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中国慈善事业的现状与发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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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中国慈善事业的现状与发展问题
本文从中国慈善的现状分析,对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中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简要的
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包括完善法制、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道德压力的约束,以及监
管独立等。

一、中国当代慈善的现状
中国当代的慈善事业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复兴与发展起来的,并还受到了一定的阻力。

因此它起步晚,发展比较落后。

并且是在政府的扶持下兴办,采用的是官办或半官办
的管理模式。

(一)年度慈善捐赠总额。

年度慈善捐赠总额是一个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水平最直观的反映。

中国2021年的慈善捐赠总额为309亿元人民币,因汶川地震,2021年的慈善捐赠总
额是达到了1070亿元人民币,但只占到GDP的0.356%,2021年中国慈善捐赠已经达到
509亿元,占当年30多万亿元GDP的0.17%。

相比较而言,2021年美国慈善捐款为
3140.7亿美元,占美国财政收入3万亿美元的10%。

与美国相比,中国的慈善事业处于较
低水平。

(二)慈善组织的数量。

慈善组织的数量不仅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慈善事业发展水平,更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年度慈善捐赠总额。

截止2021年,中国已有基金会1843个,与美国
的慈善组织超过100万个相比,远远落后。

在其他发达国家,如英国,较活跃的慈善组织
多达16万个,中国慈善事业水平极大地受到了慈善组织的数量的限制。

(三)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

在中国,据2021年统计,中国慈善组织的从业人员不到
两万。

与美国相比,不足美国慈善组织从业人员的十分之一,在英国亦有60万从业人员。

比较了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当代慈善事业发展现状,可以看出中国当代慈善事业水平相对较低,下面将进行分析。

二、中国当代慈善的问题
(一)观念困局
1、传统财富观。

中国传统的财富观主张“肥水不流外人田”,财富的继承和传承是
家族非常重要的财富积累方式。

而亲人之间理所当然地认为亲人过世后的财富应当有亲属
继承,而非捐赠给慈善组织。

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西方慈善观念如“裸捐”等新名词的
进入,对中国传统财富观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而同时,中国传统财富观也是制约着中国当
代慈善事业发展的一大因素,成为不能忽略的当代慈善一大困局。

2、社会诚信尚未树立。

中国慈善事件中屡次出现的“诈捐门”,实际捐赠与承诺捐
赠不符等情况,尤其是发生在名人的慈善诚信缺失的情况下,对中国慈善事业造成了非常
恶劣的影响。

失信于慈善组织,也是失信于人民,这极大地影响了人们对慈善组织的信任
程度,令慈善组织的发展,乃至中国当代慈善事业发展举步维艰。

(二)法律法规不完善
相比于西方成文的慈善事业法律法规,我国关于慈善事业可依靠的法律规范,只有以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9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年6月28日)和《基金会管理条例》(2021年2月11日)等,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实
在无法满足当代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

(三)慈善以行政主导为主
从近代起,我国的慈善事业发展就以国家行政主导为主,以官办机构为主要形式。


些机构大多具有行政化色彩,且较浓厚,无法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

这种处于慈善初级
阶段的现象使得与政府关系紧密的慈善组织获得了非常丰厚的资源,从而获得飞速的发展。

而一些民间组织,因为与政府的关系不够紧密,从而获得的资源和支持非常有限,大大限
制了他们的发展。

(四)监督管理实施不到位
近年来,媒体不断披露的关于慈善组织的丑闻令当前中国慈善组织公信力不断下降。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公益基金的透明度远远不足。

由一份《2021年全国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现状报告》显示,约有75%的慈善组织“完全不披露或仅少量披露信息”。

“郭美美事件”的出现就是监督管理实施不到位的典型体现。

三.慈善事业困局之突破
(一)完善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法规建设,完成慈善事业制度化建设。

慈善事业要在中
国有长远健康的发展,必须首先解决制度化问题。

结合慈善国际化观念与本土化实践,借
鉴西方经验,结合中国特色国情,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

是我国当代慈善组织得以形成基
本的约束和管理,不仅能解决诸多市场性问题,更能为慈善组织寻求法律保护。

基于此,
解决慈善事业的诸多问题,我们首先需要诉诸法律。

(二)企事业应增强参与慈善事业的社会责任感。

企事业不仅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
更是我国当代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当增强企事业的社会责任感,不仅仅从企
业利益出发,而是将慈善观念深入到企业文化中,提高企业慈善素养,增强企业社会责任心。

如果企事业将参与慈善活动作为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潜在市场,将慈善行为与企业发展
目标有机地联系起来,不仅可以提高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也可以确保慈善事业的持续稳
定发展。

(三)需要道德压力的约束同样重要。

1、道德压力是我国慈善发展的驱动力。

慈善从
根本上的驱动力来自人类的道德感。

道德压力对于我国慈善氛围的建构、慈善理念的根植,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2、道德压力有约束作用。

道德压力不仅有“倡导”作用,还有约
束作用。

对于中国慈善现状中的弊处,道德压力扮演着约束力。

对于那些有能力而不参与
慈善的人,甚至阻碍慈善事业发展的人;对于那些利用慈善的名字大发私财的人,我们亟
需要着道德压力去约束他们。

3、道德压力对法律制定有积极作用。

道德压力,能对慈善
事业法律的制定起积极作用,而在尚缺失法律时,正是道德压力保障着中国慈善的基本发展。

况且,机制体制的完善虽是必要,但这绝对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道德压力的存在遥
(四)形成独立监管机构。

由于监管的不力造成慈善事业发展的困局,必须由独立的民
间监管机构来解决。

民间机构的监管,可以帮助慈善事业走向规范化、组织化,不再是原
来的松散的自发性行为。

而由政府主导的慈善组织更需要来自民间的监管来规范袁以提高
组织公信力袁避免信任危机的再次发生遥
近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令世人瞩目,国际地位不断上升。

同时中国在向市场经
济转轨过程中,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如:贫富悬殊、社会保障不健全、环境恶化、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等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党的十六大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构建
和谐社会这一长期发展目标。

而慈善事业是完成这一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如:《中共
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所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健全社
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

”因此,大力发展中国
的慈善事业应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工作内容。

然而,目前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与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中国的
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极不相称。

有资料表明,2002年中国大陆人均捐款(主要是捐给各大官
办的慈善机构)为0.92元人民币,总额约10亿,仅占当年GDP(102,398万亿)的万分之一,而2021年美国私人捐款人均828.7美元,总额为2,410亿美元,占当年GDP(110,193万亿)的 2.19%。

考虑到中美人均收入差异后,中美人均慈善捐款尚相差7,300多倍。

虽然根据最新数据:中国2021年民政部门接收的捐款已达29亿元人民币,加上一些民间
慈善机构接收的捐款将达30-40亿元人民币,而与2021年18万亿的GDP相比:仅占约五
千分之一,比例仍然很低。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有关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严重缺乏,现行的法律法规法制层次低:
迄今为止,我们现行的有关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199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1993)。

此外,就是一些行政法规和主管部门
规章。

这一状况造成目前我国慈善事业无法可依,使慈善事业很难在这样的法律环境和条
件下得到发展。

二、慈善主体不明确,慈善机构体制和管理落后:
1.目前合法的慈善机构都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

登记注册要挂靠一个业务主管单位,而这些主管单位基本上是政府部门或政府授权的组织。

这使得慈善机构在法律和行政体系
中层次都不高。

政府依旧在慈善事业中扮演着主要角色,政府办慈善的现象普遍存在。


不仅大大阻碍了慈善机构的建立和准入,使得慈善机构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慈善救助所需;而且造成慈善机构权责不清,效率低下。

2.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现有的许多慈善机构普遍体制陈旧,管理模式和资
金运作缺乏专业化,与国外的慈善机构有很大差距,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社会捐助机制不完善,渠道不畅通,捐助信息欠透明:
1.缺乏普遍的激励机制:目前给予慈善机构捐赠全额免税的,仅限于中华慈善总会与
中国红十字会等五家慈善机构。

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大多数中小慈善机构和公众的捐助热情。

2.对于善款的分配和用途,缺乏有效的监督和信息查询系统。

善款的来源、运用和去
向等信息不透明,导致慈善机构和捐助活动的公信力不足。

从近年来社会捐助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国公众对慈善事业和社会捐助活动均表现出了
极大的热情和强烈的意愿。

但上述问题影响了中国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

然而,值得庆幸
的是:许多政府部门也开始意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所以无论官方还是民间要
求尽快对慈善事业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

稚嫩的负重者
希望工程的那双大眼睛盯着我们看了十多年,使人们以为,捐资助学已经蔚然成风。

每逢自然灾害,民政部门总能及时反应,普通人从单位里的捐款摊派上,切身体会到,自
己已经在参与慈善了——连自己都在其中了,中国那么大,肯定是人人参与了。

然而,实际上中国的慈善事业还非常稚嫩。

目前,全国城镇享受低保的生活困难人口有2000多万,农村居住着数千万贫困人口,全国还有约6000万残疾人口,有近200万流动儿童失学辍学。

任务不可谓不严峻。

然而,中国慈善机构的绝对数字非常少。

目前全国登记在册的非营利民间组织为28
万家——其中许多是官方和半官方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民间组织,与慈善有关的则更少。

而美国早在1990年,就已经有140多万家非营利民间机构。

在我国,“慈善”的定义还非常混乱,跟国际惯例不同的是,在扶贫、赈灾、助学等
传统的慈善项目以外,环境保护、文化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等许多“公益”范畴的组织和
活动,并未被包括在“慈善”这个概念中。

慈善的影响面过于狭隘。

同慈善机构数量少相对应,我国慈善机构的募捐能力弱,执行能力也弱。

2021年,全国395家慈善(总、协)会共募集资金16.9亿元,支出10.2亿元。

在北京这个全国最富裕
的城市之一,北京慈善协会两年来的个人捐助名单里,捐款10万元的,竟然已经能排进
前四名。

一份慈善公益组织的调查显示,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过捐赠
纪录的不超过10万家,即99%的企业从来没有参与过捐赠;很多公民认为慈善是政府的救
济行为,和个人关系不大,捐助行为也主要是通过单位、学校、街道被动捐赠,“经常主
动捐赠”的人数很少;1998年我国人均慈善捐助只有1 美元,到2000年,人均慈善捐助
竟然下降到不足1元人民币。

而有些国家,如美国,70%以上家庭都对慈善事业有某种程
度的捐赠,平均每年每个家庭捐赠900美元,占家庭总收入的2.2%。

在许多发达国家,慈善也是社会财富再次分摊的连通器,从税务上、宣传上、道义上,支持富人回馈社会。

然而在我国,20%的城镇富裕家庭占有着社会财富的50%,他们在捐助上的支出却少得可怜。

可以说,现在支撑我国慈善事业的,一方面是基数巨大的普通人的爱心,另一方面是
来自海外的善款。

海外华人是慈善主力军。

慈善,从我的角度理解,顾名思义就是同情心+善心。

只要有人群和社会的存在,就必然会有财富高低的差距。

周松松认为目前中国的慈善事业可以划分为3种状态:
1、普通人的慈善。

我相信当每次有灾难和不幸来临的时候,普通人的捐款是最多的。

我们大多人都是社会中很平凡的个体存在,我们每天都在为自己的家庭而奔波着,每天都
在想办法让自己和自己爱的人生活过得更好。

然而,我们每个普通人也是有血有肉,有人
性的存在,或许我们不富有,或许我们还在温饱线上徘徊,但面对大灾大难和比我们过得
差的人们时,再平凡的个体,也能参与到慈善的队伍中来,一块两块也是爱。

2、真心帮助他人的一些富人和知名人士的慈善。

社会上,热衷于公益事业的富人和
名人也是有的,比如韩红、曹德旺等人。

韩红,是一个在北京长大的西藏昌都人,从小父
亲早逝,母亲改嫁,她是被奶奶照顾长大的。

遵从奶奶的遗愿,韩红成名之后也不忘把做
慈善当做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么多年来,她共捐了10亿元人民币,据她本人说现在已经
快山穷水尽了,她只想再多赚点钱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

曹德旺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众所周知,他是福耀玻璃集团的老板,生意做的非常大,工厂都开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国,
并且是世界第二大汽车玻璃生产商。

曹德旺是一个福建人,没上过几年学,但他懂得取之
于民用之于民,有能力了就要回报社会的道理,几十年间,他累计捐了百亿元人民币,堪
称真正的大商。

3、哗众取宠、目的不纯的慈善。

有些人做慈善不是从心底里想帮助困难的人,或是
求名利,或是攀比炫耀,这样的人肯定是有的,但他们的慈善是不健康的。

慈善事业是经济发展取得一定成就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是国民素质提高的反映。

同时也是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一种方式,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

当今社会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发展慈善事业要从教育和政策两个方面着手。

以教育的形式来鼓励慈善,以政策和立
法来规范慈善。

对慈善也要有正确的认识,慈善是一种精神引导而不是强制要,发展慈善事业的同时要防止“伪慈善”和“被慈善”的发生。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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