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安置小区BS-05-02地块二标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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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安置小区BS-05-02地块二标段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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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第36项目部
目录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0
目录 (1)
第一章公司简介 (2)
第二章工程概况 (3)
第三章安全管理目标 (6)
第四章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8)
第五章项目安全文明保证体系与运行 (11)
第六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4)
第七章各工种安全文明操作规程 (29)
第八章安全技术措施 (38)
第九章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46)
第一章公司简介
郑州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51年4月,注册资本三亿一千万。

公司主项资质为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另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消防设备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壹级、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专业承包壹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二级和拆除加固等资质及境外承包经营资格。

集团公司下设郑州一建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郑州一建雅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一建劳务有限公司、郑州一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郑州一建地基基础公司、郑州一建模板脚手架公司、郑州一建装饰公司、郑州一建水电安装公司、郑州一建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海南分公司和四川绵阳分公司等若干子、分公司,几十个直属项目部。

50多年来,郑州一建集团为振兴河南,建设美好郑州,建起了一座座彰显时代特色的品牌建筑,奏响了一曲又一曲凝固的时代乐章,“二七纪念塔”已成为郑州的象征,被评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经典暨精品工程奖”,每年另有多项工程分获国家、省、市级奖项。

多年来,集团公司施工的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集团顾客满意率90%以上,得到社会和用户认可,集团公司每年均获得多项国家、省、市级荣誉。

目前,集团公司在建工程遍布本省各地、海南、四川、山东等地,工程涉及政府工程、学校、医院、电力、工厂、道路、桥梁、住宅等各个领域。

郑州一建集团全体员工以昂扬的姿态、顽强的作风、创新的精神,不断推进企业跨越式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第二章工程概况
2.1、工程简介
本工程为安置小区,10#、11#、16#~17#楼的1层及2层为商业,3层以上为住宅;12#~15#楼为纯住宅楼;室外高差0.3m;其层高见下表:
郑州市白沙园区白沙安置小区BS17-05-02地块二标段,本工程项目包括10#~19#楼、2#地下车库及会所,其概况详见下表:
二标段概况表
2.2、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情况
根据河南工程水文地质勘查院有限公司提供的<<郑州市中牟产业园白沙安置小区(南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阶段)进行设计。

拟建场地地貌上属于黄河流冲洪积泛滥平原。

土层自上而下为:第一层:杂填土,平均厚1.6m,平均埋深1.06m;第二层:粉土,平均厚度1.47m,平均埋深2.56m;第三层,粉土夹粉质粘土,平均厚度2.53m,平均埋深4.92m;第四层,粉质粘土,平均厚度2.49m,平均埋深8.07m;第五层,细砂,平均厚度6.2m,平均埋深12.05m;
2.3水文地质条件
根据地质报告,地下水水位埋深在3.3~4.6m,平均水位埋深3.95米,地下水位年变幅约1.5m 。

2.4施工条件及工程特点
2.4.1、本工程基坑西边线距离郑信路绿化带28m,其绿化带东侧依次埋有给水
管、天然气管、电力管道;北临一标段;东侧为已拆除的村庄;南侧为建筑垃圾堆放地。

工程周边无重要建筑物及居民区,周边环境较好。

2.4.2、本工程是省、市重点安置小区,设计及施工工艺要求较高。

2.4.3、本工程属于群体工程、10栋17层高层、1栋3层活动中心及地下车库,
共计12个单体;施工任务重、工期紧。

2.4.4、本工程主楼与地下车库相对独立,10栋主楼基底标高不尽相同,且主
楼与车库基底标高相差较大、其高差在2.5m至2.9m之间,所以本工程采用主楼基础与车库基础同时施工,因此此工程的前期施工任务较重、一次性投入大。

2.4.5、本工程基坑开挖面积25998.445㎡,开挖深度7米(挖深超过5m),属
于深基坑开挖、须专家论证。

2.4.6、根据地质勘查报告,本工程需降水后方能进行土方开挖。

第三章安全管理目标
3.1、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控制是有目标的管理,本工程的安全目标是:
☆首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组织机构,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严格落实各工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奖优罚劣。

☆全面贯彻执行本安全施工方案所规定的系列安全规章制度、责任制、各种方案。

☆无物体打击事故
☆无高处坠落事故
☆无触电事故
☆无脚手架坍塌事故
☆无土方坍塌事故
☆无大型设备机械伤害事故
☆无火灾、爆炸事故
☆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100%。

☆劳保用品使用率100%。

☆大型设备的验收率100%。

☆安全经费的保证率100%。

☆安全管理责任书的签定率100%。

☆员工安全培训率、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重大危险源得到控制;年工伤频率控制在5‰以下,无重伤事故;杜绝火灾、死亡、群发性重伤事故;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100%。

☆项目经理部与工程、劳务分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提出安全管理目
标,划分安全责任。

☆责任目标考核全员过关。

☆本工程确保“郑州市安全文明工地”,目标“河南省安全文明工地”。

3.2、责任目标考核制度与考核实施
☆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及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安全员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评分,并予以书面记录,工程完工后向主管部门提供管理依据,列入当事人档案之中。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目标与执行落实情况、安全制度与措施的完善、安全教育与交底、安全会议、安全检查等。

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责任目标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应予以处罚,并且不能参加评选先进活动。

工程竣工后,管理人员的考核加权平均分数达到95分以上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考核中,若发现考核对象有以下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措施:
没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缺席安全会议达三次以上;
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交底;
不参加安全检查;
违反安全制度、违规指挥。

若考核对象有违反考核制度行为的,由安全员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第四章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4.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1.1、对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全过程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4.1.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3、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订《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等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4.1.4、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并加以落实解决;
4.1.5、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4.1.6、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时、如实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
4.1.7、负责对项目管理人员及分包项目队伍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4.2、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负责编写《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等各单项工程专门的施工方案;
4.2.2、组织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临建等设施的项目检查及验收,落实项目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4.2.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达标等活动,贯彻落实安全措施和计划;
4.2.4、对工长进行技术交底时,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2.5、保证机、电、起重设备安全运行。

对所有现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4.3、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3.1、对所管辖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4.3.2、向班组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要进行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执行;
4.3.3、不违章指挥;
4.3.4、组织操作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4.3.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4.4、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4.1、帮助领导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对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有权依照“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4.4.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有关人员执行,并督促实施;
4.4.3、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4.4、监督检查安全设施与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与管理;
4.4.5、收集和完善安全技术资料。

参加伤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每月及时上报安全月报;
4.4.6、及时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企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越级上报。

4.5、劳务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5.1、带领本班组工人在施工生产中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4.5.2、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4.5.3、在施工中及时清除隐患,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无法清除时,要立即报各领导处理解决。

对领导安排的生产任务,如施工中有危及人身安全又不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时,有权拒绝接爱任务;
4.5.4、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坚决杜绝工人不顾安全冒险蛮干的现象;
4.5.5、正确使用、管理好生产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4.5.6、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据实反映事故发生情况,并组织本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4.6、操作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4.6.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6.2、尽心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6.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
4.6.4、正确操作,精神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4.6.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4.6.6、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五章项目安全保证体系与运行
5.1、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本项目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它是项目的最高安全管理组织,负责本工程的全面安全管理。

5.1.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张栋梁项目负责人
副组长:杜世涛项目副经理
组员:聂延龙项目安全主管
翟保磊质检员
丁波涛安全员
赵军辉安全员
5.1.2运行机制:
☆日常安全管理由安全员负责。

由安全员做出的决定,相关人员如有异议,可向本小组申诉。

本小组做出的决定是最终决定,相关人员必须服从。

☆每月举行一次安全会议,研究本月出现的问题,讨论对策,决定下月的安全管理工作。

☆审核管理人员责任目标考核结果。

☆同时,本项目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各有关人员必须按照体系进行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各自职责。

5.2、项目安全保证体系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5.3、项目组织机构图
第六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首先要用制度予以明确规定下来,使项目管理人员能够用制度指导行为,促使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严肃安全生产的纪律性。

为此,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6.1、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知识教育
项目每周一次对职工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和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使所有职工具备安全基本知识。

其主要内容:
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安全基本知识;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
2、安全技能教育
项目应加强对技术工人安全技能的教育,使每个工人具备基本的安全技能,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以实现安全操作。

3、班组安全生产教育
对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农民工、实习生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上岗前的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进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及班级安全制度、纪律教育。

主要内容是:
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班级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
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插表1:安全生产教育分类表(按内容)
插表2安全生产教育分类表(按层次)
1、项目开工前除通过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召开安全会议对项目管理施工人员进行一般性安全交底外,还应组织工长、安全员及现场管理人员,交代本工程的施工特点。

就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学习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章节,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规划,以及各种防护设施,安全用具的采购计划。

2、施工工长在安排分项工程施工的同时,必须同时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针对分项工程特点有重点的交代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具、公共防护措施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发现违章现象应立即制止。

3、施工班组长在工作开始前,应对所属人员做安全交底,交代在当时气候、
环境下施工时的注意事项。

4、高处作业时,安全交底除交代做好自我防护外,还必须交代防止因疏忽伤害他人。

电焊、气割作业时应交代防火、防爆注意事项。

5、安全交底书一式两份,接受交底人签字后一份自存,一份安全员存档备查。

6.3、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工地各主要施工班组、民工队(混凝土工、木工、泥工、架子工等)都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并由专人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2、在施工高潮时,班组每天都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其余时间内每周不得少于三次。

3、项目部安全员每月要查阅各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4、班组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①班组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地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

②班组操作时所发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及处理方法。

③班组兼职安全员向班组成员的安全技术交底。

6.4、安全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检查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现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6.4.1、项目安全检查制度
1、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每周组织施工工长、安全员、材料组长、劳资员、机电工长,对项目范围内的现场、车间、车房、食堂及生活区域进行安全、防火、卫生检查,检查时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彻底消除隐患,保证施工安全。

2、每逢大风、雨、雪后,项目应组织安全员及有关工长,对项目塔吊、施工机械、脚手架、斜道、施工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3、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对公司安全检查组签发的隐患问题整改书,要认真分析研究,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到公司工程部,按期上缴违章罚款。

如果不认真整改,拖延不改造成事故发生,首先追查主管安全工作的项目副经理的责任。

6.4.2、班组安全检查制度
1、班组长每天组织班(队)成员分别对工作区域、施工机械、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组织班(队)人员及时处理。

对班(队)不能及时解决的隐患要立即报告工长,安全员,队长处理。

安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停止操作,如果冒险蛮干,造成事故发生,将追究班(队)长的责任。

2、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检查记录。

6.5、脚手架检查验收制度
施工用的脚手架搭设好以后,必须经项目生产经理、工长、专职安全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脚手架的检查必须遵照以下规定:
1、构架结构必须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和设计方案。

个别部位的尺寸变化应在允许的调整范围内。

2、节点连接可靠。

脚手架上部未设置连墙点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3、钢管脚手架立杆垂直偏差应≤1/300,且应同时控制其最大偏差值:当架高>20m时,为不大于75mm。

4、纵向水平杆的水平偏差应≤1/250,且全架长的水平偏差不大于50mm。

5、脚手架应铺平铺稳,必要时予以绑扎固定,脚手板采用对接平铺时,在对接处,其下两侧支撑横杆的距离应控制在100—200mm之间。

6、脚手架搭设完毕,检查验收合格后,在使用中还应进行经常性检查。

若有以下情况,项目经理部还得组织生产经理、专职安全员、专业工长进行重点检查:1)连续使用达6个月;2)施工中途停止使用超过15天,在重新使用前;3)在遭受暴风、大雨、大雪、地震等强力因素作用之后;4)在使用过程中,
发现有显著的变形、拆除杆件和连接以及安全隐患存在的情况时。

6.6、机械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1、对所有进场的施工机械进行认真的检查和验收,是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

检查验收项目包括:
2、查验机械设备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保修证、使用和维修证明书、操作规程、维修合格证,有所要求的主管部位检验合格证明以及有关图纸和其他资料。

这些资料不仅是机械完好的证明材料,也是编制使用措施和安全使用的依据资料,要求齐全和真实有效。

3、审验进场的机械的安全装置和操作人员的资质证明,不合格的机械和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大型的机械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在安装前,项目应根据设备提供的要求和资料数据进行基础及有关设施的设计与施工,经验收合格后,由有资质的设备安装单位进行安装调试,调试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和允许使用手续,塔吊和施工电梯必须报请郑州市劳动局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5、所有的机械设备的产品,维修和验收资料应由企业或项目的机械管理部门(或人员)统一管理并交安全部门1份备案。

6.7、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及本公司《安全管理手册》所列要求,对事故隐患将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将责任落实到有关人员,结合业务工作,进行单项整改包干。

项目经理部按安全检查制度的要求,将定期不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完后2小时即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和安全整改明细表,为确保整改工作如期完成,特规定如下:
1、责任人对所负责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不是突击性的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经常化,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2、涉及材料资金人员困难不能当天进行整改的隐患,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告
项目经理,并在条件具备后立即整改。

3、事故责任人所负责的区域及隐患,如量大一时无法整改完毕,必须制定整改计划报项目领导批准后限期完成。

4、项目每周由专职安全员进行检查,并对有关问题及隐患对责任人发出整改通知书。

5、对事故隐患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整改的责任人经项目检查,第一次发整改通知书限时进行整改,第二次检查仍不进行整改的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项目另外指定责任人整改。

6、对上级,省,市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罚款,罚款金额由有关责任人负担,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对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将根据局及公司有关规定,按“四不放过”制度严格执行。

6.8、施工现场安全纪律
1、所有进入安全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不准赤脚。

3、高处作业必须佩带好安全带。

4、施工作业前不准饮酒,现场吸烟必须在指定位置。

5、高处作业时,不准将工具、材料、垃圾向下抛掷。

6、施工现场生火,进行电焊、氧割作业,必须预先经现场安全员批准,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

7、机、电、操作人员用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考核后合格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施工照明、设备电源的安装的拆除,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准私自安、拆。

8、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消防设施,以及安全标志,警示牌,不准任意移动或拆除。

9、凡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有关内容给予处罚。

6.9、现场消防管理规定
1、加强消防管理,建立消防制度,组成消防领导小组,统筹施工现场、生活区等消防安全工作。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整治消防隐患,制定预防措施。

2、开展消防教育,请专职消防员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常识培训,演示常用消防器材的操作,掌握使用方法。

3、在职工宿舍、木料加工厂、库房等消防薄弱环节,设置灭器、砂池、铁锹、水桶、水箱等消防设施。

4、严格执行消防操作规程,可燃气体等易燃物不得乱堆乱放,并防止露天暴晒;严格控制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禁止随地乱扔烟头。

6.10、特殊工种上岗管理规定
1、凡参加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项目的一切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的规程。

2、所有的机、电、操、电气焊等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且在证件有效期间内时,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时,必须携带本人的上岗证上岗操作。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并对自己负责的机具设备做好保养工作。

5、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对特殊工种进行登记造册,经常检查其作业情况,及时掌握人员变动情况。

6.1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给全体职工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临时用电设备在五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电气防火措施,如灭火器等。

2、安装、维修和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在使用设备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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