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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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十篇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篇1
1 公司安环部对每位职工要建立“职工平安教育培训档案”,档案要具体记录每位职工所接受的教育培训状况,职工档案和考试成果试卷应保存完好。

2 档案记录要实事求是,不得造假。

公司安环部要对各车间的档案及记录状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发觉的问题要准时订正。

3 “职工平安教育培训档案”由安环部和车间各执一份,并妥当保管,工作调动要准时将档案转存。

4 职工调动填写“职工调动记录表”(附表一)随职工平安教育档案一并转入相应车间。

5 职工各种考试试卷力求内容相对丰富,禁止内容过少或长期使用同一份试卷。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篇2
1.目的
为有效地利用和爱护培训文档资料,加强培训文档管理工作,使培训文档管理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行政人事部及各项目部相关部室对培训文件档案的管理。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培训经理负责总部培训文档的保管工作。

3.2项目部行政管理部培训负责人负责本项目部培训档案的保管工作。

3.3其他同公司《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4.术语

5.程序
5.1培训档案归档范围
5.1.1各类培训档案存档名目
5.1.1.1日常培训档案
5.1.1.1.1日常培训档案应包括《签到表》、《培训工作记录表》、培训讲义、《培训考核成果单》。

5.1.1.1.2其中的培训讲义应是授课老师的授课内容。

5.1.1.1.3依据《培训考核管理制度》,无论笔试、口试及实操都应用《培训考核成果单》记录成果。

5.1.1.1.4在培训要求中注明'了解'的培训课程,不需要进行考核,则应在培训记录表中进行记录,不要求进行考核成果记录。

5.1.1.2'7+1'培训档案
5.1.1.2.1'7+1'培训档案应包括《'7+1'培训方案》、《'7+1'培训记录表》及培训讲义。

5.1.1.2.2其他同5.1.1.1.3及5.1.1.1.4
5.1.1.3外派培训档案
5.1.1.3.1外派培训档案名目同日常培训档案存档名目。

5.1.1.3.2依据《培训风险防范管理规定》进行《外派培训合同》的存档。

5.1.2培训教材档案存档名目
培训教材档案的存档应包括《培训教材工作单》及培训教材(即授课老师讲义、文字资料、录象或光盘等),其他请详见《培训教材管理制度》。

5.1.3培训往来文件存档名目
5.1.3.1有关于培训方面通知、请示、报告、总结等依据《文件档案管理规定》要求进行存档。

5.1.3.2依据《培训管理制度》,项目部每月上报总部的月培训方案及培训实施表应按时存档。

5.1.3.3有关于培训评估的档案依据《培训评估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存档。

5.2培训档案存档要求
5.2.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需字迹清晰、工整,纸张要求为a4纸大小,文件格
式需根据公司的标准文本。

5.2.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精确。

5.2.3归档的文件除特别状况外,必需用原件。

5.3.4归档的文件必需保持归档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5.3.5对于可进行输入电脑的资料准时输入电脑。

5.3.6各种文件资料收集、分类后,需在一个月内归档完毕。

5.3使用
5.3.1借阅:
同《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5.5保存期限及销毁
同《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6.监督执行
行政总监。

7.相关/支持性文件
《文件档案管理规定》
《培训管理制度》
《培训评估管理制度》
《培训教材管理制度》
《培训风险防范管理规定》
《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8.质量记录及表格
《档案/图书/资料借阅单》
《文件资料销毁登记表》
《签到表》
《培训工作记录表》
《培训考核成果单》
《'7+1'培训方案》
《'7+1'培训记录表》
《外派培训合同》
《培训教材工作单》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篇3
每个学校或单位对于档案的管理都有着自己的一套实行方法,以下是辽宁省档案人员的培训档案管理方法,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档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教育培训的质量,提高档案人员的素养,推动我省档案事业的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其次章第九条和《辽宁省档案条例》其次章第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我省档案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个人。

法律、行政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档案人员教育培训,指的是由市(地级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由省直各业务主管部门经与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协商进行的、档案人员参与的各种形式的档案专业学问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档案专业兼职老师,是指在省内各级档案局(馆)及机关、企业、事业档案部门中,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同时,能够胜任档案专业培训教学任务的在职人员。

第五条本方法所称档案专业教育培训证书,是指由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参与了档案专业培训、成果合格的有效凭证。

第六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领导,应支持和保证本单位的档案人员参与培训,以提高专业素养,适应档案工作的要求。

其次章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的分类及内容
第七条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可以分为岗位资格培训、连续教育培训和专题培训。

岗位资格培训指新从事档案专业工作人员的档案专业基础理论、技能的学习和训练。

依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岗位资格培训可以分为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资格培训和档案管理岗位资格培训。

连续教育培训是指已取得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问更新补充、拓宽深
化和力量提高的培训。

依据专业职务的层次不同,连续教育培训可以分高、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培训。

专题培训指依据档案业务工作的需要,就某一内容进行的学习、训练等。

第八条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的人员在调人档案专业岗位前或当年内,应参与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的学习;市、县(区)档案部门新到任的领导应参与省级档案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同志,在任职期间应参与市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连续教育培训班的学习。

第九条岗位资格培训内容由档案法规、档案人员职业道德和档案学基础学科等部分组成;连续教育培训内容由档案学理论深化及相关科目的学习、档案工作实践新问题探讨及现代学问技能的训练等部分组成;专题培训内容是就档案工作中的新要求、新规定进行的学习训练。

第三章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
第十条档案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由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负责专业教育培训的机构主管,其主要职责是对专业教育工作进行规划、协调、组织、审批、评估等。

第十一条举办培训班的单位,在开班前一个月,应向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主管专业教育培训的机构报告备案(附表)。

第十二条档案教育培训班采纳的教材应是省内统编教材,或由省档案局教育培训机构指定的教材。

第十三条在档案教育培训班中担当授课任务的老师,除在校任教的档案专业老师以外,都应当持有省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专业兼职老师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举办档案教育培训班的单位要为培训班制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建立健全班级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严格、规范的教学、教务管理。

第十五条档案教育培训班在结业时,要对学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岗位资格培训班基础学科的试题,应由省档案局所建的题库中选出,其中一门学科由省档案局主考。

凡考试或考核合格者方可结业。

第四章档案教育培训证书的管理
第十六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分为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含档案工作领导岗位资格证书和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书)。

连续教育证书、专题班学习证明。

第十七条一般大中专院校(合成人教育)档案专业的毕业生,到档案工作岗位后,可持毕业证书,办理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分别有以下作用:
岗位资格证书:
表明持证人的专业学问水平符合所在岗位的学问规范要求,从而具备从事档案工作的资格;
在晋升初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时,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之一;
是档案人员领取档案岗位保健津贴的凭证;
在档案定升级目标管理工作中作为考核单位档案人员业务素养的依据之一。

连续教育证书:
是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养,晋上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第十九条档案教育培训证书自取得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到期由发证单位负责登记、审核、验印。

在证书有效期内,档案人员工作单位如有变动,在档案工作岗位不变的状况下,证书连续有效。

逾期不验印者,证书自行失效。

其次十条档案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和连续教育证书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由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中负责档案教育培训的机构管理发放。

第五章档案教育培训的经费
其次十一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举办档案人员教育培训班的.经费,可向学员所在单位适当收费,不足部分,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赐予补助,并实行专款专用。

第六章档案教育培训工作的评估
其次十二条省级档案教育培训机构每年要对三分之一的市级档案教育培训
工作进行评估。

评估内容和程序将依照每年教育工作要点制定,评估结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第七章附则
其次十三条本方法由辽宁省档案局负责解释。

其次十四条本方法自1999年4月1日起施行。

在此前辽宁省档案局颁发的有关档案教育培训的规定连续有效,有与本方法不全都的,以本方法为准。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篇4
1、总则
为将员工的培训状况准时精确地记入个人培训档案,以便精确把握员工培训状况,更好地进行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地面服务部全部经过各类培训的干部、员工。

3、职责
3.1 地面服务部市场业务部负责员工ⅰ级和ⅱ极培训档案的统一管理。

3.2 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员工ⅲ级培训档案的统一管理。

4、培训档案管理
培训档案是证明员工接受过某种培训的依据。

4.1 档案记录
4.1.1 档案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课时、考勤、考试或考核成果、证书编号及有效期、教员姓名。

4.1.2 档案的记录应准时精确。

不需要发放证书的,应在培训结束后5日内完成档案的记录工作;需要发放证书的,应在收到证书后5日内完成档案的记录工作。

4.1.3档案的管理者不得随便更改档案中的内容。

4.2档案的维护
4.2.1 档案管理者应对保存的员工培训档案做定期维护,维护内容包括:档案记录项目、内容、格式的变更状况及资料整理状况。

4.3 档案的使用
4.3.1应妥当保管档案材料,凡需要查询记录状况的应向该部门提出申请,得到其行政正职同意后,方可使用档案。

4.3.1 档案资料未经管理职责部门经理批准,不得带出培训档案的保存地点或进行复制。

4.3.2 各培训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员工培训档案的使用状况做好记录,并填写《员工培训档案使用记录》。

4.4 档案的保存
4.4.1 员工的培训档案应长期保存。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篇5
一、档案管理
(一)凡是能精确反映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文件、材料、声像、报表,都务必准时归档,确保完整无缺。

(二)文档管理员务必坚持文书随时立卷的归档制度,并分门别类,做好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档案资料包括从成立之日起每年在经营管理工作中构成或公司制发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二、文书档案管理
(一)归档范围
1、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进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2、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类:员工变动表、花名册、教育培训卡。

3、会计统计类:年度方案、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材料。

4、质量管理类:质量管理方面的制度。

5、技术类:产品及生产方面技术文档。

6、销售纪事类:公司大规模的销售活动纪事。

(二)文书的档案立卷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当将每份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分类一起排列,不得分开。

3、不一样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归在文件所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所针对的最终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归在会议召开的年度立卷。

三、归档时间
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种合同及常规性报表,依据各自不一样的时限要求准时上缴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其它各类档案如声像档案、活动档案、工程档案等由各部门临时保管,月底统一汇总到人力资源部。

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自行保管。

四、档案的借阅及销毁
(一)借阅档案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规定的范围内查阅。

不得在档案上涂改、撕毁,并应准时归还。

(二)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

内部调阅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

外单位因特别需要,查阅有关会计档案时,应持正式公文,并经公司领导同意。

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将档案带出公司;如需摘抄、复印,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精确地制定档案销毁清单,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需有两人以上参与,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篇6
一、档案是国家的珍贵财宝,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务必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平安。

二、凡是利用档案,务必经档案人员带给,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务必严格根据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
还,返还档案要仔细检查核对,发觉问题准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机密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创造制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带给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

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根据审批手续带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

对于擅自向外转借、带给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务必追查职责,对于严峻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职责。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觉有关泄密大事,应马上报告,准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便翻阅文件。

严禁携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巡游、参观、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阅历,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篇7
一、档案管理宗旨
1、便于系团委统一领导和管理。

2、便于网络部内部和其他部门查阅资料。

3、有利于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平安。

二、存档范围
1、关于章程、规章制度。

(每学期整理存档一次)
2、关于成立、简介、历史沿革、大事记等资料。

(每学期整理存档一次)
3、关于内部成员的个人信息、换届、活动总结等资料。

(每学期整理存档一次)
4、关于活动的方案书、经费预算、活动总结等材料。

(每月整理一次)
5、关于工作的各种报告及统计资料。

(每月整理一次)
6、需要网络部执行的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

(每月整理一次)
7、由网络部编辑出版的刊物。

(按刊物周期整理存档一次)
三、档案管理
1、档案的最终统整统管由统筹团负责。

2、网络部各团自行负责团内档案收录、管理,再上交统管。

3、档案要准时登记编号,分类存档,要有条理、有挨次。

4、档案要定期整理和清点,确保干净与平安。

5、档案借阅实行单线制,不得转借,须定期归还。

四、附则
本制度由统筹团监督其执行,其最终解释权归中文系团委网络部。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篇8
一、收集归档范围
本机关在各项工作中构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上级和下级送来的与本机关关系很亲密的文件材料(包括公文、电报簿册、书信、会议、电话记录、图纸、登记表、报表、名册、奖品、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下同)都属收集归档范围,应按规定的范围、时间和要求交本部门资料员或综合档案室归档。

(一)本级文件
1、各种代表会议、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各级干部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2、工作方案、规定、方案、支配、总结、小结、汇报、简报、通报、通知。

3、各种综合的或专题的调查、检查、考察等报告。

4、向上级请示,与其他单位的来往文书,对下级的指示、批复、通知。

5、各项打算、决议、规定、标准、规范、条例、方法、制度、守则、要求。

6、各级领导的报告、讲话、发言稿或提纲、记录。

7、反映生产、基建、科研设备、工艺状况底图、蓝图及文字材料。

8、各种报表、名册、登记表、簿册、数据、凭证。

9、反映本机关、本地区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10、电报、重要电话记录、机关工作日记。

11、年鉴、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基本状况综合。

12、本机关制发的奖状、奖证、奖章、奖旗、奖品。

13、有关房产、财产、物资、档案、债权、捐赠等的凭证,发放各种证明、证件存根。

14、已故人员资料。

15、重要的人民来信及处理材料。

16、本机关修改、出版的书刊、资料样板。

17、本机关(包括上报和下批)干部任免、呈批表、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团干部名册、年终统计、报表、干部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离休、抚恤等审批表及干部奖惩等文件材料。

(二)上级文件材料
1、上级(包括各部门及派驻本机关的调查组、检查组、工作组,下同)有关本机关、本地区工作或问题的打算、决议、指示、批复及调查、检查、阅历材料。

2、各级领导同志、国际友人、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本机关、本地区时的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录音、录像。

3、上级发给本机关的奖状、奖册、奖章、奖旗、奖品。

4、上级报刊刊载有关本机关、本地区状况的文章。

(三)同级文件材料
1、有关单位与本机关联合召开会议,共同进行工作,协作查处案件或问题共同署名的文件材料。

2、有关单位与本机关签订的合同、合约、协议。

3、有关单位与本机关涉及比较重要的工作或问题的来往文书。

4、有关单位发来的重要的、需要执行的方针、政策性文件。

(四)下级文件材料
1、年季度工作总结、重要的专题工作总结。

2、重要的调查报告、检查报告、典型材料,比较重要的工作阅历、重要的请示、法规性的备案文件。

3、重要的名册、登记表。

4、大事记、基本状况汇编、基础数字汇编。

二、归档份数
文书档案一式两份,其中正文和签发稿各一份作存档用,一份作文件汇编用。

三、归档时间和方法
(一)凡经过打字室打印的文件,打印好后由打字员收集,交文书档案员归档。

(二)凡各部门发出的文件,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收集,交由综合档案室归档。

(三)一项工作已完成时(包括一项已完成或一个会议已结束,一个问题已解决,一件案件已处理等),由各部门办公室的有关人员,将进行该项工作构成的全部文件材料,系统整理后送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外出开会、考察、学习、参观构成或带回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在该项活动结束时交由文书档案员归档。

(五)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年报、党员、干部名册,应于翌年一月底前交文书档案归档。

(六)每年的二月底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归档,各部门要把上一年应归档而未归档的全部文件材料移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四、归档要求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由各办线资料员收集全齐。

(二)正文与底稿(签发稿)主件或附件、请示与批复、来文与复文一起归档。

(三)归档文件材料留意:检查应盖公章是否盖了,文件没有标题应加上标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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