标准要合理,使新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物尽其用。
积极谋划养生养老产业。
养生养老产业具有明显的公共性、福利性和高赢利性,养生养老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可探索发展养医融合、养游结合的“候鸟式”养生养老产业,满足多方面多层次的养老需求,推进养生养老产业健康发展。
二是完善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养老事业发展。
根据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尽快制定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在财政扶持、税费与用地优惠等方面制定具体举措,引导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三、注重运行,加强服务。
一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要处理好体系建设与上级工作考核之间的关系,重视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实际运行效果,通过建章立制、提高补助运行经费、细化精神文化生活等各项内容和环节,提升养老服务的质量。
建议将2015年新建的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及运行服务工作列入2015年的政府十件实事之一。
二是加强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和指导。
鼓励和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加快发展,对民办养老机构在建设中遇到的问题要帮助协调解决,如三枝树村安养所消防未通过验收问题,在督促业主整改同时,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使该机构早日投入使用。
三是大
力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进一步推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探索养老工作与低保工作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纳入低保的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人员从事养老服务。
此外,要做好企业退休职工的服务工作。
四是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监管。
建立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规范养老服务市场行为。
加强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的监管,防止以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为名,变相改变用地性质从事其它营利行为。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公众账户等网络平台,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敬老助老的慈孝文化宣传力度。
二是探索建立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专业的社会化组织以及关于养老工作的公益诉讼机制,并通过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参与、把敬老助老工作列入村规民约等途径,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养老事业、人人关爱老年群体的氛围。
三是更好地发挥离退休人员的余热,特别是要发挥老同志、老干部在法制宣传、项目政策处理等方面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为社会发展、和谐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