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_宣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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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水环境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公路规划 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要 求,对跨越水源保护区和Ⅱ类以上水 体的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 防范水环境风险。工程设计中纳入该 项环保措施和投资,积极开展桥面径 流收集技术和实时监控系统研究工 作,地方环保部门要加强试运营准入 要求,确保措施同步投入试运行,对
环境监理业务实践交流业务60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或类类敏感水体对照环评及批复意见要求环保验收阶段尚有7个项目未落实桥面径流收集系统2个项目未实施桥面封闭和设置事故水池1个项目未落实桥位下游取水口的调整工作分析主要原因是由于工程设计阶段未列入该项措施和资金
实践交流 业务 59
实践 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交流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隔声降噪措施不到位 因环保验收阶段公路项目噪声 敏感点分布情况较环评阶段变化较 大,增加了噪声影响程度和措施实施 难度。据统计,隔声降噪措施不到位 是公路项目环保验收存在的突出问题 之一,调查中有超过39%的项目未完 全落实环评要求的隔声降噪措施。由 于采取的降噪措施不完善,在现状车 流量条件下仍有26.8%的项目存在噪 声超标问题,而随着车流量的快速增 加,现状达标的敏感点也会陆续出现 超标,有可能导致环境纠纷。 水环境保护措施存在隐患 调查中有38%的项目调查范围内
声环境敏感点变化大 公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实际分 布情况与环评所列变化较大,如某公 路原有的48处敏点已不在调查范围 内,另新增敏感点67处。总体上看, 验收阶段敏感点数量要多于环评所 列,影响范围加大。新增敏感点数量 较多主要是由于公路在设计阶段局部 线路摆动、两次调查统计口径不同、 原环评未列入及新建敏感建筑靠近等 原因造成。敏感点数量、相对位置调 整大,会造成环评及批复所要求的降 噪措施缺乏针对性,环评有效性难以 实现。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Vol. 41 No. 16 2013
60 业务 实践交流
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或Ⅰ类、Ⅱ类敏 感水体,对照环评及批复意见要求, 环保验收阶段尚有7个项目未落实桥 面径流收集系统,2个项目未实施桥 面封闭和设置事故水池,1个项目未 落实桥位下游取水口的调整工作,分 析主要原因是由于工程设计阶段未 列入该项措施和资金。跨敏感水体桥 梁或伴行路段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车 辆事故,可能引发严重的水体污染事 件,水环境安全存在隐患。
控制两侧新增敏感点,强化噪声
治理 加强公路项目施工、试运营期环
保监管,严格控制沿线新增学校、医 院和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建议国家在 法律法规调整时,从法律层面上限制 或禁止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噪声 敏感建筑物,以减少噪声扰民问题和 无谓的资金投入。
按照“以人为本,尽早治理”的 理念,并对应环评阶段以运营中期噪 声预测值超标提出降噪措施的原则, 建议强化验收阶段噪声治理要求:一 是对于现状超标或批复要求采取降噪 声措施且距离未明显调远的敏感点严 格落实降噪措施。二是对于现状车流 量较小,但车流量短期内可能迅速增 长的项目,根据敏感点运营中期的噪 声推算值实施降噪措施。
环境影响尚未全部显现 一是由于多数项目现状车流量达 不到运营初期设计值,各敏感点噪声 影响尚不明显,一般能够满足标准要 求,建设单位不会对环评及批复所要 求的降噪措施及时实施,而营运期一 旦全线贯通,车流量将会迅速增加, 若敏感点噪声出现超标,将难以及时 采取补救措施。二是公路项目对生态 的影响是一种长期的累积影响,环保 验收时公路项目试运营时间短,对野 生动物的阻隔影响还未显露,措施有 效性难以验证,而环保验收进行的 1~2次野外调查本身也有局限性。 施工期环境监理落实不够 公路施工对沿线环境的扰动影响 较大,为确保设计、施工期环保措施 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加强施工期环境 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多数 公路建设项目仅能提供施工期环保总 结报告,关于环境监理的内容缺乏针 对性,未真正起到现场监管的作用, 难以作为项目通过环保验收的依据。 此外,环评批复意见中要求的“定期 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 告”也未落实。
环境监理工作应尽早介入,编制 实施方案,将环境监理贯穿于工程建 设全过程中。重点加强对公路项目桥 梁、隧道、高填深挖路段等重点工程 及穿越敏感区路段的施工监管,确保 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监测计划得到落 实。环保验收阶段,建设单位须提供 符合要求的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 通过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宣昊,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杨常青,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对策建议 减少工程变更,明确变更范畴 建议环保管理主动介入公路项目
设计审查环节,审查工程线位、建设 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等是否与环评阶 段一致,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工程的 变更行为,经审查后的设计环保篇章 向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应尽快明确工程重大变 更范畴,建议参照《关于铁路建设项 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 知》,从项目建设性质、技术指标, 工程内容、敏感目标及主要环保措施 变化等方面进行量化,全面界定项目 变更是否属重大变更。
增长缓慢所致。 工程内容变更比较普遍 公路项目环评一般在可行性研
究阶段介入,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 受地质条件、地方职能部门要求以及 设计、施工和监理人员行为等众多因 素影响,工程局部线位、主要技术指 标、建设内容等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变 更。验收阶段多数项目在占地、土石 方量,桥梁、通道建设及临时占地设 置等方面发生变化,甚至有部分项目 的服务设施、连接线设置或车道数、 路基宽度等设计指标发生变更。工程 变更会引起新的环境问题。
推进环境监理,完善全程管理 体系
尽快修改、完善现有环保法律法 规,明确环境监理的合法性。在现阶 段交通部和各省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 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制定公路行 业环境监理的技术规范和现场工作指 南,完善技术指标体系,明确环境监 理单位的相关职责。一定要构建从环 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到环保验收、 后评价的全程环境管理体系。
于不落实的项目禁止试运营。服务设 施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的,严禁污 水超标外排。
实施跟踪监测,开展环境影响后 评价
鉴于部分公路项目存在噪声、生 态影响尚未全部显现的问题,提出如 下建议:一是环保验收阶段要预留敏 感点声屏障位置和隔声降噪资金,营 运期加强噪声跟踪监测和环保监督工 作,一旦敏感点出现超标,及时采取 或增补降噪措施。二是对于长期累积 的生态影响,应落实生态监测计划, 在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3~5年 内,委托专业单位适时开展生态累积 影响后评价,对于后评价中发现的生 态问题,提出相应补救措施。
摘 要 本文分析了公路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主要特点及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存在的制约 性问题,并建议要明确变更范畴,强化噪声治理,严防水环境风险,实施跟踪监测,开展环 境影响后评价,推进环境监理。 关键词 高速公路 ;环保竣工验收 ;生态环境 ;环境监理
■文 / 宣昊 杨常青
公路项目作为线性工程,具有 环境影响距离长、范围广、贯穿整个 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特点。“十二五” 期间,公路行业仍将实现快速发展, 势必与区域环境造成冲突。因此,为 有效解决项目建设与区域资源、环境 承载力的矛盾,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 公路项目环保验收,构建环境影响评 价、环境监理、环保验收及后评价的 公路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显得尤为重 要。本文研究调查了环境保护部环境 工程评估中心近三年来环保验收技术 审查的56个公路项目(主要为高速公 路项目),分析了公路建设项目环保 验收的主要特点及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审批存在的制约性问题,并提出了相 应对策和建议。
环保验收阶段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变更不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统计的56个项目中,有41%的项
目服务设施变化,其中4个项目增设 服务区;6个项目车道数量增加,如 全线双向四车道改为双向六车道;2 个项目路基宽度明显增加,其中1个 设计速度从100公里/小时增至120公 里/小时。公路建设项目的这些变更 均可产生对环境不利的影响,按照管 理规定应当履行相应环评审批手续, 但在调查的56个项目中仅1个项目履 行了环评变更手续,不到总数的2%。
公路行业环保验收主要特点 验收时车流量达不到负荷 验收调查期间,公路车流量多
数达不到运营初期设计值,其中约 44.6%的项目车流量负荷小于75%的验 收要求,33.9%的项目负荷不足50%, 如某公路项目验收调查期间车流量 负荷仅为12%。分析原因主要是由于 前、后段衔接的公路尚未建成造成全 线不贯通,或中西部部分区域车流量
环境监理业务实践交流业务60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或类类敏感水体对照环评及批复意见要求环保验收阶段尚有7个项目未落实桥面径流收集系统2个项目未实施桥面封闭和设置事故水池1个项目未落实桥位下游取水口的调整工作分析主要原因是由于工程设计阶段未列入该项措施和资金
实践交流 业务 59
实践 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交流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隔声降噪措施不到位 因环保验收阶段公路项目噪声 敏感点分布情况较环评阶段变化较 大,增加了噪声影响程度和措施实施 难度。据统计,隔声降噪措施不到位 是公路项目环保验收存在的突出问题 之一,调查中有超过39%的项目未完 全落实环评要求的隔声降噪措施。由 于采取的降噪措施不完善,在现状车 流量条件下仍有26.8%的项目存在噪 声超标问题,而随着车流量的快速增 加,现状达标的敏感点也会陆续出现 超标,有可能导致环境纠纷。 水环境保护措施存在隐患 调查中有38%的项目调查范围内
声环境敏感点变化大 公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点实际分 布情况与环评所列变化较大,如某公 路原有的48处敏点已不在调查范围 内,另新增敏感点67处。总体上看, 验收阶段敏感点数量要多于环评所 列,影响范围加大。新增敏感点数量 较多主要是由于公路在设计阶段局部 线路摆动、两次调查统计口径不同、 原环评未列入及新建敏感建筑靠近等 原因造成。敏感点数量、相对位置调 整大,会造成环评及批复所要求的降 噪措施缺乏针对性,环评有效性难以 实现。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Vol. 41 No. 16 2013
60 业务 实践交流
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或Ⅰ类、Ⅱ类敏 感水体,对照环评及批复意见要求, 环保验收阶段尚有7个项目未落实桥 面径流收集系统,2个项目未实施桥 面封闭和设置事故水池,1个项目未 落实桥位下游取水口的调整工作,分 析主要原因是由于工程设计阶段未 列入该项措施和资金。跨敏感水体桥 梁或伴行路段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车 辆事故,可能引发严重的水体污染事 件,水环境安全存在隐患。
控制两侧新增敏感点,强化噪声
治理 加强公路项目施工、试运营期环
保监管,严格控制沿线新增学校、医 院和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建议国家在 法律法规调整时,从法律层面上限制 或禁止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噪声 敏感建筑物,以减少噪声扰民问题和 无谓的资金投入。
按照“以人为本,尽早治理”的 理念,并对应环评阶段以运营中期噪 声预测值超标提出降噪措施的原则, 建议强化验收阶段噪声治理要求:一 是对于现状超标或批复要求采取降噪 声措施且距离未明显调远的敏感点严 格落实降噪措施。二是对于现状车流 量较小,但车流量短期内可能迅速增 长的项目,根据敏感点运营中期的噪 声推算值实施降噪措施。
环境影响尚未全部显现 一是由于多数项目现状车流量达 不到运营初期设计值,各敏感点噪声 影响尚不明显,一般能够满足标准要 求,建设单位不会对环评及批复所要 求的降噪措施及时实施,而营运期一 旦全线贯通,车流量将会迅速增加, 若敏感点噪声出现超标,将难以及时 采取补救措施。二是公路项目对生态 的影响是一种长期的累积影响,环保 验收时公路项目试运营时间短,对野 生动物的阻隔影响还未显露,措施有 效性难以验证,而环保验收进行的 1~2次野外调查本身也有局限性。 施工期环境监理落实不够 公路施工对沿线环境的扰动影响 较大,为确保设计、施工期环保措施 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加强施工期环境 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多数 公路建设项目仅能提供施工期环保总 结报告,关于环境监理的内容缺乏针 对性,未真正起到现场监管的作用, 难以作为项目通过环保验收的依据。 此外,环评批复意见中要求的“定期 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 告”也未落实。
环境监理工作应尽早介入,编制 实施方案,将环境监理贯穿于工程建 设全过程中。重点加强对公路项目桥 梁、隧道、高填深挖路段等重点工程 及穿越敏感区路段的施工监管,确保 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监测计划得到落 实。环保验收阶段,建设单位须提供 符合要求的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 通过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宣昊,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杨常青,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对策建议 减少工程变更,明确变更范畴 建议环保管理主动介入公路项目
设计审查环节,审查工程线位、建设 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等是否与环评阶 段一致,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工程的 变更行为,经审查后的设计环保篇章 向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同时,应尽快明确工程重大变 更范畴,建议参照《关于铁路建设项 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 知》,从项目建设性质、技术指标, 工程内容、敏感目标及主要环保措施 变化等方面进行量化,全面界定项目 变更是否属重大变更。
增长缓慢所致。 工程内容变更比较普遍 公路项目环评一般在可行性研
究阶段介入,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 受地质条件、地方职能部门要求以及 设计、施工和监理人员行为等众多因 素影响,工程局部线位、主要技术指 标、建设内容等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变 更。验收阶段多数项目在占地、土石 方量,桥梁、通道建设及临时占地设 置等方面发生变化,甚至有部分项目 的服务设施、连接线设置或车道数、 路基宽度等设计指标发生变更。工程 变更会引起新的环境问题。
推进环境监理,完善全程管理 体系
尽快修改、完善现有环保法律法 规,明确环境监理的合法性。在现阶 段交通部和各省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 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制定公路行 业环境监理的技术规范和现场工作指 南,完善技术指标体系,明确环境监 理单位的相关职责。一定要构建从环 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到环保验收、 后评价的全程环境管理体系。
于不落实的项目禁止试运营。服务设 施污水处理站运行不正常的,严禁污 水超标外排。
实施跟踪监测,开展环境影响后 评价
鉴于部分公路项目存在噪声、生 态影响尚未全部显现的问题,提出如 下建议:一是环保验收阶段要预留敏 感点声屏障位置和隔声降噪资金,营 运期加强噪声跟踪监测和环保监督工 作,一旦敏感点出现超标,及时采取 或增补降噪措施。二是对于长期累积 的生态影响,应落实生态监测计划, 在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后3~5年 内,委托专业单位适时开展生态累积 影响后评价,对于后评价中发现的生 态问题,提出相应补救措施。
摘 要 本文分析了公路建设项目环保验收的主要特点及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存在的制约 性问题,并建议要明确变更范畴,强化噪声治理,严防水环境风险,实施跟踪监测,开展环 境影响后评价,推进环境监理。 关键词 高速公路 ;环保竣工验收 ;生态环境 ;环境监理
■文 / 宣昊 杨常青
公路项目作为线性工程,具有 环境影响距离长、范围广、贯穿整个 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特点。“十二五” 期间,公路行业仍将实现快速发展, 势必与区域环境造成冲突。因此,为 有效解决项目建设与区域资源、环境 承载力的矛盾,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 公路项目环保验收,构建环境影响评 价、环境监理、环保验收及后评价的 公路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显得尤为重 要。本文研究调查了环境保护部环境 工程评估中心近三年来环保验收技术 审查的56个公路项目(主要为高速公 路项目),分析了公路建设项目环保 验收的主要特点及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审批存在的制约性问题,并提出了相 应对策和建议。
环保验收阶段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程变更不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统计的56个项目中,有41%的项
目服务设施变化,其中4个项目增设 服务区;6个项目车道数量增加,如 全线双向四车道改为双向六车道;2 个项目路基宽度明显增加,其中1个 设计速度从100公里/小时增至120公 里/小时。公路建设项目的这些变更 均可产生对环境不利的影响,按照管 理规定应当履行相应环评审批手续, 但在调查的56个项目中仅1个项目履 行了环评变更手续,不到总数的2%。
公路行业环保验收主要特点 验收时车流量达不到负荷 验收调查期间,公路车流量多
数达不到运营初期设计值,其中约 44.6%的项目车流量负荷小于75%的验 收要求,33.9%的项目负荷不足50%, 如某公路项目验收调查期间车流量 负荷仅为12%。分析原因主要是由于 前、后段衔接的公路尚未建成造成全 线不贯通,或中西部部分区域车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