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铁二小区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闽价[2000]房字42号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铁二小区等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正文:
----------------------------------------------------------------------------------------------------------------------------------------------------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铁二小区等物业
管理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闽价[2000]房字42号2000年2月2日)
福州天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铁二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报告》和《关于申请核定邵武铁路二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

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闽价(1995)房字184号)规定,现就你公司管理的福州市铁二小区和邵武市铁二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一)福州市铁二小区
1.综合管理服务费:住宅每套面积在60平方米(指建筑面积,下同)以下的每月为15元,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每月每套为20元,办公、商住用途的每月每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下同)为1元。

2.二次装修垃圾清运费:广积营新村的住户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一次性收取300元,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收取400元;业主(住户)未装修或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不得收费。

(二)邵武铁路二小区
综合管理服务费:住宅每月每套为18元,办公、商住用途的每月每平方米为1元。

二、你公司应负责如下管理服务项目:
1.小区24小时的安全保卫和消防监控工作;
2.小区内公共部分的卫生保洁以及垃圾清运工作;
3.保证小区内所有公共设施包括供变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设备、电子防盗门等的日常维修和保养;
4.保持小区内建筑物及一切附属设施完整无损,并对小区二次装修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5.小区内的绿化管理和维护工作;
6.小区的道路维护和交通秩序的管理工作;
7.代收缴水电费以及报刊、信件等的代收发工作;
8.负责日常事务性协调工作以及管理合约中规定的其他应提供的服务项目。

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应严格按照省物委闽价(1995)房字184号文件规定执行。

你公司的物业管理处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业主座谈会,定期公布代收代付帐目的收支情况,自觉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并在收费点实行明码标价,主动接受物价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的收费标准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00年8月31日止。

——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