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级酒店防火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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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级酒店防火安全制度
(一)消防组织制度(制度编号:JB044)
1、建立三级防火组织:酒店由一名领导,部门由一名经理,班组由一名领班担任防火责任人,保安部经理为常务督察官。

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由酒店领导,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把防火工作作为酒店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抓细抓好。

2、防火责任人的职责
(1)领导酒店、部门、班组的消防工作,贯彻消防法规。

(2)组织制定、修改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方案。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4)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防火工作岗位责任制。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上级和消防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6)组织管理好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7)组织制定在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练。

(8)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指挥安全疏散。

(9)调查火警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3、建立消防中心,配备专职消防员和兼职消防员。

负责值班巡逻;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设备;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制定各种消防安全制度。

每日、每周、每月向保安部经理报告消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酒店领导请示汇报。

4、按酒店员工总人数15%的比例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学习、训练和考核、充分发挥其在各部门的防火骨干作用。

义务消防队要积极做好防火工作,帮助消除火险隐患,维护好各种消防设备,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的工作。

(二)员工防范制度(制度编号:JB045)本酒店员工要严格执行酒店的防火安全制度,积极参加消防活动,做好防火宣传教育。

1、为了酒店、客人、员工的安全,认真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

2、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懂得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或仓库、施工场地,应挂“严禁吸烟”标示牌,要及时清理纸屑、垃圾、杂物,经常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4、发现有异味、异声和异色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处理。

5、牢记火警电话119和酒店保安部消防中心电话5119。

6、救火时听从消防中心人员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三)酒店内部的火灾预防制度(制度编号:JB046)
1、认真控制动火
(1)本酒店和外单位因施工需要在馆内动火的工程,必须到保安部办理动火证,若动火时间逾期,须及时办理延期手续。

(2)凡动火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动火前“八不动火”即:①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②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③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④凡盛装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渣不动火。

⑤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未经安全处理不动火。

⑥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⑦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⑧施工区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落实“四要”即:①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②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要立即停止动火。

③发生火灾、燃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④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清理火种”即动火人员和现场工作负责人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经保安部主管检查合格后,才能离开现场。

(3)在重点部位或危险地段(油库、配电房、变压器室、车场、电脑室、电话机房、各机房、楼层天花板及仓库等处)动火必须由保安部、工程部和施工单位会审同意后方能动火。

违者要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遗留火种而引起火灾。

(4)不办动火证而擅自动火的,一经过发现监督补办动火证外,对施工单位负责人按《质量管理奖罚条例》进行罚款处理,若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

2、楼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酒店范围内燃放烟花炮竹。

3、客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油炉、电熨斗、电烙铁、咖啡炉和电焗炉等电热器具。

确因工作需要应经保安部同意后方能使用,并做好登记。

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架罩上烘烤,不准在房间内焚烧纸屑等杂物。

4、楼层工作间、楼层小仓库内不准吸烟。

5、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疏散标志和指示灯要保证完好。

6、装有复印机、电传机、等部位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用易燃液体(酒精、汽油、天那水、煤油等)清洗机器部件时,要保持室内通风。

进行大量清洗机器时,必需经保安部领导同意并到室外通风处进行清洗。

如无法移动机器时,必须打开门窗,保持室内通风。

沾有油墨和易燃物品的纸张、油布要装在有盖的桶内并及时清理。

机器周围不准放可燃物。

储存的易燃物品的容器要加盖密封好。

7、物资仓库要严格执行防火要求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存,库内的出口主通道宽度1—1.5米,物品堆垛之间、物与墙、灯、房顶之间要保持0.5米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灯,限用60瓦以下的白炽灯炮,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电钟、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录放机、电茶壶等电热设备。

汽油、柴油库的照明灯具要有防暴装置,仓库要保持通风,室温不得超过40度。

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质名称。

(3)每个仓库要在门外设电源总开关,并有防潮防雨保护。

库内电线每年要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有接触不良、绝缘破损,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等问题,必须立即维修和更换。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

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堆积时间较长的物品,要进行翻堆清查,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8、各厨房餐厅用火、用电,使用液化气炉、酒精炉、点心车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注意防火安全。

(1)用液化气炉时,使用前要检查输气胶管是否完好、牢固、气瓶有否漏气。

发现有漏气,应停止使用并报工程部门处理。

点燃液化气炉时,先点火后开气,切勿先开气后点火。

下班后要关牢气阀,坚持谁开谁关,熄灭火种。

(2)在餐车上用液化气炉时,必须点好火后才能推入餐厅,不准在餐厅内点火。

在餐厅内发现漏气着火时,要立即推出餐厅外通风的地方处理。

(3)液化石油气罐、炉具,固体燃料要有专人保管,并建立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4)餐厅营业时间内,各通道的门不得上锁,要保持畅通。

(5)每月清洗一次厨房的抽烟罩。

清洁厨房卫生时不要将水洒到电插座、电开关处,防止电器短路引起火灾。

(6)热油开炸时,人不得离开炉头,要注意控制油温,防止油锅
着火。

9、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等,不准堆放可燃杂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

10、各部门不准私自增加用电设备,或乱拉乱接电线。

需要增加用电设备,必须经工程部同意后,由电工安装。

危险场所的电器设备,要采取安全防爆型措施。

11、每年冬季由工程部组织专业化队伍,对馆内各主楼防雷网的接地电阻和变压器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试。

12、安装在可燃材料的天花建筑物的各种照明灯具和日光灯的镇流器,不准直接贴靠可燃物,要用非燃物材料作隔离垫底板,防止积热发生危险。

(四)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制度编号:JB047)
1、凡新建、扩建、改建、翻新的工程,必须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其他消防法规的要求。

2、扩建和改建的工程,不准随意改动消防设备。

确实需要改动的,由消防中心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同意后方能改动。

工程完工后,要经审批部门验收合格才能使用。

3、外来施工单位的人员,施工前必须到保安部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后方能施工。

如人员有增减变动时,要及时将变动名单,人数报保安部。

施工人员在馆内工地留宿的,要严格执行酒店的有关规定。

4、施工场所的临时用电线路,要经工程部批准才能用电。

不得
乱拉乱接,要严格执行临时用电的有关规定和消防管理制度,违者按本酒店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施工场所的消防安全,由承建单位负责。

此项工作酒店在与承建单位签合同时,要在合同加以明确,并由行管部牵头,保安部监督和协助实施有关安全施工协议。

(五)酒店消防设备的检测制度(制度编号:JB048) 对酒店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要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以保证完好的消防设备。

1、烟感报警系统,每年由保安部、工程部组织检查两次。

2、自动灭火喷淋管网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负责排放一次。

3、酒店内中央式消防栓,每季由保安部消防中心组织放水检测一次。

4、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用手动和自动启动检测一次。

5、消防栓带连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工程部和有关部门启动运行一次。

6、酒店内的各种电器设备,包括电路、空调机、抽风机,每年由工程部组织检测两次。

7、对本酒店范围内(包括合作与租赁单位)的泡沫灭火器,每年由保安部消防中心更换一次。

其它消防器材,如有损坏要及时更换。

8、各部位的灭火器材,如有损坏或因故使用过的,由使用单位
及时向消防中心报告。

9、备用发电机,由工程部定期启动检测。

10、酒店建筑物内,凡存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机房、配电房、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不同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消防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

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堆放杂物。

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

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追究责任,造成后果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六)酒店消防三级检查登记制度(制度标号JB049) 酒店对消防重点保卫部位,实行班组每天班前班后检查,部门周检查,酒店月检查的三级检查制度。

对发现的火警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措施、定期限进行整改。

并按要求认真做好检查登记和上报工作,具体做法如下:
1、各班组每日、部门每周检查登记一次,并按表格的具体内容填好。

2、检查内容:用电、用油、用汽安全,消防器材完好和易燃品存放,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

3、各部门防火责任人和部门领导,要随时检查各班组的检查登记情况,并在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各班组的检查登记表格连同部门的检查登记表格送保安部消防中心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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