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1%人口抽样调
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3.05
•【字号】衢政办发〔2015〕6号
•【施行日期】2015.03.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计划生育
正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

衢政办发〔201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8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了解2010年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为制订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对象和范围
在全市所有县(市、区)中,抽取若干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的全部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三、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四、组织和实施
本次调查工作从2014年底开始,到2017年底前完成。

共分三个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10月为调查准备阶段;2015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调查登记阶段;2015年11月16日至2017年底为数据处理、发XXX分析研究阶段。

各地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为加强调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由市统计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成立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

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组建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领导。

五、经费保障
开展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使用,确保到位。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调查。

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各地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1.衢州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衢州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5日附件1
衢州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潘佶(市统计局)
副组长:毛勇(市公安局)
叶浩平(市人口计生委)
方鹤来(市发改委)
成员:郑小龙(市委宣传部)
童建中(市教育局)
俞宏伟(市民宗局)
陆红卫(市民政局)
叶浙青(市财政局)
王国忠(市人力社保局)
洑湧(市住建局)
汪权龙(市文广局)
周卫华(市卫生局)
钱发根(市市场监管局)
舒峰(市统计局)
邵阿明(国家统计局衢州调查队)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舒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衢州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衢州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全国和浙江省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研究制订全市1%人口抽样调查的重大事项和有关政策;进行全市范围内的人口调查宣传动员。

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由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

各成员单位要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统计局负责人口抽样调查的日常工作,并全面负责调查的专业技术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组织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调查的相关信息;市文广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

市教育局负责提供在校学生人数等资料,协调在教育系统选聘调查员,参与调查员培训等工作。

市民宗局负责民族宗教等相关协调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各地提供火化人口信息的相关资料。

市财政局负责人口调查经费的协调保障工作。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调查员选调的有关政策及协调工作,以及查准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提出查准住房项目的有关事项。

市卫生局负责提供活产婴儿数、在医院死亡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调查工作。

市人口计生委负责提供出生人口、死亡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调查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等工作。

国家统计局衢州调查队参与住户抽查核对和调查员培训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