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炸桧-中国民间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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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炸桧-中国民间故事
油炸桧也是现代的油条的⼀种称法,油炸桧在民间有着怎样的故事呢?⼩编为⼤家准备了相关的故事,欢迎⼤家阅读!
油炸桧
油条本来叫做“油炸桧”,据说最早是临安⼈先做出来的。

南宋年间,卖国宰相秦桧和他和⽼婆王⽒,在东窗定下了毒计,把精忠报国的岳元帅活活被烧死在风波亭⾥。

消息传开来,⽼百姓个个不服⽓,酒楼茶馆,街头巷尾,都在讨论这件事。

那时,在众安桥河下,贴隔壁有两个吃⾷摊;⼀家卖芝⿇葱烧饼,⼀家卖油炸糯⽶团,这⼀天,刚刚散了早市,做烧饼的王⼆能通通⽕炉,理好灶上卖剩的⼀迭葱烧饼,看看没有买主,就坐在条凳上休息。

这时,做糯⽶团的李四,也已收拾好油锅,蹲在那⾥咂旱烟啦。

彼此打招呼,李四便⾛过来,两个⼈对⾯坐起来谈天。

⼀谈两谈,不觉⼜谈到秦桧害死岳飞的事情上来了。

李四讲到⽓头上来,不由得捏起拳头在条板上⽤劲⼀敲:“卖国贼!我恨不得把你……”王⼆听了嘻嘻笑,说:“李四哥别性急,你看我来收拾他们!”说着,从条板上摘了两个疙瘩,捏捏团团,团团捏捏,捏成两个⾯⼈;⼀个吊眉⼤汉,⼀个歪嘴⼥⼈。

他抓起切⾯⼑,往那吊眉⼤汉的颈项上打横⼀⼑,⼜往那歪嘴⼥⼈的肚⽪上竖着⼀⼑,对李四说:“你看怎么样?”
李四点点头,说:“不过,这还便宜了他们!”说完,他跑回⾃⼰摊⼦去,把油锅端到王⼆烤烧饼的炉⼦上来,⼜将那两个斩断切开了的⾯⼈重新捏好,背对背地粘在⼀起,丢进滚油锅⾥去炸。

⼀⾯炸⾯⼈,⼀⾯叫着,“⼤家来看油炸桧罗!⼤家来看油炸桧罗!”
过往⾏⼈听见“油炸桧”,觉得好新鲜,都围拢来。

⼤家看着油锅⾥有这样两个⼈,被滚油炸得吱吱响,就明⽩是怎么回事了,他们⼼⾥很痛快,都跟着叫起来;“看呀看呀,油炸桧罗!看呀看呀,油炸桧罗!”
就在这时候,只听⼀阵锣声响,正巧,秦桧坐着⼋抬⼤轿,从皇宫⾥退朝回府,经过从安桥。

秦桧在轿⼦⾥听见吵杂的喊声,觉得这声⾳不对,就叫停下轿⼦,⽴刻派出亲兵去抓⼈。

亲兵挤进⼈群,把王⼆和李四抓来,连那油锅也端到轿前,秦桧看见油锅⾥炸得焦⿊了的⾯⼈,⽓得⼀根根络腮胡⼦都朝上,⾛出轿来⼤吼道:“好⼤的胆⼦!你们想要造反?”
王⼆装作没事⼈似的,笑嘻嘻地回答说:“我们是做⼩⽣意的。

哪⾥造得了反呢?”
秦桧说:“既然如此,怎敢乱⽤本官的名讳?”
王⼆说:“啊呀,宰相⼤⼈,你是⽊旁的‘桧’,我是⽕旁的‘烩’哩!“
这时,⼤家都叫起来,“对呀,对呀,⾳同字不同!”秦桧⽆话可说。

他看看油锅⾥浮起的那两个⾯⼈,喝道:“不要罗唆!这炸成⿊炭⼀样的东西,如何吃得!分明是两个刁民,聚众⽣事,欺蒙官府!”
听秦桧这么⼀说,⼈群中⽴刻站出两个⼈来,说:“就要这样炸,就要这样炸!”⼀⾯把油锅⾥的⾯⼈捞起来。

还连声
说:“好吃,好吃!我越吃⽛齿越痒,恨不得⼀⼝把它吞下去哩!”这⼀来,弄得秦桧哭笑不得,他只好瞪瞪眼睛,就往⼤轿⾥⼀钻,灰溜溜地⾛了。

堂堂的宰相当众吃瘪,这件事情⼀下哄动了临安城。

⼈们纷纷赶到众安桥来,都想吃⼀吃“油炸桧”。

李四索性不做糯⽶团了,把油锅搬了过来,和王⼆并做⼀摊,合伙做“油炸桧”卖。

原先,“油炸桧”是背对背的两个⼈。

但⾯⼈要⼀个⼀个捏起来,做⼀个“油炸桧”得花不少⼯夫,实在很费事。

后来,王⼆和李四想出了⼀个简便的法⼦,他们把⼀个⼤⾯团揉匀摊开,⽤切⾯⼑切成许多⼩条条,拿两根来,⼀根算是秦桧,⼀根算是王⽒,⽤棒⼉⼀压,扭在⼀起,放到油锅⾥去炸,仍旧叫它“油炸桧”。

这样,做起来就⽅便多了。

⽼百姓当初吃“油炸桧”是为了消消恨的。

但⼀吃味道不错,价钱也便宜,所以吃的⼈越来越多。

⼀时间临安城⾥城外所有和烧饼摊,都学着做起来。

以后,就传遍了全国各地。

从此,“油炸桧”便成为⼀种⼈⼈爱吃的⾷品。

后来⼈们看看“油炸桧”是根长条条,就叫它“油条”。

因为油条最早是在烧饼摊上做出来的,所以直到现在,各地都还保留着原来的习惯,烧饼和油条总是合在⼀个摊⼦上做。

风筝断线不断情
咸丰年间,在⿍州布政司任职的余海,因病告了假回家赋闲。

为了让⼉⼦东亮好好读书,他收养了故友的⼉⼦孙明杰,⼀来替亡友抚养遗孤,⼆来也给东亮找个伴读的。

明杰⽐东亮⼩⼀岁,读书很⽤功。

可东亮却懒得读书,只要余海不在家,他也就成了匹脱缰的野马,明杰怎么劝他都不听。

这天,东亮去买风筝,可风筝上有字画的都卖完了,只好买了架⽩纸风筝。

回家后东亮要明杰给他在风筝上题字画画。

这天正好是明杰⽗亲的“周年祭”,明杰略⼀思索提起笔来就写了⼀⾸诗:
未经春⾊过眉间,秋声频频到⽿边。

⼈间何处埋忧地?题向风筝寄与天。

东亮带着书童万⼉出去放风筝,正玩得兴起,风筝线突然断了!风筝飘飘悠悠,最后掉进了⼀户⼈家的院⾥。

万⼉⼀瞧,忙告诉东亮那是徐铮⽼将军的宅院。

东亮⼀听,就要万⼉去徐家把风筝讨回来。

却说这位徐⽼将军,两个⽉前奉朝廷之命奔赴边关担任防御指挥使去了。

他娶了两个⽼婆,各给他⽣了⼀个⼥⼉。

徐铮将⾃家宅院⼀分为⼆:正室住北院,偏房住南院。

两院之间只留了个⼩门。

正室⽣的⼤⼥⼉爱娟相貌平平,不爱读书;偏房⽣的⼩⼥⼉淑娟倒是个美⼈,聪明伶俐,琴棋书画件件皆能。

风筝不偏不倚正好落在南院,淑娟正在窗前读书,眼见风筝落在窗前。

她好奇⼼起,捡起来⼀看,风筝上有⾸诗。

淑娟读后,同情⼼顿起,就进屋在风筝的背⾯也写了⼀⾸诗:
风筝只合飞云天,缘何不请落窗前?
有苦莫向青天诉,忧愁烦恼损朱颜。

淑娟刚写完,丫环进来说余府的⼈来找风筝。

淑娟就让丫环去还风筝,顺便跟⼈家说声对不起,⾃⼰⽆意把风筝弄脏了。

万⼉拿着风筝回到余府,东亮不在,万⼉就把风筝交给了明杰。

明杰见风筝上多了⼀⾸诗,就问是怎么回事。

万⼉就把来龙去脉说了⼀遍。

读了淑娟写的诗,明杰很感动,他叫万⼉再去买两个风筝来,还叫他对东亮保密。

万⼉刚⾛,明杰就把风筝上的两⾸诗剪下来藏起来了。

等万⼉把风筝买回来,明杰将他写的那⾸诗写在其中⼀架风筝上,要万⼉将这个风筝还给东亮,跟着,他⼜在另⼀架风筝上写了⾸诗:
⼩诗⼀⾸拜婵娟,索来锦句谢垂怜。

若⾮纸鸢断线后,哪得红丝⽉下牵。

写完,明杰跟着万⼉来到徐府,将风筝放上天后,他也故意把线掐断,风筝果然⼜掉进了徐府。

明杰叫万⼉再去⼀次徐府,万⼉就⼜去了南院,谁知南院的丫环告诉他没看到风筝,让他去北院问问。

万⼉⼜打听⼩姐在哪,丫环告诉他⼩姐也在北院。

万⼉⼜来到北院,⼀个奶娘出来问他找谁,万⼉说是来找风筝的。

奶娘听了⼀笑,转⾝进去禀告给⼩姐,不⼀会⼉,奶娘⼜出来了,告诉万⼉,⼩姐对他家公⼦的诗才很佩服,如果公⼦有意,就请今晚⽉上东⼭时来徐府北边的牡丹亭相会。

⽉上东⼭时,明杰只⾝去了牡丹亭。

⼀进凉亭,就见那边坐着⼀位⼩姐,他赶紧过去作了⼀个揖。

那位⼩姐⼀转⾝,明杰⼀看,⼩姐相貌⼀般。

但他转念⼀想,难得姑娘家满肚⼦学问,才貌双全的美⼈毕竟不多。

于是他赶忙向⼩姐施了⼀礼:“前次戏笔,多谢⼩姐和诗赐教;此次拙作,不知⼩姐和过吗?”
爱娟说:“你的拙作我早就和过了。

”明杰⼀愣,以为⼩姐开玩笑,笑着说:“⼩姐和的诗能否让我拜读拜读?”⼩姐⼜
说:“风筝在我妈房⾥,你就别拜读了。

”明杰⼼⾥⼀惊:怎么这么有才情的⼩姐竟然连“拙作”、“佳作”、“拜读”都不懂?看来是认错⼈了!明杰⼼下有些失望,告别⼩姐转⾝就⾛。

回家后,明杰⼀⽓之下将剪下的两⾸诗扔了……
两年苦读,明杰考取了秀才,跟着⼜中了举⼈,会试⼜夺了探花。

⼀时名声⼤振,明杰成了⿍州家喻户晓的⼈物。

此时,徐铮因戍边有功,皇上恩准他回乡省亲。

⼀天,⼤⽼婆偶尔说起余家公⼦和爱娟曾经在牡丹亭相会的事,希望⽼爷成全⼥⼉。

读了风筝上的诗,徐铮有些奇怪,但也没有多问。

第⼆天,徐铮去南院和⼩⽼婆团聚,⽆意间听说淑娟拾到过断线风筝,还在风筝上和过⼀⾸诗。

徐铮听了哈哈⼤笑,连说“有趣”。

天亮后,徐铮问淑娟还记不记得那断线风筝上的两⾸诗?淑娟⾯红⽿⾚地点了点头。

徐铮要⼥⼉写出来,淑娟就写了。

徐铮带着诗马上去了余府。

⼀听说徐⽼将军来访,余海慌忙迎接。

寒暄过后,徐铮说明来意,余海倒吃了⼀惊,只好打发⼈叫来东亮。

见到东亮时,徐铮笑着说:“余公⼦的诗写得好呀!”东亮却说:“我不会写诗呀。

”徐铮见东亮不承认,就拿出了淑娟写的两⾸诗,指着第⼀⾸说:“难道,这⾸诗不是你写的?”
见⼉⼦发愣,余海忽然明⽩了,说“我知道写诗的⼈是谁了。

”他将⾃⼰收养孙明杰的事讲了,徐铮这才恍然⼤悟,于是就向余海说,⾃⼰想招明杰为婿。

“好!佳偶天成!”明杰能成为徐⽼将军的乘龙快婿,余海是求之不得啊!
不料新婚之夜,洞房⾥的探花郎明杰却愁眉苦脸,暗⾃神伤。

看看夜已深了,新娘喊了⼏次“郎君”,明杰既不搭理,也不
上床睡觉。

这可恼了新娘,她⾛到新郎⾯前揭开红盖头说:“你是不是嫌我长得丑?”
“啊!你……你是谁?”明杰⼤吃⼀惊。

淑娟⼀笑,说她就是那个拾到断线风筝后在上⾯和诗的⼈,见明杰不信,她就背出明杰和她写的那两⾸诗。

明杰听了,还有些将信将疑,问:“那我那晚在牡丹亭见到的那位⼩姐……”
淑娟⼀笑:“那是我的姐姐!”
明杰哪⾥知道,万⼉第⼀次向淑娟讨风筝时,就被爱娟发现了。

万⼉刚⾛,爱娟就借着问鞋样打听淑娟都在风筝上写了些什么,淑娟就如实地说了。

巧的是,明杰放出的风筝被爱娟拾到了,可她不懂诗,就拿着风筝给娘看。

娘看了,告诉她这是⼀⾸求爱诗。

爱娟⾼兴得不得了,万⼉再次来寻风筝时,她就让奶娘约明杰半夜去牡丹亭相会。

这才闹出了⼀场误会,不过幸好,最后真正的有情⼈终成眷属。

“锄⽲⽇当午”作者的奢侈⽣活
“锄⽲⽇当午,汗滴⽲下⼟。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苦。

”这⾸脍炙⼈⼝的诗作出⾃唐朝诗⼈李绅之⼿。

李绅因此获得了“悯农诗⼈”的称号,但他其实是个⽣活奢侈、⼈品低劣的官僚。

李绅家⼏代为官,六岁时⽗亲就去世了,全靠母亲含⾟茹苦将他养育成⼈。

因此,李绅年轻时写出《悯农》这样反映农民艰⾟的诗作,是有⽣活基础的。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年),李绅考中进⼠,步⼊仕途。

他从国⼦助教(唐朝国⼦监分设六馆,每馆均设博⼠及助教)做起,晚年官⾄宰相,封赵国公,逐渐蜕变。

野史记载,李绅为官后“渐次豪奢”,⼀餐的耗费多达⼏百贯。

他特别喜欢吃鸡⾆,每餐⼀盘,耗费活鸡300多只,后院宰杀的鸡堆积如⼭。

只是⽣活奢侈倒⽆可指责,但他发迹后爱耍权威,⽆情⽆义就是⼈品低劣了。

《云溪友议》中记载,李绅发迹之前,经常到⼀个叫李元将的⼈家中做客,每次见到李元将都称呼“叔叔”。

李绅发迹之后,李元将因为要巴结他,主动降低辈分,称⾃⼰为“弟”,为“侄”,李绅都不⾼兴,直到李元将称⾃⼰为孙⼦,李绅才勉强接受。

还有⼀个姓崔的巡官,与李绅有同科进⼠之谊,有⼀次特地来拜访他,刚在旅馆住下,其家仆与⼀个市民发⽣争⽃。

李绅听说后,竟将那仆⼈和市民都处以极刑,并下令把崔巡官抓来。

由于李绅为官酷暴,当地百姓常常担惊受怕,很多⼈甚⾄渡过长江、淮河外出逃难。

杜甫原来也是酒仙
酒仙这个称号好像是李⽩的专利,所以⽼辈⼉的⼈喝了酒就敢说有李⽩的感觉,随便⼀个酒楼都敢叫“太⽩楼”。

还有很多李⽩喝酒的⼩故事,让⼈称赞喝酒的境界。

⽐如泾川豪⼠汪伦,久慕李⽩⼤名,⾮常希望有机会⼀睹这位⼤诗⼈的风采。

他听说李⽩将要到安徽来游玩,就修书⼀封,邀请李⽩赴泾川游历。

其中写道:“先⽣喜欢旅游吗?这⾥有⼗⾥桃花的美景;先⽣喜欢喝酒吗?这⾥有万家酒店供您痛饮。

”李⽩读后,⾼⾼兴兴地来到了泾川,却根本没有看到什么⼗⾥桃花和万家酒店。

汪伦告诉他:“花是潭⽔名,并⽆桃花;万家是⼀位店主的姓,并⽆万家酒店。

”李⽩听了哈哈⼤笑,尽欢⽽散。

其实喝酒能达到仙⼈级别的有的是,杜甫写的那个《酒中⼋仙歌》⾥⾯⼋个⼈都可以叫酒仙。

就连诗⼈杜甫⾃⼰,不但是“诗圣”,也是个“酒圣”,他嗜酒的程度并不亚于李⽩。

杜甫嗜酒,是从青少年时期开始的。

据他⾃⼰说:“往昔⼗四五,出游翰墨场……性豪业嗜酒,嫉恶怀刚肠……饮酣视⼋极,俗物多茫茫。

”⼗四五岁的杜甫已经是位酒豪了。

到了壮年时期,杜甫同李⽩交往,⼆⼈在⼀起有景同赏,有酒同醉,亲如兄弟。

“醉眠秋共被,携⼿同⽇⾏。

”杜甫在长安任左拾遗,仍然和往常⼀样纵酒作乐。

“朝回⽇⽇典青⾐,每⽇江头尽醉归。

酒债寻常⾏处有,⼈⽣七⼗古来稀。

”当时的杜甫已到了要典当⾐服来换酒喝的地步了,每次都要喝得“尽醉”。

没有⾐服只好赊债,⽽且处处都有酒债。

看来杜甫并没有指望活到七⼗岁,只要拼命喝酒就好了。

杜甫穷困潦倒的时候,仍然嗜酒如命。

“街头酒价常苦贵,⽅外酒徒稀醉眠。

径须相就饮⼀⽃,恰有三百青铜钱。

”“数茎⽩发那抛得?百罚深杯亦不辞!……此⾝饮罢⽆归处,独⽴苍茫⾃咏诗。

”这位⽩发⽼⼈嗜酒的雄⼼不减当年,即使⽤⼤杯受罚百次也在所不辞,喝醉了⽆处归⾝,只管⾃⼰独⽴在苍茫之中放声诵诗。

后来杜甫⼀次醉后骑马,不料马失前蹄,将诗圣摔下马来。

诗⼈卧床养伤,许多朋友前来慰问,更加够朋友的是,他们都是带着酒⾁来的,宾主便开怀畅饮。

“酒⾁如⼭⼜⼀时,初筵哀丝动豪⽵。

共指西⽇不相贷,喧呼且覆怀中禄。

”酒⾁如⼭,⼜有琵琶和羌笛的合奏,宾主们欢呼痛饮,不管太阳是否西坠,诗⼈也完全忘记了伤痛。

进⼊暮年的杜甫,嗜酒的欲望愈强。

“酒酣⽿热忘⽩头,感君意⽓⽆所惜。

”杜甫靠贵⼈和朋友的接济,还要拼命痛饮。

直到他喝了过多的酒,衰弱的⾝体实在承受不了,就在⼀个晚上与世长辞了。

郭沫若在《李⽩与杜甫》⼀书中统计杜甫现存诗⽂1400⾸,写饮酒的300⾸,占总数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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