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关于做好国家海洋局青年海洋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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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关于做好国家海洋局青年海洋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
•【公布日期】2003.03.21
•【文号】
•【施行日期】2003.03.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
正文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关于做好国家
海洋局青年海洋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一所、二所、三所、淡化所、战略所、极地所、技术中心、水处理中心、信息中心、预报中心、监测中心、标准计量中心、卫星中心:
为了做好2003年度国家海洋局青年海洋科学基金(以下简称青年基金)资助项目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年基金对培养青年人的创新精神、务实作风有重要作用。
各单位要加强对青年基金资助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做到有立题有结题,管理规范。
局科技司将对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检查。
二、2000年基金资助项目结题
2000年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时应提交《国家海洋局青年海洋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研究论文或论著全文、出版件等成果和获奖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论文等成果必须标注“国家海洋局青年海洋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进行认真评价,填写评价意见和质量评价。
所在单位须填写审核意见。
原来项目结题情况将与2003年本单位申请项目挂钩。
三、1999年尚未结题的项目要尽快结题。
四、2001年资助的项目需上报《项目年度报告》,如果项目研究方向等需要调整,可在《项目年度报告》中予以说明。
五、认真总结2002年青年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并填写《管理工作年度报告》。
六、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局科学技术司。
各单位应不断提高青年科技人员创新和竞争意识,加强青年基金成果管理,尤其是重点项目的管理,争取获得一些具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成果,使青年基金成为重要科技项目和创新项目的苗圃、人才成长的基石。
联系人:田琼华
联系电话:010-68047669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司
二00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