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挂牌督办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5篇)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5篇)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四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督查、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第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理出清单,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便及时或集中进行挂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实行“三挂牌”。

即:对隐患单位、主管或监管部门、当地政府进行挂牌。

第七条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组织实施挂牌督办,并根据隐患治理结果情况,作出是否摘牌决定。

第八条县政府、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采取措施能够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第九条建立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随时上报。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6篇)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6篇)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及时消除高发、多发和重大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五分公司高发、多发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一、高发、多发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着因其他因素再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有人员伤害,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或全部停工,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二、凡列重大隐患,一律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三、凡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认定后,上报分公司经理,同时相关部门下达局部或全部停工整顿,明确要求,限期整改,抓好整改跟踪落实。

四、凡被挂牌的重大隐患醒目,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按期消除。

在整改期限内,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做到防范于未然。

分公司对重大安全隐患项目加强对隐患整改的协调和日常督查,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其尽快落实整改工作。

五、隐患整改完毕,由重大隐患项目书面提出整改验收申请,职能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确认合格后,提出申请予以摘牌六、对整改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或确实有困难又未提出书面理由的由分公司统一管理整改,其费用从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支出。

并对该项目根据集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浙江省长城建设第五分公司____.01.15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二)一、质量安全部门确认的重大安全隐患,报项目领导确认后,实行挂牌督办,项目部按照确定时间、确定任务、确定人员、确定目标“五定”原则,已发落实整改。

质量安全部门应及时将存在的重大隐患所在区域向所有职工公告,并定期向员工公布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文(3篇)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煤矿安全问题已亮起红灯。

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是当务之急。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

通过挂牌督办制度,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全程督促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从而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等。

四、制度内容1. 重大事故隐患的定义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煤矿发生严重事故的潜在风险或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

2. 重大事故隐患的申报和登记2.1 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对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

2.2 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煤矿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申报,并将申报材料详细清单和整改方案报备。

2.3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应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煤矿企业。

3. 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3.1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通过审核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2 挂牌督办包括督促煤矿企业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时间节点,并将挂牌督办情况在煤矿企业公示。

3.3 挂牌督办期间,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定期组织检查,对煤矿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4. 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检查4.1 煤矿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应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4.2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加强对煤矿企业整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4.3 整改工作完成后,煤矿企业应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整改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预警机制的建立5.1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建立煤矿事故隐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系统,及时预警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5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5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消除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由市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确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整改销号等制度,经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四条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按照分级属地和行业主管的原则进行。

各县(市)区能够自行组织、督促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县(市)区政府挂牌督办。

行业领域突出的重大隐患,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级有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

涉及到跨县(市)区和多个部门的、或是问题特别严重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威胁严重情况特别紧急的重大隐患,可报请市安委办挂牌督办。

第五条被挂牌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重大隐患台帐和责任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预案和整改期限,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并将有关情况报挂牌单位摘牌。

第六条对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跟踪督办。

对按期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销号处理,对不认真整改的予以警示通报。

第七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加强跟踪督促并到期复查。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隐患单位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八条被挂牌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完成整改后,应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并经挂牌单位复查验收合格后摘牌。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是指针对安全生产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定期追踪、监督落实整改情况,以确保隐患能够及时得到发现和消除,从而保障生产安全。

挂牌督办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隐患排查和评估:责任单位需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和评估,确保对潜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识别和归类。

2. 挂牌督办:对于被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单位,将其纳入挂牌督办范围,明确督办责任,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

3. 整改落实:责任单位需按照要求的期限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隐患整改,并按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4. 跟踪监督:相关部门将对挂牌督办的责任单位进行定期的跟踪检查和督促,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5. 效果评估:对挂牌督办的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通过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可以提高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从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本一、背景引言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本》,以规范和强化相关管理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改善。

二、目的和基本原则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挂牌督办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基本原则:本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公开透明、协同联动、追责问责等。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四、挂牌督办程序1. 发现重大隐患: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所在单位的安全监管部门。

2. 确认重大隐患:安全监管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是否属于重大安全隐患。

3. 挂牌督办:一经确认为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将该隐患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4. 督办措施: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需要采取相应的督办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发通知书、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督办小组等。

5. 验收整改:责令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安全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解除挂牌督办;验收不合格的,继续保持挂牌督办。

五、挂牌督办人员的职责和义务1. 挂牌督办人员:由安全监管部门指定,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业专家、学者等,旨在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2. 职责和义务:- 负责挂牌督办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全面调查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跟进整改进展,及时核实整改情况;- 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提出批评、督促和问责建议。

六、督办成效评估和考核1. 督办成效评估: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成效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经验。

2. 考核机制:对安全监管部门和挂牌督办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不力的给予批评、警告甚至问责,对工作出色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是国家的重要政治任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安全生产仍然存在较多的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发展。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国家的安全生产目标能够顺利实现,我国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推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政策,其中之一就是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一、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基本概念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是指对那些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督促其进行整改的制度。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地方政府的要求,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对其进行专项整治,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意义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通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加强对其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

2.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整改。

通过挂牌督办制度,督促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3.划定督办责任范围。

通过挂牌督办制度,明确责任主体,明确督促整改责任单位,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监管合力,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地。

4.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挂牌督办制度可以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质量,改善劳动条件,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程序和要求1.挂牌督办程序(1)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程序应该是科学合理的,包括隐患排查、整改计划制定、整改方案落实、督办检查等。

(2)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排查应该是全面的,对企业的生产、设备、劳动条件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排查,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问题的准确、全面和系统。

(3)整改计划的制定应该是科学合理的,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整改的复杂性,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确定整改的目标、措施和时间节点。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6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6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为倡导“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建立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____《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制定本制度。

一、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活动中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等,应当遵守本制度。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是指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高、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隐患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隐患。

二、项目部应当对一下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项目管辖部门)督查、巡视发现的重大隐患;(二)企业或个人报告或举报并经查实的重大隐患;(三)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三、公路水运工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

____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各地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挂牌督办下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1报的重大隐患,或认为应当直接督办的重大隐患;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负责督办本地区存在的重大隐患。

涉及跨地区、跨部门的工程项目存在重大隐患的,由项目管辖部门进行挂牌督办;对于问题特别严重、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可视情况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挂牌督办。

重大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移送其他部门并登记备查。

四、公路水运建设项目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实行“业主组织、监理核实、施工治理”的工作机制。

参与各方应确保隐患排查登记、公示公告、治理销号等过程闭合,档案完整。

五、项目施工单位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层层落实责任人。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3篇)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3篇)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是一种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生产单位能够及时发现、消除和控制潜在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生产安全重大事故。

该制度主要通过以下步骤实施:1. 安全隐患排查:相关部门对生产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

2. 隐患挂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挂牌,即通过书面形式将隐患记录下来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

3. 督办整改:相关责任单位接到挂牌通知后,需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并向主管部门报备。

4. 跟踪督办: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5. 整改验收:主管部门对整改措施进行验收,确认是否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要求。

通过挂牌督办制度,能够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动整改行动,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提高生产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最终实现生产安全的持续稳定。

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2)【导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各行各业的生产活动日益增多,对生产安全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生产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推动生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落实,许多地方推行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制度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对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第一部分】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背景及意义1.生产安全事故的严重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人的过失、设备的故障、管理的失误等原因所造成的意外事件,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对受害人和其家属造成巨大的痛苦,还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挂牌督办制度的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许多地方采取了挂牌督办制度。

该制度将生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挂牌督办实现对问题的精准化管理和高效化推进。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备和掌控重点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资产的安全,订立本《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该制度旨在及时发现、排出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并对发现的重点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落实。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包含各部门、职能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

3. 定义3.1 重点事故隐患:指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人员伤亡、资产损失的隐患。

3.2 挂牌督办:对发现的重点事故隐患进行挂牌通报,设立特地的督办小组进行整改,并跟踪督办,直至问题解决。

4. 识别和报告重点事故隐患4.1 各部门领导、班组长和安全员应严格依照安全生产规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重点事故隐患应立刻进行报告。

4.2 发现重点事故隐患的人员应依照公司规定,填写认真的事故隐患报告,并提交给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4.3 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对收到的重点事故隐患报告进行审核,并决议是否进行挂牌督办。

5. 挂牌督办程序5.1 隐患报告审核:安全管理人员对收到的重点事故隐患报告进行审核,推断是否需要挂牌督办。

5.2 挂牌通报:对需要挂牌督办的重点事故隐患,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刻通知相关责任部门,并将事故隐患情况以挂牌形式进行通报。

5.3 督办小构成立:相关责任部门应立刻成立督办小组,并指定负责人和其他成员,进行整改工作。

5.4 订立整改方案:督办小组应订立认真的整改方案和时间计划,并报安全管理人员审批。

5.5 整改落实:责任部门依照整改方案,全面整改隐患,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5.6 督办跟踪:安全管理人员和督办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跟踪督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6. 监督和考核6.1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有权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6.2 公司将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并视情节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是指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将其挂牌督办,形成责任倒查、问题解决的工作机制。

挂牌督办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强化监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有效预防和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制度的具体操作步骤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发现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在安全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员工等途径发现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包括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场所、设施、设备等。

2. 挂牌督办:将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进行督办,形成挂牌督办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 责任倒查:督办单位对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责任倒查,查清责任人、责任单位,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4. 问题解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根据责任倒查结果,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5. 进度跟踪:督办单位对问题解决的进度进行跟踪,确保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时解决问题。

6. 结果评估: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解决情况进行评估,确认隐患是否得到消除。

通过挂牌督办制度,可以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及时的监督和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问题解决。

这对于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是指对于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整改和跟踪督办的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管理和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实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主要步骤包括:
1. 发现隐患:相关部门通过日常巡查、检查和监测等方式,发现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重大隐患。

2. 挂牌督办: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相关部门将其记录在挂牌督办清单中,并指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3. 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挂牌督办清单上的整改要求和期限,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 跟踪督办: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汇报。

5. 效果评估: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确保重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达到预期的安全生产目标。

实行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可以推动各相关单位强化安全意识,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同时,也能够增加政府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效能,我国逐步建立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该制度以挂牌督办的方式,强化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促使相关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挂牌督办的内容和程序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隐患的整改目标和要求、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

具体的挂牌督办程序如下:1.发现事故隐患:相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如巡查、检查、举报等)发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

2.挂牌督办: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目标和要求,并指定整改责任单位。

3.整改计划制定:被挂牌督办的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4.整改督办:监管部门对整改计划进行督办,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5.整改验收:完成整改工作后,由监管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取消挂牌督办。

二、挂牌督办制度的意义挂牌督办制度的实施对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降低事故隐患发生的概率具有重要意义。

1.强化责任意识:通过挂牌督办,明确责任单位,促使相关单位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加强监管力度: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了监管部门对事故隐患的监督力度,加大了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力度,促使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和整改。

3.提高整改效率:挂牌督办制度明确了整改目标和要求,限定了整改时限,对整改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督促,提高了整改的效率和质量。

4.预防事故发生:挂牌督办制度强化了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了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挂牌督办制度的推广和应用为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的工作,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推广和应用。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如新闻媒体、宣传片等)向社会公众介绍挂牌督办制度的意义和作用,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重点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企业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备和掌控事故的发生,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订立,并适用于本企业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含矿井、生产设施、作业人员等相关管理事项。

第二章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第三条隐患排查与挂牌督办1.企业应建立健全煤矿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定期组织对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将重点隐患列入挂牌督办范围。

2.隐患挂牌督办应明确督办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督办事项、督办期限等相关内容,并将隐患挂牌督办信息公示于企业内部通知栏和相关电子平台。

3.督办责任单位应及时派遣特地人员负责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并依照要求订立整改方案、落实矿井暂时停止生产、采取措施限制作业,并及时报告督办情况。

第四条督办流程1.发现煤矿安全事故隐患后,相关部门应及时上报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按要求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报送的安全隐患进行审核,并确认隐患的级别和整改期限。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挂牌督办的隐患信息公示于企业内部通知栏和相关电子平台,通知督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并进行督促检查。

4.督办责任单位依照要求订立整改方案,并及时组织人员落实整改工作。

5.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对督办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记录督办情况。

第五条整改追责和惩罚1.督办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2.督办责任单位未定时报告整改情况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罚。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可以采取停产整顿、罚款、责令停产整改等措施,并按要求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督办工作的监督与评估第六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1.督办工作应遵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得偏袒或打压任何单位或个人。

建筑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建筑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汇报人:日期:•制度背景与目的•挂牌督办流程•责任与义务目录•制度实施与保障•制度效果与展望•附录与参考文献01制度背景与目的严峻形势复杂因素建筑安全生产现状定义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在建筑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不安全因素。

识别通过安全检查、评估和风险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和识别重大安全隐患,为挂牌督办提供依据。

重大安全隐患的定义与识别目的意义制度的目的和意义02挂牌督办流程安全隐患排查与报告安全隐患排查由专业安全检查队伍对建筑工地进行全面排查,识别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报告编制与提交根据排查结果,编制详细的安全隐患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挂牌督办决策与公示督办决策公示主管部门定期对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工作按照要求进行。

整改验收整改完成后,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估整改效果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督办跟踪督办跟踪与整改验收VS摘牌与结案摘牌结案03责任与义务生产经营单位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负责全面排查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并定期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治理。

安全隐患排查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防止事故发生。

整改措施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谎报或拒不配合。

配合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教育与培训监督检查监管部门应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信息公开监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及其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挂牌督办执法严明监管部门义务媒体和社会各界应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推动问题得到及时舆论监督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建筑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共建共治公众参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监督与参与04制度实施与保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030201安全隐患排查能力建设能力建设目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排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排查的准确性和效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2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2篇)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消除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有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由市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确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整改销号等制度,经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四条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按照分级属地和行业主管的原则进行。

各县(市)区能够自行组织、督促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县(市)区政府挂牌督办。

行业领域突出的重大隐患,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市级有关职能部门挂牌督办。

涉及到跨县(市)区和多个部门的、或是问题特别严重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威胁严重情况特别紧急的重大隐患,可报请市安委办挂牌督办。

第五条被挂牌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重大隐患台帐和责任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整改预案和整改期限,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并将有关情况报挂牌单位摘牌。

第六条对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跟踪督办。

对按期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及时销号处理,对不认真整改的予以警示通报。

第七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加强跟踪督促并到期复查。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隐患单位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八条被挂牌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完成整改后,应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并经挂牌单位复查验收合格后摘牌。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文(3篇)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文(3篇)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管理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辖单位、部门,具体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二)本单位所辖单位、部门生产、经营、管理环节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三)与本单位或所属单位业务相关的重大安全隐患。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挂牌督办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管控和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本单位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机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并设立专门负责的工作组,具体人员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决定。

第五条本制度的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在全员参与的原则下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机构有权要求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部门配合并提供相关信息。

第二章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程序第六条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程序如下:(一)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二)立案并进行初审;(三)组织立案审查;(四)进行挂牌督办;(五)督办整改;(六)验收和归档。

第七条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计划性抽查和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二)投诉举报;(三)事故事件后的调查和分析;(四)群众意见反映等。

第八条督办机构将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案件进行立案并初步核实,形成初审报告,报请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第九条本单位主要领导将初审报告进行审批后,组织成立立案审查组,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深入调查和审查。

立案审查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行业专家等。

第十条立案审查组根据调查结果,形成审查报告,并报请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第十一条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督办过程中,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机构将责任追究范围明确化,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限。

第十二条挂牌督办后,本单位以及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按要求配合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机构的工作,提供相关信息、配合调查等。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煤矿安全问题已亮起红灯。

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是当务之急。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

通过挂牌督办制度,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全程督促和跟踪,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从而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

三、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等。

四、制度内容1. 重大事故隐患的定义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煤矿发生严重事故的潜在风险或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

2. 重大事故隐患的申报和登记2.1 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对可能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

2.2 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煤矿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申报,并将申报材料详细清单和整改方案报备。

2.3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应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煤矿企业。

3. 重大事故隐患的挂牌督办3.1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通过审核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3.2 挂牌督办包括督促煤矿企业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负责人和时间节点,并将挂牌督办情况在煤矿企业公示。

3.3 挂牌督办期间,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将定期组织检查,对煤矿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

4. 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检查4.1 煤矿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应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4.2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加强对煤矿企业整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4.3 整改工作完成后,煤矿企业应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整改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预警机制的建立5.1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建立煤矿事故隐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系统,及时预警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制度范文(3篇)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制度范文(3篇)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二条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相关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者小组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第三章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依据与程序第三条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是指对重大隐患进行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符合一定条件的重大隐患将被挂牌督办。

1.重大隐患的确定(1)重大隐患是指对生命或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隐患。

(2)对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隐患,依据行业标准及相关法规进行判定。

2.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程序(1)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由相关部门负责进行。

(2)相关部门接收到重大隐患报告后,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及时挂牌督办。

(3)挂牌督办后,责令有关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整改。

(4)对整改不合格的责任单位,相关部门将追责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四章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职责与义务第四条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主要职责包括:1.审核并确认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挂牌督办;2.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重大隐患整改,并跟踪整改进展;3.对整改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进行追责和处罚。

第五章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执行措施第五条对于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执行以下措施:1.责令立即停产停业;2.暂时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暂时限制出入境;4.暂时关闭事故隐患区域;5.其他必要的措施。

第六章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的追责与处罚第六条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过程中,对于不按时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责任单位,采取相应的追责和处罚措施。

1.追责措施包括:集中约谈、公开曝光、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2.处罚措施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

第七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实施后,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隐患的监管,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八章生效日期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四篇)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四篇)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为了保障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

这个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范围、程序和要求,确保每个部门、每个岗位都能够参与到隐患排查工作中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隐患治理制度:对于发现的生产安全隐患,要建立起一套治理的机制,明确整改的措施、责任人、时限等,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3. 挂牌督办制度:对于重大的、复杂的或长期未解决的安全隐患,应通过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专项督办,明确督办目标、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及时限,形成强有力的督办力量,推动隐患的整改工作。

4. 监督检查制度:建立起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各个岗位、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加以纠正。

5. 绩效考核制度:将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和评价,以激励和约束各方面的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需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员工的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确保生产安全的持续稳定。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挂牌督办制度(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根据《___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____》(国发〔____〕____号)的要求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____号)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1、生产安全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其他属生产安全一般隐患。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