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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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9(题后含答案
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34题,单选)
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B.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并作出决定
C.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庭有约束力D.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7条第1款规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的案件,可以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合议庭成员应当参加。
题干中的案例提到这是本市第一起酒驾案件,属于新类型案件,故A 正确。
本案不应由院长来主动组织,应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庭长来组织,故B 错误。
该讨论意见仅供合议庭参考,没有约束力,故C错误。
院长不能主动指令组织,需审判长提请,故D错误。
本题选A。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2.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D市中级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
关于罗某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35题,单选)
A.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D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B.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
C.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
D.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因此,人民陪审员无需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故A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3款规定:“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第6款规定:“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
”因此,人民陪审员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但不能担
任审判长,故B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78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因此,人民陪审员仅可参与一审案件审理。
故C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178条第4款规定:“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故D正确。
本题选D。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3.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26题,单选)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人民陪审员制度和陪审团制度的联系与联系。
无论是人民陪审员制度,还是陪审团制度,目的不是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而是通过参与审判和制约法官以实现司法的民主化。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陪审团和法官则分别负责定罪与量刑工作,因此,B正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8条规定:“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可见,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是由其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而不是从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因此,C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第1款规定:“第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民事案件原告或者被告、行政案件原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
”可见,只有部分案件的第一审是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第二审案件就不适用陪审制,因此,并非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而且,被害人也无权启动陪审,另外,在西方,一旦案件选择辩诉交易的方式加以解决,也不适用于陪审团,因此D错。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4.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
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行调查。
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
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35题,单选)
A.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展开调查
B.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C.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审判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1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人笔录,必要时,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陪审员提出的要求及理由应当写入评议笔录。
结合本题,应当选D。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5.法院在审理胡某持有毒品案时发现,胡某不仅持有毒品数量较大,而且向他人出售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36题,单选)
A.如胡某承认出售毒品,法院可直接改判
B.法院可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基础上直接改判
C.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
D.法院可建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审判时发现新罪的处理。
《最高法解释》第243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
”据此,C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6.某国有银行涉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该行行长因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被追究刑事责任,信贷科科长齐某因较为熟悉银行贷款业务被确定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
关于本案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37题,单选)
A.如该案在开庭审理前召开庭前会议,应通知齐某参加
B.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拘传其到庭
C.齐某可当庭拒绝银行委托的辩护律师为该行辩护
D.齐某没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诉讼代表人。
《最高法解释》第183条第2款规定:“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齐某作为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属于“可以”而非“应当”通知的对象,故A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280条第2款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B选项中,齐某并非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故B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281条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在审
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故C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3款规定:“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故D错误。
本题选C。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7.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2009年卷二31题,单选)
A.被告单位
B.被告单位的直接主管机关
C.检察院
D.法院
正确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
《最高法解释》第279条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
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
”《最高法解释》第280条规定:“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定。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二)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
”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出现题干所述情形应先由被告单位委托,若没有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法院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
故AC正确。
(司法部公布答案为C)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8.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适用中止审理的情形?(2012年卷二31题,单选)
A.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B.需要重新鉴定的
C.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长时间无法出庭的
D.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中止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据此直接可见,C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
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可见,A、B、D选项均属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不能选。
需要说明的是,刑事诉讼中终止审理、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的情形其实不需要死记硬背,关键是要把握住它们的特征。
终止审理指的是刑事案件所有程序全部结束,永远不再审理该案;中止审理是指刑事诉讼活动全部暂停,等将来特殊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而延期审理只是由于特殊情况,把开庭审判的活动推迟,其他诉讼活动照常进行。
从这种特征可以判断本题正确答案,而不需要记忆枯燥的法条。
A选项中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法院必需要对其申请进行审理,诉讼程序不可能暂停,只是开庭推迟了而已,所以应适用延期审理,不选。
B选项中需重新鉴定,诉讼活动没有全部暂停,只是开庭推迟了而已,所以应适用延期审理,不选。
C选项被告人长时间无法出庭,所以针对其的全部刑事审判程序都不能开展,但将来其病愈后仍然要启动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故适用中止审理,当选。
D选项也只是开庭活动推迟了,但检察院的诉讼活动仍然要进行,故适用延期审理,不选。
也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判断终止审理、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的情形,并且更为简单。
终止审理将来永远不再恢复该案的刑事程序;中止审理恢复该案刑事程序的时间无法预测;延期审理根本不停止诉讼活动,并且恢复法庭审理的时间具有可预测性。
利用这种区别对本题也能做出同样的正确判断。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9.黄某倒卖文物案于2014年5月28日一审终结。
6月9日(星期一),法庭宣判黄某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立即送达了判决书,黄某当即提起上诉,但于6月13日经法院准许撤回上诉;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于6月12日提起抗诉,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于6月17日向同级法院撤回了抗诉。
关于一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38题,单选) A.6月9日
B.6月17日
C.6月19日
D.6月20日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一审判决生效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最高法解释》第308条规定:“在上诉、抗诉期满前撤回上诉、抗诉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上诉、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
在上诉、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应当自第二审裁定书送达上诉人或者抗诉机关之日起生效。
”黄某于6月9日收到判决书,上诉、抗诉期限截止至6月19日,其后,黄某在上诉期限内撤回了上诉,检察院也在上诉期限内撤回了抗诉,因此第一审判决在上诉、抗诉期满之日(即6月19日)生效。
本题选C。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10.下列哪一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限?(2010年卷二34题,单选)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
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最高法解释》第173条第1款规定:“申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层报。
有权决定的人民法院不同意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五日前作出决定。
”因此办理报请批准手续的时间是计人一审案件审理期限。
故A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据此可知,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办理报请高级法院批准手续的时间应计入在审理期限中。
选项B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故C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故D错误。
本题选A。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11.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
对此,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31题,单选)
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
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
正确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第一审程序。
抢劫案必须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不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无法通过法院的自诉程序解决。
但需要注意的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管辖分工的有关规定,抢劫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才能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由后者提起公诉。
所以本题中,法院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将自己发现的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将伤害案件继续适用自诉程序审理。
所以,A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12.关于自诉案件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37题,单选)
A.不论被告人是否羁押,自诉案件与普通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都相同
B.不论在第一审程序还是第二审程序中,在宣告判决前,当事人都可和解C.不论当事人在第一审还是第二审审理中提出反诉的,法院都应当受理D.在第二审程序中调解结案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一审裁判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的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故,A错误,B正确。
《最高法解释》第334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
”故C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33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
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故D错误。
本题选B。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13.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2013年卷二73题,多选) A.发现了新的无罪证据,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被改判的
B.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予以采纳,该供述后来被上级法院排除后而改判的
C.辩护方提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合议庭不予调查,作出有罪判决而被改判无罪的
D.合议庭对某一事实的认定以生效的民事判决为依据,后来该民事判决被撤销,导致刑事判决发回重审的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查合议庭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合议庭审理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一)因对法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二)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三)因新的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四)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五)因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六)其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根据第3项,A不承担责任,根据第2项,B不承担责任,根据第5项,D不承担责任。
本题应选ABD。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1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关于合议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72题,多选)
A.合议庭是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
B.合议庭成员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
C.合议庭成员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
D.开庭审理时,合议庭成员从事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当事人提出异议合
议庭不纠正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延期审理,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庭审笔录
正确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合议庭的活动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议庭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而不是一律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
故A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合议庭审理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1)因对法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2)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3)因新的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4)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5)因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6)其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显而易见,B、C选项符合该条第2、4项,正确。
该规定第5条规定,合议庭成员未参加庭审、中途退庭或者从事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纠正。
合议庭仍不纠正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休庭,并将有关情况记人庭审笔录。
可知当事人提出异议后合议庭不改正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休庭,而不是延期审理。
据此,D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15.关于合议庭的组成及活动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卷二75题,多选)
A.在审判员不能参加合议庭时,经院长指定,助理审判员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担任审判长
B.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必须由同一合议庭进行
C.合议庭成员如有意见分歧,应当按照三分之二以上多数作出决定
D.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合议庭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
正确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合议庭的组成及活动原则。
《最高法解释》第175条规定:“审判长由审判员担任,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出,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并可以担任审判长。
”据此,A选项错误。
该解释第176条规定:“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应当由同一合议庭进行。
”据此,B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79条仅规定:“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但并未对多数意见的比例做出规定。
据此,C选项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179条规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应当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
”据此,D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
16.张某系某基层法院陪审员,可以参与审判下列哪些案件?(2009年卷二74题,多选)
A.所在区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B.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C.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
D.所在省高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