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完善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56
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完善
★ 崔靖晗
成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希望,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顺利成
长成为世界上每一个国家都重点关注的问题。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社会多元性的特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仍有一些不足之处。

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意识,推进法治观念现代化,积极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不足之处,让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和保护,本文以此为出发点,探讨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相关对策。

一、我国未成年刑事诉讼程序现状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遵循的法定原则、次序和方式。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在合法范围内对其进行教育,并给予关爱,帮助其改变错误观念以及错误行为,及早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学习。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受到社会舆论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些不足之处也随之暴露出来。

现阶段我国刑事立法、司法进程中对于该制度的规定或具体做法仍存在着亟待正视和解决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能够使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更加充分地发挥其作用,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更好对需要惩罚的未成年人罪犯起到真正的惩罚教育作用。

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存在的问题
(一)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目的理解不够明确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以及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使未成年人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国家的立法目的是非常明确的,然而有些地方法院在实施的时候,却没有深刻理解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目的,责任感不足,导致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在某些案件上成为了纵容未成年人罪犯的工具。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合理是否,对未成年人罪犯以后的人生走向可能会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所以法院机关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建立在深刻理解立法理念之上。

(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相关人员专业性不强
现有相关办案及司法人员很少能够完全掌握未成年人有关知识,比如未成年人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理论知识。

导致相关司法人员在办案时,仅仅依靠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而无法从未成年人专业教育角度出发,以未成年人惩戒教育为目的进行处理,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案件处理不尽人意,无法使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设计存在不合理方面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由于制度规定的有限性和苛刻要求,其对某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程序适用情况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导致有些具有明显悔罪且犯罪行为并不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无法明确适用。

(四)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相关规定不够细致
未成年刑事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不够细致,有些规定比较模糊,在某些工作中并不能给出明确的指导。

比如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旨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执法活动。

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如何确定合适成年人却存在一些模糊规定,把未成年罪犯的法定代理人作为合适成年人时,如果法定代理人并不了解法律,不熟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则这时合适成年人并不能起到真正的有效作用。

而如果把相关律师作为合适成年人,则保证不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未成年诉讼程序不完善的原因分析
(一)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理念缺乏
由于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起步较晚,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理论知识依然存在空白点。

再加上中国社会的复杂性,多样性,容易导致对未成年人罪犯的偏颇看法。

未成年人身体心理发育不成熟,不具备完善的思考问题正确分析问题的能力,因此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制定理念应当明显区别于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

现行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应该充分发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二)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缺乏专业团队专业人员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层面缺乏专业组织和人才队伍保证。

相关组织及人员的设置、配备现状与现实需求之间存在着较大差距。

未成年人相关刑事诉讼案件在所有刑事诉讼案件比例并不高,所以很少相关法律工作人员把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导致在进行未成年人相关诉讼案件时,相关人员专业性不强,无法站在专业的角度科学处理未成年人案件。

(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规定过于固化
我国刑法目前对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仍然是采用一刀切的方式,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律不承担刑事责任。

现在的立法规定是基于以往的经验判断,14岁以下小孩心智不健全,免除刑事责任。

然而现在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未成年人容易受到暴力,淫秽,涉毒等不良信息的影响,社会上不乏一些未成年人作出的骇人听闻的案件,例如河北有个12岁的小男孩,杀害了自己同班女同学。

依照法律,按照14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来处理的。

现在的司法实践如果遇到这种极端情况,还是要按照法律执行,这是司法对立法的尊重,但是因为其犯罪手法极端、犯罪情节严重,又给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现行的法律制度,可以尝试引进刑事责任年龄补足理论,让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更好符合现代社会的实际情况。

四、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措施
(一)科学制定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
科学制定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是首要措施。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只有理论层面完备了,才能正确指导实践。

如果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在制定上面就不完善,不科学,又如何使其发挥应有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呢。

现阶段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理念还有不足之处,程序也有待完善,因此首先树立科学理念,审慎推进立法,在立法上形成科学体系,有助于针对性地保障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各项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更加有成效性地推动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进程。

(二)建立专业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人才团队
下转第154页
154
组诗
★ 陈国泰
七绝 题亳州花戏楼
铁旗杆上响风铃,
人物砖雕栩栩生。

一曲阳春说今古,
百般演绎总关情。

注:花戏楼,原名大关帝庙,亦称山陕会馆,位于安徽亳州
市市区。

戏楼的砖雕、木雕、彩绘多以地方戏曲折子戏为主要内容,故称花戏楼。

七绝 岳西深村红叶
霜天烂漫水云间,
相约深村一日闲。

美色当前惊若梦,
山中随处会红颜。

注:深村,位于大别山腹地,安徽岳西县白帽镇境内。

七绝 雨中宏村
神来月沼风流韵,
水墨南湖雨若烟。

小巷幽幽青石径,
苍苔斑驳说从前。

注:宏村,皖南最具代表性的古建筑群之一,安徽黟县境内。

七绝 花亭湖记
轻纱半掩花亭面,
妩媚形容难语言。

坐等湖光映山影,
此时此刻在禅源。

注:花亭湖,安徽安庆市太湖县境内。

中国佛教禅宗开山鼻祖慧可曾在此开设道场,因此享有中国“禅源”美誉。

七绝 茅台古镇
寒婆岭上万山秋,
赤水滔滔向北流。

小镇芬芳连海内,
茅台酝酿醉神州。

七绝 题坎儿井
鬼斧神工出雪山,
埋渠地下运清泉。

联通今古坎儿井,
养育绿洲千万田。

(作者单位:安徽新安装饰照明有限公司)
上接第156页
建立专业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人才团队,对提升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实施效果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专门人才队伍也是出于日益迫切的要求。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专业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要从基础理论抓起,筑牢基础,实施国家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专业人才培养短期和中长期发展计划。

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专业人才储备,培养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专业人才。

要加快发展继续教育,使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专业人才能够更好的接受再学习、再教育。

加快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专业人才知识技术更新,满足社会发展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专业人才的需求。

要加强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专业人才管理,营造积极、公平的竞争环境,提高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专业人才进行自我学习、自我锻炼、自我提高和自我完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专业人才能够拿得出,用得好。

(三)保持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与时俱进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和发展,信息传递速度越来越迅速,未成年人能够接受到的信息也越来越多,以至于现行社会未成年人认知能力相对提高。

新状况的不断出现,一些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明显不适应新时代,出现了滞后,乃至与现实情况相抵触。

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及时的、与时俱进的修订和变动呼应了现阶段的需求,体现了法治精神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因此,应推进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更新完善。

(四)完善合适成年人制度
对未成年犯罪不公开审理,对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其法定人代理人到场,对一审的判决和裁定,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有独立的上诉权,未成年人在审判时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为其指定辩护人等。

但是当其法定代理人法律意识不足,法律知识缺乏时,可以指定相关律师作为第二合适成年人,以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五、结语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法治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随着法律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将拥有更加可期的权利,而让法律发挥出最大的效力,则需要我们继续努力,让法律彰显出应有的价值。

对未成年人犯罪要以强制教育为主,当其犯罪性质恶劣时,采用惩教并行措施。

但根本目的不是惩罚,而是通过惩罚来教育未成年人罪犯,使其经过惩罚教育后走上正轨。

(作者单位: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