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心血管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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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 100 分,“医疗技术队伍”占 100 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 400 分,“医疗质量状况”占 300 分,“科研与教学”占 100 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 1 年以上、年工作时间 8 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心血管内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0

心血管内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0

心血管内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附件一:科室医疗质量评价指标1、月门诊人次;2、出院人次;3、平均住院床日;4、药品比例;5、床位使用率;6、处方合格率达95%;7、住院病人三日确诊率90%;8、出入院诊断负符合率90%;9、完成成分输血指标达85%,全血和成分输血适应证90%,血袋回收率100%;10、传染病报告率100%;11、甲级病历90%;12、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13、医院感染漏报率≤10%,医院感染率≤10%。

附件二:科室重点监测指标1、压疮发生率;2、跌倒发生率;3、管路脱落发生率(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尿管、胃管、引流管、深静脉插管等);4、意外伤害发生率(烫伤,坠床、自杀、走失等);5、24/48小时重返ICU率;6、手术患者手术后肺栓塞、手术患者手术后深静脉血栓、手术患者手术后败血症发生率、择期手术患者肺部感染发生率;7、手术患者非计划重返手术室(再次手术)例数/术后住院期间死亡例数;8、医院感染重点监测指标(呼吸机相关肺炎、静脉导管致血行感染、留置导管致感染、气管插管/切开置管操作后肺炎等);9、内镜诊疗质量监测指标(急诊内镜比率);10、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1、药物不良反应报告。

附件三:三级医院评审指标〖三级重点专科〗1.顽固心律失常的诊治(全套临床生理检查);2.心源性休克(主动脉内气囊反搏术);3.心脏监护CCU,RCU(血流动力学监测:动态血压,腔内压测定);4.冠状动脉成形术(气囊扩张)(可选);5.冠状动脉造影术;6.左心导管检查及造影;7.二尖瓣(气囊扩张)(可选);8.核素心肌显像;9.右心导管检查及造影;10.埋藏式永久起搏。

〖三级一般专科〗1.顽固心律失常的诊治(Holter,食管调搏);2.急性大面积心肌梗死的抢救;3.心肺监护CCU或RCU;4.右心导管检查及造影(可选);5.心脏压级量负荷试验(踏车运动试验,活动平板试验);附件四:临床路径及单病种质量控制一、急性心肌梗死(一)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阿司匹林(有禁忌者应给予氯吡格雷)。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表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表

附件3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通用部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试点专科的专科部分评分标准另行下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表。

国家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国家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国家级重点专科评分标准一、本标准分为五个部分,实行量化九百分制。

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4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75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

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4.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5.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 65 评估前3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

无规划不得分。

1 环境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评估前3年,政策、措施齐全。

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

措施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学科不得分。

52 规模床位数至少有1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80张,得6分;每增加20张床加2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10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检验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六个部分,实行量化干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5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1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50分,"科研与教学”占180分,“生物安全”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5年时间从2006年1月1日算起。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执业地点所在医院的人员。

五、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

标注*项需提供相关原始资料的复印件,并经所在医院盖章确认(如所提供的原始材料不明确,视为无效)。

六、申报本标准评审的医疗机构检验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属医院为三级医院。

2、申报的检验科不应包括检验科以外的检测实验室,其检测能力需涵盖以下亚专业:
临床化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血液学及体液学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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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内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心血管内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心血管内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日期:年月日123457附件一:科室医疗质量评价指标8附件二:科室重点监测指标附件三:三级医院评审指标〖三级重点专科〗1.顽固心律失常的诊治(全套临床生理检查);2.心源性休克(主动脉内气囊反搏术);3.心脏监护CCU,RCU(血流动力学监测:动态血压,腔内压测定);4.冠状动脉成形术(气囊扩张)(可选);5.冠状动脉造影术;6.左心导管检查及造影;7.二尖瓣(气囊扩张)(可选);8.核素心肌显像;9.右心导管检查及造影;10。

埋藏式永久起搏。

〖三级一般专科〗1.顽固心律失常的诊治(Holter,食管调搏);2.急性大面积心肌梗死的抢救;3.心肺监护CCU或RCU;4.右心导管检查及造影(可选);5.心脏压级量负荷试验(踏车运动试验,活动平板试验);附件四:临床路径及单病种质量控制一、急性心肌梗死(一)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阿司匹林(有禁忌者应给予氯吡格雷)。

(二)实施左心功能评价.(三)再灌注治疗(仅适用于STEMI).1.到院30分钟内实施溶栓治疗;102.到院90分钟内实施PCI治疗.(四)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β阻滞剂(无禁忌症者)。

(五)住院期间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有明示(无禁忌症者)。

(六)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β-阻滞剂、ACEI/ARB、他汀类药物有明示(无禁忌症者). (七)为患者提供急性心肌梗死(AMI)健康教育。

(八)平均住院日/住院费用。

二、心力衰竭(一)实施左心功能评价.(二)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利尿剂+钾剂.(三)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

(四)到达医院后即刻使用β阻滞剂。

(五)醛固酮拮抗剂(重度心力衰竭)。

(六)住院期间使用利尿剂、钾剂、ACE/ARBs、β—阻滞剂、醛固酮拮抗剂(有适应症,若无副作用)有明示。

(七)出院时继续使用利尿剂、钾剂、ACE/ARBs、β-阻滞剂、醛固酮拮抗剂(有适应症,若无副作用)有明示。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附件4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卫生部临床重点专科评分表
11。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学历结构
5
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70%,得3分,≥80%得5分。低于70%的比例不得分。
职称结构
5
高级职称医师总数比例≥20%,得3分,≥30%得5分。低于20%的比例不水平(85)
平均年出院人数
15
评估前3年,年均出院人数2500人次得10分,每增加200人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基础条件
60
1
专科规模(50)
床位数量
10
病床数量达到80张,得8分;每增加20张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低于80张不得分

医疗技术队伍
130
6
医师队伍(15)
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小于45岁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50%以上得5分
平均住院日
15
评估前3年,平均住院日≤14天得12分;≤13天得15分,>14天不得分
疑难病例比例
25
评估前3年,结合出院诊断;非脑血管病的神经系统疑难病比例>40%,得满分;每降低1%扣1分;非脑血管比例<20%者不得分
疑难病例由医院自行确实

医疗质量状况
235
16
病区质量(70)
诊断符合率
20
评估前3年,诊断符合率≥95%,得20分;每降1%,扣4分;低于90%不得分
甲级病案率
15
评估前3年,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5
评估前3年,基础护理合格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5%,得5分,每下降1%,扣2分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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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内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心血管内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心血管内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心血管内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日期:年月日评价指标评价要点评价方法分值评分一、科室管理(50分)50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1、无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当月质控考评为零分。

一票否定或倒扣分(做到打√,做不到打×)2、所有在科室执业的医师、护士均已注册。

有一名执业的医师或护士未注册的,当月质控考评为零分。

3、执业医师、护士无超范围执业。

发现一起执业医师或护士超范围执业的,当月质控考评为零分。

4、无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当月质控考评为零分。

5、卫技人员与床位比例符合医院规定的要求。

不符合人力资源部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

6、护士与床位比例符合医院规定的要求。

不符合护理部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

7、在一切医疗行为中无收受红包。

凡出现此类情况者,当月质控考评零分。

8、在一切医疗行为中无收受回扣。

凡出现此类情况者,当月质控考评零分。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1、科室制定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员工岗位职责。

重点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内容包括: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转科、转院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交接班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医疗责任追究制度等。

科室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不完善,酌情扣分。

核心制度缺失的不得分,少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82、本岗位的工作人员熟知其工作职责与相关规章制度。

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一、基础条件1.专科规模床位数量专科病床数量达到80张及以上,每增加20张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低于80张不得分。

2.医疗技术队伍1)年龄结构:小于45岁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50%以上得5分。

2)学历结构: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70%得3分,≥80%得5分。

低于70%的比例不得分。

3)职称结构:高级职称医师总数比例≥20%得3分,≥30%得5分。

低于20%的比例不得分。

二、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1.平均年出院人数评估前3年,年均出院人数2500人次得10分,每增加200人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15分。

2.平均住院日评估前3年,平均住院日≤14天得12分;≤13天得15分。

14天不得分。

3.疑难病例比例评估前3年,结合出院诊断;非脑血管病例病的神经系统疑难病比例>40%,得满分;每降低1%扣1分;非脑血管比例<20%者不得分。

4.诊断符合率评估前3年,诊断符合率≥95%,得20分;每降1%,扣4分;低于90%不得分。

5.甲级病案率评估前3年,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三、医疗质量状况1.病区质量评估前3年,基础护理合格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5%,得5分,每下降1%,扣2分。

2.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估前3年,医院感染发生率小于10%得10分,医院感染漏报率小于10%得10分。

不达标者均不得分。

3.正高、副高职称医师数/医师数四、专科能力评价体系1.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评估前3年,基础护理合格率≥95%,得10分,每下降1%,扣2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95%,得5分,每下降1%,扣2分。

2.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评估前3年,医院感染发生率小于10%得10分,医院感染漏报率小于10%得10分。

不达标者均不得分。

心血管内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心血管内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1、科室严格执行门诊医疗工作管理相关规定,
服从门诊部统一安排。
未按规定执行者不得分,不服从门诊部
安排者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8
2、门诊医师按时上班,坚持专家/专科门诊,
不套排,不随意停诊,不随意顶替,更不允
许进修生、培训生、实习生单独上门诊。
发现不按时出诊,套排,顶替者不得分。
8
3、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门诊会诊制。
用药”有具体的监督措施。
一旦发现不合理行为,不得分。
3
5、专科会诊必须由住院总医师或主治以上医
师出诊,应在接到电话10分钟内到场。
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分,未在规定时间内
到达现场者视其情况酌情扣分。
5
6、做好急诊交接班工作。
无交接班记录者不得分。
2
2、急诊医疗文书
书写规范。
1、急诊病历书写规范,并符合要求。
省级)继续教育项目或科研的能力。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
5
2、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市级以上(含
省级)学术组织任委员以上职务。
未达到规定要求的酌情扣分。
5
心血管内科考核标准
1
二、门诊医疗质量与持续改进(100分)
100
1、依据工作量及
需求,合理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
提高门诊确诊能
力,保证门诊诊
疗质量。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疫情报告及时准确并有登记。
未及时上报疫情者不得分。
8
2、严格遵照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或
疑似传染病患者,到指定隔离室诊治,并做
好必要的隔离和消毒。
未严格遵照预检、分诊制度,酌情扣分。
8
3、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门诊病人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等专科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等专科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等专科评分标准(试行)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1.04.29
•【字号】内卫办发[2011]23号
•【施行日期】2011.04.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等专科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内卫办发〔2011〕23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等专科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1号)转发给你们,卫生部和自治区卫生厅将依据此评分标准开展相关专业国家和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评估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据此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从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医疗技术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保证医疗质量、提高科研与教学水平等方面不断规范,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内涵建设。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等专科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略)。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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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脚。

重点专科心内科评审汇课件

重点专科心内科评审汇课件
重点专科心内 科评审汇课件
演讲人
目录
01. 心内科评审标准 02. 心内科专科建设 03. 心内科诊疗技术 04. 心内科人才培养
心内科评审标准
1
评审目的
提高心内科 的医疗质量 和服务水平
01
加强心内科 的规范化管 理和监督
03
02
促进心内科 的学科建设 和发展
04
提高心内科 的知名度和 影响力
评审内容
心内科的规模和设备 心内科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心内科的科研能力和成果 心内科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心内科的管理和运营情况 心内科的社会责任和公益事业
评审流程
准备阶段:收集资料,整理 数据,制定评审计划
评审阶段:现场检查,听取 汇报,查阅资料
评估阶段:分析数据,评估 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反馈阶段:向医院反馈评审结 果,提出改进建议,指导整改
心内科专科建设
2
专科特色
01
04
患者服务:提供个性化的诊 疗方案和护理服务,提高患 者满意度和治疗效果
03
科研实力:积极开展心血管 疾病的基础和临床研究,提 高诊疗水平
02
专家团队:拥有一支经验丰 富、技术精湛的专家团队, 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技术优势:拥有先进的诊疗 技术和设备,如心脏介入手 术、心脏康复等
改进措施:针对评估 结果,制定针对性的 培训计划和改进措施, 提高培训效果。
01
02
03
04
谢谢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汇报人
4
科研团队的建 设和人才培养
心内科诊疗技术
3
诊疗技术介绍
心电图检查: 心脏超声检 诊断心律失 查:诊断心 常、心肌缺 脏结构异常、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血液内科评分标准(试行)【模板】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血液内科评分标准(试行)【模板】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血液内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心血管内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心血管内科医疗质量评价体系与考核标准
7、在一切医疗行为中无收受红包。
凡出现此类情况者,当月质控考评零分。
8、在一切医疗行为中无收受回扣.
凡出现此类情况者,当月质控考评零分。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1、科室制定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员工岗位职责。重点是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内容包括: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处方管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转科、转院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疗技术准入制度,交接班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医疗责任追究制度等。
无工作计划及总结各扣2分;护士长资料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各扣1分。
10
4、物品放置规范,标识、标牌醒目。
物品放置不规范扣1分,物品放置与标识不符扣1分;标识不清扣0、5分。
5
5、病房设施、设备性能良好,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病房基础设施、设备不全扣1分;设施、设备性能不好,不能确保使用过程中安全扣2分。
未做好无菌操作,酌情扣分。
8
三、急诊医疗质量与持续改进(50分)
50
1、依据工作量及需求,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急诊确诊能力,保证急诊诊疗质量
1、可是严格执行《急诊医疗管理规定》,服从急救中心统一安排.
未按规定执行着不得分,不服从急救中心统一安排者视其情节严重,酌情扣分。
3
2、急诊医师按时上班,不套排,不随意停诊,不随意顶替,更不允许进修生参与急诊工作。
3、执业医师、护士无超范围执业。
发现一起执业医师或护士超范围执业的,当月质控考评为零分。
4、无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当月质控考评为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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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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