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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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02
7
1.基础
管理
1・1人
员
1.1.2人员持证
1.1.2.3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种类及作业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单位:
排查类型
1、全面排查:适用于单位定期组织或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所有项目均开展隐患排查的情况;
2、日常排查:适用于单位按照各项目排查频次要求开展日常性隐患排查的情况;日常排查应在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工作过程中结合完成;
3、专项排查:适用于根据《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条规定需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况;即:1)与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发生变更或公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3)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4)发生事故;(5)重大自然灾害、极端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等重要时段;60其他应当进行专项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形。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整机出厂的特种设备,一般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
2.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按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的,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管理
1・1人
员
1.1.3人员培训
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应当覆盖全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季
2.人员、机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和设备、工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TS02
8
1.基础
TS01
2
1.基础
管理
1・1人
员
1.1.1人
员配置
1.1.1.2安全管理员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管理员。按照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锅炉的;
2.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2.设备、生产工艺、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发生变化时
1.查看操作规程文本;
2.查看操作记录;
3.检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1.建立并及时修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⑶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含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
⑷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⑸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大于50台(含50台)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TS01
序号
I级类别
II级类别
皿级类别
IV级类别
排查标准
排查依据
事故隐患分级
排查频次
排查方法
整改措施
对应编号
3
1.基础
管理
1・1人
员
1.1.1人
员配置
1.1.1.3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且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一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使用5台以上(含5台)第m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3)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⑷使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工业管道的;
⑸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
⑹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20台)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使用单位可以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但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⑵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
⑶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含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
⑷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⑸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大于50台(含50台)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机构设置文件。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职责;
2.明确机构组成人员,并实时调整。
TS06
序号
I级类别
II级类别
皿级类别
IV级类别
排查标准
排查依据
事故隐患分级
排查频次
排查方法
查看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
1.制定培训计划;
2.依照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2.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能力时,可委托或参加第三方组织的专业教育培训。
TS03
序号
I级类别
II级类别
皿级类别
IV级类别
排查标准
排查依据
事故隐患分级
排查频次
排查方法
整改措施
对应编号
9
1.基础
管理
1.2管
理
1.2.1使用登记
一般
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
查看使用登记证。
按照相关要求办理使用登记。
TS05
10
1.基础
管理
1.2管
理
1.2.2安全管理机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数量等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⑴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
一般
1.每年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TS02
序号
。
医院病床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额定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需要司机操作的电梯,应当由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操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⑷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6)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7)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8)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9)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序号
I级类别
II级类别
皿级类别
IV级类别
排查标准
排查依据
事故隐患分级
排查频次
排查方法
整改措施
对应编号
1
1.基础
管理
1・1人
员
1.1.1人
员配置
1.1.1.1安全管理负责人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3•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停用后30日内告知登记机关;
4•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特种设备,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期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废手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I级类别
II级类别
皿级类别
IV级类别
排查标准
排查依据
事故隐患分级
排查频次
排查方法
整改措施
对应编号
6
1.基础
管理
1・1人
员
1.1.2人员持证
1.1.2.2安全管理员
安全管理员应当取得相应种类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员
1.1.1人
员配置
1.1.1.4安全责任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数量等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1)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
⑵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TS01
4
1.基础
管理
1・1人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TS01
5
1.基础
管理
1・1人
员
1.1.2人员持证
1.1.2.1安全管理负责人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2.设备、生产工艺、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发生变化时
查看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各类管理制度;
2•根据机构、人员、设备等变化实时修订
3.定期组织学习;
4.按相关要求张贴或悬挂制度。
TS07
12
1.基础
管理
1.2管
理
1.2.4操作规程
1.2.4.1通用操作规程
1.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所使用设备运行特点等,制定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具有可操作性,一般包括设备运行参数、操作程序和方法、维护保养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巡回检查和异常情况处置规定,以及相应记录等;
整改措施
对应编号
11
1.基础
管理
1.2管
理
1.2.3管理制度
1.2.3.1通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节能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⑵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
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
7
1.基础
管理
1・1人
员
1.1.2人员持证
1.1.2.3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种类及作业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特种设备(起重机械--桥式起重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单位:
排查类型
1、全面排查:适用于单位定期组织或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所有项目均开展隐患排查的情况;
2、日常排查:适用于单位按照各项目排查频次要求开展日常性隐患排查的情况;日常排查应在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等工作过程中结合完成;
3、专项排查:适用于根据《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条规定需开展专项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况;即:1)与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发生变更或公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3)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4)发生事故;(5)重大自然灾害、极端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等重要时段;60其他应当进行专项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形。
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整机出厂的特种设备,一般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办理使用登记;
2.按台(套)登记的特种设备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按单位登记的特种设备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的,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管理
1・1人
员
1.1.3人员培训
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应当覆盖全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季
2.人员、机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制度和设备、工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TS02
8
1.基础
TS01
2
1.基础
管理
1・1人
员
1.1.1人
员配置
1.1.1.2安全管理员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管理员。按照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锅炉的;
2.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2.设备、生产工艺、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发生变化时
1.查看操作规程文本;
2.查看操作记录;
3.检查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1.建立并及时修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⑶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含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
⑷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⑸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大于50台(含50台)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TS01
序号
I级类别
II级类别
皿级类别
IV级类别
排查标准
排查依据
事故隐患分级
排查频次
排查方法
整改措施
对应编号
3
1.基础
管理
1・1人
员
1.1.1人
员配置
1.1.1.3作业人员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且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一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使用5台以上(含5台)第m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3)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⑷使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工业管道的;
⑸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
⑹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20台)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使用单位可以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但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⑵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
⑶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含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
⑷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⑸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大于50台(含50台)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六条
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机构设置文件。
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机构职责;
2.明确机构组成人员,并实时调整。
TS06
序号
I级类别
II级类别
皿级类别
IV级类别
排查标准
排查依据
事故隐患分级
排查频次
排查方法
查看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
1.制定培训计划;
2.依照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
2.无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能力时,可委托或参加第三方组织的专业教育培训。
TS03
序号
I级类别
II级类别
皿级类别
IV级类别
排查标准
排查依据
事故隐患分级
排查频次
排查方法
整改措施
对应编号
9
1.基础
管理
1.2管
理
1.2.1使用登记
一般
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
查看使用登记证。
按照相关要求办理使用登记。
TS05
10
1.基础
管理
1.2管
理
1.2.2安全管理机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数量等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⑴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
一般
1.每年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TS02
序号
。
医院病床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额定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需要司机操作的电梯,应当由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操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⑷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6)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7)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8)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9)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序号
I级类别
II级类别
皿级类别
IV级类别
排查标准
排查依据
事故隐患分级
排查频次
排查方法
整改措施
对应编号
1
1.基础
管理
1・1人
员
1.1.1人
员配置
1.1.1.1安全管理负责人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3•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停用后30日内告知登记机关;
4•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的特种设备,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报废期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废手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I级类别
II级类别
皿级类别
IV级类别
排查标准
排查依据
事故隐患分级
排查频次
排查方法
整改措施
对应编号
6
1.基础
管理
1・1人
员
1.1.2人员持证
1.1.2.2安全管理员
安全管理员应当取得相应种类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员
1.1.1人
员配置
1.1.1.4安全责任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数量等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1)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
⑵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TS01
4
1.基础
管理
1・1人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2.机构、人员、设备发生变动时
1.查看人员任命文件;
2.查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1.依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关人员,其中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1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
2.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到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复审。
TS01
5
1.基础
管理
1・1人
员
1.1.2人员持证
1.1.2.1安全管理负责人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140号令)
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
一般
1.每年
2.设备、生产工艺、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等发生变化时
查看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各类管理制度;
2•根据机构、人员、设备等变化实时修订
3.定期组织学习;
4.按相关要求张贴或悬挂制度。
TS07
12
1.基础
管理
1.2管
理
1.2.4操作规程
1.2.4.1通用操作规程
1.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所使用设备运行特点等,制定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具有可操作性,一般包括设备运行参数、操作程序和方法、维护保养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巡回检查和异常情况处置规定,以及相应记录等;
整改措施
对应编号
11
1.基础
管理
1.2管
理
1.2.3管理制度
1.2.3.1通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节能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⑵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
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