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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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保障职工切身利益和国家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条例。
一、凡施工现场出现如下安全问题安全事故,工程管理部将追究项目部相关责任人、项目经理及项目部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1、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下的,处罚项目经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值的30%,并扣罚项目经理部直接经济损失值的50%。
2、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IOOOO元以下的,处罚项目经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值的20^30%,并扣罚项目部直接经济损失值的40"50%o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IoOOO元(含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处罚项目经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值的15~20%,并扣罚项目经理部直接经济损失值的45"60%
o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处罚项目经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值的1(Γ15%,并扣罚项目经理部直接经济损失值的
50"65%
o
5、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处罚项目经理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值的10~15乐并扣罚项目经理部直接经济损失值的50~65机
6、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人、次,对项目部扣罚100~150元/人、次。
7、对造成重伤及以上,处罚项目经理5000元/人,扣罚项目部30000~45000元,事故责任者及有关人员、项目部等再将做另行相应的处理。
8、未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和未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每发现一次对项目经理给予500元罚款。
二、凡施工现场重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死亡1人以上的,分公司将分别对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相关责任人进行如下经济处罚。
1.扣罚项目经理部用于该项目工程管理费的20%;
2.扣罚项目经理该项目所得总薪金的30%;
3.扣罚相关责任人该项目所得总薪金的30%三、违章违制罚款范围及标准
(一)、在安全检查得过程中在项目管理上发现有下列安全问题者,分别对项目部或个人进行不同金额的罚款。
1、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按规定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对项目部处以IOOO元的罚款。
2、无内业资料,对项目部处以IOOO元罚款。
3、内业资料填写不认真、不合格或不填写,对项目部处以500元罚款。
4、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对项目部处以IOOO元罚款。
5、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对项目部处以500元罚款。
6、安全检查无记录,对项目部处以IooO元罚款。
7、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项目部处以500元罚款。
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及持超期证上岗者,对项目部按照每人200元处以罚款。
9、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换岗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作业的,对项目部按照每人50元处以罚款。
10、无班前讲话记录,对项目部按照每次50元处以罚款。
11、单位工程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未落实就安排工人工作,对项目部处以IOOO元罚款。
12、未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指定专人监护时,对项目部处以1000元罚款。
13、大型机械使用前及龙门架、井子架、脚手架搭设后,没经验收合格就使用,对项目部处以IOOO元罚款。
14、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伤亡事故,对项目部处以1000兀罚款O
15、为安全干部行使职权制造障碍和困难,对项目部处以IOOo元罚款。
(二)、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上发现有下列安全问题者,分别对项目部或个人进行不同金额的罚款。
1、现场未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安全标志,对项目部按每处100元进行罚款。
2、工地围墙围挡不牢固,对项目部按每面500元进行罚款。
3、在现场、加工厂、车间露天仓库等处工作未按安全要求着装,对项目部或
个人按每人50元进行处罚。
4、操作转(传)动机械设备不戴工作帽或未将长发束于工作帽内者,对项目部或个人按每人100元进行处罚。
5、其他作业环境下,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而不正确佩戴者,对项目部或个人按每人50元进行处罚。
6、尘毒、噪声、放射线等治理未合格,而没有对工人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对项目部处以IOoO元罚款。
7、发放、使用不合格的防护用品,对项目部处以IOoO元的罚款。
8、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堆放不整齐、不牢固,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9、易燃易爆未分类存放,对项目部按每处IOOO元进行处罚。
10、宿舍周围环境不卫生、不安全、私搭乱接电源线、使用禁止使用或“三无”用电器,对项目部处以100元的罚款。
11、宿舍内酗酒、酒后作业的,对项目部或个人按每人50元进行处罚。
12、楼层卫生太差、不及时清理,对项目部进行500元的处罚。
13、消防器材不合格,对项目部处以500元的罚款。
14、在易燃易爆区作业,违反规定动火、吸烟者;对项目部或个人按每人100元进行处罚。
15、应设消防器材不设的,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三)、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在脚手架(落地式、悬挑式、吊蓝式门型挂脚手架)工程上发现如下安全问题者,对项目部或个人进行不同金额的处罚。
1、脚手架无施工方案,对项目部处以IOOO元罚款
2、脚手架不按规范搭设,对项目部按每处IoOO元罚款
3、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无设计计算书,对项目部处以IOOO元罚款。
4、架子工无证上岗操作,对项目部或个人按每人100元进行处罚。
5、脚手架立杆不按规定对接,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6、脚手架无扫地杆每10延长米,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7、脚手架连墙杆每缺10处,对项目部处以500元罚款。
8、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不牢固每10处,对项目部处以500元罚款。
9、挂脚手架架体制作与组装不符合设计要求,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
罚。
10、挂脚手架悬挂点无设计或设计不合理,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O
11、吊蓝脚手架挑梁锚固或配重等抗倾覆盖装置不合格,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12、升降葫芦无保险卡或失效,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13、升降吊篮无保险绳或失效,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14、吊篮脚手架无吊钩保险,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15、作业人员将安全带挂在吊篮升降用的钢丝绳上,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16、不按规定搭设剪刀撑,对项目部按每两处500元进行处罚。
17、剪刀撑未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18、架体上模板或其他物品集中堆放,对项目部按每5处500元进行处罚。
19、立杆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20、不按规定设置纵向剪刀撑,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四)、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在模板工程上发现如下安全问题者,对项目部处以罚款。
1、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2、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不符合安全要求,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3、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4、拆除区域未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5、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6、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五)、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在“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上发现如下安全问题者,对项目部或相关责任人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包括车间、加工厂随吊车作业的)或戴安全帽但
未系帽带者,对项目部或相关责任人按每人50元进行处罚。
2、穿硬底鞋从事高空作业者,对项目部或相关责任人按每人50元进行处罚。
3、在建工程外侧未采用密目网封闭或张设平网,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罚款。
4、密目网多处破损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罚款。
5、安全网、密目网张设不严密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罚款。
6、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地下作业由地基底部算起),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系挂不合格者,对项目部或相关责任人按每人50元进行处罚。
7、安全带不符合标准的,对项目部或相关责任人按每人50元进行处罚。
8、架体内侧、电梯井内每隔2层(不超过10米)孔洞无防护或防护不严的,对项目部按每处500元进行处罚。
9、临边不防护或防护不严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罚款。
10、通道口、钢筋加工区、搅拌机(站)无防护棚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罚款。
(六)、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在施工用电上发现如下安全问题者,对项目部或相关责任人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1、无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对项目部进行每处500元的处罚。
2、小于安全距离而又无外电防护措施,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3、应采用TN-S系统未采用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4、应采用TN-C系统未采用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5、不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6、开关箱、配电箱开关柜未采用铁质箱体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7、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的,对项目部和电工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8、配电箱接线不合格的,对项目部和电工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9、配电箱周围堆放物品堵塞通道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验证处罚。
10、电缆架设或埋设不符合要求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验证处罚。
11、电器设备负荷线采用塑铜线或塑铝线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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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现场照明专用回路无漏电保护或所有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未做接零保护的, 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0
13、电工、焊工、打夯工操作工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14、电工一人带电作业者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15、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混接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七)、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在物料提升设备上发现如下安全问题者,对项目部或相关责任人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1、物料提升机搭设拆除无方案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2、吊盘无停靠装置或未采用下停靠装置的,对项目部每处按1000元进行处罚。
3、无超高限位装置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4、缆风绳每采用1根钢筋代替钢丝绳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5、井字架与脚手架连接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6、钢丝绳磨损超过报废标准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7、钢丝绳无过路保护或拖地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8、卸料平台无防护栏杆或防护不严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9、平台脚手板搭设不严、不牢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10、平台无防护门或不起作用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11、地面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要求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12、吊盘无安全门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13、高架提升机不使用吊笼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14、卷扬机无操作棚或不符合要求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八)、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在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等设备上发现如下安全问题者,对项目部或相关责任人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1、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等物种设备安装拆卸无方案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2、未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3、安全保险装置损坏不及时修复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4、起重吊装损坏不及时修复的,对项目部每处按IOOo元进行处罚。
5、钢丝绳磨损、断丝超标不及时更换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
6、吊杆回转半径内有人就起吊者的,对项目部每处按100元进行处罚。
7、外用电梯超载的,对项目部每处按IOoo元进行处罚。
(九)、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在施工机具等设备上发现如下安全问题者,对项目部或相关责任人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1、机具外壳未接保护零线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2、圆盘锯无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和传动部位无防护,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3、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未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4、钢筋冷拔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无防护措施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5、传动部位无防护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6、搅拌机料斗无保险挂钩或挂钩不使用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7、搅拌机传动部位无防护罩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8、气瓶间距小于5米、距明火小于IO米又无隔离措施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9、乙焕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10、压力容器未进行年检或无检测报告的,对项目部每处按500元进行处罚
11、翻斗车行车载人或违章行车每发现一次对司机和项目部按500元进行处罚
四、几点说明
1、罚款执行人员为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和作业项目部安全机构的安全监察人员及专职安全员。
2、罚款需用《违章违制罚款通知单》,罚款单一式三份,罚款单位一份,项目部一份,被罚单位一份。
3、罚款均由财务部门按专款登记造册。
4、对单位领导及其他个人罚款一律不准报销,如发现报销者,追加两倍罚款。
5、罚款须按罚款单要求的时间交清,逾期不交者,每超过一个天,加罚滞纳
6、罚款均作为安全奖励基金和安全措施费用,由安全部门掌握使用,不得挪作它用。
7、由于违章造成安全事故,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