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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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海口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1.04
•【字号】海府[2013]2号
•【施行日期】2013.0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
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府〔2013〕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月4日海口市“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约束性指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崛起为主线,围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学、宜游”最精最美省会城市的核心任务,按照建设国际旅游岛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综合运用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
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开展低碳试点、保护生态环境、建立温室气体统计和考核体系等多种手段,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我市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4%。

控制非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和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

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建立。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多种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三)优化产业结构
转变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以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的新型工业,以绿色、生态、高附加值为特色的现代高效农业,大力发展港口物流、海洋资源深加工和休闲渔业。

打造支撑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心。

到2015年,形成汽车、食品饮料与家副产品加工、光伏、医药、文化创意与休闲娱乐等5个产业集群,培育旅游装备制造、新材料等10个过10亿元的新兴产业集群,及一批年产值过亿元的龙头企业。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旅发委、市科工信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海洋渔业局、各区人民政府、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高新区(四)继续推进节能降耗
严格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和审查。

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加快传统产业低碳化改造,全面淘汰高耗能落后产能,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健全节能市场
化机制,完善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

加快节能服务业发展。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节能能力建设。

到201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1%。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港航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各区人民政府、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高新区
(五)发展低碳能源
加大非化石能源的开发和使用力度,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

完善城市天然气供应网络,全面解决“用气难、加气难”问题。

抓住海口被列为国家第二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机遇,加快充电站等配套建设,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实施“太阳能风力路灯照明示范工程”和“新型发光二极管(LED)照明示范工程”。

在各类需要使用热水的民用建筑中最大化地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

加强蓄能、变频、节能灯等节能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

鼓励建筑物采用新型环保材料、节能技术,到2015年实现全覆盖。

大力推广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到2015年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95%以上,重大项目和大型公共设施全面实行合同能源管理。

牵头单位:市能源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增加碳汇能力
加快植树造林,强化现有森林资源保护,提高碳汇储存能力。

“十二五”期末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0%以上。

积极增加农田、草地等生态系统碳汇。

完善“一江一港四网四区”的空间总体布局,全市完成造林绿化5.4万亩,提高沿海海防林质量,改良海岸带生态环境;加强对现有红树林保护,在适宜种植红树的沿海滩涂
人工种植红树,促进红树林群落恢复,推进海洋生态的保护与修复,推动“碳汇渔业”发展,增加“蓝色碳汇”量。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渔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扎实推进低碳发展试点
(七)开展低碳试点工作
以永兴镇为低碳示范镇试点,探索建设低碳城镇建设规划和评价标准,开展低碳宜居型城镇建设,打造省级低碳示范镇。

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研究制定支持试点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产业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形成支持试点的整体合力,引导全社会低碳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降低碳排放强度。

牵头单位:秀英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四、加快建立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体系
(八)建立温室气体基础统计制度
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涵养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适应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统计体系。

根据温室气体排放统计需要,扩大能源统计调查范围,细化能源统计分类标准。

鼓励重点排放单位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的台账记录。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旅发委、各区人民政府
(九)建立我市温室气体核算工作
按照国家统一的地方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要求,组织有关技术力量,编制规范、完整、透明的市级温室气体清单。

制定我市二氧化碳核算方法,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的专职工作队伍,加强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我市温室气体核算能力。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各区人民政府
五、推动全社会低碳行动
(十)积极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
制定公共机构低碳行动方案,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导作用,在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中开展节电、节油、节水管理活动,将低碳认证产品列入政府采购清单,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逐步提高低碳产品应用比重。

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一)推动行业开展减碳行动
制定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方案,引导工业行业逐步建立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工业生产模式;推进建筑节能减碳,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采用先进、适用的建筑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构建低碳交通体系,推动安全、高效、低碳、低污染的可持续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加快运输发展方式转变。

政府在金融、财政、项目审批等方面优先支持行业内碳排放水平低的企业。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港航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十二)鼓励企业参与自愿减排交易
根据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确立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的基本管理框架、交易流程和监管办法,建立交易登记注册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自愿减排交易活动。

加强培育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进一步推动企业参与清洁发展机制的国际互惠交易活动。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科工信局、市统计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三)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充分利用媒体等多种途径,加大低碳理念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低碳理念宣传活动和科普活动。

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策划和经费投入,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宣传低碳生活典型,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树立绿色低碳的价值观、生活观和消费观,使低碳理念广泛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自觉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教育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科研与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创新科研机制
加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研究。

统筹技术研发和项目建设,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重点发展经济适用的低碳建筑材料、低碳运输、绿色照明、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低碳技术;开发高性价比太阳能光伏电池技术、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大功率风能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地热发电、智能及绿色电网、新能源汽车和储电技术等关键低碳技术;研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新技术。

编制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实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港航局
(十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教育培训,将相关内容纳入教育和培训体系,完善相关学科体系。

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科学普及,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和科技研发队伍、战略与政策专家队伍和低碳发展市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七、保障工作落实
(十六)健全管理体制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构建设,逐步健全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监管体制。

推动建立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相关服务、咨询机构。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与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能提高能效、生态建设等工作的协同作用,完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加强财税、金融、价格、产业等政策协调配合。

牵头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十七)落实资金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实现“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积极争取国家与省级基金资金的支持,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外资投入低碳技术研发、低碳产业发展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工程。

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积极做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低碳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和配套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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