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协会成立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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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目的
长期以来,由于餐饮服务行业的特殊性和历史原因,存在不少问题,如行业缺乏整体规划,经营行为不规范,无序竞争时有发生,服务水准和管理模式都
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为使我感恩广场餐饮服务业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运行,向规模化、组织化迈进,促进我区餐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必要成立行业协会,对感恩广场的餐饮服务行业进行统一管理和指导
二、协会介绍
名称:感恩广场餐饮行业协会
工作宗旨:树立餐饮品牌,培养行业人才,打造安全、放心、健康的餐饮环境和餐饮产品。

面向群体:感恩广场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商家
三、业务范围
1、对我广场餐饮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措施与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宣传贯彻政府有关餐饮行业的法令、法规,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本行业的建议和要求,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全心全意为餐饮行业做好服务工作。

3、联合餐饮行业相关部门制定本行业行规、行约,加强自律行为,规范经营行为,维护会员和行业正当权益,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4、联合餐饮行业相关部门制定本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指导感恩广场餐饮企业走绿色、环保型发展道路,并对绿色餐饮企业进行认证指导;指导感恩广场餐饮企业向品牌化、专业化、特色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打造感恩广场餐饮名店、名厨、名菜等,并做好指导认证工作。

5、举办餐饮行业的各类专业人员培训班、学术研究和行业论坛以及行业业务技能、技艺的表演、竞赛等各种活动,对全省餐饮业进行业务指导并提供咨询服务,将具备培训条件的单位成为行业培训基地,接受委托开展餐饮业技能鉴定、创建
品牌等活动。

6、组织开展餐饮业管理、技能方面理论研究与饮食文化研究,促进饮食科学水平的提高,开展餐饮业营养配餐知识的宣传,提倡科学合理膳食。

7、办好协会内部交流会刊和协会网站APP的建设,推动感恩广场餐饮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8、推进餐饮业工业化和产业化进程,促进餐饮业的现代化。

9、完成政府委托、交办事项,承担有关方面委托办理的有益于餐饮行业发展的活动。

四、会员的权利、义务和准则
1、本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2、凡承认本会章程的餐饮行业组织,从事餐饮经营、餐饮管理、餐饮教育与培训、理论研究、食品营养研究、餐饮配套用品供应单位以及与之关联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申请成为单位会员
3、凡承认本会章程,有志于餐饮行业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自愿申请可成为个人会员。

(一)在感恩广场餐饮行业中餐饮企业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二)餐饮企业中具有上岗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以及和餐饮行业相关联的营养师、营养配餐师、职业经理人等;
(三)餐饮类专业学院(校、系、培训中心)的老师和学生;
(四)餐饮行业相关研究人员、编辑、记者等,对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社会知名人士。

4、会员入会的条件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发给会员证书、证件。

5、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的权利;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完成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四)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7、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书、证件;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8、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五、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1、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感恩广场餐饮协会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二)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四)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五)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六)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4、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研究解决秘书处提出需要及时决策的重要问题;
(四)聘请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顾问等。

5、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6、本协会还设立宣传部、组织部、信息采集部、财务部等其他职能部门。

(一)宣传部:活动海报设计制作;联系新闻媒体、广播台、报刊等对内对外发表信息。

(二)组织部:会员联系与交流、内部信息传递,调动会员积极性,引导开展创新性活动。

(三)信息采集部:进行市场调查,信息收集,创意提出,方案设计。

(四)财务部:负责协会经费管理,确保协会日常财务支出与收入帐目清晰,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六、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1、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2、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3、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4、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5、本协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附则
1、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常务理事会。

2、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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