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2020年第三批21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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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2020年第三批21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公布日期】2020.12.04
•【字号】京发改〔2020〕1750号
•【施行日期】2020.12.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2020年第三批21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的通知
京发改〔2020〕1750号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2020年第三批共21家单位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现予以发布。
根据《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审核评估的实施单位,享受审核费用补助。
实施单位为非公共机构的,对实际发生金额10万元以下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实际发生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对自愿性审核给予5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对强制性审核给予30%补助,审核费用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3万元。
实施单位为公共机构的,根据实际发生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0年12月21日前将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送至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并办理补助资金拨付事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第三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名单
2.申报清洁生产审核费用补助资金所需材料清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4日附件
1. 2020年第三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名单
注:备注中标“※”的为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