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女性解放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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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女性解放思想
发布时间:2022-08-15T01:39:48.810Z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2年第7期作者:张茜
[导读] 恩格斯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女性的历史地位与解放女性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深刻论述。

张茜
河南大学,河南开封475000
摘要:恩格斯在其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女性的历史地位与解放女性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深刻论述。

该书从女性被压迫的根本原因入手进行系统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与人文价值。

本文从经济社会根源、女性解放条件和解放途径三个维度出发,并结合当下女性解放实际成效作出分析与研究。

关键词: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女性解放
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女性解放,始终是诸多学者和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

作为思想解放先驱的马克思与恩格斯,同样针对解放女性进行了大量且深入的研究。

恩格斯在其著作中结合社会背景、历史条件等诸多因素,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三个角度对女性解放思想的必要性以及途径做出了详细阐述。

在对恩格斯女性解放思想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从婚姻与家庭入手,结合社会的组成形式与变革走向进行研究与分析。

一、家庭形式的演变及妇女地位的变化
(一)无家庭状态时期:男女处于自由平等的地位
人类社会在形成的过程中,与动物状态下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有无家庭状态。

在最开始的过渡阶段中,男性与女性之间并未组成家庭,即无家庭时期。

在该时期下的人类为了克服诸多自然环境中的恶劣条件而更好的生存,男性与女性必须共同获取生存所必需的物质资料。

在该阶段下,男性与女性之间是相互平等的,并且没有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家庭的概念。

当时的生存背景下,男性与女性共同劳作,共同获取生存资源,处于最简单、最基础的生存状态下。

(二)群婚制家庭时期;女性处于受人尊敬的地位
随着社会形式的变革,男性与女性之间最基本的关系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在这一状态下,私有制思想出现,男性与女性组成了具有最初私有制观念的家庭。

在此状态与阶段中,群婚制是主流的婚姻制度,也就是在一个群体中,不论有无血缘关系,也不论年龄大小,他们相互称对方为妻子与丈夫。

这种形式对人类种群的发展与壮大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巩欢欢,马巴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妇女解放思想研究及其现代启示——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9):5.]。

虽然在后期的发展中,出现了带有血缘性质的家庭关系,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群婚制在当时的社会形式下存在了较长时间。

在这一时期,女性作为繁衍后代的主要力量,由最初的男女自由平等逐渐形成以女性为尊的社会与家庭氛围,形成了以母系为核心的社会与家庭形式,女性的核心地位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特别是在血缘家庭关系形成后,辈分尊卑的观念更是得到了进一步强化。

(三)对偶制家庭时期:妇女仍然处于主导的地位
在对偶制家庭时期中所形成的一夫多妻制在后来的数千年中得到了延续,直到现如今,很多欠发达国家依旧实行这种制度。

在该制度下,女性依旧处于主导地位,主要原因在于,男性虽然会有多个配偶,但是只会选择一个最主要的配偶作为妻子。

而女性也会在众多丈夫中选择一名男性作为丈夫。

在这种状态下,女性的社会和家庭关系并没有出现衰落的情况,与男性均处于主导地位。

并且,在当时阶段中,如果婚姻与家庭出现解体情况,子女是归女性所有的。

这一历史现状,更是确定了女性在当时的主导地位。

但是,随着后期的社会变革与私有制的发展,这种婚配方式很快就遭受了替换,进而也使女性的地位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四)一夫一妻制家庭时期:女性处于受压迫的地位
随着社会的继续发展,私有关系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关系,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婚姻关系同样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我们最熟悉的一夫一妻制婚姻登上历史舞台。

该婚姻制度也被称为专偶制婚姻制度,这种婚姻方式使得婚姻更加牢固,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却削弱了女性的家庭地位。

在该婚配制度下,父亲是家庭中的绝对主导,子女在出生后,一直到父母去世,子女要继承父亲的财产,并且在这种状态下,父亲在家庭中的绝对权力明显高于母亲。

该婚姻方式,是建立在父权基础上的婚配方式,主要以经济为基础。

在社会发展中,男性的工作能力与经济实力明显高于女性,基于经济基础上所形成的婚姻方式,也就逐渐转变为以男性为主导。

在这种婚配方式下,女性是不可以轻易提出离婚的,并且要求女性只能有一名配偶。

但是,虽然说是一夫一妻,但是男性却可以有多名妻子。

在这种客观历史背景下,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走向被压迫,成为家庭观或私人的私有财产之一。

二、女性解放的条件和途径
(一)推翻私有制,建立公有制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专门针对如何保障女性权利,进行女性解放展开了一系列的探讨。

通过对该著作的研究可以发现,要想实现女性解放,其首要条件就是要推翻私有制,建立公有制。

恩格斯认为,女性受压迫的历史地位主要是由于私有制的兴起,女性变为男性或家庭的私有经济之一。

在这种状态下,女性的历史地位必定是要被压迫的。

因此,要想实现女性解放,首先就需要推翻私有制并建立起公有制。

在公有制背景下,女性的权利与男性趋同,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与历史义务也一样。

在这样的情况下,女性不再是私有经济中的一部分,而是创造社会经济的主体,女性被压迫地位也就会随着其在社会上的贡献与作用的提升得以解放。

在恩格斯的观点中,要想实现男女平等,必须要做到改变所有制方式,通过公有制的建立女性就能够得到解放。

并且,恩格斯明确指出,只要私有制存在,那么解放女性的任务便是非常难以实现的[ 赖雄麟,葛蕊萌.思想政治教育何以可能?——马克思《人类学笔记》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揭示的奥秘[J].2020.]。

因此,在解放女性的进程中,我们一定要摒弃私有制社会组成形式,建立起公有制社会。

(二)女性参加到社会劳动中
在解放女性的努力中,单单改变社会所有制结构是不够的,在一定程度上还需要女性参加到社会劳动中去,也就是需要女性在社会劳动中体现出自己的存在价值,使其与男性在社会中的劳动地位实现真正的对等。

恩格斯认为,女性回归到社会劳动中是女性获取独立经济资源的保障,同样也是女性摆脱男性经济管控的必要条件。

女性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的社会物质,实现基本的社会生存。

在这种状态下,女性不需要再依附于男性便可以维持生存,通过自己的努力就可以让自己过上富足的生活。

这样的转变,都是由于女性参加到社会劳
动中所体现的,因此,在解放女性的历程中,一定要基于公有制基础上使女性参加到社会劳动与生产中,使女性的劳动所得能够彻头彻尾地归女性所有,实现女性在经济、物质上的独立,进而逐步实现女性解放。

(三)家务劳动社会化
在过去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家务劳动大多数是由女性完成的,甚至成为了女性既不获得劳动报酬也要进行劳动的劳动内容。

社会劳动包含家务劳动,如果只是单纯地让女性参加到社会劳动中,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女性还有很大可能被家务劳动所束缚。

因此,基于上述两项条件与路径,家务劳动必须要实现社会化,才能够进一步落实女性解放。

将家庭劳动变为社会化的劳动内容,家务劳动就不再归属女性一人所有而是可以有男性或者是社会组织所有。

在这种情况下,女性的劳动内容就不会被家庭所束缚与捆绑,能够进一步有效地推动女性解放,实现与改变了家务劳动归女性所有的不平等形式,使女性的社会劳动能够有着更多的选择空间,并且使女性的劳动能够获得相应的社会报酬。

当拥有足够的时间进行除家务劳动以外的社会劳动后,女性的财富积累是十分迅速的,进而能够在社会上与男性的财富形成平等关系,进而进一步实现女性解放。

(四)婚姻关系的自由选择
最后,要想实现女性的解放,还需要一个补充条件那就是婚姻关系要实现自由选择。

女性的不平等地位与被压迫情况大多数来源于不能自由选择婚姻关系。

因此,要想进一步确保女性得到解放,实现婚姻关系自由选择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举措。

婚姻关系自由选择是指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不再由双方家庭所主导,或者是不再由男性所主导,而是由男性与女性双方进行平等选择。

在过去女性不平等社会历史背景下,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女性是很少有选择权利的,这必然造成女性的不平等地位。

因此,在进一步解放女性中,一定要实现婚姻自由选择,也就是不论结婚还是离婚,女性都有足够的发言权,女性都要有与男性相同的自由选择权利[ 李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女性地位变迁的探究[J].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2020.]。

同样,我们仍然需要注意到,女性能否自由选择婚姻,依旧与女性的经济拥有程度有着很大的关系,女性在有经济基础的情况下,才能够实现自身的婚姻自主。

因此,综合看来,在解放女性的历程中,一定要实现以上四点的综合运用。

三、恩格斯女性解放思想的现实意义
(一)恩格斯女性解放思想在苏联的继承和发展
恩格斯的女性解放思想,首先在苏联得到了继承与发展,特别是在列宁时代,列宁不仅将马克思主义变成了现实,在一定程度上还为社会形式的社会主义化实践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在苏联时期,列宁充分认识到要想实现女性解放,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也就是建立起公有制社会经济形式是十分必要的。

并且,在当时,以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建设快速开展而来,列宁在推翻俄国资本主义的过程中充分借鉴了两人的思想,大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机制建设与建立。

在当时苏联的社会实践中,女性的地位逐步提高,并且有绝大多数的女性获得了独立的经济能力,实现了自我生存这一基本条件。

列宁在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初,就开始大力发展女权,但是由于当时的社会认知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女权的提升不仅并没有受到广泛的认可,反而在推行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阻力。

由于当时资本主义根深蒂固,在推行男女平等的过程中会触碰到很多人的利益,在如此背景下进行女性解放,苏联可谓是进行了大胆而又坚定地尝试。

但是,列宁并没有放弃女权的建立与社会机制的改革,反而将女性参加政治活动纳入到其改革的行为中。

通过政治、经济、法治等多方面的努力,使当时的苏联进一步认识到男女平等的实际作用与客观意义。

在当时的实践中,列宁作为解放思想、改革社会的先驱主导者,在一定程度上践行了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为推动男女平等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二)恩格斯女性解放思想对近现代中国的影响
我国所建立的社会制度,同样是社会主义制度,在进行实践与建设的过程中,恩格斯的女性解放思想对我国的建设同样有着明显的影响。

我国在近现代的建设与发展中,同样经历了提高女性社会地位的实践,在进行相关实践的过程中,恩格斯的女性解放思想对我国的相关活动同样具有较为明显的促进作用。

首先,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与俄国的十月革命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女权运动的兴起具有促进作用。

在当时的社会化生产中,女性已经能够在轻工业部门进行劳作与生产,并且获得相应的社会报酬。

这一历史上的实践,是为后期实现女性权利提高的强有力尝试。

1915年爆发的新文化运动对我国当时存在的男女不平等情况进行了大力的批判,这为我国的女权建立提供了一定的行为基础与思想基础。

并且,此次运动,还直接激发了工人阶级与无产阶级对女权自由的思考,进一步推进了我国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

随后,毛泽东同志充分借鉴了恩格斯的女性解放思想,在解放中国的实践中,毛泽东同志十分重视女性解放主体,这为推动我国女性权利平等作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在接下来的社会发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在进行国家管理与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我国立刻废止了歧视女性的法律规定。

这一行为,更是在法律层面给予了女性足够的社会与历史地位,摒弃了旧时代对女性的歧视与贬低;在后期的男女平等建设中,通过各种宣传、政策倾倒等,实现了在短时间内提高女性社会与历史权利的改革。

特别是当时所提出的女性能顶半边天的口号,更是直观地说明了女性的历史地位不断提高;在进行国家建设与发展的过程中,在他的坚强领导下,我国人民深刻的认识社会中的女性问题。

特别是在后期的发展中,重视女性思想文化教育、倡导男女平等等诸多思想与举措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实施开来。

四、总结
恩格斯的女性解放思想,对全世界范围内女性权利的提高与男女平等制度的建立具有着重要的促进意义。

特别是我国在进行实际建设与发展实践的过程中更是深化与践行了恩格斯的女性解放思想,并从法律、经济、社会劳动等多个方面实现我国的女性地位的提高。

通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国的女性地位相比封建时期有了前所未有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巅峰时期。

但在当今经济文化高度发达的时代,仍然存在一些男女不平等的现象。

因此,我们需要认识到女性权利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得到强化的,在接下来的实践中,我们绝不能摒弃恩格斯的思想,而是要继续进行科学的女权平等的社会实践。

参考文献
[1]巩欢欢,马巴木.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妇女解放思想研究及其现代启示——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J].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9):5.
[2]赖雄麟,葛蕊萌. 思想政治教育何以可能?——马克思《人类学笔记》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揭示的奥秘[J].2020.
[3]李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女性地位变迁的探究[J].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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