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商品混凝土公司合同付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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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拌商品混凝土公司合同付款管理办法
一、总则
1. 目的
为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公司合同付款的管理,规范付款流程,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与所有客户签订的预拌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的付款管理。
3. 基本原则
合同约定原则:付款方式、时间节点等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审批把关原则:所有付款申请必须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付款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资金安全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资金安全,防范付款风险。
信息准确原则:付款相关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以便进行有效的财务核算和管理。
二、付款方式及约定
1. 付款方式
预付款:客户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
预付款,作为合同履行的启动资金。
进度款:根据混凝土供应进度,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节点计算并支付进度款。
一般以每月实际供应量或工程形象进度为依据进行结算和支付。
尾款:在混凝土供应结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扣除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后,支付剩余的尾款。
2. 付款约定
付款时间:明确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的具体支付时间,如“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每月[X]日结算,结算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X]天内支付”等。
付款条件:详细规定每种付款方式的支付条件,如预付款需在客户提交有效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进度款需在公司提交当月混凝土供应计量单、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且经客户审核无误后支付;尾款需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公司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发票后支付。
质量保证金:约定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一般为合同总价的[X]%)和退还时间及条件,如“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X]年后,无质量问题时无息退还”。
三、付款申请流程
1. 申请提交
项目部或销售部门负责填写《付款申请表》,详细注明
合同编号、客户名称、申请付款金额、付款方式、付款事由(如混凝土供应进度、工程验收情况等)、对应发票开具情况等信息。
申请表需附上相关的支持文件,如混凝土供应计量单、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等,确保申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2. 内部审核
项目部或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核:对付款申请的真实性、与合同约定的符合性以及业务进展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
财务部门审核:对付款申请的财务数据进行核对,包括申请金额与合同约定、已付款情况、发票开具情况等是否一致,同时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审批:根据职责权限,分管项目部或销售部门、财务部门的领导对付款申请进行审批,重点关注业务的合理性和资金的安排情况,签署审批意见。
3. 最终审批
对于金额较大(超过[X]元)或重要客户的付款申请,需提交公司总经理进行最终审批。
总经理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资金状况、业务战略等因素,做出审批决定。
四、付款审批权限
1. 预付款审批权限
金额在[X]元以下(含[X]元)的预付款申请,由项目部
或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即可支付。
金额在[X]元至[X]元之间的预付款申请,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金额超过[X]元的预付款申请,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2. 进度款审批权限
每月进度款申请金额在[X]元以下(含[X]元)的,由项目部或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支付。
金额在[X]元至[X]元之间的进度款申请,需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金额超过[X]元的进度款申请,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3. 尾款审批权限
尾款申请无论金额大小,均需经项目部或销售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最后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五、付款执行
1. 支付方式
公司优先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付款,确保资金支付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其他支付方式的,如支票支付等,需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2. 付款时间
财务部门在收到经审批通过的付款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付款操作。
如无特殊情况,预付款应在审批通过后的[X]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应在结算完成并审批通过后的[X]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应在审批通过后的[X]个工作日内支付。
3. 记录与反馈
财务部门在完成付款后,应及时将付款信息记录在财务系统中,并向项目部或销售部门反馈付款情况,以便其及时与客户沟通确认。
同时,财务部门应妥善保管付款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以备后续查询和审计。
六、发票管理
1. 发票开具
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税务法规的要求,及时为客户开具合法、合规的发票。
在开具发票前,需确保收款权利已经确立,即付款申请已通过审批且符合发票开具条件。
预付款发票:在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税务规定和客户要求,及时开具相应的发票。
进度款发票:每月按照实际供应的混凝土金额和合同约定的税率,在与客户结算进度款后,及时开具发票并提交给客户。
尾款发票:在支付尾款前,公司应确保已向客户提供了
全部商品和服务,并完成了相关的手续办理。
在收到尾款支付申请并审批通过后,开具剩余金额的发票。
2. 发票传递与签收
财务部门负责将开具好的发票及时传递给项目部或销售部门,由其负责送达客户,并要求客户签收。
发票签收记录应妥善保存,作为发票已交付的依据。
3. 发票核对与管理
财务部门应定期与客户核对发票开具和接收情况,确保双方的发票记录一致。
对于客户反馈的发票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避免因发票问题影响付款和客户关系。
同时,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建立发票台账,详细记录发票的开具、传递、签收、作废等情况,确保发票的安全和完整性。
七、监督与检查
1. 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合同付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付款流程的执行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审批程序是否严格履行,付款金额是否准确无误,相关的凭证和资料是否齐全等。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 违规行为处理
对于在合同付款管理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如未经审批擅自付款、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付款、故意拖延付款
等,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之前相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