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学期教育实习计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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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1年下学期教育实习计划
教育实习是教师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教育方针,实现教育目的,加强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是对师范生进行职业技能训练,培养独立从事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措施,它对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合格的小学教师具有特殊作用。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2007级五年制小教大专及2009级三年制大专师范类各专业将进行为期八周的教育实习,为使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使实习生在基础教育的实践中,认识到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增强从事教育事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从而进一步巩固专业思想,热爱教育工作,奠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的思想基础。

2、使实习生通过实习,巩固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从事基础教育有关工作的实际锻炼,培养独立从事教育实际工作的能力。

3、通过教育调查,深入了解基础教育现状,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科学,探索教育规律,培养教育调查的能力,为从事教育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础。

4、通过教育实习,全面检查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并通过教育实习的信息反馈,促进我院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实习内容与要求
1、听取实习学校领导关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尤其是国家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报告,以及少先队辅导员和班主任关于班、队教育工作经验的介绍。

观摩学习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示范课和主题班会。

2、教学工作实习
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和所教学科教研组的教学计划,在原任课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备课、编写教案、试讲、上课、指导实验、批改和讲评作业、课后辅导、考查与评定成绩、听课、评课、写教学总结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实践。

通过教学实习,使学生了解基础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原则,掌握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培养独立从事教学工作的能力。

原则上要求每个实习生上课10~15节,教学科目主要为各专业相应的课程,若专业课课时不足,则必须另外选择教学科目。

3、班主任及大队辅导工作实习
在原班主任指导下,根据学校的要求和实习班级的情况,制订班主任及大队辅导工作实习计划,组织班级集体活动、处理班级日常事务、开展课外活动等各项活动。

组织能力强、素质全面、责任心强的同学可实习大队辅导员的工作。

通过实习,初步了解班主任及大队辅导工作的意义、基本内容和特点,学习班主任及大队辅导工作的基本方法,运用教育科学方法指导班主任及大队辅导实习工作,培养独立从事班主任及大队辅导工作的能力。

4、教育调查报告或总结报告
调查了解基础教育的历史和现状、教育和教学思想、教学方法与手段的运用;学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和教育教学经验;掌握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点、了解学生知识积累、思想动态、思维能力发展等情况。

通过实习期间的调查研究,加深对基础教育现状与发展趋势的了解,加深对教育方针的理解,掌握调查报告及总结写作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培养从事调查研究的能力。

5、在实习结束前,每个实习队须组织3~5堂实习汇报课,邀请学院、系部领导及实习学校领导、教师现场点评和指导。

三、实习时间
从2010年10月8日起至2010年12月2日止,共计8周,其中包括校内强化训练二周(10月8日—10月21日),实习五周(10月24
日—11月25日,其中见习1周,实习4周),校内总结、评比、汇报一周(11月28日—12月2日)。

四、实习学校安排
参加本次教育实习的有教育科学系、文史系、数理系、外语系、音乐系、美术系和体育系的07级五年7制小教大专、09级三年制专科师范类专业共1595名学生。

其中1024名学生由学院统一安排(包括72名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实习计划由教育科学系安排)。

实习学校与带队教师安排见附表1。

实习学生安排见附表2。

五、实习组织领导
1、本次实习主要安排在岳麓区、开福区所属各小学,实习指导委员会由各区教育局负责人和我院相关领导及实习学校负责人共同组成。

成员如下:
主任:刘志敏
副主任:邓知明、肖新明、陈梦稀、朱承学
委员:各实习学校校长、蒋蓉、刘澍心、阎颖、陈友良、李晓君、廖少华、黄依柱、李建亚
2、各实习学校均应成立实习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安排各项实习工作。

实习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分别由实习学校领导和我院的带队指导教师担任。

3、各实习队设带队指导教师1名,实习队长1名,副队长2名,并根据具体情况,组成若干个实习小组(原则上按5~6人一组),设正副组长各一人,负责组内的实习工作安排。

六、实习工作步骤与要求
(一)实习前准备工作(10月8日—10月21日)
1、按照“综合编队”的原则,由各专业实习生组建实习队。

2、各系组织专业教师对实习生重点开展教学方法与教学技能的强化训练。

3、分别召开各区教育局领导、各实习学校领导及我院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联席会议,讨论实习工作计划,明确职责,制定具体实习方案。

4、各系根据实习安排,要求实习学生尽快与带队指导教师联系,服从带队指导教师安排。

5、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应尽快熟悉本队情况,召开本队全体实习生会议,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习阶段分二步进行
第一步:见习观摩,熟悉情况(10月24日—10月28日)
1、听取实习学校领导和有关教师的经验介绍。

2、观摩实习学校教师的公开课和班队活动。

3、随班见习,熟悉课堂常规,了解实习班级儿童的情况。

4、在原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辅导员的指导下,进一步修改教案并试讲,制定好班队实习工作计划。

5、检查实习准备工作,充分准备,上好第一堂课、组织好第一次班队活动。

第二步:进行教学、班队工作实习(10月31日—11月25日)
1、各个实习小组应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虚心向他们请教,实习生之间应互帮互学,团结协作。

2、每个实习生都应认真上好每一堂课。

课前要深入钻研教材,了解学生情况,写好教案,准备教具,并反复进行试教。

上课前三天,应主动将教案送交原任课教师审阅,待他们签字同意后,方能上课。

每次上课,实习小组至少要安排两位同学听课。

同时,还要有计划地对每个同学上的课,重点选择一节进行评议。

评课时必须请原任课教师和我院带队指导教师出席指导。

3、课后要认真批改作业并进行辅导,特别是对潜能生更应加强辅导,促进潜能生的转化。

4、在实习期间,每个同学都要认真写好实习日记,记载自己上课、听课以及其他实习活动的情况和心得体会。

5、实习教学工作结束后,各个实习小组应主动向原任课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搞好交接工作。

6、邀请实习学校领导、教师作实习总结报告。

7、实习学生要认真作好个人总结,填写好实习鉴定表,并交原任课教师,在实习学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由实习学校转交我院带队教师,带队教师签署意见并评定成绩,在返校后统一交教务处。

(三)实习总结、成绩评定(11月28日至12月2日)
1、带队教师组织各实习队、各系组织实习生进行总结,召开实习生座谈会,交流实习经验。

2、带队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思想表现、教育教学水平、班级工作组织能力等,结合实习鉴定表、实习教案、实习手册等资料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实习成绩均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要求实习成绩中优秀率不得超过30%;实习成绩为良好、中等、及格的学生人数必须占有适当比例。

并按实习人数15%的比例评选“优秀实习生”。

3、带队教师将实习队工作总结、实习鉴定表、实习成绩表、优秀实习生名单等实习资料交教务处。

4、各系到教务处领取学生实习鉴定表并将学生实习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5、举行实习工作表彰大会,对在实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实习队、实习小组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巩固实习成果。

七、我院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职责
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加强实习生的教育管理和实习生的业务指导,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负责各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

具体有:
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包括了解实习生业务及思想情况,组织学习有关实习的文件资料,落实实习的班级及课程进程,教育实习生,遵纪守法,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教育实习任务等。

2、向实习学校介绍实习生的情况,与原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联系,制定具体的实习计划,落实具体的实习任务。

3、指导教学工作实习,包括指导实习生钻研教材、编写教案和制作有关教具,抓好集体备课,组织并指导课前试讲和课后评议,审阅教案,随堂听课,全面掌握实习生课堂教学实习的情况。

4、指导班主任工作实习,包括指导实习生制定实习班主任工作计划,了解和分析班级和学生情况,配合原班主任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5、指导实习生撰写教育调查报告,包括组织实习生制定调查计划,编写调查提纲,有重点地开展调查,撰写好调查报告或专题总结。

6、实习期间,原则上要求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全程在实习学校指导实习。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向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经批准同意后方可。

7、对实习生进行政治思想、师德、组织纪律教育,督促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

全面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

8、加强同实习学校各方面的联系,反映实习生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协调和处理好与各方面的关系。

9、组织优秀实习生汇报课讲评活动,向各系推荐优秀实习生候选人。

10、组织实习生做好个人总结和小组评议,督促实习生按时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并依据实习生实习期间表现,写出书面评语。

11、协同原任课教师、原班主任教师做好实习生的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的指导及成绩评定工作。

12、实习结束后及时撰写教育实习工作总结报告或实习工作经验体会以及有关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实习生纪律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具有既是学生又是教师的双重身份,在实习过程中要谦虚谨慎,要按照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

全体实习生必须自觉遵守以下纪律:
1、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

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严格遵守实习工作规定和实习学校一切规章制度。

2、服从学院和实习学校的领导,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原任教师和原班主任教师的指导,尊敬实习小学的一切工作人员,服从实习小学和实习队的安排,如有要求和意见,应通过正当途径反映,不可搬弄是非。

3、要按规定参加实习小学所有的教育教学活动,工作认真负责,学习刻苦钻研。

4、行为要符合所在小学对教师工作、生活的要求,要做到言行举止得当、生活简朴,衣着得体大方,教书育人,言传身教,做学生的表率。

5、在课堂教学实习和班主任工作实习中,实习生应事前编写教案和计划送交双方指导教师审阅,进行试讲或讨论,经批准后才能上课或进行班级工作。

6、实习生之间要团结互助,互相尊重,取长补短,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共同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7、未经请假,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岗位。

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病假需持医生证明。

由于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时,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不超过1天,由指导教师批准;请假1天以上的,经带队指导教师和实习学校教导处同意后,报学生所属系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实习期间因故请假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或无故缺席者,应责令其补足实习时间或重新实习。

未补实习或补足时间后实习成绩仍不能达到要求者,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8、实习期间,使用实习学校的器物,应征得该校有关部门同意并按时归还。

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汇报,并照价赔偿。

9、未经实习学校领导和指导教师批准,没有实习学校领导及教师
参与,不得组织班集体的旅游参观等外出活动。

10、不准接受实习学校学生礼物。

11、实习期间,不得吸烟、饮酒。

12、遵守实习学校的作息时间,并做好治安保卫及清洁卫生工作。

注意防火、防水、防盗确保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13、对于严重违反纪律且屡教不改或态度恶劣的实习生,指导教师有权建议实习领导小组研究停止该生的实习,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处。

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2011年10月8日
2011年下学期教育实习学校及带队教师安排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1年教育实习指导委员会成员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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