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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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8.30
•【字号】筑府发[2013]41号
•【施行日期】2013.08.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筑府发〔2013〕4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运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44号)精神,加快我市内河水运发展,建设节约型、环保型、高效型绿色交通,全面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我市水运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自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我市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方式得到快速发展,而水运是我市多种运输方式中的薄弱环节,相对于国民经济发展明显落后。
加快水运发展,全面构建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协调发展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破综合交通瓶颈,建成西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是我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需要,是实施“三化同步”战略的需要,是旅游、物流等三产发展的需要。
我市内河航道主要分布在长江水系的乌江干支流,沿岸矿产资源丰富,经水路可直达长江沿岸和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
利用水运运量大、成本低、绿色环保的特
点,充分发挥内河航运在大宗货物运输、促进沿江河产业带形成及旅游客运中的优势,加快水运发展,全面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迫在眉睫。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生态文明引领水运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国家、省实施水运发展战略和我市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需要,全面提升我市水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发展原则。
推进环保型船舶技术改造,发展绿色水运,促进资源节约,加大对岸线水土保持的力度,保护水资源,将水运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
---坚持协调发展原则。
统筹水运、水利、水电、公路、铁路协调发展,统筹协调我市与相邻市(州)水运规划衔接。
---坚持重点建设原则。
加强水运通道、集约化港口(码头)、安全监管与支持保障能力等建设,全面提升水运发展基础条件。
---坚持多元化投入原则。
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港口(码头)、旅游航运、船舶制造等建设,共同促进水运发展。
(三)发展目标
坚持“以航为主、航电结合、综合利用、协调发展”,加大投入力度,主攻港口(码头)建设,强化航道治理,开发旅游航运,培育沿江产业,发展船舶运力,完善保障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发展绿色水运,实现贵阳市“通江达海”水运现代化的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开阳港、息烽港,逐步完善港区集疏运公路、客货运站(场)、安全保障等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形成贵阳市水运交通运输体系。
---到2020年,基本建成清镇港、修文港和城区港,完善港区配套设施建设。
水路货运通过能力达到750万吨/年,客运能力达到700万人次/年。
打通乌江干流凹河(清镇)至龙水(开阳)段主通道,实现北上长江,完成贵阳市“通江达海”。
建成南明河(河滨公园至水口寺河段)旅游航道,逐步开发南明河、清水河其他航段。
建成开阳大型船舶修造工业基地,启动息烽船舶修造基地建设,港区配套设施全面建成,实现重要港口基本现代化。
---到2030年,水路货运通过能力达到1700万吨/年,客运能力达到1600万人次/年。
建成清水河航电梯级工程和息烽船舶修造基地,进一步完善港区设施功能,提升乌江干流、南明河、清水河等航道等级标准。
三、主要任务
(四)主攻港口建设,完善港区布局。
按照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专业化、高效率的港口和物流体系要求,以煤炭、矿产、化工、烤烟等专业化泊位为重点,加快开阳港、息烽港港区集疏运公路及其他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港口物流园区、临港工业园区、现代化综合服务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实现港口、产业、城镇联动建设、联动发展,全面统筹沿岸、临江(河)区域铁路、公路与港口衔接的规划建设,逐步实现水运与道路等其他运输方式的无缝衔接。
(五)加快航道建设,强化航道治理。
以开阳港、息烽港建设为核心,以乌江干流航道建设为重点,推进航道建设;完善水上旅游通航设施,完成新的水上旅游航道论证,重点是南明河航运工程的论证,加大对通航水域航道治理投入。
突破闸坝碍航,加快水电枢纽通航设施建设,突破区间分段通航的格局。
完善通航标志,提升安全通航保障。
(六)发展库区水运,推进旅游航运开发。
加快库区航运工程、城乡便民停靠
点和乡镇渡口建设,发展农村水路运输,启动区间短途客船改造,做好渡口渡船维护保养工作,改善库区周边群众出行条件。
加强沿河两岸绿化美化、污染防治工作,开发旅游航运,扩大经济效益,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库区水上旅游及南明河城市风光等水上旅游航线开发和运营,促进特色旅游运输业发展。
(七)大力培育沿江产业。
发挥乌江出省水运通道跨区域、通江达海、物流成本低的优势,利用水运发展产生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集聚效应,发展以开阳港、息烽港等港口为依托的工业园区和临港产业集群,发展航运、矿产加工、加工制造、商贸旅游、农牧林渔等产业,打造乌江干流沿河经济带,重点扶持区域物流中心建设。
(八)推进船舶运力发展。
加快船舶制造业发展,建设贵阳市船舶建造基地;加快船舶配套产业发展,完善船舶检测检验、技术研发和培训服务体系。
加快船舶运力结构调整,建设运力结构合理、运输组织科学、运输装备技术水平先进的运输体系,引导营运船舶向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环保节能化方向发展。
(九)加快水运市场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水路运政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电子政务的实现,提高市场管理服务效能,加强水运市场监管,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强化企业、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健全水运市场服务机制,聚集航运生产要素,扩大航运服务功能。
建立并完善信息化动态监控机制,加强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规范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经营行为,逐步完善水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十)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救助保障体系。
加快贵阳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及救助信息化建设,建立水运管理“三网一库”网络框架,实现水运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
加快建设我市一个市级搜救指挥中心、七个县级搜救中心、七个救助基地、十五个救助站等水上交通应急搜救重点保障设施,近期重点建设贵阳市海事搜救指挥中心(建设地点在百花湖马巷坡)。
加快水上安全救助设备车、船等设
施建设,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及搜救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实现海事监管搜救一体化。
强化危险品运输管理及渡口安全管理。
(十一)拓宽融资渠道。
建立长期稳定的投融资渠道,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的原则,加快水运发展。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外资和社会资金,进一步拓展内河水运发展的融资渠道,建立和完善水运建设多元投资机制。
(十二)发展绿色水运。
建立和完善船舶垃圾及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实施机动客、货船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增强对水运突发污染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的能力。
推进无污染船舶创新与研究工作,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船舶节能减排。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港口,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利用岸线资源,改善生产工艺及设备,大力推进“油改电(气)”、“岸电(气)直供”等技术改造,降低施工、生产环节的污染排放和能源消耗。
四、政策措施
(十三)加强规划衔接。
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指导航道整治、港口建设以及后方陆域开发,确保水运资源的合理利用。
《贵阳市内河水运发展规划(2012-2030)》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省水运发展规划及市综合交通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水运发展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水运建设与城市建设、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协调发展。
(十四)加大资金投入。
水运工程建设资金,除积极争取国家、省补助外,市政府从 2013年起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并逐年增长。
县级人民政府要相应加大水运建设资金的投入,进一步
统筹水运建设资金,为建设好内河航运设施提供重要保障。
(十五)强化岸线管理。
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岸线功能,统筹安排港口、工业、旅游开发、生态保护和防洪排涝等岸线使用。
建立航道岸线规划控制线制度,预留出充足的岸线资源和陆域纵深地带,以满足航道、港口发展需要。
建立航道岸线资源统一管理的有效机制,全面审核航道岸线使用,严把航道岸线审批关,确保航道岸线合理有效使用。
(十六)加强政策支持。
水运项目享受高速公路、水利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在土地、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的同等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将航道、船闸、港口(码头)和港区集疏运公路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保证省、市重点水运建设项目用地。
航道、船闸、港口(码头)和支持保障系统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政策的,可按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
(十七)加强人才培育。
大力培育从事内河航运管理、经营、制造等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为内河航运的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行业优秀人才成长的环境和机制,制定水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资质考核、确认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定期考核,大幅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航运企业的整体素质,以适应运输市场的发展要求。
五、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水运发展工作的领导,成立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及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市政府加快水运发展领导小组(详见附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面统筹全市水运发展的建设、指导、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
(十九)明确职责。
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负责制定水运发展规划和指导意见,加强对相关区(市、县)水运建设的指导和服务,推进水运建设发展。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水运发展项目列入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重大项目,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水运建设发展。
市财政局:负责水运建设发展资金足额到位及融资监管。
市国土资源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运建设项目的选址,对符合《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项目,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快用地审查和报批工作进度,支持水运基础设施建设。
市规划局:负责将水运项目建设纳入城乡建设优先规划,做好水运发展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审批工作。
市旅游产业发展委:负责将水上旅游景点纳入旅游建设项目,加大水上旅游航运(特别是南明河旅游航道项目)的开发和支持力度。
市水利局:负责将水电开发与水运建设有机结合,做好梯级航电开发及闸坝过船设施建设工作。
市生态文明委:负责做好水运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验收和指导水运防污治理工作,积极引导水运向清洁、绿色环保型交通发展,支持水运发展。
市科技局:负责对水运发展方面的科技项目给予支持,指导水运技术改革创新。
市编委办:负责指导相关区(市、县)合理增设水运机构,适应现代化水运建设发展和安全保障需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水运人才的统筹、储备、调配、培养等工作。
市投资促进局:负责对临港产业园、港区物流园以及旅游航运开发等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指导相关区(市、县)沿江物流园建设发展。
市工商局:负责指导相关区(市、县)规范水运市场经营行为。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对船舶建造设备引进及技术研发等方面的扶持。
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水运发展的相关宣传,营造良好的水运建设环境。
市督办督查局:负责对水运建设发展工作的督促和检查。
市教育局:协调市属交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等开设水运相关专业。
各相关区(市、县)政府:负责建立和落实水运设施建设、用地配置、投融资等保障机制,制定总体规划和布局,积极引导物流、工业产业向沿江发展,形成现代化的沿江产业带,落实水运发展意见。
(二十)优化环境。
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环境,规范行为,加强监督。
涉及水运建设项目审批的相关部门,要简化水运项目审批手续,除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移民安置报告、规划选址实行独立评审外,其他专题报告在发展改革部门审查时可同步进行。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水运宣传、报道的工作力度,广泛普及水运知识,形成全民了解水运发展,全民推进水运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十一)严格考核。
各相关区(市、县)政府要层层签订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市政府将水运建设发展纳入对相关区(市、县)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并加大项目督办督查力度,对项目执行好、推进有力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对执行不力,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区(市、县)和单位,要进行问责,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贵阳市水运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