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清单计价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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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清单计价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
杨 芳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摘 要】因工程量清单和清单控制价编制的误差造成项目投资超概、引起施工过程的经济纠纷、结算扯皮的事件仍有不断发生。

本文针对工程建设单位实行工程量清单及定额计价模式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就工程量缺项、偏差、暂列金使用不当等问题及解决途径做了相关阐述。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和清单控制价编制;问题;解决途径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近三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公报,工程实施阶段咨询收入占造价咨询业务量的 21.1 %~23.2%(见附表1),该比重反应了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控制价编制业务在工程造价体系中的重要性。

近年来,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和仲裁比重不断上升,本人现供职于工程建设单位,企业内的造价经济纠纷也呈上升趋势,为探索该类问题的出处与解决办法,特收集整理了企业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针对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控制价编制中容易出现的各类问题,并就工程量缺项、偏差、暂列金使用不当等问题及解决途径与各位同行探讨。

附表1:工程建设各阶段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收入统计
工程建设阶段前期决策阶段实施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
定和仲裁
其他工程造价业务2016年度
收入(亿元)56.42138.18235.74142.7310.6312.02
占比
9.47%23.2%39.57%23.96%
1.78%
2.02%2017年度
收入(亿元)63.09141.9
264.74
164.09
12.3714.98
占比
9.54%21.46%40.04%24.82%
1.87%
2.27%2018年度
收入(亿元)69.01162.81309.28
198.31
15.7417.34
占比8.9%21.1%40.0%25.7% 2.0% 2.2%
数据来源:2016~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公报
一、项目特征不符
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不符最常见问题为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遗漏工序、土壤类别不准确、弃土运距不清晰。

项目特征是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是对项目的准确描述,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不可缺少的重要依据,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

打个比方,我们现在需要购买一台电脑,去咨询一个懂行的,他能根据电脑的处理器是i几的,显卡是什么型号,内存多大,主板等一些信息估算出我们买电脑大概需要多少钱。

同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目前,很多设计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建设方对于项目特征描述并不重视,描述的特征不准确,或者遗漏,或描述的模棱两可。

还是引用电脑的例子,我们告诉别人买了个白色的电脑,别人当然不能根据我们说的描述算出电脑的价值。

对项目特征描述不具体、特征不清、界限不明,往往使投标人无法准确理解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构成要素,导致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引起争议,影响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进。

做好项目特征的要点:1.简明扼要、避免歧义
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必须把内容描述清楚、全面、不遗漏,同时尽量做到简明扼要,减去无实际意义的描述,要让工程参与人员一目了然,一眼便能了解清单项目的主要内容,而不需要在特征栏中把内容一条一条找出来。

同时,项目特征一定要是唯一的,不能各有各的理解。

另外,重点关注不要遗漏单价措施项目特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明确了单价措施项目特征要求。

2.内容明确,不规定施工方法
特征内容明确后,依照“不管黑猫白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的原则,尽量不给投标人规定施工方法,避免因为清单编制人拟定的施工方法而限制投标人采取更为合理经济的施工方法,从而导致投标人在实际施工时找出各种理由向业主索赔。

二、工程量清单缺项
工程实际施工期间,由于工程量清单缺项,新增部分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确定新单价,签订工程签证,并调整合同总价款。

缺项对工程总价影响较大,是工程项目超概超预算的主要原因之一。

常见遗漏内容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等。

漏项产生的原因分为两种情况:
1.设计图纸不完善引发工程量清单缺项。

项目审图不严格,部分图纸缺乏深度或大样图,无法满足施工的要求,且部分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精力有限,无法对图纸的所有细节准确把握,导致图纸中的一些单项工程出现遗漏。

2.对施工工艺流程不熟悉导致工程量清单缺项。

工程量清单通常需要采用多个定额内容,一个施工流程也包含多个操作步骤,清单编制人员往往忽视工程量小的工程步骤。

预防措施:
(1)适当补充子目清单
在招标文件中适当补充、明确标准可能采用的名称、材料单价和型号,在工程量清单附表中增加项目,通过上述措施能为日后变更提供依据,避免重新确定新单价。

同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的过程中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和图纸,核对工程量清单,出现问题及时与招标人进行沟通。

(2)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对图纸不明确的地方与设计单位进行确认。

建设单位应要求承包方内部加强各职能单位的协调,尽量避免人员变更,在出现人员变更的情况下做好交接工作。

同时,建设单位应提醒承包方根据工期时长,定期复核图纸现下的价格情况,发现清单缺项问题及时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沟通,及时处理清单缺项及图纸不明确的情况。

(3)固定总价模式之下,建设单位可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投标人应自行复核工程量清单并对工程量进行核实”,避免承包商因为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或工程量不准的问题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三、工程量偏差
工程项目普遍存在该问题,同时也是难以避免的问题,我
们要做的就是加以注意,将偏差控制在规定偏差范围内。

作为建设单位,也可以通过约定工程量变化后的综合单价调整方式来减少工程量偏差带来的风险。

比如在合同中注明,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超出部分综合单价应相应调整5%(该比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决定)。

工程量的计算同时应该重点关注清单工程量与定额工程量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清单工程量计价规范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混淆。

清单工程量强调图示工程量,不考虑施工方法。

定额工程量就是施工程序体现的工程量,它包含正常施工的措施工程量。

简单来说就是,定额工程量包含措施工程量,清单是完成实体的工程量。

最典型的基坑开挖,清单工程量计算时不考虑放坡,按垫层宽度乘(原地面标高-垫层底标高),但定额工程量计算时考虑放坡因素,或钢板桩围护工作面宽度,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案来计算。

四、暂列金的问题
暂列金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该笔费用是建设单位的备用金,属于建设单位。

通过整理企业内相关合同,暂列金的错误使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中总金额处未明确注明暂列金金额。

2.工程进度款支付的金额,计算基数未剔除暂列金金额。

3.投标人未将暂列金列入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人提供的暂列金金额列入投标文件中。

4.暂列金的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核,而是由承包商直接报请建设单位审批。

以上问题皆因相关人员不熟悉暂列金的归属,未掌握暂列金使用的管理办法,从而使建设单位支付本不该支付的费用。

因此建设单位应重点关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是否响应暂列金金额,重点审查合同中进度款支付的计算基数。

同时,建设单位应提出要求,暂列金需要使用时,应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招标文件中计价条款存在问题
招标文件中常常有这样的规定:“招标文件所发的招标控制价为本工程的最高限价,所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核实工程量后进行报价,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

”这样的条款实际是违反了清单几家规范,是有失公平的。

这种规避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不准确的责任,将风险转嫁给投标人的现象,给下一步工程项目的合同谈判、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协调等等都会带来系列问题。

在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应给予投标方足够的时间,进行现场踏勘以及市场询价等,同时应该设置答疑时间,对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地方进行解释答复,最大程度的减少投保人的抵触情绪,避免因招标文件条款问题引发后续相关问题。

六、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过低或过高的问题
实际招标过程中,存在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过低,控制价随意下浮,控制价远低于市场均价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极易出现无人投标,导致招标人不得不修改招标控制价再次进行招标,使得过程时间被延长,并进行重复工作。

另一种情况则是招标控制价过高,远高于市场均价,导致中标后利润及其丰富,从而诱导投标人围绕该控制价围标串标。

为避免该类情况的发生,建议聘请资质达标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依据省级定额及政府部门公布的市场指导或信息价进行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控制价的编制工作,同时由招标人进行审核确认。

在出现无人投标的情况时,认真分析原因,可前往当地工程造价监督站进行复审,如果是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出现偏差,则可根据合同追究其责任。

七、对清单控制价的主要组成内容进行公开
实际招标过程中,往往存在招标人仅仅公布一个清单控制价价格作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无法掌握控制价主要组成部分,无法发现其中不合理的地方,导致在答疑会上无法提出质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实际的地方,引发争议。

为解决清单控制价出现不准确或者不合理的情况,建议可以把控制价分部分项、措施费以及主要设备材料的价格向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可以结合公布价格自主完成报价,避免今后过程中产生矛盾。

八、结语
因工程量清单和清单控制价编制的误差造成项目投资超概、引起施工过程的经济纠纷、结算扯皮的事件仍有不断发生。

除以上分析的原因及解决途径外,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
1.组建专业团队
工程造价涉及整个项目全过程,建设方选取的项目经理尤为重要,建议既要有造价经验、更要懂施工技术、合同条款以及招投标规定。

工程量计价及计量规范中的内容,不同人有不同的解释,存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这时,则要求项目经理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责任心,学会利用造价监督站进行解释。

2.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
公司造价人员应加强学习,不仅要学习造价专业知识,也要学习行业新技术新工艺。

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交流,学习新文件新规范。

同时开展交流学习,定期总结工作中遇到的经验教训,吸取同行的经验。

3.重视工程数据指标积累
加强信息化建设,重视工程数据及指标积累、分析。

类似工程相关数据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及减少成果文件误差率。

工程量清单及清单控制价已遍及各类工程项目,存在的问题也不断出现,为了更好地推动造价行业的发展,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不断发现、不断总结、不断改进。

愿造价行业健康持续地发展,我们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2]《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
[3]《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律规则》川建价师协〔2017〕11号
[4]《如何加强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黑龙江科学,2017,(04):68-69.
[5]《工程造价预决算中的审核方法及改进建议研究》能源与节能,2017,(02):132-133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释义
[7]《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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