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猥亵儿童罪的证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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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张祥
据媒体报道,A股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因涉嫌猥亵儿童罪,已被上海市公安局普
陀分局刑事拘留。
更具体的情节还有,当天的女童共有两名,一名9岁,一名12岁,均由周某从江苏带至上海,每名女童付费一万元。
王振华,这个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无比普通、暗含
有振兴中华之意的名字,与猥亵儿童、上市公司董事长、付费一万元等词句联系起来,真是
莫大的讽刺。
站在受害女童家长,甚至是绝大部分父母的角度,猥亵儿童罪实在令人发指,
理应从严从重处罚。
从感性的角度来说,我也支持。
但是作为一个理性的法律人,我不得不说,猥亵儿童罪在当前中国的刑罚体系中不算重罪,不仅如此,此罪与其他性侵犯罪一样,
在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鉴于警情通报中仅提及猥亵儿童罪,本文也
就以该罪做具体分析。
一是客观证据、直接证据少,被告人往往不认罪。
性侵犯罪一般发生在比较隐私的密闭空间内,且多发生于熟人之间,案发后如果没有及时报案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提取遗留在现场
及被告人身上的生物学证据,待嗣后再欲追究时,很可能面临既没有客观证据又没有目击证人,只有被害人陈述的境地,无法定案。
二是未成年言词证据的判断问题。
一般来说,未成
年身心发育不健全,其提供的言词证据具有准确性低、逻辑性弱、易变性强的特点,未成年
人作为性侵犯罪的被害人、证人,其提供的言辞证据能否采纳、采纳多少,都是实践中的难题。
三是非接触式猥亵儿童时固定证据问题。
刑法没有对猥亵儿童的具体方式作出列举,传
统认为,行为人为了满足性刺激的目的,以直接接触的方式实施猥亵行为构成猥亵罪。
但是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发展,行为人通过互联网要求不满14周岁的儿童暴露、传送不雅照片、视频,具有与直接接触被害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性质和社会危险性,也构成
猥亵儿童罪。
但在此种情况下,电子证据的提取、固定是个很大的挑战,特别是在实时通话
聊天中实施猥亵行为的,一旦关闭应用,证据即无从查找。
当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依法惩治未成年人性侵犯罪,司法机关责无旁贷。
实践中的具
体操作是: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证据的审查,要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按照有别于
成年人的标准予以判断。
未成年的陈述自然合理,符合情理、逻辑,即使在具体表述上存在
一定瑕疵也完全正常,符合未成年人的记忆特点,依法应当采信。
未成年人陈述的基本事实,得到在案其他证据的印证,如犯罪现场勘验笔录、辨认笔录等,特别是犯罪现场物品布局、
特定物品摆放等细节信息能够相互印证,且排除诬告可能的,应当认定犯罪事实。
利用网络
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的案件,要及时固定电子证据,证明行为人出于满足性刺激的目的,通
过网络,采取诱骗、强迫或其他方法要求被害人拍摄、传送暴露身体的不雅照片、视频供其
观看的事实。
说完了正事,再说点别的。
其实写这篇文章,心情很沉痛,多少句粗口被强忍下来,只能说
一句,人间险恶,好自为之。
毋庸讳言,针对儿童的性侵犯罪是一种人间极恶,它造成的伤
害远大于表面,不仅侵害了儿童的身体,更破坏了儿童的精神世界,摧毁了一颗涉世未深的
纯洁心灵。
除了依法定罪处罚,预防可能更加重要。
家庭、学校要做好儿童的教育工作,让
孩子从小就学会自我保护,遇到可疑情况能够勇敢呼救。
有关职能部门更应健全完善与未成
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招录和管理机制,加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源头预防。
这一点,上海市政法委、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16家单位于2019年5月联合发布的《关于
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可谓走在了全国前列,尤其值得点赞。
但是,鉴于未成年人性犯罪者重犯率普遍较高,我本人更支持化学阉割。
其实没什么大不了,这些人渣都是胆小鬼,只敢对未成年人伸出魔爪。
而且,我们的小弟韩国就已经实施了。
张祥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祥律师,2010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具有执业药师资格。
参加工作以
来先后在重庆市公安局、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商丘市人大常委会任职,多次获得优秀人民
警察、优秀纪检监察工作者荣誉称号,具有丰富的行政执法及立法工作经验。
瀛东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是瀛和律师机构的旗舰所,座落于上海市静安区恒丰路436号环智国
际大厦26层及29层,办公面积近4000平方米。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汇集了毕业于国内外知名法学院的律师精英,并聘请了在法学理论与实
务领域享有盛誉和崇高威望的法学教授担任专家顾问,目前拥有近两百人规模的团队。
律所
目前业务涵盖金融证券、公司治理、公共建设与PPP业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投资并购、
不良资产、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刑事诉讼、房地产金融法律事务、信息产业法律事务、
劳动争议、婚姻家事业与财富规划、破产管理等领域,下设13个专业化业务部门、7个事务
中心,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精准化的法律服务。
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为诸多知名中外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如:阿里巴巴、中国平安、中国
商飞、上药集团、上港集团、中储粮、新兴际华、工商银行、IBM、西门子、莱克斯诺等。
同时,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还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局土
地储备中心、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上海市静安区金融办、上海市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解放军某部等。
此外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也是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
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法学院(知产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法学院等多所知名高校的
实习基地。
定位:适度规模、综合发展的上海新锐精品律师事务所。
愿景:打造一家受人尊敬的律师事务所。
服务理念:致力于成为客户信赖令人尊敬的复杂问题解决专家;律所成为律师最好的经纪人,为律师赋能,让律师回归专业,推动律师事务所可持续发展。
竞争能力:全球服务资源、创新法律体验、一体运营驱动、客户价值传递。
实现路径:
1)规模化:在律所适度具备一定律师人数或团队的同时,各自实行专业化分工,合理配置
人力资源,强调团队协作。
2)专业化:律所管理及法律服务的流程化、业务流程及知识管理的标准化,从律所管理到
案件管理全过程的可视化和信息化。
3)科技化:运用科技手段以及智能工具帮助律师提高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4)平台化:启动北京瀛和为主导的一线城市优秀律师加盟的“千帆计划”。
5)数字化:结合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做好知识管理,对律师与客户提供高效服务。
6)产品化:建设主任负责制为特征的50个业务团队,推动律师在细分领域的产品化、标准
化与团队化。
7)一体化:推动团队合众为一,律所投资合伙人层面的股份制,形成议、决、行、监的科
学治理结构,团队内部建设的公司制计点制,为团队打造没有天花板的职业发展路径。
文化气质: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创新求变、大气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